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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俗信禁忌

 回族的俗信禁忌 伊斯蘭教在回回民族的形成、發展過程中起過決定性的作用,其意識已滲透到回族的思想、道德、經濟及文化等各個方面,甚至回族日常生活中的起居飲食、婚姻喪葬等風俗習慣也無不受伊斯蘭教的影響。正因如此,在回族的一些重要的俗信禁忌中,多表現出濃厚的伊斯蘭文化色彩。 食物禁戒。回族日常生活中,忌食的東西較多。除忌食豬肉外,教法中明令的許多食物的禁戒規定也為廣大回族所遵守。一般說來,對奇形怪狀、污穢不潔、爪利鋒銳和性情兇惡的飛禽、猛獸及魚類,回族都禁食。但大凡禽吃谷的、有胃的、似雞嘴的可以吃,如雞、鴨、鵝、鶉、鴿等,而似鷹嘴、食肉的則不能吃,如老鷹、梟、騖、禿鷲;凡獸是吃草的、反芻的、有四蹄的、性情馴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駱駝、鹿、兔等,反之不能食,如虎、豹、狼、獅、鼠、蛇、驢、馬、騾、狗及猴、熊、象等;海中之魚可以吃的必須是腹下有翅膀,身上有鱗,且脊有刺,有頭尾的,如鯉魚、鰱魚、鯽魚、黃花魚、帶魚等,反之不能食的有鯨魚、鯊魚和烏龜等,海豹、海獅等也在禁食範圍之內。回族還禁食用火器擊斃的「可食類」畜禽。按伊斯蘭教規定,禁戒動物的羽、革、毛、角等,可以為人所用。此外,回族以為,禁食之物在迫不得已時食之無過。因為《古蘭經》講:「凡為勢所迫,非出自願,且不過分的人,(雖吃禁物)毫無罪過」。 禁食煙、酒、毒品。煙、酒、毒品,也是回族生活中的一大禁忌。回族一般稱其為「哈拉目」(阿拉伯語,原意為「禁忌」、「被禁止的」)。禁止飲酒,源於伊斯蘭教,《古蘭經》「筵席」章里特別指出,飲酒是一種穢行,是一種惡魔行為,要求穆斯林遠離。回族以此認為,酒能易人之志,濁人之身。往往寬言寡語者,一經酒醉,便言語失常,甚至卧地發狂、醜態百出。且酒有敗壞綱紀,毀滅倫理,以致使人喪失「伊麻尼」(阿拉伯語,信仰之意)的害處,因此要求嚴厲禁止。不僅是酒,凡對人的精神、意志、道德以及身體有傷害性與摧殘性的飲料,回族也要求不予飲用。而且根據教律規定,凡是所禁之物,既不能食用,也不能賣買。 回族禁吸香煙也源於伊斯蘭教。穆罕默德曾說:「凡是醉人的,都是禁止的。」在回族看來,吸煙一旦成癮,便會使人精神、身體麻醉,長此以往,乃令人喜好毒品,而毒品更是伊斯蘭教予以嚴禁的,被稱為是惡魔的行為,故香煙也就成為回族日常禁物之一,在西北虔誠的回族家中,即使貴賓來訪,主人不僅不以香煙招待,也不允許來客在屋內吸煙。回族中有些年輕人一般平時也吸煙,但在老人面前須迴避。在回族的葬禮上,清真寺內及家中念「亥聽」(阿拉伯語,意指《古蘭經》部分章節的選集,此處指回族在婚喪節慶中所進行的頌讀《古蘭經》等宗教儀式或活動)時,更嚴禁吸煙、喝酒、吸毒品等類似「不軌」的行為。 禁食自死物、血液。回族的信仰以為,要保持一種純潔的心靈和健全的思想,就要有一種熱誠的精神和一個乾淨、健康的身體。為此,凡是任何本身不純凈,並且對人無益,甚至有害的食物都是不可食的。自死物、血液便在此禁食範圍之內。回族人講,凡動物自然死亡,體內必然有毒,而一切生物的貪惡嗜欲則是由血氣而生,故飲食血液對人身心無益。宰牛、羊、雞、鳴.回族講究一定要將其體內血液放乾淨,方能食用。宰後收拾牛、羊、雞、鴨,要求必須先把其心割去,再收拾其它內臟,因為他們認為,動物雖被宰殺,但心仍然活著。除禁食自死物外,回族還禁食被勒死的、跌死的、捶死的、牛氏死的、野獸吃剩的畜禽。 自死物與血液,無疑是回族衛生的、科學的和有益的禁忌,長期以來,它為絕大多數回族所遵守,因而保持了回族人健康的體魄,同時,也得到了其它民族的好評。 禁食豬肉。禁食豬肉,是回族最重要的禁忌,其原因起源於伊斯蘭教。《古蘭經》講:「人們啊,你們應食地面上合義的、清潔的食物」,又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割之動物。」至於為何禁食豬肉,伊斯蘭教明確指出,豬為「穢物」,是「不潔之物」;故不予食之。在中近東地區,由於氣候炎熱,水源短缺,使得豬常常帶有病毒,所以人們自古就視豬為不潔之物,且豬的形象醜陋不堪,令人厭惡。因此這一地區的各族人民,包括猶太民族,均有禁食豬肉的習俗。伊斯蘭教適應了中近東人民這一禁忌,並將它作為宗教戒律之一,要求人們加以遵守。所以忌食豬肉並非是回族獨有的習俗,世界上所有信仰伊斯蘭教的人民都有同樣的禁忌。 然而,回族對於豬的禁忌尤其嚴格,不僅忌食豬肉,而且對其它民族盛過、做過豬肉的炊具、碗筷、器皿也不用、不接觸。有人甚至連「豬」字也厭惡提起,問起屬相、屬豬的便以「屬黑的」代之,更有甚者,回民中有姓朱的,因朱與豬音同,而改為姓黑的。在一些回族家裡,不僅以豬身上東西為成份製成的藥物不用,連豬鬃、豬毛的刷子、豬皮衣物、鞋也不用。回族嚴格忌食豬肉的習俗,使得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明顯區別於其它民族。今天,一般回民在宗教功課上雖不能嚴格履行,但對禁食豬肉這一宗教戒律,都能認真遵守。假如有人犯了此禁,那將會被認為喪失了做「回回」的起碼標準。 禁拜多神、偶像。信仰真主是回族信仰的核心和基礎,一般要求做到「心裡誠信,舌肉召認」,不能有絲毫疑問。真主也即「安拉」,是伊斯蘭教唯一的最高神,內地回族一般稱為「真主」,取其「真一清靜、主宰一切」之意;西北回民多稱為「胡達」(波斯語,意為自在者)。伊斯蘭教基本信仰認為:「萬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主的欽差」。即宇宙之中只有獨一無二的真主,除此,不能有其它神,或類似真主之神的存在。回族穆斯林講,真主是獨一無二、創造天地萬物以及人類的真宰,是全知的、全能的、永恆的、貫通一切的,不可分的實體,是無始無終、無像無聲、無方位、無定所,是摸不著、看不見的,但它的的確確是存在的,不容有任何懷疑和爭辨。因此「認主獨一」是回民最基本的信條,除真主之外,絕無應受崇拜的。據此,回族除面朝麥加,禮拜真主外,不叩拜其它任何偶像,且堅決反對本民族崇拜偶像,崇拜多神被認為有著不可恕饒的罪過。在回族的清真寺及一切宗教場所,不僅不準出現任何人的影像,甚至連動物畫像在清真寺也屬嚴禁之列。因為禮拜時,如果周圍掛有人物、動物畫像,那將被認為是崇拜偶像,所以虔誠的回族穆斯林,即使在居室中也不貼掛人、物影像,桌櫃之上也不擺設人、物塑像。家中平常多以中國傳統的山水畫、字畫和古典詩詞、漢文「克塔布」(阿拉伯語,意為經典)中的「五更月」以及阿文書法、克爾白聖寺綉畫等裝飾。而一般回族家庭,雖然平時也不妨掛一些人、物畫像和家人照片,但老人禮拜,或請阿訇來家念「亥聽」時,必須將所掛人、物畫像罩住,或者把畫像、照片翻面。回族以為,這樣才算符合對真主的信仰。 禁占卜、算卦。占卜、算卦被回族人看做是有失「伊麻尼」的行為。因為伊斯蘭教六大信仰之一的「信前定」,要求人們相信天地之間一切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現象,都由真主的意志決定。真主創造生,造化死,世間萬事都是「安拉」的定然。回族通常講,「一切圍著太克底爾(阿拉伯語,前定之意)轉」,任何人不能預知自己或別人的將來。但人們可用自己的理智來選擇信仰,判斷善惡,且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行為負責。作為回族穆斯林要求自己順其自然,不為所求,不為所爭。如此,求卜、問卦是有悻於「前定」信仰的,回族稱屬污穢的「魔鬼」行為,近似於迷信。迷信又與「伊麻尼」是不相容的。所以,回族嚴禁求卜問卦,否則會被認為喪失了信仰,要受人唾棄的。 禁賭。嚴禁賭博,是回族的一種良好的傳統美德。族內若有人賭博,那將被認為是破了禁,犯了罪,因教義認為,賭博不僅使人與人之間「相互仇恨」,而且將會「阻止」人們「記念真主和謹守拜功」,是惡魔才有的行為,所以予以堅決禁止。回族由此以為,賭具有十大罪惡,即壞良心、喪品行、傷性命、用祖宗、失家教、盪家產、生事變、離骨肉及犯國法和遭天遣。回族家長和阿匐,經常以此教育子女與人們,要求他們遠離這種邪惡的行為。如果沾染上這一「哈拉目」,將會變得齷齪無恥,為眾人所鄙視。 族內婚。回族素來以為,男女間的結合,必須以信仰同一為基礎。因此,回族婚姻常常只限於本民族內部,西北的回族此外也只是同信仰伊斯蘭教的東鄉、保安、撒拉等民族實行通婚。在社會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各民族間的融合是不可避免的。特別是由於回族散居全國,與漢族等雜居,所以歷史上以至現實生活中,回族同漢族和其它民族青年戀愛結婚的現象,也已屢見不鮮。其中,以回族男青年即漢族等其它民族姑娘為妻者居多。 回族在信仰、飲食等生活方面,與非穆斯林民族有著很大的差異,所以,回族一般實行嚴格的族內婚姻,一旦涉及到族外,無論嫁、娶,都要求外族青年理解、尊重回族的風俗習慣和民族感情,並且要虔誠地皈依伊斯蘭教,否則,婚姻將會受到家人的反對。外族青年皈依伊斯蘭教,有一套較為認真、嚴肅的程序。首先回族家長要請外族青年來家,問其對此婚姻是否誠心,願不願意「隨教」,若回答是,就由回族家長給其講授一些信仰常識及飲食禁忌,令其認真遵守。經一段時間考察,認為可以信賴,便帶其到清真寺,先教以大、小凈的洗法(女青年則由回族婦女在家施以教導),沐浴完畢,帶至阿訇室內,由阿訇再講以宗教知識並教其背誦清真言,直至背熟。而後,方可擬定結婚日期。 回族對「隨教」青年的「尼卡哈」(阿拉伯語,意為證婚詞、此指由阿訇主持的婚禮儀式)要求嚴格。成婚之日,父母、媒人、新郎、新娘—一到場,阿訇首先問過回族父母是否有「口喚」(意即是否允許),再問媒人是否交過聘禮,接下問新郎、新娘各自是否真心結合。之後,阿訇考核新郎、新娘有關宗教知識,請其背誦清真言,回答一些信仰問題,並再次對「隨教」的新郎(或新娘)囑以諄諄教導,勉勵其牢記「信教為人之本」,而後誦經祈禱,予以證婚,講明「尼卡哈」是根據《古蘭經》,聖訓勉勵人類結成夫婦的原則進行的。最後,阿訇祝願新婚夫妻生活愉快,幸福美滿。這樣,一樁涉及外族的婚姻,方被回族認為是符合教規的,並得到大家的認可。外族青年從此也就被看做是回族的一員了,日後雙方所生孩子的民族成份,自然也就以回族為準了。 喪葬中的禁忌。回族的葬禮簡單、樸素,但卻有著較多的禁忌。人去世後,回族不稱為死,而要稱為「昌提」(阿拉伯語,逝世)、「無常」、「口喚」成「歸真」(意即回歸至真主闕於),死人稱為「亡人」,屍體要稱為「埋體」,以示與其它民族的區分。回族對於衷哭不禁止,人「無常」之後,家人親朋與其永別,難兔表現出哀傷之情,不由自主地痛苦是人之常情。但回族忌諱在亡人面前嚎啕大哭或跳腳拍胸,呼喊哀叫。因為教規以為亡人是順命歸真而去家人親朋應當相信真主的前定,而嚎哭被看做是對亡人逝去的「不滿」和「怨恨」。 「埋體」未葬之前,回族有守夜的習慣。守夜的親朋好友都要洗大、小凈,以保持「埋體」房內的潔凈。房內不得海闊天空高聲喧嘩,只可追憶亡者,談信仰,互相勸勉以走主道,更嚴禁守夜期間抽煙、喝酒與賭博。守夜時,禁止狗、貓等動物進入「埋體」房內,回族講,如果貓、狗進入房內,會驚動亡人,是很不吉祥的。此外,回族不允許給亡人送花圈、挽幛,更反對設靈堂。送「埋體」入墳地時,講究送葬者須洗大凈,而且不允許人們在「埋體」前跑動,應走在「埋體」之後或兩旁。 念「比思敏倆習」。「比思敏倆習」,為阿拉伯語,意為「以真主的名義」。回族習慣在做、吃食物及進行其它一些日常活動時,都要口念或心念「比思敏倆習。」如平素炒菜、做飯,油、菜入鍋,吃飯、喝水之前,以及擔水入缸,均念以「比思敏倆習」,以表明回族人時刻不忘真主造化萬物之恩。此外,在吃蒸饃、烙餅、饢時,回族禁忌囫圇啃咬,一定要首先口念「比思敏倆習」,掰做兩瓣或更多的小塊來吃。回族女主人在廚房炸油香、饊子等食品時,也必須先念「比思敏倆習」,且講究包括家人在內的其它人沒有小凈不能進廚房。主人認為做這些食物時,須有虔敬的心靈和純潔的身體,這樣炸出的食物,才色澤宜人,酥脆香甜。 宰牲須以真主之名。回族人宰牲時,必須首先誦念真主「安拉」的名字,俗稱「道太司迷耶」。即「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意為「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這樣所宰之物,才被認為是符合經義的,可以食用。否則,將視為妄殺而禁食。凡宰牲者必須是穆斯林,這是回族宰牲的先決條件,所以,一般回族家中宰牲,都要請清真寺的阿訇或滿拉來主刀。宰牲時先誦主名,然後割斷禽畜的食管、氣管與血管,但不能把頭立即割下,並且必須空凈其血液。在宰殺牛、羊、駝時,回族還講究只捆綁這些畜物的兩條前腿和一條後腿,而留一條後腿在外,並且要求使用鋒銳的利刀,以便最大限度地減少動物臨死時的痛苦。此外,在圍捕打獵時,回族人箭射、兵擊動物之前,必須念誦真主之名。這樣,即使兔、雉、鹿之類被射擊而死,待血流盡也可以吃。而凡為火焚而死之物,雖誦念真主之名,也不能食用。 驅魔石。回民墓區,給人的印象是靜穆肅重。不僅墳墓一排排,一行行排列得井然有序,而且你會看到每一墳墓之上,都壓有五彩繽紛、色彩斑斕的大大小小的鵝卵石,其中有些墳墓用純白色或純青色的鵝卵石堆成,肅穆、莊重。這些鵝卵石,回民稱其為「驅魔石」。回族人以為,在墓地上壓以驅魔石,一方面可增加墓地莊重肅穆的氣氛,更主要的是還可以為亡人驅魔。實際上,因早先回民的墓地多處荒郊,時常受到野獸的侵擾,為了防止野獸(回民稱為「伊比利斯」,意為魔鬼)的刨挖,便開始在墳上壓以石塊,以使墳內亡人得以安息。長此以往,墳上壓以鵝卵石,便成了回族喪葬中的一個習俗。 驅魔石是亡人親屬每次上墳時,逐漸攜帶壓上去的。有的依原墳在底部周圍和頂部之上壓以較大的石頭,而周圍則用形狀各異的鵝卵石鋪壓,墳墓仍呈長圓形狀;有的則將墳墓底部以大石頭堆為長方形狀,而上方卻用小石子堆壓為橢圓形狀。在回族一些先賢哲人的墓地,群眾為了表達對他們的崇敬之情,墳外大都以精美的青、白兩色的花崗岩石砌成,底部仍呈長方形,上方大多呈拱形狀,工藝精細,倍顯莊重。除在墳外鋪壓驅魔石外,內地一些回族墳內,還須放些小石子或碎石,一般置於「埋體」旁邊,它同壓在墳外的鵝卵石有同義之用,也是為了驅魔。 「都阿」治病。「都阿」原意為「祈禱」,即向真主禱告。早先一些回民生病之後,久治不愈便有向阿訇討「都阿」的習俗。這裡的「都阿」,則為向阿訇討要治病之方,實際上就是通過阿匐向真主禱告,以使疾病早日痊癒。用「都阿」治病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稱為「吹都阿」,由家人請來阿訇為病人念一段「索勒」(《古蘭經》選段),然後由阿訇向病人吹幾口氣;或者在阿匐念「索勒」時,家人在桌子上放上鹽、糖、茶之類的飲用品,念畢後,阿訇對這些物品吹幾口氣,稱「糖都阿」、「鹽都阿」、「茶都阿」等,然後讓病人服下,以此希望能夠治癒疾病,使病人早日康復。另一種稱為「寫都阿」,即由病人家屬請阿訇在紙上用毛筆寫一段「索勒」,拿回家將紙燒成灰,灰末由病人用水沖服;也有請阿匐用墨筆在茶蠱、飯碗之內寫上一段「索勒」,用開水讓病人沖服的。 「都阿」治病在鄉村或邊遠地區的回族中至今仍流行。南方一些地區的回民,還有帶糖、茶等食品到「篩海」(阿拉伯語,德高望重、有宗教修養的人)墳上誦經祈禱,之後作為「都阿」服用來醫治疾病的。回族的「都阿」不僅用以治病,有時也被用來作消災驅禍。在寧夏南部回民山區,由於每年的旱災和冰雹嚴重地危害著這裡的農業生產,所以旱象嚴重時,回族常常又有集會作「都阿」,以挖井掏泉,或荒郊求雨的習俗。到七、八月間,麥子成熟時,又常常有「壓山頭擋冰雹」的活動。一般由阿訇在紙條或者布條上,寫一段「索勒」,把它壓在一些最高的山頂上,以求真主能夠驅雹防災。 善待鴿子與蜘蛛。回族視鴿子為和平的象徵,在有條件的回族家中,幾乎都畜養有鴿子。在所有家禽中,回族最喜愛的也要數鴿子了。來到回族聚居區,常常會看到成群的鴿子,在空中悠然飛行,迴旋不離,那悅耳的哨音,為人帶來和平與安寧。 根據伊斯蘭教傳說故事,公元622年9月20日,即伊斯蘭教曆元年(希古萊年),穆罕默德在古萊什部落貴族的迫害下,與其志友艾布·伯克爾逃亡麥地那,半路上遭古萊什貴族的追趕,穆罕默德便與艾布·伯克爾躲進一個山洞。當追兵趕到時,看到洞口密布著許多的蜘蛛網路(原本沒有),看起來好像是很久以前就形成的。稠密的蜘蛛網使得追兵看不到洞內是否有人,而且這時從洞口還飛來幾對鴿子,追兵由此認為洞內無人,於是喊叫著由原路退回。 洞口的鴿子、蜘蛛網,使得穆罕默德倖免遇難。所以,穆斯林把鴿子看做是和平、吉祥的動物。回族講,鴿子救過「聖人」,因而忌殺鴿子。阿訇一般不替人宰鴿子,而當危重病人要補身體,或者作偏方治病用時,乃講究用「金刀子」宰,「銀盤子」盛血。同樣原因,回族也忌諱隨便亂打蜘蛛,屋內出現蜘蛛,或有了蜘蛛網,只是將其輕輕掃出屋外。 禁踩螞蟻。在回族居住的村莊、院落,無論大人、小孩,看到蟻群、蟻巢,總是小心翼翼,繞道而行,決不有意踩踏。遇到陰天,蟻群大批出巢時,大家走路更為謹慎,小孩若故意踩踏螞蟻壩要受到大人的譴責。 傳說在穆罕默德傳教初期,由於信仰伊斯蘭教的人越來越多,激怒了古萊什部落的貴族們,他們干方百計地迫害穆罕默德及其穆斯林,並要求古萊什部落的人不要同穆罕默德及其支持者來往,不和他們進行商業交易,不與他們通婚。貴族們把這些決定寫成公約,懸掛在克爾白神殿里,並開始對穆罕默德和其它穆斯林實行封鎖,威脅皈依伊斯蘭教的人們。時間一長,穆斯林的物品用盡了,孩子們餓得面黃飢瘦,整日啼哭。穆斯林就這樣度過了艱難的三年。一天,穆罕默德告訴大家,真主已經讓螞蟻將古萊什貴族掛在克爾白內並寫有他們誓言的那張公約吃掉了。古萊什貴族聽到消息到克爾自一看,那張公約果然被螞蟻吃掉了。於是他們只好解除了對穆斯林的封鎖,穆斯林們重新獲得了自由,自此以後,更多的人加入了伊斯蘭教。回族群眾由此以為,螞蟻受真主之意吃掉了古萊什貴族的公約,挽救了伊斯蘭教和早期的穆斯林。所以,他們忌諱隨便、故意踩踏螞蟻。 禁坐門檻。來到西北鄉村回族家中,你會看到家家院中都備有許多木製小凳,以供家人在院中聊天、休息時坐用。雖然鄉村回族的門檻既高又大,清潔光亮,可以當板凳使用,但注意觀察,回族人從不坐用,且也忌諱他人坐在門檻上面,即使回族兒童也深知不能坐門檻。傳說伊斯蘭教傳播初期,由於遭受異教徒的迫害,先知穆罕默德經常帶領穆斯林與異教徒作戰,由於當時條件困難,且晝夜作戰,人人身體勞累不堪,穆罕默德因此曾將門檻當做枕頭睡過覺(早期阿拉伯人以地鋪為床),回族因此有忌坐門檻的習俗。他們不僅禁止成人坐門檻,兒童也不準將腳踩在門檻上或雙腳站在門檻上。蹺足於門檻或雙腿長時間叉在門檻之間,是要遭到長輩的訓斥的。 回族人民勇敢善良,純樸敦厚,由於信仰伊斯蘭教,在長期的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價值觀念和禮儀規範,並積衍鍾聚出別具一格的民族心理和社會習尚。這一現象經世代承襲,長期因循,對回族社會生活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因而至今仍有很強的民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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