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易經64:古代人如何占卜——《左傳》、《國語》筮例(三)

古代人如何占卜——《左傳》、《國語》筮例是難讀,閱讀量很低。但是從專業的角度而論,還是要繼續寫。有願意讀懂《易經》的人,還是要努力讀懂這些文字。這是基本功。

五爻變筮例

《左傳》《國語》及其他先秦典籍皆無二爻變筮例記載。

五爻變筮例,《國語》不載,只有《左傳,襄公九年》中有一條記

載:

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日: 「是謂《艮》奏之《隨》墓。隨,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日: 「亡。是於《周易》日:『《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合義,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隨無咎。今我婦人而與於孔, 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有四德者, 《隨》而無咎;我皆無之, 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 必死於此, 弗得出矣!」……

穆姜是魯宣公之妻,成公的母親,她與大夫叔孫僑如通姦,淫亂無德。成公十六年,叔孫僑如與穆姜陰謀推翻魯成公,結果失敗,穆姜因此被遷東宮。這時,她用《周易》佔了一卦,問自己的前途,得「《艮》之八」,史官說, 「是謂《艮》之《隨》」,可知「《艮》之八」,就是《艮》卦變《隨》卦的意思。

史官說,《隨》卦有外出之義,必須速速離開這裡!穆姜不同意史官的分析,說,算了!《周易》中《隨》卦卦辭說「元亨利貞,無咎」,接著 ,她一一講解了「元亨利貞」四字之義: 「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

按《國語·晉語》筮例,司空季子說: 「主震雷,長也,故曰『元,眾而順,嘉也,故曰『亨』。」《左傳·昭公十二年》子服惠伯解卦時,也說:「元,善之長也。」其解「元」「亨」二字,與穆姜大同小異。由此考之,卦辭「元亨利貞」四字,早在春秋時代,恐已成為「四德」,並有了統一的解釋。穆姜無非在此引述其解而已。穆姜認為,自己是一個婦人,而以淫亂禍國,是身在下位而行不仁之事,這不能叫「元」,使國家不得安寧,這不能叫「亨」,作亂害了自己,不能叫「利」,放棄自己尊貴的位置,與臣子做姣媚之態,這不能叫「貞」。有此「四德」的人,方可「《隨》而無咎」。我這四條一條不佔,怎麼能稱《隨》呢?是我自己取來的禍害,能夠無咎嗎?必定死在這裡,出不去了!

在這一卦中,《艮》卦的初六爻、九三爻、六四爻、六五爻及上九爻共五爻皆變,才能得出《隨》卦:

△一上九爻(變)- -上六爻

△- -六五爻(變)一九五爻

△- -六四爻(變)一九四爻

△一九三爻(變)- -六三爻

—六二爻(不變) - -六二爻

△一初六爻(變)一初九爻

本卦《艮》 變卦《隨

根據筮數變化的原則,這一卦應該是《艮》卦初爻由「六」變「七」(老陰變少陽),九三爻由「九」變「八」(老陽變少陰),六四爻由「六」變「七」 (老陰變少陽),六五爻由「六」變「七」 (老陰變少陽),上爻由「九」變「八」 (老陽變少陰),只有六二爻為「八」 (少陰之數)不變。在這五個變爻中,初爻、四爻和五爻都是以「六」變「七」,三爻和上爻是以「九」變「八」,也就是說,此卦共有三爻由「六」變「七」,有兩爻是以「九」變「八」。

那麼,這「《艮》之八」在這裡是什麼意思呢?

是以筮數「八」表示此卦的變爻嗎?若以「八」表示變爻,則此卦的五個變爻中,有三爻以「六」變「七」,只有兩爻以「九」變「八」,那為什麼不稱此卦為「《艮》之七」,而偏曰「《艮》之八」?

有人說,「《艮》之八」是指由《艮》卦變《隨》卦時,只有六二爻筮數為「八」而不變,故「《艮》之八」是指六二爻筮數為「八」,其餘爻皆為「九」「六」變爻。

若按此說。則「八」是專指一卦的六二爻為少陰之數「八」。但是,正如我們在前面講的,《國語·晉語》筮例中「得貞《屯》悔《豫》,皆八也」,其由《屯》卦變《豫》卦時,六二爻也是不變爻,其筮數亦為「八」,為什麼此卦不稱「《屯》之八,是謂《屯》之《豫》」,而稱「貞《屯》悔《豫》,皆八也」?

可見此說不通。

對於這一卦的筮數「八」,古人還是不得其解。

在這種情況下,又有人認為, 《國語·晉語》的「貞《屯》悔《豫》,皆八」筮例,和這一卦的「《艮》之八」「是謂《艮》之《隨》」極可能是以《連山》《歸藏》筮書占筮的。只因為《連山》《歸藏》筮法已亡佚失傳,所以這「八」字也成了千古不解之謎!

此說的根據是,在《國語·晉語》筮例中,得「貞《屯》悔《豫》,皆八」後,筮史都認為不吉,司牽季子卻說:「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筮史認為不吉,是以《連山》《歸藏》解占,司空季子說吉,是以《周易》解占,故特意說明「是在《周易》,皆利建侯」。本卦亦同,得卦為「《艮》之八」,筮史說「是謂《艮》之《隨》」,並認為必須速出,這也是以《連山》《歸藏》解占,穆姜偏以《周易》解占,於是說明「是於《周易》曰……」。

這種說法,恐源於《左傳正義》孔穎達疏語。但考之《國語·晉語》中另一個談筮數「八」的卦例,這一解釋又不通了。當然,下面筮例不見 」得是五爻變。《國語·晉語》:

十二月,秦伯納公子……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日:「吾其濟乎?」對日:「……臣筮之。」得《泰》之八,日: 「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濟之矣,何不濟之有!」……

秦穆公接納了晉公子重耳,並表示願意幫助他重返晉國。董因迎接重耳,這位晉公子問:「我這次能行嗎?」董因給他佔了一卦, 「得《泰》之八」。這一卦的卦象是天在下而欲升於上,地在上而將降於下,董因據此稱為「天地配亨」。 「小往大來」是《周易》《泰》卦卦辭,意思是失去的小,得到的大,據此董因說:「這次行了,你必定會得到晉國!」

卦中「得《泰》之八」一句,古人之注皆不通。韋昭注《國語》於此句,認為是指「遇《泰》無動爻」。近人釋此筮例,亦從右說。然而若《泰》卦確無變爻,則《泰》卦內卦:二陽爻的筮數,應該是少陽之數「七」。外卦三陰爻應為少陰之數「八」。按照佔人占卦的慣例,筮卦以內卦為主,董因為何不說「得《泰》之七」,而偏說「得《泰》之八」呢?再者,通觀《左傳》《國語》所有筮例,凡無變爻的卦,都稱做「其卦遇X」。如《左傳·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晉之卦即無變爻,文中稱做「其卦遇《蠱》」,《左傳·成公十六年》晉楚鄢陵之戰的筮例,也無變爻,稱做「其卦遇《復》」 。由此可證,凡無變爻之卦,都稱做「其卦遇X」。反之,凡稱「八」之卦,都有變爻,如前所舉「《艮》之八」,「是謂《艮》之《隨》」「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皆為其例。故韋昭注謂此卦無變爻,是不對的。由上面所考看來,「《泰》之八」當有變爻。

於是又有人說,「《泰》之八」是指所得《泰》卦初爻、二爻、三爻以「九」變「八」,四爻、五爻和上爻不變,仍為「八」,故稱之謂「《泰》之八」。如按此說,那麼,根據《左傳》《國語》中以《周易》占事的通例,此卦應稱「《泰》之《坤》」才對,又何以稱「《泰》之八」呢?

種種不通之處,很難自圓其說。

在此情況下,於是又有說此卦當初恐怕是「《泰》之《剝》」音訛而成「《泰》之八」。然而筮例中既有「《艮》之八」「貞《屯》悔《豫》皆八」,可證當初並非音訛而誤。

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董因引「小往大來」以解占。 「小往大來」是《周易》《泰》卦卦辭,這就可以毫無疑義地斷定此卦是以《周易》解占,而不是用的《連山》《歸藏》之類筮書,因而也就駁倒了筮數「八」的卦例僅限以《連山》《歸藏》上筮的說法。

通過以上三個筮數「八」的卦例,可以看出,古人對於《左傳》《國語》筮例中的這幾個「八」字,雖然絞盡腦汁也難得其解。這就不能不使我們面臨這樣一個帶根本性的問題:《周易》筮數中「九」「六」變,「七」「八」不變的原則,是否是《春秋》時代人們以《周易》占筮的原則?或是還有別的什麼原則?只閱這些原則後來亡佚失傳,以至後人無法用「九」「六」變,「七」「八」個變的方法,對這些筮例中的「八」做出正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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