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跳樓」凸顯中國式醫患關係:沒有責任沒有愛
說到底,還是中國醫患關係那個老問題
本刊記者/江菲
病人在醫院自主跳樓,責任究竟在誰?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可搜索到的案例,如醫院的醫護制度、安全條件均符合規定,醫院不承擔責任。理由很簡單,醫院不是監獄,不可能對病人實施24小時監禁。
但在此次跳樓事件中,即便雙方多輪隔空提出證據,仍有幾個關鍵性的問題仍不清楚。
首先,院方在實施剖宮產手術上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雖然院方公布了家屬在知情同意書上的簽字,但在多數醫患關係中,院方都是處於主導地位。因此,當醫生讓病人及家屬簽字時,多數人的選擇是服從。而且,從兩次簽字內容的一致性來看,簽字應是抄錄的院方規定的格式。
再來看院方公布的護理記錄單。在8月31日事發前兩個小時,記錄單對病人描述都是「清醒」,血壓、呼吸、脈搏均無異常,胎心等也沒有異常記錄。
病程記錄單
17時50分,在病情觀察及措施描述中寫道:宮口近全,患者極不配合,要求剖宮產,給予心理安慰,同時給家屬交代一次。家屬表述理解,拒絕手術,繼續觀察。
18:05:患者自行走出待產室,經醫護人員解釋後,由家屬陪同送回產房。家屬仍拒絕手術,觀察。
19:19:患者仍極不配合,再次走出產房,再次由醫護人員勸解後,產婦仍堅持要求剖宮產,家屬仍拒絕手術,並陪同產婦回產房。聽胎心138次/分,給予心理安慰,觀察。
這其中有兩個表述值得關注。一個關鍵性表述是「宮口近全」,另一個是「患者極不配合」。兩個關鍵性表述道出了之前報道中被忽略的一個事實:這名產婦可能已經臨近自然分娩的最後關頭,而她正是在這最後關頭,「堅持不住」了。
需要說明的是,剖宮產是有其手術指征的,並不是在產程中的任何時候,只要願意,就可以隨時推進去「剖」了。尤其是在產程的最後階段,胎兒已時入產道,實施剖宮手術的時機需要更專業的判斷。更何況,多數醫院的手術室全院共用,剖宮產手術所需要的手術室、麻醉師,都不是想要就隨時有的。
而對產婦使用的字眼是:「不配合」。既然產婦要求的是剖宮產,那她肯定是不配合院方的順產要求。如是院方有剖宮產的建議,而產婦有剖宮產的要求,無論如何,是不會出現「不配合」的描述的。
而院方與家屬的第一次交流,描述得也平和正常,「給家屬交代一次」「家屬表示理解」等。雖未明確記錄院方向家屬交代的內容,以及家屬表示理解的內容,但根據上下文,可以肯定,這個「交代」不會是:必須要剖腹產了,不然有危險;家屬表示理解的同時,又拒絕手術。而很可能是:院方表示,馬上就要生了,現在再做手術不划算了,產婦要遭二次罪,而家屬表示理解,也拒絕手術。
從這些都不難發現,院方在事後,並沒有完整地陳述自己在整個事件中的全部角色。甚至一味強調曾有過剖宮產建議,但家屬不同意,故意混淆了一部分事實。
醫院公布監控視頻的用意,也是想證明產婦多次出現在大廳與家屬交談,甚至出現跪下的姿勢,哀求家屬同意進行剖宮產,但都未同意,最終導致悲劇發生。但家屬對這段視頻提出異議,指出這是產婦疼得無法忍受後出現的跪姿,而不是跪求家屬同意剖宮產手術。
由於視頻沒有聲音,用在任何一方的說法上,都能夠成立。
但從公布視頻18:05~18:16,19:19~19:26的兩個時段里,並沒有產婦與家屬溝通被拒絕的畫面,也沒有醫生與產婦家屬溝通的畫面,醫護人員出現時,都只是與產婦溝通,而家屬在一旁攙扶。而最後,產婦也是在醫生的勸說下,由家屬攙扶著回去。這一切景象,都不符合家屬不顧院方建議仍強烈要求順產的描述。
還有一個不能忽視的問題,如果產婦疼痛難忍,醫生也建議實施剖宮手術,出面溝通的人,是否應該是產婦本人?
當然應該由醫生出面溝通、解釋,而不是病人自己。上面的視頻里,出來溝通的人都是產婦本人。
醫院在發表的《關於產婦馬XX跳樓事件有關情況的說明》中也表示:「生產期間,產婦因疼痛煩燥不安,多次強行離開待產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產……」
要知道,待產室雖然不同於手術室,但也不是病房,室內需保證無菌,進入前要消毒,因此是不允許隨意出入的。而這名產婦居然可以多次出入,院方僅靠「強行」來解釋,並不能服人。
事實上,也正是待產室默許了產婦的「多次強行出入待產室」,導致在第三次產婦離開時,醫護人員仍以為她要去大廳找家屬,沒想到她卻沖向對面房間的窗子。
最後,即便醫院目前所有的說法都能夠站住腳,在醫生已多次、強烈建議剖宮產的前提下,只因家屬不同意,醫生就全聽家屬的嗎?手術就不做了嗎?醫生願意冒著失去病人的風險嗎?
過往新聞中曾多次曝光過類似事件,但當時情境都是病患已昏迷,或已在準備推上手術台,醫生與家屬之間的勸說,而此次事件中,產婦還可以自主活動,甚至還可以爬上窗檯,醫院的處置意見也僅是「建議」,可見醫生認為是存在順產可能的,院方的剖宮產建議,可能就是「建議」而已。
也正因此,院方也無法引用醫療《侵權責任法》立法時的明確規定:「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斷然是沒人想置產婦於死地的。其實當時大家的小心思可能只是:看看還能不能再堅持一下,再堅持一下就生出來了。但悲劇總不以他人的意志為轉移。
一個清醒的、有自主行為能力的人,雖然是一名產婦,但最終選擇了帶著馬上就要出生的寶寶跳樓,這無疑是一起悲劇,但最終,也可能只是個極端的偶然。最大的責任,應由本人承擔。
然而事發後,醫院雖有公布視頻等主動公開行為,可其最後的落點,仍是想要甩鍋給家屬,這讓人心涼。
說到底,還是中國醫患關係那個老問題。醫院沒有站在病人角度考慮,家人呢,可能也沒有。
當然,醫院總會聲稱自己的困難之處。比如醫患比太低——以本次事件為例,共有6名產婦在待產室待產,從旁協助的只有2名助產士,自然無法充分關注每個產婦的情況。
而生產的疼痛指數是非常高的。據醫療研究,產痛的級別僅次於燒灼和肝腎結石,在所有病痛中排名第三。對大多數產婦來說,生產過程都是漫長且煎熬的。心理撫慰很重要,給予希望也同樣重要。
但助產士們大概見怪不怪了,常常對產婦的訴求熟視無睹。在病情記錄書中,雖有心理撫慰的字樣,但2個助產士面對6個產婦,撫慰也撫慰不到哪裡去,無非是「再堅持堅持,就生出來了」。多數中國公立醫院的產房不具備家屬陪產的可能性,對於初產婦來說,生產過程中的疼痛和煎熬沒有經驗、也不知該如何應對。
從醫院出示的記錄來看,該產婦17:50分「宮口近全」,到20時左右跳樓仍沒有露頭,她已經「堅持」了兩個多小時,可能再也無法相信「再堅持一下就能生出來了」這樣的撫慰了。
10多年前,由於產婦怕疼及醫院創收的因素,剖宮產一度在中國盛行。世衛組織對剖宮產的警戒線是15%,中國的總剖宮產率一度高達46.5%,居世界第一。根據著名醫學雜誌《柳葉刀》2010年的數據,中國有25%的剖宮產並不是出於醫療需要,即每年有500萬例的剖宮產其實可以自然分娩。為了扭轉這種局面,近10年來,國內媒體加大了自然分娩所具有的優勢、剖宮產所帶來的風險做了大量宣傳,同時,衛生主管部門也對各家醫院的剖宮產率進行了較嚴格的限制。
這些都無可爭議。然而在現實中,對生產過程中女性的需求,仍沒有被放在考量的範圍內,也並未給予強有力的考慮和照顧。無痛分娩(需要大量麻醉專業醫生)、水下分娩(場地造價)等可以減緩疼痛的手段固然成本太高,很難廣泛使用,但一些最基本的人性體諒和精神支持,應該被充分考慮,並給予滿足。再堅持一下就好了;疼疼就過去了;誰生孩子不疼;類似的表述是對產婦感受的極大不尊重,甚至還夾雜著對女性生產工具化的蔑視。
母愛並非只有必須用忍受痛苦來表現。盡量減輕產婦的痛苦——擴展開來,為所有病患減輕痛苦,既是醫學等科學誕生的本意,也是其目的。
這代表了一個社會的醫療水平、科學水平,更是一種文明。
值班編輯:陶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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