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為啥看不上胡適的婚姻

文:葉細細 張愛玲是尊重胡適的。胡適也很看重張愛玲。他們有著不多的交集,仰慕彼此的才華,對婚姻,卻有著不同的看法。 胡適的婚姻是包辦,張愛玲是自由戀愛。 在上個世紀的二十年代,胡適是新派人物。談及婚姻,他也是提倡自由平等的。不幸的是,他的婚姻來自母親的包辦。 江冬秀,一個裹著小腳的女人,與胡適想像中的婚姻相差遙遠。他也抗拒過,跑到上海,吃花酒、逛窯子,捧戲子。這些都記錄在胡適的日記里。不過,胡適與魯迅不同的是,他並沒有抗爭到底,而是很快妥協了,接受了母親的安排。誰讓胡適是個大孝子呢!母命難違啊。 有意思的是,胡適很快適應了這場包辦婚姻,並與江冬秀越過越和睦。胡適的怕老婆是出了名的。 張愛玲把胡適的婚姻,稱之為盲婚。 在張愛玲的眼中,胡適與江冬秀怎麼可能戀愛呢。她說:「盲婚的夫婦也有婚後發生愛情的,但是先有性再有愛,缺少緊張懸疑、憧憬與神秘感,就不是戀愛,雖然可能是最珍貴的情感。」 在張愛玲的心裡,愛情是該先戀愛的,怎麼可以沒有愛情就結婚呢?像她與胡蘭成雖愛得傷筋動骨,畢竟是水深火熱過的。那樣愛慕一個人的感覺,等待一個人的感覺,為一個人心痛的感覺,怎會是盲婚者所能感受到的。 對此,胡適不以為意。他對自己的婚姻解釋道:「我認為愛情是流動的液體,有充分的可塑性,要看人有沒有建造和建設的才能,人家是把戀愛談到非常徹底而後結婚,但過於徹底,就一覽無餘,沒有文章可做了,很可能由於枯燥乏味,而陷於破裂的危險。我則是結婚以後才開始戀愛,我和太太都時時刻刻在愛的嘗試里,所以能保持家庭的和樂。」 在胡適的觀念里,過於徹底的戀愛,反而容易讓婚姻陷入不幸。張愛玲的婚姻,彷彿在印證胡適的話,的確,水深火熱的愛情,在婚姻里,只能越來越淡,淡到分離。 即便是現代的社會,盲婚也不見得不適合過日子。經人介紹的婚姻,多半會考慮男女雙方的條件,是否匹配。門當戶對的婚姻,可能沒有自由戀愛的激情,但就像張愛玲說的,雖不是戀愛,但有可能是最珍貴的情感,那樣的情感必是夾雜著親情的愛情,只有親情才是不離不棄的一種感情,可以過一輩子的。 把愛情看得太重,難免會失望和被傷。還是鐵凝說過的那句話吧,不要把婚姻想得太好了,甚至可以把它往壞處想,這樣,兩個人搭伴過日子,就不會太失望了。真有可能感覺越來越好。 張愛玲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她是把胡蘭成的愛,看得太重了。有視覺的婚姻,疲憊又冒險。 做什麼都不能太過徹底。 難得糊塗,也同樣適用於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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