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牧者給年輕人的信:論知識

羅馬書1:20隨手傳福音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懷恩:

收到你的來信,我能了解你心裡的戰兢。你提到自己對神的話理解得太少,無法供應弟兄姊妹的需要。對一個事奉責任忽然加重的人來說,這種心情是正常的;如果人覺得自己很能供應人,那反而有問題了。你問我怎樣明白神的話語,這是一個太大的題目,不是兩三句話能說得清楚的;而且我也絲毫不敢說自己對神的話語已經很了解。但既然你問到這一點,我也願意就我的體驗和你交通關於知識的事。

我們偶爾會聽到一些反對知識的論調。比如說,有人認為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我們需要行為,不需要知識。又有人認為聖靈自己會啟示我們關於神的事,這知識不是從人得來的,所以人只要常受聖靈引導,就能參透萬事,不需要特別去追求知識。還有人認為人的信不在乎高言大智,而在乎神的大能,所以我們不應該追求知識,應該追求屬靈的能力。以上幾種說法都有聖經根據,也有部分的道理。但聖經上提到以上的說法都不是在貶低知識,如果人片面地去理解有關的經文,就很容易走偏了。

林前8:1 確實說到「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這段經文是談論吃祭偶像之物,保羅的意思不是知識不好,而是在處理吃祭物的問題時,不應該憑知識去做,應該憑愛心去做;不應該按自己所知道是對的就去做,應該考慮怎樣做對弟兄最有益處,怎樣做才不致絆倒弟兄。其實,弟兄怎麼會容易絆倒呢?還不就是因為知識不足嗎?有的知識是需要慢慢教導的,不能憑兩三句話解釋清楚,在弟兄還沒理解之前,我們應對自己的行為稍加約束;但長久之計,還是要把這些知識向弟兄講解清楚,幫助他的靈命早日成熟,讓這問題不再會使他跌倒。這段聖經並沒有否定知識。林前2:6-12也確實提到一種智慧,這智慧是關乎我們得榮耀的事,這智慧是由聖靈啟示的,不是人的頭腦能想出來的,若不是聖靈的啟示,我們不可能明白這『神奧秘的智慧』。

此外,約一2:27也提到『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引導我們住在主裡面。林前2:5 還提到我們的信不應該在乎人的智慧,應在乎神的大能。以上各處經文都是說到人的智慧知識的有限,人不能憑自己的智慧知識去認識神,但『不夠』與『不好』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就如一般的汽車光有電不夠,還需要汽油才能開動;但它並非不需要電,電更非對它有害。

有一個觀念十分重要,就是經歷是經歷、恩賜與知識是不同的,也不能互相取代。經歷幫助我們靈命成熟,恩賜是幫助我們事奉有能力。打個比方來說,經歷是我們走天路時所遇見的事物,恩賜是我們幫助別人走天路(有時也是自己走天路)時所需要的力量。至於知識,是走天路時所憑藉的地圖。這三者雖然有關係,卻不是同一件事,也不能互相取代。

一個人剛信主,靈命還幼稚時,當他靈里有一個感覺,甚至見到異象(這都是經歷),他未必能分辨這經歷是不是出於神。有時他良心不安,這不安的感覺可能是聖靈的光照,可能是魔鬼的控告,他也未必能分辨。如何分辨呢?需要屬靈的知識。如果人只有經歷而沒有知識,他可以走很長的路,但這些路可能是偏路、冤枉路甚至回頭路。

經歷必須靠知識來匡正。一個人若大有恩賜而沒有知識,他也許講道大有口才,聽的人起初很受感動,但他講來講去都是這一套,講不出更多的東西來,所以只能幫助人到某一個程度,就無法再供應下去了。他也許很會醫病趕鬼,能在這方面服事教會,但對於弟兄姊妹甚至自己面臨的婚姻、家庭、苦難等問題,就可能束手無策了。恩賜必須與知識配合,才能用得合宜,用得深入。

我姑且拿聖靈充滿作例子。我們知道聖經上吩咐我們要被聖靈充滿,人有聖靈充滿的知識而沒有經歷,那麼這人還是沒有被聖靈充滿;反過來說,一個人可能有聖靈充滿的經歷而沒有知識,他也因這經歷而得著聖靈的恩賜,這經曆本身是好的。但各人的經歷與恩賜不盡相同,從教會歷史中可以看見,有些人不照聖經而照自己的經歷教導人,認為一定要有某種表現才算被聖靈充滿,或一定要用某種方法才能得著充滿,結果反而給教會帶來難處。光有知識當然不夠,但沒有知識的後果往往更嚴重。

人信主的正常過程很能說明知識與聖靈工作的關係。人信主通常是先聽道,這道也是用他所聽得懂的話說出來的,當他用頭腦思想這道有沒有道理時,聖靈就在他的靈里動工,使他不但頭腦理解真理的內容,靈里也感受到真理的能力,於是他決定信主。聽得見的話是出於人的口;靈里的光照是聖靈做的,兩者互相配合。聖靈在這事上極少完全不透過人而自行做工。聖靈使用講道的人的方式,也不是叫人處於被動狀態,讓聖靈操縱他的嘴;反而講的人很清楚自己在講什麼,因為神的本性是樂意與人同工,讓人在聖工上盡本分。講道的人講的是知識,聖靈又讓這知識在聽的人的靈里活起來,他裡面就有了生命之道。

說到這裡,我想提一下聖經原文中的兩個字。在新約聖經中,有兩個字在中文聖經中都翻成『道』或『話』字,其中一個字讀作『洛果斯』,另一個字讀作『瑞瑪』。這兩個字的用法有時相同,有時卻象是有分別(當然,我們不宜把這兩個字的用法強加劃分)。『洛果斯』較多指聽得見的話或客觀的道理;『瑞瑪』則較多指主觀,個人所領受的話語。舉例來說,聖經告訴我們「神愛世人」,這話是客觀的真理,無論人同不同意,受不受感動,這句話都是神的『洛果斯』;但當一個人讀這句話時,聖靈在他心裡做工,他經歷到神的大愛,感動得流淚,這句話對這人來說就不只是『洛果斯』,而且是『瑞瑪』,是活潑、主觀經歷到的話了。如果知識在我們裡面只是客觀的,沒有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那麼我們求知的最終目的就還沒有達到;但如果連客觀的知識都沒有,就不可能去經歷它了。

既然知識是不可忽略的,所有信徒,尤其是帶領教會的同工就都應該努力增加知識了。其中最重要的是熟悉我們信仰的基礎––––聖經。我們常羨慕人讀經有亮光,自己卻不肯象他們那樣地付出時間精力來讀聖經。從前帶領我讀經的弟兄們並沒有教我什麼秘訣,他們就是鼓勵我一遍又一遍地讀,說「熟則通,通則透,透則亮」。雖然直到如今我對聖經還有很多不明白之處,但我漸漸能體會這句話的意思。我發現一個人讀經,應該要掌握聖經的事實、一貫的思想和解經的原則,如此就能將神的話正確、全面地教導人。

讀經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把事實記住。例如,腓4:9 說「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我們讀了也許會很高興,也喜歡拿這節經文與人分享;但我們卻忽略了上文:「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這是後面的應許的條件,必須實行了才能得到神的同在,不是隨便就可得的。又如加5:24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說到『已經』,而不是『將要』或『應該』;我們的地位是已經向肉體死了,縱使經歷上不是如此,地位也不會改變。把事實記住了,才能正確地實行並講解真理。除了記住事實外,還要看見聖經各卷的中心思想。

例如,以弗所書、歌羅西書、哥林多前書的主題都與教會有關,但以弗所書所強調的是基督的身體,歌羅西書所強調的是教會的頭,哥林多前書則探討教會中實際的運作。當我們講解這些書信時,不應該把一節或一段抽出來而不考慮整篇信息的中心思想。除此之外,我們要進一步看見整本聖經的中心思想。當然,我們知道整本聖經的中心是基督,但是摩西五經、舊約歷史書、詩歌智慧書、先知書如何配合著這個中心,卻未必是很多人明白的。從聖經中啟示出神的計劃是什麼,神如何按步就班地完成這個計劃,這都是我們應當注意的。

讀聖經的人也應該稍微懂得解經的原則,以便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例如,詩18:2說「耶和華是我的岩石」,明顯不是照字面解釋,否則神就成了岩石了;又如基甸率領三百人攻打米甸人,就必須按字面看『三百』這數字。有時,好幾種解法都合理,我們雖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卻不能硬說其它的解法一定錯誤;而應該與持不同看法的人互相尊重。

關於解經,我有一個深刻的體驗,就是一個人所受的教導,或他所沿襲的傳統常常影響他對聖經的看法。例如『信徒』、『門徒』、『聖徒』一詞在聖經中都是指所有信主的人,很多人卻認為這是屬靈光景不同的幾種人;又如,許多人認為蛇都是預表魔鬼的,而忽略了約3:14還將蛇與主耶穌相提並論。許多東西不止預表一樣事物,許多預言也不止一次應驗,要看上下文,並參考歷史,也要符合聖經一貫的教訓,不能自己憑空想像而強加解釋。聖經所提到的,不要避諱不說;聖經所沒有的,不要加上去。但願我們作個忠於神話語的人。

你信上提到希望能在神的話上作有系統的學習,又不知道用什麼方式最理想。我承認有系統地學習神的話對事奉神的人是必要的,至於所用的方式究竟是自學,或私下找老師指導,或讀神學院,或參加各類的培訓班,就是我們當認真尋求的了。不妨在此和你談談關於神學教育的事。

歷年來都有不少人反對人讀神學,這是有原因的。首先,聖經中也有類似神學院的團體,最早出現可能是在撒母耳的時代(參撒上10:5;19:20),在以利亞、以利沙的時代也有『先知門徒』這種人(參王下 2章),但這些人中似乎沒有特別傑出的人,比較傑出的人往往是神親自向他顯現呼召,而非名師帶出來的。後來,主耶穌帶門徒也不是用法利賽人那種有系統的教育方式,而是隨時進行機會教育,這樣的效果反而好。至於保羅,他少年時所受的教育並沒有幫助他真正認識主,反而很可能在亞拉伯曠野直接從神領受的啟示成了他後來傳講的主要內容。

從教會歷史來看,神學教育發達的國家或地區未必是教會復興的地區,神所興起的大能的器皿中許多人也沒有讀過神學院,所以無法絕對肯定神學院的價值。甚至許多愛主的人在讀了神學院之後,信心不如以往之單純,驕傲反倒增加了,更看重學識而忽略了生命,在教會中沒有好見證。

從個人經歷來看,不少讀過神學院的人認為無法將大部分所學的應用在教會中,理論與實際之間有相當的距離;而且天天鑽研聖經的字義、背景等,反而會在讀經時失去了原有的甘甜,與主的交通也不如以往的親密。

以上種種原因,都使得許多同工們對神學院存有成見。我們不能否認許多神學院的教育並不成功,但我們若要探討神學教育這個主題,不應該只看神學院一方面,也要看那些沒有受過有系統造就的人的表現,也要看那些在神學院以外接受有系統造就的人的表現,甚至要考慮神學院之間的差異,這樣才能作出客觀的評估。而且,我們實在不必把神學院看作是唯一或正統的神學教育機構;無論規模大小,無論教導方式為何,只要有系統地將真理傳遞出去,就是在實行神學教育。我想,我們不宜專門討論神學院的教育,應該把所有訓練主工人的地方一併討論。

若是我們有機會研究教會歷史,就不難發現屬靈的生命對事奉有最重要的影響;屬靈生命不成熟的人,無論他有沒有讀過神學院,是受怎樣的造就,他都不能做出金銀寶石的工作。如果一個人的靈命有問題,沒有為主作好見證,我們要全面地探究其原因,不能主觀地怪罪於他受訓的地方;同樣地,一個人被神重用也會有種種原因,不能主觀地歸功於他受的訓練。無論主帶領我們如何地裝備,美好的靈命都是不可缺少的。

當然,無可否認,受造就的地點對人的靈命、學識和事奉都會有影響,所以選擇受造就的地點,確實是當慎重的。如果一個造就的地方,其師長的信仰都純正,能忠於聖經的原則作教導,看重生命,且教導的內容能切合教會的需要,它就是值得去的地方。反之,若師長信仰不純正,其教導不能忠於聖經原則(教導得不全面,或高舉宗派傳統),只看重學識或事奉而忽略靈命,或不顧教會需要而關在象牙塔中追求自己的東西,則無論它的名稱是否叫做神學院,都不值得去。

即使神為我們開路,帶我們到了一個很好的地方受造就,我們還應該有思想準備,就是我們只能在其中得到『洛果斯』;想得到『瑞瑪』,還得靠聖靈自己來啟示。光有『洛果斯』是不夠的,但沒有『洛果斯』就不能指望得到『瑞瑪』了。神學教育並不能叫一個人屬靈,只能叫人對神的認識不致偏差。打個比方來說,神學教育把正路的範圍標識出來,屬靈則是在正路上已走了很遠,並熟悉這路。我們認識正路之後,還要走上去,才能走得遠;如果自己曉得了正路又不走,以為這就已經不必走了,反倒常常批評人走得不對,這就與法利賽人沒有分別,怎能稱得上是屬靈呢?

懷恩,我不曉得在你的周圍是否有適合的地方可以使你在神的話語上受造就,如果暫時沒有,你就仰望主,自己多看一些書吧!求主為你預備。如果你有機會受造就,希望你能清楚知道你需要學什麼,不要羨慕『填鴨式』的教育,指望老師把聖經的每一處都詳細解釋,使你完全明白,又可以完全搬到講台上。最好的教育不是給你魚,而是教你怎樣捕魚,是幫助你掌握研經的方法及事奉神的法則。學到了這個,就可以自己去進深學習,一生都受用不盡。

在學習過程中,難免會覺得枯燥,但很多時候這代價是必須付的。例如,想要明白希伯來書就必須先明白利未記,讀利未記時容易感到枯燥,但這是明白聖經的必經途徑,我們在其中所操練的忍耐將來也能應用在事奉中。有些東西在剛學的時候,靈里一點也不覺滋潤。我剛學希臘文時就是如此,我的老師沒有太多教我如何把它應用在讀經或講道上;到了後來,主憐憫我,我漸漸能把它應用在我的事奉上,我也就為主給了我這個工具而感恩。從這件事我體驗到,一方面教導的人應該慎重選擇教的內容,以切合教會的需要;一方面學的人也要把眼放遠,不要凡事貪圖現成可用的,而要把根基打好,且自己要思索如何把所學的應用在事奉上。

剛才所談的都是與信仰有直接關係的知識,至於一般的知識,對事奉主的人來說是不是重要的呢?有些同工把屬靈的事物和屬世的事物完全分開,認為我們只要追求屬靈的事,不要追求世俗的事。其實,聖經是不要我們把世俗的事物多放在心上,不要容這些事影響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免得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有所降低;聖經卻沒有要我們不去適度地明白世界上的事。事實上,人生在世不可能不去知道一般的知識。我們總要知道什麼東西能吃,什麼不能吃;總要知道鈔票的面額是多少。不但如此,一般的知識中還有許多是追求主與事奉主所需要的。

例如,一個人若想自己從聖經中得到亮光,或想閱讀其它屬靈書籍,他就必須認識字;一個人若想自己聽一盤講道錄音的磁帶,他就必須曉得怎樣操縱錄音機。隨著科技的進步,很多東西可以應用在福音工作上,可惜許多同工不知道,或不會用(比如有人看到隨手傳福音發送的好文章,卻不知道如何轉發給別人),使福音工作的果效打了折扣。彼前3:7 說「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這『情理』原文作『知識』,這裡所指的是社會上的一般常識,包括生理和心理的知識。神要我們在生活上了解一般的常識,而用它們為主作見證,同工們實在應該多多去掌握它。

這樣,會不會使人依靠知識而不依靠神了呢?會不會使人陷在知識的追求中而忽略屬靈的追求呢?這都是可能的。因此我們需要認識福音工作進行的法則,也要認識神對我們的託付。

福音工作是神主動的,能力是從神來的,但神通常是借著人做。神有神的工作,人有人的本分,人若盡了自己的本分,神也一定會做那一分,工作就做成。神會提醒人,指教人,但神不會替人做好人那一分,人也不能做神那一分。聖經上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箴 3:5),不是說我們不要有聰明,而是叫我們不要認為自己的聰明可以取代神那一分的工作。我們應該運用神所給我們的聰明才智,而運用的同時,我們認識一件事:神不做工,一切都將徒然。有了這個認識,就不會依靠知識而不依靠神了。

我們也需要認識神對我們的託付。如果神要我們多做講解真理的工作,我們就需要多用時間力量去明白神的話,包括明白一句話的背景,它準確的意思,為了這點,甚至可能需要設法學習英文或聖經原文;如果神要我們多服事人,我們就需要用一點心去了解一些世事,例如哪個醫院比較好,哪種交通工具比較便當等等;如果神要我們多勸慰,我們對人的心理就應該有相當的了解。

我們不可能什麼都懂,也沒有必要花太多時間去明白與我們關係不大的知識,各人按著主的託付去充實自己的一分,就象射箭的人把箭的鏃磨利,把箭尾插上羽毛,再加上大能者拉弓之力,必能更有助於完成使命。最後想說的,還是神的話:「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腓1:9-11)。但願你大有知識,但更重要的是有愛心,這樣才能滿足神的心意,總不要捨本逐末才好。

摘自《懷恩夫人的九個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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