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國文學的當下癥狀
對於當下中國文學,不滿意似乎已經是一個集體性的共識,這一點毋庸諱言。平庸而「過於順暢」的敘事,敘事多樣性的喪失,「事件」背後的蒼白以及集體性的不思考不冒險,使當下中國文學特別是小說呈現出一種無新意無趣味的「空轉」狀態,我相信,這樣的平庸無趣還會延續較為漫長的一段時間。 是什麼傷害了文學? 首先是,媚俗化傾向損害了文學。以「文學需要市場」,「為讀者寫作」的名義,眾多的文學寫作者開始了文學淘金之旅,這種迎合與妥協在使部分寫作者獲得世俗利益的同時,也使自己和文學共同矮化,呈現了「媚態」。那種「就低不就高」的寫作訴求讓寫作者們紛紛放棄了寫作難度,滿足於講好一個故事和煽情,簡單化的傾向越來越重。我們當下的文學,和西方文學的距離越來越大,和「五四」前中國文學的距離越來越大,和「八十年代」文學訴求的距離越來越大。這是我們應當依靠的文學傳統,而在許多人那裡,這個傳統似乎並不存在,也不需要存在,「大眾」和商業成功成為寫作目標,並且堂皇之。中國的寫作者似乎關心成功學遠甚於文學。刊物特別是選刊口味決定寫作方向是一個基本事實。我們見慣了太多的 「集體講述」。當下的長篇小說寫作又集體宏大起來,大家怕顯得不夠寬闊不夠「經典」,於是又集體動輒書寫五十年六十年一百年的 「風雨變幻」,這種宏大恰恰顯露了許多寫作者內存不足,更明晰地顯示了蒼白。 對流行思想的不思考損害了文學。作為世界一體化爪牙的媒體擴大並明晰了簡化的過程,它們在全世界傳播同樣的可以被最多的人,被全人類接受的簡化物和俗套。而在中國文學界,這種簡單化的危險不僅不被認識,而且反而大興其道。在當下的文學中,按照大眾理念、媒體理念和評論家理念約范和塑造的類型小說層出不窮,它們深諳流行思想和大眾口味的「配方」。我們簡化了農民的生存世界,按照一個「底層」的觀念給他們屈辱和不幸就行了,而且,這些「被侮辱和被損害的人」的性格又遭到大大減化,貧苦似乎帶來是天然的善良和道義;我們簡化了官員們的內心複雜,按照權力鬥爭+貪污腐敗+權色交易的配方書寫所謂的跌宕起伏勾心鬥角,甚至對小計謀津津樂道。對流行思想的不思考還在於,我們的敘事理念和背後支撐都是被教育同化了的,我們的小說理念還停留在「五四」之後、「八十年代」之前的標準上,是所謂大眾使用的那套思想體系,陳舊淺顯而充滿謬誤。我們過多地被流行、舊有的流行、甚至早流行過證實為偏見的「思想」所困,不前行,不越矩,不反問,不思考。在當下的小說中,所謂的道德話語依然佔據一個言說核心,我們要在小說中分辨「好人壞人」。寫作的個人性是不被彰顯的,他使用大家常用的語言,講述大家能想到的故事,使用大眾思想資源,使用官方和俗成的時間體系,小說不平庸才怪。當前,祛智化傾向在文學中特別是小說中日趨嚴重,「寫小說不用太多思考,太理性是對小說的傷害」,「小說是建立了渾濁和模糊性上的,是一種自然生長」……我不否認這類說法的正確。它的支點應當是建立在對世界和人類存在深入思考之上的,追問之上的「回返」。 常識未明損害了文學。我們不缺少常識。但一些常識是需要認真思量的,擦拭的,甚至重新認識的。現實,並非僅是當下生活的鏡像,它還包括內心的現實,天馬行空的思緒和幻想,從這點上,現實主義真的是「無邊」的,甚至,內心真實較之外在真實更逼近於我理解的「真實」;談及「經驗」我們似乎只關注於日常生活中那些,經歷中得到的那些,而閱讀和思考中得來的那些受到了可怕的漠視;所謂 「時代性」,在我看來是一個寫作者身上不可避免的胎記,而文學是需要部分擺脫時代性困囿的,優秀的作品在哪個時代都顯得 「異質」……文學是一門藝術,它是常識。可我們是將文學作品當做一件藝術品來要求打量的么?我們是否是更應強調它的藝術質地?「從怎麼寫到寫什麼」,它的本意大約是強調應加強對問題的思考而不僅是迷戀技術……說實話,我不認為誰能掌握嚴格剖開技術與內容的解剖學。在我看來,技術與內容之間是互為表裡的,密不可分的,你試著抽掉卡爾維諾的敘事技巧,試著抽掉君特·格拉斯的敘事技巧,看他們還剩下什麼。至少,文學的魅力會全然喪失。納博科夫用一種帶偏見的方式說出了他對這個問題的理解:「空洞的思想是一腔廢話,而風格和結構才是一篇作品的精華。」中國畫強調「隨類賦形」,也就是說,思想或問題的表達必然會影響到技術的運用——從這點上講,藝術形式的探索應當是貫穿寫作者一生的,言說方式一直是他要面對的問題。作家的立場。我不止一次聽過這樣的要求,其實真正意義上的寫作是不強調立場的,「政治正確」無法保證文學的有效,如果非要作家有一個立場的話,他也應當站在人類一邊──和黑人白人,歐洲人拉美人亞洲人站在一起。在經典的文學那裡,它們提出的問題是整個人類所面對的問題,「活著還是死去」是針對全人類說的,「我從哪裡來,我是誰?我到哪裡去?」這樣的提問也是普世性的。好的小說,它需要悲憫的不只針對窮人也針對富人,不只針對賣碳翁也針對外表強大的帝王。「要寫中國化的小說」——當年博爾赫斯也曾受到這類的非議。實際上,一個作家寫什麼對什麼感興趣是由他個人心性所約定的,而不應當是人為規範的結果,要求寫作的方式和所謂題材實際是對藝術的踐踏和漠視。無論他用哪一種方式寫下,無論他寫下的是哪一個地域的故事,優秀的作品都會匯入到本民族的經典之中,成為傳統的部分。「我被這部分作品深深打動了流下了淚水」──簡單的情感打動並不屬於文學品質的固有指標,它不標明一篇作品的優秀──這應當是常識。寫小說不等於寫故事,是常識吧,可似乎越來越多的作家明知故犯;小說不單純負載道德的評判,不充當真理代言人的角色,這是常識吧,有眾多的評論家卻非要「將鞍子套到頭上來」(王小波語),要小說家歌頌真善美,要小說家負載非文學非藝術使命,要小說家如何「代言」…… 當然,敬畏和愛的消退也損害了文學。從藝者對自己的從事沒有敬畏,僅把它當做一種收穫名利的工具,自我降格為「情感消費」的勾兌工匠,批量批發,缺少那種真正的遊戲精神卻以一種不認真的態度「遊戲了文學」。敬畏和愛的消退也抽掉了我們的耐心,在許多作家那裡,精心地安置推敲每一個詞,讓人物的出場和故事前行更具魅力,增加文字的張力的耐心都顯得過時了,甚至也不屑——他們斥責這些過分雕琢,和這個迅捷的社會顯得太不相稱……站在垃圾製造者的立場上也確乎如此。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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