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進程中的新型城市化 浙江日報
秦詩立
秦詩立 習總書記在2013年底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講話中提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這表明,城鎮化應承擔的戰略使命不僅在於釋放內需巨大潛力、提高勞動生產率,在於提高土地能源等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還在於積極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促進社會公平和共同富裕,在於積極完善城市治理機制、建構形成現代法治社會,而這也應是現代化所包含的基本內容。 浙江在1998年就提出城市化戰略,2006年召開新型城市化工作大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工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意見》。這些,在全國都是率先的。同時,通過都市區建設、小縣大城培育、小城市試點,以及城鄉統籌發展、城鄉一體化推進,浙江城市化質量正積極提高,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水平已全國領先。
目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已發布實施,浙江正積極研究制定相關實施意見。新時期浙江新型城市化應如何推進,特別是對新型城市化的戰略地位與作用應如何認識,需有著清晰的戰略思考與判斷。此前,較普遍共識在於,新型城市化、新型工業化、新型市場化、新農村建設,均是推進浙江現代化的基本動力。但相互間的內在關係如何?誰是主動力、核心骨?還需進一步清晰。
實際上,新型工業化核心在於經濟服務化,即經濟增長的動力和附加值增加的來源,主要在於創新型服務的提供。即便是石化、鋼鐵、船舶等傳統工業,其主利潤源也在於科研設計、總承包及後期服務、金融創新等服務提供,而不在於冶煉、加工、組裝等環節。要實現經濟服務化,需有豐富的人才、科技、教育等儲備,及其可持續的金融、信息、商務等服務創新。與之相對應,浙江新型城市化,特別是其各類工業平台的規劃建設,應更多關注其與主城區的有機對接,及其與城市新區的同步建設。只有以新型城市化為路徑,實現工業平台建設發展與其密切融合,新型工業化才能深入推進、事半功倍。
新農村建設核心在於通過城鄉統籌、一體發展,把城市服務功能有效延伸到鄉村。這既包括農村現代信息、便捷交通、安全飲用水、垃圾回收等設施服務與城市的對接,也包括農村醫療、文化、教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與城市的對接,還包括產前優良苗種、生態化肥、低殘留農藥等的研製、產後展覽包裝、品牌營銷等農業服務與城市的對接。從而,浙江新型城市化需更加關注城市服務向鄉村延伸的普及性、針對性,更多在農村社會保障健全、農村生態秀美建設上下功夫,前者要實現與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務均衡化,後者要實現「城市繁榮發達、農村潔凈秀美」的合理分工。
新型市場化核心在於通過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完善,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更好發揮出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目前,新型市場化相關建設還相對滯後,原因可能既在於制度供給方的主動性還需進一步增強,特別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總體方案與改革要點後,也在於需求方力量還較弱小,特別體現在市場化主體呈散沙化狀態。新型城市化核心內涵之一在於通過鼓勵行業協會、社區自治組織、慈善組織等社會組織的建設健全,來形成和維護現代市場和城市治理的建設性力量,並與政府「簡政放權」密切互動,來建構和完善現代經濟社會治理模式。
從而,新型城市化應是浙江基本現代化的核心動力,且其推進需與基本現代化密切互動、相輔相成。為此,建議浙江需以新型城市化所積聚的人才、科技、信息等高端要素資源和所蘊含的金融服務創新、科研設計創新、產權戰略創新等,來推進新型工業化的持續、高效深入,帶動經濟現代化;以新型城市化的現代服務功能培育和增強及其向鄉村基層的有機延伸,來有效提高新農村建設的水平和層次,實現農村居民對城市文明的充分共享,促進社會結構現代化;與新型城市化所支持的政府簡政放權與職能轉變、社會組織建設健全等緊密結合,來支持和加快新型市場化的深入開展、創新拓展,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
可見,浙江只有全面認識和切實推進新型城市化,並與現代化密切結合,相輔相成,積極科學制定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或方案,才能充分體現和實現新型城市化的價值與魅力。
(作者單位: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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