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不能? 單身女性生育權是否應該「鬆綁」?

未婚媽媽凌玲(化名)現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兒子健康成長

這是一個特殊的群體。

「在人們的生活方式已經日趨多元的今天,婚姻已不是女性必需的選擇,但我希望有自己的孩子。」大學生小林這樣告訴羊城晚報記者,社會的污名化、家人社群的壓力、政策的不支持、單身生育的罰款,「讓單身女性的生育變成一個很難的問題。」

全面開放二孩後,生育問題引發社會持續關注。但在國內生育政策不斷走向開放的同時,一個婚姻之外的群體面臨著另類煩惱:有的女性希望能自己生育孩子但並不結婚,有的女性希望利用凍卵等輔助生殖技術。而這些都面臨著諸多政策上的障礙。

「強調保護單身女性非婚生子的權利,並不是提倡大家非婚生子。」北京律師黃溢智告訴羊城晚報記者,但一個文明的社會,應該能夠積極正視個體生育的自由,「能夠在制度層面上為個體合法的多元選擇保駕護航。」

文圖/金羊網記者 李妹妍 實習生 林昭儀

單身女性:不願將就結婚,但我想要孩子

24歲的小廖有一個親密的男朋友,但不管是之前還是之後,她都堅稱自己是「不婚主義者但想要生孩子」,這樣的主張讓她的朋友覺得「大膽前衛」。

「我沒辦法處在一段長時間的親密關係中,曾經想過找一個不需要結婚的男朋友,只要有小朋友就好了。」她語氣輕快地說,她也和母親探討過這個問題,母親表示支持她的想法,「考慮過小朋友的戶口問題,不過,回家上戶口應該沒那麼難吧。」

36歲的蘇珊(化名)是一家大型金融機構的職員,外人眼裡典型「白骨精」女性的她卻時常自嘲是「剩鬥士」。「我這個年紀,家裡催婚已經到了讓人抓狂的地步。」她坦率地說,不願意因為年紀在婚姻上將就,「以後結不結婚不好說,但肯定希望有機會做母親。」

在中國,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觀念的變化,像小廖和蘇珊一樣,不願意將就婚姻,又有生育孩子想法的女性並不在少數。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30歲及以上女性人口中,有2.47%未婚;而此前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中,僅有0.92%未婚。10年間,這一比例增加了近2倍。而國家民政局的最新數據亦顯示,中國的粗結婚率在歷經長達10年的上升後,去年比例已是連續第二年下降,全國登記結婚的對數分別較2014年和2013年下降6.3%和9.1%。

單身女性正逐漸成為一個獨特的社會話題。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其中之一就是「剩女」,官方釋義為:現代都市女性,絕大部分擁有高學歷、高收入、高智商,沒有婚姻。

「中國的主流婚配模式依然是男高女低,條件越好的三高女性,可以選擇的範圍往往更小。」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陳亞亞認為,進入21世紀以來,單身女性推遲結婚乃至不婚不育的現象正急劇增加,而婚內女性的生育意願也一路走低,新生嬰兒不足、人口老齡化等問題日趨嚴重,「在這種背景下,也許是將單身女性生育合法化提上議程的一個契機。」

北京律師黃溢智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她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從2014年底開始,國家對生育政策進行調整,包括全面放開二孩政策,但生育仍然是在婚姻框架下討論的話題,單身女性作為生育權的主體,還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傳統意義上我們會把婚姻和繁衍後代聯繫在一起,但現在越來越多人意識到,我們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可以自主決定要不要生育。」

合法生育:結婚證依舊是門檻

董盈瑩是一家公益組織的成員,近年來單身女性生育權話題頻頻見諸報端,讓她萌發了一個念頭:調查單身女性生育在中國的實際狀況。

「計劃生育法里對單身女性的生育並沒有相關的限制,但在具體問題上,單身女性會遭遇這種那種的困難。」董盈瑩稱,從生理層面上來說,單身女性首先要面臨的問題就是精子的來源。

根據衛生部(現國家衛計委)發布施行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等文件,醫療機構在實施試管嬰兒技術中,「禁止給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工輔助生殖技術」。

調查過程中,董盈瑩和她的夥伴撥打了全國20家精子庫的電話,詢問單身女性是否可以申請精子。結果顯示,除了河南、陝西和遼寧3家精子庫電話聯繫不上,其餘17家精子庫均表示必須夫妻雙方申請才可以提供精子。

「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里就包括了結婚證。」董盈瑩告訴記者,這就從事實上斷絕了單身女性向精子庫申請精子從而懷孕生子的可能性。為了合法地生育孩子,26歲的自由職業者馬戶向吉林幾家醫院提出了使用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申請。

「就想通過正規醫院申請精子庫的精子。」父母日漸緊迫的催婚讓馬戶覺得煩惱,她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她不想結婚,但又很喜歡小孩,於是查閱各種法律法規,看能不能在政策下合法生育。她在無意中了解到,20021年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就允許單身女性使用醫學輔助生育技術進行合法的生育,這讓她喜出望外。

今年5月,馬戶向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一醫院精子庫申請精子使用。精子庫工作人員引導她去醫院生殖中心詢問申請流程,然而生殖中心告訴她:單身女性不能申請,已婚夫婦需要到醫院做完檢查後才能申請。這讓馬戶有點兒懵,「我再三確認了,單身女性能否直接申請,對方明確告知不能。」

隨後馬戶又前往3家設立有生殖中心的醫院進行諮詢,但均被以「違法」為由拒絕。工作人員告訴她,在公立醫院,申請人工輔助生殖技術需要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不結婚做不了。馬戶迄今印象深刻:「護士說,給我做他們就違法了,不好意思。」

「我做這個事情沒有告訴我爸媽,他們還是挺傳統的。」馬戶說,她還會繼續向有關部門申請,但對於將來,沒有結婚證的她還沒想好要怎麼辦。

對馬戶(化名)要求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吉林省衛計委答覆稱,吉林省沒有對未婚女性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案例

未婚媽媽:孩子戶口成難題

「單身生孩子不在我的計劃內,但是它發生了。」30歲凌玲(應採訪對象要求化名)逗弄著九個月大的兒子,神情舒展,看不出任何單身媽媽的憂慮。

此前,她在雲南開青年旅舍,去年和前男友在泰國旅行期間意外發現自己懷了孕。懷孕兩個月後,許她美好未來的那個男人轉身離開。「他選擇了不要孩子,但我還是把孩子生了下來。」凌玲說,她沒有打算結婚,「孩子算是意外的驚喜吧。」

然而問題接踵而至:在哪生、怎麼生、怎麼上戶口……凌玲沒有告知父母懷孕的消息,一個人悄悄在湖南待產。因為非婚生子沒有準生證,她問了幾家公立醫院都沒法建檔,只能自掏腰包進行整個孕期的身體檢查。

更讓她焦慮的是,非婚生的孩子算作超生人口,落戶是避不開的難題。她諮詢湖南計生部門,對方當時告訴她,孩子要落戶很困難。

無奈之下,她求助於在老家刑警隊上班的同學,問能不能借用關係幫孩子上戶口。幸運的是,經打聽,湖北20141年底出台了新政策,生育不跟結婚掛鉤,戶口不跟生育掛鉤,這意味著,她只需要帶著戶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證明,就可以去當地派出所上戶口,「這是一個莫大的好消息,我心裡一塊石頭終於落了地。」

為了拿到湖北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原本計劃在湖南生產的她挺著沉重的肚子,在生產前的一個月,輾轉回到了湖北老家。

「孩子出生後很快就落戶了。」

凌玲坦率地說,自己「非常幸運」,她所在的單身媽媽群里,大多因為孩子上戶口問題焦頭爛額,「婚外生育是『違法』的,給孩子上戶口要先繳罰款,有的媽媽花了四五萬塊才搞下來。」

記者採訪了解到,儘管相關法律規定,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但事實上,要完成一紙落戶依舊讓許多未婚媽媽望而卻步。

「在計劃生育法里是沒有違法生育這個概念的,但很多地方會對你有一些限制。」黃溢智律師提及,她曾有個當事人是單身媽媽,願意繳納高額的社會撫養費給孩子上戶口,但被告知,繳納社會撫養費必須提供孩子父親的親子鑒定證明,「她連交撫養費的資格都沒有。」

更多的未婚媽媽們通過QQ群、貼吧、論壇等彼此聯接,抱團取暖。羊城晚報記者在QQ上搜索「未婚媽媽」,在數頁的搜索結果中,大部分QQ群的簡介中都提及為孩子戶口問題提供互助。

「我國的生育關懷、服務,大多是針對婚後女性開展的。」黃溢智律師告訴記者,公民有生育的權利,這包括消極的權利,即公民自主決定生還是不生、間隔幾年生,也包括積極的權利,即獲得相關計劃生育服務的權利。

她介紹稱,在西方社會,女性有選擇未婚生育的權利,對於特別困難的,政府和民間組織會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但我們目前政策制定方面,對未婚生育現象的關注不多。」

生育權之辯:三重障礙如何鬆綁?

11月9日,董盈瑩和她的夥伴們公布了歷時半年完成的《中國「單身」女性生育權現狀及法律政策調查報告》。在分析現行政策和尋找單身媽媽進行深度訪談後,報告認為,單身女性如果想生育,現在面臨著三大阻礙:社會撫養費、戶口和文化歧視。

今年1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文件提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董盈瑩一開始認為,這解決了非婚生育孩子的落戶問題,不過在隨後的走訪中,她卻詫異地發現,一些非婚生育的單身女性在得知這個政策之後依然不願意帶孩子去上戶口。

「不上戶口,她們還可以不承認自己有這個孩子,一旦落戶,戶籍資料本身會成為『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證據之一。」她無奈地告訴記者,不符合計劃生育的生育行為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對於更容易在就業領域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女性來說,社會撫養費會帶來更大的社會壓力。」

事實上,從1980年實施獨生子女政策到2016年全面實施開放二孩,近40年間我國的人口年齡結構已改變,面對老齡化加劇的現實,我國一方面推出了延遲退休的政策,另一方面放開了二孩,為長久的人口結構變更做準備。

「此大背景下,放開對單身女性的生育政策限制應該是大勢所趨。」在調查報告結尾,董盈瑩和她的夥伴們建議,應該從立法層面明確,結婚與否與能否生孩子是兩個問題,「行使生育權的主體應該是公民個人,而不是領了結婚證的夫妻。」

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陳亞亞認為,應該考慮修法,取消對單身女性生育的諸多限制,如禁止徵收社會撫養費、同等享有生育保險待遇等。「在福利保障上,為單親家庭(不限於單身母親)提供必要的支持,通過各種手段鼓勵用人單位為所有育兒者提供更便利的工作環境,便於其能兼顧家庭育兒事宜。」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對單身生育權或生育權與婚姻分離問題,目前可以在理論上做些探討,實踐上還不宜大面積提倡。

「社會對未婚媽媽還不夠寬容,未婚生育被單純看成道德問題。」北京律師燕文薪認為,更嚴重的還在各種隱性的歧視,在中國當下社會,不僅缺乏對未婚媽媽的支持系統,甚至還會剝奪其部分權利,比如,本應由生育保險支付的檢查費、手術費、住院費、接生費、藥費等費用無法報銷。

據介紹,在歐美、日韓等一些發達國家,不婚、不育者的數量在增多,已加劇了這些國家的少子老齡化甚至已導致其人口減少,「從長遠發展來說,未來中國如何去面對老齡化社會,人口結構調整的問題,政府其實也在考慮。」燕文薪說,但就我國目前發展階段,整個大的文化圈的生態還比較傳統,「只能以犧牲未婚女性等特定人群的生育權利來解決一些管理上的問題。」

不過燕文薪依然表示樂觀。他認為,通過觀念的影響改變社會環境、改變大眾對單身生育的認可度,需要一個過程。「計劃生育法調整以後,實際上對於戶籍與生育的捆綁基本能夠得到破解,一般來說生孩子上戶口,已經不像過去一樣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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