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國玉璽和氏璧重現人間
上古玉璽型制扁平,這個樣子從西漢皇后之璽就能看出來,這樣一來,和氏璧足夠厚的話(最起碼超過4厘米厚),那麼來製作玉璽是有可能的,但是我這裡有一個很大的疑問,既然已經是作為器物的「璧」,只取一角來做玉璽是不是很可惜,這個璧在當時還是價值連城,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有這麼幾個疑點其一,和氏璧是否真實存在,現在最早記錄和氏璧的文獻是《韓非子》,而成書於戰國早期的《左傳》卻沒有記錄這樣一件事情,實際上《左傳》記載與玉器有關的事情很多,為何偏偏遺漏了這麼重要的和氏璧,最重要的證據是被《左傳》和《國語》都記載了的王孫圉論寶這件事情,晉國執政趙簡子就問楚國的國寶「白珩」而沒有提及和氏璧,由此我們大概可以知道,和氏璧在春秋晚期,要麼根本就是子虛烏有,要麼就是並不出名,或者楚王特別珍罕,所以秘不示人。還有一個疑點就是,卞和先後把這個和氏璧送給楚厲王,武王,文王,那麼根據出自《史記》的《楚世家》來看,楚武王是楚國第一個稱王的君主,他之前根本就沒有這個楚厲王,他之前的君主叫做玢冒,楚武王在位五十一年,之後楚文王在位十二年,即使卞和三次獻寶,假使他第一次獻寶時10多歲,那麼他至少要活了70多歲或者80多歲才有可能三朝獻寶,這樣看來也不大可能。再來看另外一個史書中的可疑之處,《戰國策》記載說和氏璧在楚威王時被賜給令尹昭陽,而張儀某次在昭陽府赴宴時,這個和氏璧卻丟失了,所以懷疑張儀,從此和氏璧在楚國失蹤,直到在趙國重現,而《史記-張儀列傳》只說令尹「亡璧」並未說丟失的就是和氏璧,今本《戰國策》編訂晚於《史記》幾十年,對照馬王堆漢墓出土《戰國縱橫家書》來看,這個事情在漢初的時候就根本沒有記載,因此我們可以懷疑這個和氏璧是否真的存在了,另外,作為法家說理散文集大成者的《韓非子》他記錄「和氏璧」一事,目的是為了說明人主應該辨別人的本質,而非糾纏於這個東西本身,《戰國策》是典型的縱橫家語,其中極盡誇張之能事,很多事情前後矛盾,與史不合,那裡面記錄張儀被懷疑盜竊和氏璧之事,目的在於引出他「三寸不爛之舌」因此可信程度也很值得懷疑其二,從璧的概念來看,璧在春秋戰國之前,應該有兩種含義,其一是扁平,圓形,中間有孔,且「肉倍於好」的玉器類型,其二是剖割出來的整塊玉石,從這個角度講,和氏璧更可能是後者,《左傳》中有這樣的記載「周諺: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這個璧就是整塊玉石的意思,用整塊玉石雕琢一個玉璽當然沒有什麼問題了,也許樓主問我你怎麼就知道這個璧是當玉石講,原因很簡單,《左傳》中這個用法不是孤例,還有一個例子就是晉獻公有「垂棘之璧」,這個璧用產地命名,而《周禮》《禮記》所載之璧則是用蒲,谷這樣的紋飾來命名,或者用材質命名,比如山玄之類的,說明後者是說璧的具體器型,而前者則是側重玉石本身其三,也是相當重要的一個證據說明和氏璧當時並不大可能是「寶」更不用說什麼價值連城乃至秦王要用這個東西做傳國玉璽了。我國已故著名考古學家夏鼐先生曾有這樣的認識:中國先民早在殷商時期已經能夠識別各種玉材,明顯是更珍愛來自昆崙山的和田軟玉,雖然上古玉石不分,但是從現在眾多的殷商和西周時期的貴族墓地發掘情況來看,早在西周時期,就有崇尚和田白玉的習俗,當然也有鑒別和田白玉的能力,和氏璧若果然存在,它出自荊山,那麼當然就不是和田玉了,因此也不可能受到那麼高的重視,因此也就不會被當成寶物了,白色的玉除了和田以外,中國還有很多地方都有出產,古人對玉的價值的認識是「首德而次符」,也就是說較之顏色來說,玉石的肌理質地更加重要,這也就是和田白玉的細膩潤澤的質地高於其他地方白玉的原因所在所以說,從上面三點來看,和氏璧被製作為傳國璽的可能性非常小,甚至這個事情本身就是子虛烏有的當然,看http://wenwen.buhen.com/a/1735 想法:春秋時代的楚國有個採石的人叫卞(biàn)和,一天他在荊山採到一塊玉石,把它獻給楚厲王。但是玉工沒有識辨出來,認為它是一塊普通的石頭。於是厲王大怒,認為卞和在戲弄自己,命人砍掉了卞和的左足。楚武王即位,卞和又去獻寶,仍被說成是普通的石頭,又以欺君之罪被砍去右足。後來,武王的兒子文王做了國君,卞和還想去獻寶,可他失去雙腳無法行走,抱玉大哭,哭寶玉不被人識。楚文王聽說了這件事,派人接來卞和,讓玉工進行打磨,果然得到一塊潔白無瑕、光潤晶瑩的寶玉,更神奇的是「側而視之色碧,正而視之色白」。因為是卞和所獻,便取名「和氏璧」。後人遂用「楚玉、荊玉、卞玉、卞寶」等,泛指美玉或玉,用以稱譽人的才德之美,形容物的質地純真;用「卞肆、和氏場」等指鑒別、治理或陳列寶玉的地方;用「抱荊山、卞和泣血、和氏淚」等表示懷才不遇,備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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