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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遇到老人摔倒,你敢扶嗎?

十年前「彭宇案」的主角彭宇早晨你騎著自行車高高興興地去上學,突然發現路邊躺著一位老人,表情很痛苦看樣子應該是摔倒的。 這時你會裝作視而不見,我輕輕地走正如我輕輕地來; 或者會打個110、120,然後和一群圍觀群眾一起遠遠站著旁觀; 還是會上前詢問老人的情況提供急救幫助,再幫忙把老人送到醫院? 在過去十年的中國,「扶還是不扶」既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十年前的彭宇案大家還有印象嗎? 「扶還是不扶」的問題,在過去的十年里,一直在拷問著全中國的幾乎每個人。 而問題的起點,堪稱中國司法領域最著名判決之一的「南京彭宇案」,開始則是一件並不起眼的小事。 2006年11月20日早晨,64歲的南京老人徐壽蘭在公交站台上被人撞倒摔成了骨折。 而26歲的外地小夥子彭宇將摔倒在地的徐壽蘭扶起,並和後來趕到的徐家人一起將她送到醫院,其間還代付了200元醫藥費。 隨後徐壽蘭指認撞倒她的就是彭宇,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賠償。彭宇則表示自己純屬無辜。由於事發地沒有監控攝像,也沒有直接目擊事件經過的證人,最重要的證據——派出所詢問的筆錄原件被警方遺失。 2007年9月4日南京鼓樓區法院一審宣判,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彭宇表示不服判決。 在一審判決書中有以下言論: 根據被告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之人,從常理分析,其與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較大。 被告在事發當天給付原告二百多元錢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還……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原、被告素不認識,一般不會貿然借款… 「如果彭宇是見義勇為,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是抓住撞人者,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實經過並讓原告的家人將原告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被告未作此等選擇,其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而該案一審法官王浩庭審中的一句:「你沒有撞人為什麼要扶?」,成了全國人盡皆知的名言。

彭宇案一審法官王浩這起轟動全國的案件一審判決公布後,在社會輿論上引起了極大爭議,全國媒體及網友鋪天蓋地一邊倒的責罵法院判決不合理,甚至有些網友從自己的認知出發,推斷該案件背後有「貓膩」。 而雙方二審前達成了庭外和解,彭宇一次性補償徐壽蘭一萬元,雙方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就本案再發表任何言論,為這起案件畫上了一個難言圓滿的句號。 法院的一審判決確實多有不妥,而當時媒體一邊倒的報道也同樣片面。 「扶人卻被判撞人賠錢南京小伙好心沒好報」這樣的新聞標題,無疑起到了明顯帶節奏的作用。

春晚小品《扶不扶》糊塗的判決和同樣糊塗的新聞報道,將一起司法案件硬生生扯上了道德高地,最終誰都下不來台。 十年前的幾位當事人也至今不能得到安寧,有報道稱彭宇事後辭去工作離開了南京,至今低調未曾露面;徐壽蘭老太不堪四鄰各種戳脊梁骨無奈搬家,於數年前死去;一審法官王浩受此案影響被從法院系統調離,扔到南京最偏僻的街道司法所里無人問津。

更重要的是,彭宇案的一地雞毛給國人上了一課:「好人做不得」,「學雷鋒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而之後十年發生的一起又一起類似案件,則一次次地印證了人們這樣的認知。「見義勇為者會被訛」,這樣的社會共識很可怕從彭宇案一審判決到現在,已經十年過去了,但當年事件造成的風波卻至今仍未平息。 這十年以來,全國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而這樣的事情每次發生彭宇案總要被再次提起,以致他的名字從未離開人們的視野。而社會公眾的道德良知,也在這一次次事件中消磨殆盡。

廣東佛山「小悅悅事件「監控截屏,這樣經過的路人有十幾個,最終施救的是一名拾荒阿姨在全國多起類似事件中,都出現了老人倒在路上,邊上站著好幾個圍觀者想要上去幫忙卻又因為顧慮裹足不前,甚至有人直接提醒試圖上前幫忙的人:「不要扶,小心被賴上」。 而更可怕的是,在相關的網路討論中,不管持何種論點,大家似乎在一點上達成了共識:「這些路人的顧慮是有道理的。 而這種「社會共識「肆意蔓延,在我們的社會裡已經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 2011年廣東佛山女童小悅悅被車撞倒,7分鐘內十幾名經過路人都選擇離開;河南開封的老人雨中騎車摔倒,三分鐘無人救援最終溺斃;就在幾天前,河南駐馬店女子被車撞倒無人施救,遭遇二次碾壓……… 這些案件都在全社會引起了廣泛關注,甚至得到了部分外媒的報道。

日本媒體報道佛山」小悅悅事件,「標題是:」中國人無視被碾女孩「這些年來,這樣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卻在眾人的圍觀中漸漸逝去的情況有多少?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在網上抨擊社會的冷漠,痛罵世風不古。 但當有人真的就躺在你面前的馬路上時,想起這些就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你會不會也有幾分顧慮呢? 訛人碰瓷者到底有多猖狂?陳大夫親身經歷過 那時候我在電影院剛開始做值班經理,一天來了一對六十多歲老夫婦,看起來斯斯文文文化人,還自稱是北大的教授,為了每張團購票加十塊錢的事情和售票員吵起來了。 見到堅持不給她兌票,老太太直接指著售票員小姑娘鼻子就罵「小婊子」。 我正好在邊上,趕緊勸她別激動,我們團購票要加錢兌是在網上公布明白的。 我還沒解釋兩句,老太太的戲又來了,捂著心口就哎幺哎幺地叫喚,要不是她丈夫死死攙著,就要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丈夫也在一邊幫腔:「她有心臟病一點都受不了氣,這讓你們氣得發作了,趕緊打120送醫院吧。」我也是第一次遇見這種事,在邊上都看愣了。幸虧我們店長聞訊趕來,畢竟是做了好幾年服務業的老江湖,趕緊跟老太太不住地賠禮道歉,表示這二十塊錢我們不收了,再加送你們一份爆米花套餐。 老太太一聽立馬精神抖擻,心臟不疼了也不噯吆了,吃著爆米花喝著可樂,高高興興看電影去了。 那個售票員小姑娘當時也就二十齣頭,和同學們差不多年紀,無緣無故就被罵得這麼難聽,還被老太太逼得給他倆鞠躬道歉,氣得渾身發抖。 我們也只能安慰她:算了吧,這還算人家心情好,要是較真真訛上你,去醫院光檢查一圈,咱們幾個這倆個月工資就都得搭進去。 像這對老夫婦,為了二十塊錢的事都能貢獻出奧斯卡水平的演技,要是哪天她摔倒了,遇見一位敢扶她的,你能相信她不趁機訛上一把?

訛人之風刮遍全中國,原因就在於這件事的成本太低,而收益太高。 訛不上不用負任何責任,訛上了就能拿到一筆不菲的賠償款,相當於個人/全家少奮鬥幾年。 據人民日報2015年10月,對這之前全國發生的149起因路邊扶人而引發爭議的案件進行的統計: 其中五分之四的案件真相最終被查明,撞人者冒充好人的32例,傷者誣陷扶人者84例。 而在這84例案件中,僅有一例誣陷害人者受到了拘留的處罰,還因違法人員已經滿70周歲,依法不予執行。(其兒子因涉嫌敲詐被拘留十天)。

四川達州指認三名小學生撞了自己的74歲蔣婆婆是我能找到的唯一一例因訛人而受到懲處的事件除了極少數的職業碰瓷者之外,絕大多數類似事件都不是有意為之,而是抓住機會順手一訛。 很多時候前一分鐘還是理直氣壯氣勢洶洶,你拿出監控錄像證據,他就馬上改口說自己記錯了,還給你賠禮道歉。 而一旦處在監控的盲點又沒人作證,就打蛇隨棍上,一口咬定就是你撞的,反正你也沒法自證清白。 最近發生的幾起事件里,已經出現了這樣讓人哭笑不得的現象: 還有意識的傷者為了打消路邊圍觀群眾的顧慮得到救助,主動要求路人用手機錄像,在視頻中再三證明不是你撞的,你盡可放寬心我不會訛你。

即使這樣,還得幾個路人互相留下聯繫方式約定彼此作證,這才有人敢幫忙。 最近這種訛人成風的受害者已經不限路人,甚至連警察都成了被訛的對象。 2015年4月,福建福州市一名警察駕警車回派出所,路遇兩位受傷老人,下車查看,不料也遭遇訛詐。 看到監控視頻後,老人轉變態度向林警官道歉,承認是因為不願承擔醫療費才冤枉他。

福州」警察被訛「事件發生時監控錄像在報道這件事的微博下的評論中,有自稱警務人員的網友評論說他們也已經接受教訓,遇見類似情況先打開執法記錄儀錄像確認情況,最好是兩人以上作伴互證清白才敢幫忙。 更讓大家大跌眼鏡的是,福州警方竟然完全沒追究老人「誣告」的責任,而是就這麼算了。說好的嚴格執法呢?難道隨便訛人的行為不算違法,不應該受到打擊嗎? 警察自己被訛了都不敢亮劍,你讓我們這些平頭百姓怎麼相信:我們一旦遭遇訛詐,法律能保護我們?大學生遭遇訛詐的問題尤其突出陳大夫想要在大學聲上跟同學們聊聊這個問題的原因就在於:近期以來,學生在類似事件中被訛詐的現象尤其突出。 最近兩年發生的類似案件,被訛詐的對象多半都是大學生或者中學生。 2015年7月,18歲的彭州高三畢業生楊川楀扶老人被訛 ,監控員通過「天網」監控系統調閱資料,最終確認是老人自己摔倒,為學生證明了清白。 2015年9月26日,山東建築大學學生小劉幫一名騎摩托車摔倒的男子叫救護車,反被男子誣告別了他的車,在微博上尋找一起幫忙的奧迪和寶馬車主及其他目擊證人。

小劉在微博上發貼尋求目擊證人小劉稱,當時傷者叫來至少六個朋友,其中幾個朋友態度相當惡劣,對小劉恐嚇和辱罵,稱「別這麼狂,就是你」。 而最終又是監控證明男子摔倒和小劉毫無關係,於是這名傷者和他的朋友就再也沒出現。 訛人者有時甚至是把將其送到醫院的幾名學生一起訛上,反正是你們幾個學生仔裡面的一個撞得我,具體是誰我也記不清了。 被媒體曝光出來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多的類似事件就發生在你我身邊,或許你也曾經有所耳聞。而這時如果沒有像監控錄像這樣的直接證據,或者有目擊者願意仗義執言,涉事的學生就會非常被動,陷入傷者家人朋友的輪番圍攻當中,有時甚至學業也會受到影響。 這樣的案件自然有其偶然因素,但學生頻頻被訛詐不可否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 在越來越多的路人選擇站在路邊圍觀,對傷者的救助僅限於撥打110報警的社會現狀下, 似乎只有社會經驗最少,同時社會正義感最強的社會群體——大學生和中學生,才有膽量敢在路上扶人(尤其是老人)了。 而正是如此,讓他們也成了社會裡最容易被碰瓷的對象。北大常務副校長吳志攀:」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訛你,北大法律系給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敗訴了,北大替你賠償!」十年前彭宇案真相是什麼不重要,我們關心的不是這個。面對這樣的社會風氣,無數人痛心疾首而又毫無辦法。而十年前的「始作俑者」彭宇案,則成了全民對於社會冷漠現狀不滿情緒的發泄出口。 就在兩天前的201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報《人民法院報》刊登署名特約評論員「舒銳」的文章《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麼?》,使得彭宇案又一次成為社會議論的焦點。文章認為彭宇案並無冤情: 「一審法院認定彭宇與老太太相撞並無不妥,而從客觀真實看來,事別多年後,彭宇也承認了當年確實和老太太發生過相撞。」 關於為什麼彭宇案在人們心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他的解釋是: 「嚴格意義上,我國司法實踐中,也並未發生過一起僅因扶人而讓扶人者擔責的判例,或許也正因此,每每發生類似事件,一些人只能拿出一件十年前被誤讀的「彭宇案」來唏噓不已,感嘆世風日下,乃至為冷漠尋找借口與出口。」我們並不清楚「舒銳」的這篇文章是代表他個人的觀點,還是司法系統對此事的蓋棺定論。如果是後者的話,我表示完全接受,完全贊同。 事情的真相早已淹沒在歷史長河中,彭宇本人的做法也很清晰地表達了他的態度:他並不想背負如此沉重的十字架,寧願自己的名字和這件事都被大家徹底遺忘掉。 陳大夫和彭宇素不相識,我實際上並不關心十年前他到底撞沒撞人。 我只關心今天我在大街上扶了一個老人,會不會被訛成是我撞倒他的,背負幾萬塊的索賠賬單,還被老人的子女親戚鬧到學校單位,搞得我百口莫辯上不了班上不了學; 我只關心假如我遭遇到這樣的困境,警方和司法機關能不能幫我說話,替我洗脫清白; 我只關心那些已經被確鑿證據證明是故意訛人的人,是不是能夠受到法律的懲處,還是一句輕飄飄的「我記錯了「就這麼算了。 我只關心那些遭遇了故意訛詐,見識到了社會最陰暗一面的大學生們,在人生里再遇到類似的事情,還敢不敢挺身而出。

在網上有種影響甚廣的說法是:「彭宇案導致了國人道德水平倒退了五十年」,這明顯是高估了該案的意義。 中國實行的又不是英美的判例法制度,也沒人會把這樣一個案件當做理想的判例。 真正把國人道德水平拽得滑坡半個世紀的,是陳大夫曾經遇到的那對「北大教授」老夫婦; 重要提示:防止封號失聯請長按上方二維碼加小編好友,各種猛料、內參消息不便發的朋友圈天天看!是無數像他們一樣,隨時準備著順手逮住人就訛一把的年輕人和老人;是對這種行為無力打擊的法治現狀。 對於這些我們真正關心的問題,國家的司法部門又會有怎樣的回答?全國大學生都在期待著「舒銳「先生的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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