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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發光

陳述榮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12

約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約 8:2 清早又回到殿里。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約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約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約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約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約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約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聖經的寶藏真是無限無量,越挖越寶貝。像聖經一開頭就啟蒙人類,「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創一1—4)。如果沒有光,一切都是空虛,混沌和黑暗!

筆者這時幻想到,如果神創造的太陽今天罷工不出來了,世界人類面臨的光景是何等恐怖啊!我們看到聖經末卷末章,也啟示我們,主再回來,在新天新地的聖城中,「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主,直到永永遠遠。」(啟二二5)。哦,神對人類的眷愛是多麼奧妙深遠呀!

一、家庭的燈台

主曾說:「我是世上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八12)。什麼是生命的光?聖經說:「生命在祂(主)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所以,主說,信她的人,就是世上的光。

主叫我們點燈要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人。這裡特別提到的光,就是好行為。光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家庭的燈台,可說是家庭的祭壇。我們看到稱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無論他遷住到何處,首先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十二7、8,十三4、18)。神隨時隨地與他同在,啟示他,應許他,安慰他,鼓勵他,這是多麼的美福啊!

家庭的燈台,也可說是家庭禮拜。一個基督徒的家庭,基督為此家之主。家庭禮拜是不可或闕的。我會看到一位宣教士,在夏令會中,早晨起床,身邊抱著孩子,面前擺一本聖經靈修,這樣「身教」,真是以神的話作腳前的燈,作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父母與兒女,在家庭禮拜中,唱詩讚美神恩,分享主的教訓。彼此交談,同甘苦,共禱告,讓主掌管家人每日的生活,何來「代溝」之有?何來兒女走偏差道路父母仍蒙在鼓中高燈低亮,以靈相通,以愛相系,家庭蒙祝福,人人覺得家乃「愛之窩」!因神是愛!

夫妻彼此相愛,為兒女豎立好榜樣。兒女的眼睛是雪亮的。父母言行、耳濡耳染,豈可輕忽!好行為乃是燈台!

可是夫妻一般說來,蜜月渡過了,兒女木有了,漸漸彼此冷淡,不再是甜如蜜,乃是淡如水。所以,夫妻須同心愛主,朝夕如一,方不至於由相敬如賓,漸漸走下坡,相驚如冰,相競如兵。如果常在主愛中,彼此欣賞長處,彼此包容短處,彼此分擔難處。所渡的歲月必是「甜蜜溫柔」!這裡有兩句話,也可做夫妻之道的秘訣:——「忍一時,風平浪靜。」「讓一步,海闊天空。」夫妻千萬別生氣爭吵:「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英國文豪莎士比亞說:愛情就是輕聲細語的談話。我們可以說,那裡有愛,那裡就有神同家!

二、教會的燈台

教會比擬是金燈台,教會的主在金燈台中間行走。主的眼睛如火焰,明察一切。主知道以弗所教會一切的好處:勞碌、忍耐,不能容忍惡人,試驗出假的使徒來,為主名勞苦不乏倦。但主責備他們:「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嚴嚴責備要反省,要悔改:「你若不悔改,我要你的燈台挪去。」(啟二4—5)

教會的燈台就是愛心。「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或作救贖的。」(徒二十28)「教會就是永生神的家。」 (提前三15)愛,是家庭的靈魂,更是教會的光輝。如果教會離棄了起初的愛心,其他一切的美好,不過是草木禾秸而已!

所謂「起初的愛」是什麼?這起初的愛心,就是能滿足主的愛。超越肉體之愛、友情、骨肉之愛,是至高至大的十字架的愛!「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五8)「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 )

聖經中也以人的身體比擬教會,主所救贖的每個信徒,如同身體上的各肢體,肢體雖多仍聯於一個身子,彼此配搭,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惟用愛心說誠實的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5—16)。這處聖經把教會全體動員的事奉,說的多麼剴切啊!

但在教會人與人之間,有時有裂縫出現,不免彼此格格不入!這是魔鬼在人心作祟。聖經教導我們信徒,「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讓、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 (西三12—14)。「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主的道叫我們受教者遵行,持定篤行,主的祝福緊跟著來!

只要是悔改重生了的基督徒,有聖靈的生命,就各有恩賜。「這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神賜恩賜給信徒,為的是為主作證,為的是運用事奉神,愈用愈豐盛;如果不用,主會把你的燈台挪去的,燈台挪去就是「審判」!信徒須儆醒!

三、世界的燈台

聖經是神所揀選的各種不同的人,寫出她的默示來。然而,聖靈是主筆,掌管新舊約聖經一貫的真理。所以,人說,舊約聖經顯明在新約里,而新約聖經隱藏在舊約里。神的真理永遠是一貫。大哉!奇哉!

撒迦利亞書第四章有兩棵橄欖樹,兩根枝子在兩個流出金色油的金嘴旁邊。其意乃是:「這是兩個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邊。」(亞四14)。當時,這異象乃是喻指省長所羅巴伯,及大祭司喬舒亞說的。他們靠聖靈金色之油,作神的工作,為主發光!聖經金句:「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神)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也正如主耶穌說:「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十五5)。所以,主差遣門徒兩個兩個出去傳福音時,先要賜給他們能力權柄。

撒迦利亞先知所見的異象,在啟示錄十一章里顯明出來了。預言到將來敵基督時代,神要差遣兩個傳道人,傳道三年半。「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主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啟十一4)。那麼這兩個燈台,為主大發光的是指誰呢?

根據啟示錄十一章第六節:「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顯示指伊萊賈及摩西說的。「伊萊賈對亞哈說,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王上十七1)。「耶和華這樣說,我要用我手裡的杖擊打河中的水,水就變作血。」(出七17)。主耶穌曾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廿四14)所以,你我基督徒今日要有伊萊賈及摩西的心志,倚靠聖靈的大能,積極的要把福音傳到地極,主快回來了。「神不願意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主的大使命:「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願你我是主的受膏者,成為世界的燈台,為主福音發真光,救人靈魂脫離黑暗,進入光明!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里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路一78—79)

世界的光 劉道新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2

「光」明是令人愛慕的,是驅走黑暗的,是指引途徑的。可見光對於人類的生活是十分重要的,是息息相關的。耶穌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章12節)

耶穌基督自己明言:「祂是世界的光」。祂的光比太陽的光更重要。有人間信仰耶穌能令個人和家庭更幸福嗎?是的,一個家庭好像宇宙中的太陽系。太陽系所以能結合在一起,是因為它的中心有一個太陽。要是沒有太陽,整個太陽系便會粉碎。若不讓生命之主,就是耶穌基督,成為你家庭中心,家庭遲早都會破碎。說到破碎的婚姻,就是沒有讓主耶穌做中心,只有耶穌成為一家之主,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因此有很多未信主的人,都羨慕基督化家庭的和諧和喜樂!

耶穌基督是世人的救主,所以他對群眾宣告,祂是世界的光,只要決志跟從主耶穌,接納主耶穌,相信主耶穌的人,都可以走光明的路,就不用走黑暗的路,因為黑暗的路陷阱多,黑暗的路危險多。走光明的路,既愉快又安全,一生的生活有亮光,陷阱與危險自可以避免。因此以賽亞先知說:「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賽六十章一節

黑暗中的光

耶穌基督,祂的名字就是救世主,祂的地位就是萬王之王。你個人處境最黑暗的時候、你最需要這位救世主拯救你出黑暗及光明,世界越黑暗的國家和社會,越要這位救星。已往的歷史可以證明這一種真理。「不信的人,被這世界的邪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那吩咐光從黑暗中照出來的上帝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上帝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林後四4—6。「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l— 3)我們心靈的境界,也正如天地的境界,若有聖靈的運行,和上主話語的啟迪,內心才不致空虛混沌,也可以脫離黑暗,因為上主榮耀的光,照耀在心中。

迷途者的光

世人都如羊走迷了路,不知何為正道,何為當行之道、迷迷惘惘,不知何所適從。但主耶穌是我們的善牧、是我們的良友、是我們的標竿。「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里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4)有許多人在這世上,正是醉生夢死,所以如迷途羔羊,應當悔改過來,醒悟過來,基督是迷途者的光。「我們上帝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空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里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生命的光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耶穌基督是生命之源。你若接納耶穌、跟隨耶穌,就不用在黑暗中摸索、不用在黑暗中行,你的一生的生活,便有亮光、便有遠像、便有啟示。「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好靈光,像從鏡子里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榮變成的。」(林後三章17—18節)。基督的靈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就有發揮善的潛能之自由、不致被世俗罪惡所束縛、不為不良嗜好所拘困。借著我們每天的靈修與上帝交通、面對基督、以基督耶穌真、善、美,作我們的標準,效主樣式、在聖靈的輔助下、自必榮上加榮。

上主在我們的生命中,拯救我們是分為五個步驟的:

(一)、救贖:就是把我們從魔鬼撒但的權勢下、救贖我們出來。(二)、重生:重生就是借著聖靈及聖道使我們的心思意念再生一次。這種生命,是基督的生命。(三)、變化:就是當我們每天借著讀經、吃主的糧;借著祈禱,吸取主的靈能。使我們的思想、言行、變化,漸漸變化成屬靈的人。(四)、模型:就是漸次變成上主的形狀、有聖潔的生活、崇高思想、超然的觀點。(五)、得榮:神要我們有光榮的生命,甚至要我們有榮上加榮的生命。總之:我們都要相信世界的光耶穌基督、活在光中,光中有平安、家中有平安。你願要嗎?請你默禱相信主耶穌是你救主。

未了,我要再強調:主救我們,不只是我們脫離罪,乃是要我們脫離自己;我們若能把自己交給主,主就負我們一切的責任。求主憐憫我們,讓我們能脫離自己!

真光與人生 任道聲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2

主耶穌常自我介紹:「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約十9);「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今日我們要思想的是:「耶穌是世界的光」。耶穌本身就是真光,人都需要真光,尤其是在黑暗裡的人。他需要光帶領前面路向,使他安穩自在,不懼怕。人生有許多時候落在黑暗中,例如遭受挫折、生意失敗、家庭不和、意外打擊等等,不論物質、精神方面,任何逆境都是黑暗。如何改變這黑暗景況呢?有人加倍勤勞工作,賺更多錢,醉生夢死,使精神受刺激,驅走黑暗,但這不是根本的解決方法。另有人以消極態度來面對,灰心喪志。還有更可怕的,以自尋短見逃避黑暗的人生。更有甚者,消磨殘生痛苦生活下去。

黑暗的原因是遠離了真光的主宰。耶穌是生命的光,人若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將會有不同的人生。由軟弱變為剛強、消極變為積極、灰心變為奮鬥、黑暗變光明,真光進來,就有平安、喜樂,盼望。人若接受耶穌,祂的真光必照亮人生,並且由今生一直到來生。這是何等蒙福的道路。可惜許多人不認識主,以致過著黑暗痛苦的生活。我年青未信主時,醉生夢死,覺得人生無意義。在一次夏令會中,主的真光照亮我,使我看見自己的罪污,終於俯伏接受耶穌為救主,生命全然改變,成為新人。有一著名的佈道家本來是浪子,花天酒地,他的母親是虔誠的基督徒,常流淚為他的得救禱告,並常苦勸他悔改信耶穌,使他非常討厭。終於有一日他決定離開家,母親跟隨在他身後,邊走邊流淚勸他,最後給他一句忠告:「當你落在黑暗絕境中,記得求告你媽媽的神,祂必賜你亮光、力量、恩典」。兒子就這樣離開了。在外面放蕩生活了一段日子,他開始覺得索然無味。在一個徹夜不眠的晚上,他取出手槍想了結生命,腦中突然浮現母親的話,他放下手槍,跪下悔改歸信神。回到家門口,母親告訴他:「我早知道你必定會回來」,這年青人後來成為著名佈道家,一生中帶領千萬人歸主。神的話語大有能力,真光一來,黑暗消失。這真光與我們人生大有關係。

真光的功用是:

一、光照及顯露罪惡

真光照亮顯出人的虧欠、過犯、罪過。當時猶太人抓了一個行淫的婦人,他們都自以為義,想在耶穌面前審判這婦人,而且要找耶穌的把柄,好控告、陷害祂。說這婦人抵觸了摩西的律法,問耶穌該如何處置她,這是頗辣手的事情,若耶穌贊同用石頭打死她,猶太人必說祂沒有憐憫之心;但若放過她,猶太人必指控制耶穌抵觸摩西律法。耶穌在兩難之間,但神的真光是大有能力,耶穌是智慧的源頭,祂將這難題拋回給那些猶太人。祂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結果各人面面相覷,因為都想到自己心中的敗壞。在主面前,無人敢說自己無罪,於是一個個都走了。

世上無一是義人,所以不可定別人的罪,不可隨便判斷別人的過失。主耶穌說,凡心中恨弟兄的就是殺他了,人不論在行動或思想上犯罪,在神眼中都是同樣犯罪。所以人都沒有資格判斷別人,看見人的軟弱,要時時自我反省,並且以愛心幫助、挽回他。耶穌沒有定婦人的罪,但吩咐她不可再犯罪,給她一條新生的出路。人時常錦上添花,少有雪中途炭,反而落井下石,把人逼上絕路。耶穌卻是大愛心,寬容大量,接納罪人,真光一來,就是顯露罪惡。

二、引導人走正路

以色列人是如何在曠野渡過四十年?神奇妙地用日間雲柱、夜間火柱一步一步引領祂的百姓。神的光引領祂的百姓安穩自在行走前路。即使遭遇艱難也不怕。有一對父女在海上捕魚,黑夜海上起了風浪,失去方向不能靠岸。母親和弟弟在家心急如焚的時候,母親突然想起在家門框點起一盞油燈,雖然燈火很微弱,但母親跪下迫切祈禱,在海上失去方向就快沉沒的父女,就靠著這一點光找到方向,平安歸家。

人生有如漂浮在大海中的一葉小輕舟,若有耶穌作為目標,就能過一個有意義蒙福的人生。因為耶穌基督是生命的光,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有今生和來世的福份。主說祂是世上的光,祂也對基督徒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4)。我們的光是從耶穌的真理之光而來。接受耶穌作救主之後,就有了光。祂不是說我們要「作」光,而說我們「是」光。這個「是」是現代式動詞,意即每一位基督徒現在就要發光,不發光的基督徒,他一定還沒有接觸真光,他的生命一定有問題。

保羅說:「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今日教會中有許多屬靈沉睡的基督徒,他們不曉得當在神面前警醒,當為神發光。以賽亞書60章說:「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教會不能進步是因為太多基督徒在沉睡,不去做當做的事。

約翰福音五章提及耶穌在耶路撒冷傳福音時,靠近羊門地方有許多生病的人,其中一個病人因聽主的話,病就得醫治。

今日基督徒的病不是在肉體上而是在靈性上的,是因為缺少屬靈營養,靈修、讀經,禱告樣樣都忽略了。所以要求主醫治,靈里健康為主發光。此外,死的人也要為主發光。聖經說名不符實的基督徒是死的。教會中有許多基督徒體貼肉體不體貼聖靈,這種基督徒是死的。我們當從主耶穌得力,為祂作見證。

結語

為主發光要有犧牲精神,一根蠟燭必須點燃才能發光,當它燃燒、犧牲自己時,就發出光來。基督徒若肯放下自我、為主犧牲,主必得榮耀。點燈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同樣,基督徒讓人看見好行為,就將一切榮耀歸給天父。

我是世界的光 黃原素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12

人蒙光照後,要走在面前的新路,沒有主的靈光照在心裡,還是不知方向。

控告罪婦的事結束後,主耶穌在十二節即接著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是甚有意義的。新約聖經裡面記載兩種的光。馬太福音五章十四節主耶穌論門徒曰:「你們是世上的光」;約翰福音八章12節主耶穌自己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前者指明為主門徒的本份——發光照人,後者指明耶穌是光的功效——為世人的明證,叫世人不再生活在罪惡過犯之中(約八1—11)。主耶穌借著猶太人捉到犯姦淫的婦人事,指出世人沒有一人完全無罪,叫猶太人知道自己的罪而不敢再定別人的罪——這是真光照亮的效果,由這故事,叫我們得知光的意義如下:

一、光能顯露罪惡——當眾猶太人帶著一個在犯姦淫時被拿的婦人到主耶穌面前來的時候,大家手中各拿石塊,眾怒洶洶地用忿怒的聲音控告她,他們的目的也是要在耶穌的身上吹毛求疵,希望在耶穌的判斷上找出把柄難倒祂,他們卻不知道上帝的兒子來到世間,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7)。當主看到這可憐的婦人,在眾目所視、眾手所指的焦點下鞫伏無聲時,祂回答群眾的控告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句話說得多麼奇妙而又帶有力量,當耶穌未發言以前群眾聲勢洶洶,在摩西律法之前,似乎都沒有罪,而都是義人,所以有權柄拿石頭要打死那婦人,但一當耶穌說出這一句話,眾人便都跑光了,可見眾人之中,沒有一個不是犯罪的,且或與那婦人一樣犯罪的。由此,可見耶穌真光的功效——能照出各人心中的隱罪。

世間的法庭上,坐著威赫不可侵犯的審判官,當他審判罪人的時候,好像自己不會沾染罪惡似的,其實他也是罪人與常人一樣,但在律法下,他受律法的包庇,在外表上沒有顯露出來。這正如當時的猶太群眾個個是義人,手拿石頭定人的罪,可是這種假義,在真光之下是無法藏匿的;當主說一句話,眾人內心的隱惡,便暴露無遺了。這是基督教與世上其他宗教不同之點,別的宗教以隱惡揚善為原則,從而袒蔽人的罪行,而專門以歌功頌德為能事,結果便只許褒揚,不便指責。基督教則不然,因基督是真光,真光具有顯露罪行的功效,故人若能常讀神的話,聽神的聲音,便會發現心中的污穢重重,在神面前站立不住。

故事中說當眾人控告那婦人的時候,主耶穌一言不發,只是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祂所寫的是甚麼字沒有人知道,寫完後,站直身來講了那句話,又彎下身繼續地寫。對於主耶穌的這舉動,在靈屬的意義上,似乎沒有多大的教訓;但這卻引起我們記起舊約的時候,耶和華兩次用指頭在石版上寫字,與今日耶穌在聖殿里的地上寫字正是同樣的事,並且耶穌也是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也是寫了兩回。如此看來,豈非表明同一的屬靈真理么?不過若把前後兩者詳細比較之,則其中尚有分別之點:按舊約的指頭在石版上所寫出的十條誡命,乃是在烈火、雷電、地震,大有威嚴的山上寫成的;而新約的耶穌用指頭在地上寫字,第一,只是彎著腰站在罪人的一邊,而不是站在怒眾的一邊,這表明耶穌的謙虛自己,和同情罪人的心,第二,耶穌默然無聲,口不出威嚇的話,不用律法定那婦人的罪,表明主是滿心慈悲、大有憐憫。感謝主!舊約的指頭在石版上所寫的是令人生畏的可怕律法,而新約的指頭在地上所寫的乃是同情赦免的恩典,使犯罪的人可靠著得救。

二、真光能消散黑暗——可分兩方面來講:①現在的世界是魚目混珠、是非不明的世代,到處有明爭暗鬥的事情發生,人與人之間缺少一個正確的真理,以致爭鬥的真皂白難分,可是有一天,主來了,那時是非便要分明,真理便要伸張,黑暗便要消失。當怒氣洶湧的群眾退去之後;主耶穌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表明在真光之下,個人的罪惡消失了,主耶穌所給予罪人的判斷,不是律法下的死刑,而是恩典下的生路!「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是一句多麼恩慈的話,為無依無靠的罪人,開了一條重新做人的出路。

最後,一場爭訟完了,只剩下兩個人,一個是恩典滿滿的救主,一個是戰戰兢兢的罪人;一個是溫柔謙卑的救主,一個是俯首認罪的罪人,這種種光景,表明真光有消散黑暗的功效。

朋友,多少時候我們心中有隱藏的罪惡,心靈苦悶不安,主的亮光指示我們在某節聖經上得啟示,我們因此心靈得釋放,得喜樂平安的充滿,這就是真光消散黑暗的功效。

②宗教若只能顯露人外表的罪惡,表明救恩還沒有完全,所以神必須用第二個指頭做成完全的救恩,這就是神用主耶穌的「代替」和「塗抹」來成全祂一貫的救贖真理。這正如醫學界X的發明,能顯露病人的病患而沒有醫治病症的功效,所以醫學界另需發明一種光線既能照出病源,且能醫治病根。今日世界的宗教、道德、律法正是如此,只能顯露人們行為上的虧欠和敗壞,卻無法根救這般人澈底的脫離敗壞的罪根。感謝主!祂是世界的真光能顯露人的罪惡,也能根除人罪惡的污穢。

三、光能照耀路道——八章十一節主耶穌對犯罪的那女人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說明主耶穌的光照耀黑暗道路的作用,世上道德禮教只能作我們走人生道路的光,卻不能照我們走永生道路,感謝主!祂的話是世人的真光,帶有天上的權柄,叫絕路的人有新的道路走,叫本來當死的人有重新得生命的機會。

人蒙光照後,要走在面前的新道路,若沒有主的靈光照在心裡,還是不知方向的,故主說:「真理的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祂……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聖靈的光與聖經的光就是主的光。

感謝主!祂是世上的真光。祂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約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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