離婚須冷靜,結婚也別草率
作者:尼德羅
婚姻是從浪漫的個人感情過渡到理性的家庭結合,感性和理性的交織,可謂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極度考驗進入婚姻雙方的處理能力。
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從今年6月起,推出離婚案件審判中的「冷靜期」。據悉,除當事人不願接受「冷靜期」的案件外,在已進入「冷靜期」的67起離婚案件中,成功挽回了27個瀕臨破碎的婚姻家庭。上海市近年來的平均離婚率一直徘徊在40 %左右,靜安區法院的「努力」,使得40%的離婚家庭中又有40%避免了離婚。在法院和相當一部分人看來,「冷靜期」對維護社會和諧和家庭穩定功不可沒。
從《婚姻法》的文本來看,離婚是男女雙方的一種權利。不過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上海靜安法院的做法,沒有超出法律的範疇,只是將調解細化,創造了一個「冷靜期」的概念,還引入了高校心理干預的專門人才。
靜安區法院的用心良苦,天地可鑒。相對於結婚,離婚雖然會帶來家庭的解體、財富的分割和撫養權的分裂,但在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也開始理解,離婚也是一種人生選擇。與相處並不愉快,甚至時常發生暴力衝突的配偶離婚,也可以看作是人生不幸中的萬幸。
所以,那些被成功調解,回歸冷靜的夫妻,到底被施加了怎樣神奇的干涉,居然可以有40%的比例放棄離婚。或者倒退一步,這27對夫妻為什麼這麼不冷靜,經過法院調解之後,就能夠放棄原來的決定?
婚姻是一場大冒險,是一場對賭協議,一旦失敗,雙方都會損失慘重。正是出於這樣的考量,理性的現代人越來越慎重考慮進入婚姻。即便進入婚姻,也有一部分夫妻選擇做「丁克」,以便讓婚姻變得更加「簡單」。而那些進入了婚姻狀態的人,要麼是跟隨著社會慣性而結婚,要麼是有了充分理性的考慮之後再進入城堡。
時下社會,針對離婚的嚴苛道德指摘越來越少,婚姻本身開始不斷流動。說到這裡,可以看到,如果把結婚看作是一個入口,沒有足夠冷靜就進入的人,很可能會想出去,離婚就是那個出口。入口沒有把好關,出口處的法院卻想盡辦法挽留,看起來有些讓人哭笑不得。
北上廣深四大城市,近年來的離婚率都在35%以上,並且可以預見,該比例在未來還會有所上升。這一方面表明大量進入婚姻的人缺乏理性,另一方面也表明經歷過失敗婚姻的洗禮,他們變得更理性了。所以,靜安區法院出於一片好心設置的「冷靜期」,似乎應該置換到靜安區民政局———對於每一對要進入婚姻的男女,進行更為專業的心理干預、疏導,提醒他們婚姻中複雜和殘酷的一面。
婚姻是從浪漫的個人感情過渡到理性的家庭結合,感性和理性的交織,可謂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極度考驗進入婚姻雙方的處理能力。可惜的是,如此重要的一項任務,當事人持證前卻沒有專業性的輔導,匆忙上崗,一遇問題,又匆忙逃離。靜安區法院的「後置監管」雖然好心,但並非根治之策,民政局和家庭、社會團體多一些「前置干預」,或許對於幫助男女慎重進入婚姻、成功維繫婚姻有更大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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