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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的平衡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6:3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4:3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3:12

「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1:29

「你當竭力,在 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4:11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6:1

「親愛的弟兄啊,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1:3

我想讀者不難看出,以上所列舉的經文,有一個詞是重複出現的,就是「竭力」。何西亞先知勸以色列人要「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保羅說自己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要「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勸勉以弗所信徒要「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勸勉提摩太要「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希伯來書作者勸勉猶太信徒「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及「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猶大勸勉他的讀者「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可見「竭力」的的確確是聖經的教導,也要歷代聖徒自己的榜樣。神要求我們在追求、事奉、為道爭辯、甚至進入安息,都是要「竭力」。我們日常的生活經驗也能證明這點:勤奮竭力的人多能成功,閑懶馬虎的人必無所成。做屬世的事尚且要「竭力」才會成功,屬靈的事豈不更要「常常竭力」才可?主在恩賜比喻中明明責備什麼都不作的僕人為」又惡又懶」,更把他丟在出面黑暗中哀哭切齒,這豈不是給我們一大警惕嗎?

說到「竭力」,我們就會想到「付代價」的問題。既然是竭力,那就表示我們是要付出代價。不然我們實在不知何謂真正的竭力。付代價這個道理,也清清楚楚是聖經中的教導。主用比喻說,若有王打算與別的王打仗,豈不先計算自己的兵力是否比人強?建造樓房的人在建房前,豈不先計算自己有否足夠的費用來完工?照樣,人在跟從主前也要先計算代價。主說凡跟從祂的人都要「撇下一切」、「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祂」;祂甚至說「若不愛祂過於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等,就不配作祂的門徒」。跟從主要付代價,這確實是聖經中的真理,不需要多辯論,問題只在乎你願不願意接受而己。從「付代價」這個問題,我們再想到另一個題目,就是「犧牲」與「受苦」。既然是要付代價,就多多少少要「犧牲」與「受苦」了。這也是挺自然的事。難道「舍已,天天背起十字架」、「為義受逼迫」可以完全不用「犧牲」與「受苦」?聖經中滿布了受苦的道理:「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10;「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帖後1:5;「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1:8;「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3;「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2:20;「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主在地上的時候是「多受痛苦,常經憂患」,我們追隨主的人也必然是一樣,因為僕人不能大於主人。

想深一層,為什麼我們已經屬入基督名下,作為天父兒女,有神生命在我們裡面的人還要「竭力」,還要付代價和受苦呢?主不是為我們成就及得勝了一切嗎?答案是,雖然主確實已為我們成就了救恩,但聖經也清楚的告訴我們,基督徒在世上還有爭戰,我們還有很兇險的敵人,就是魔鬼、世界及肉體。魔鬼的工作就是要人離開神或破壞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它要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叫人犯罪及不信。另一方面,魔鬼對付人最厲害的武器就是世界。它用世界的物質、情慾、潮流、風氣等來吸引世人(包括信徒)的心,叫他們注重及追逐屬地的事,忽略甚至放棄屬靈的事。魔鬼與世界的關係實在是非常密切,魔鬼甚至被稱為「世界的王」,好像這世界是由它掌控似的。主耶穌清楚知道這世界對我們聖徒的影響,所以嚴嚴的囑咐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不要效法世界」、「不要與世俗為友」,因為「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然而,魔鬼與世界雖是危險,但我認為還及不上肉體危險,因為魔鬼與世界始終都是在身外的敵人,但肉體卻是住在自己裡面的敵人!對於這場肉體中的靈欲交戰,保羅在加拉太書5:16-17形容得很清楚:「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就是靈性長進如保羅也禁不住大大地嘆息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3-25。有人以為這是保羅未信主前的經歷,殊不知該段聖經是現在式來說的,即是說保羅時常都有以上的掙扎及痛苦!這就解釋了為何保羅信主越久,靈性越長進,就越覺得自己是個罪魁。肉體與聖靈的爭戰是非常實在的,無論你信了主有多久,靈性有多長進,一律不能逃避。

總括來說,因為我們在世上時有以上各種的敵人,這就構成我們信徒要面對的屬靈爭戰。主呼召我們要「作主精兵」、「竭力爭辯」、「務要抵擋魔鬼」、「不要愛世界」、「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等等,目的就是要我們打好這場屬靈爭戰。當然這場爭戰主已經替我們打勝了,即是說地位上我們已經得勝了,但主也定規我們要親自經歷祂的得勝。這是祂的心意。

可惜現今世代有些基督教學者及信徒們,竟然想淡化甚至抹煞以上種種聖經的教訓。他們的方法就是以聖經一方面的真理否定另一方面的真理,將原本沒有衝突的聖經教導對立起來,然後叫信徒放棄原有的立場。舉例說,他們說,聖經明明說我們已經靠主得勝,我們為何還是「竭力地」「苦苦地」爭戰?已經得勝了嘛!任何「付代價」的心態或帶「苦」的追求及事奉都是靠自己力量行道!他們又說,這個世界明明是神創造及掌管的,「這是天父世界」,祂「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我們是「大地的祭司」,所以根本「不存在愛或不愛世界」的問題。他們又高舉「恩典」這個道理,認為既然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所以信徒任何形式的自我規律及教會對會眾的任何規勸提醒就成了律法主義及教條主義。舉例如,設若有人定規要每天早上靈修,或計劃每日要讀聖經多少章,他們就會說是規條主義,想用守規條之法來換取恩典。若教會傳道人勸信徒不應看電影,因現代的電影內容很影響信徒追求的心,他們就會說教會是行律法主義或法利賽主義,企圖用守律法之功來換取神的賜福及教會復興。有些極端高舉「恩典道理」的人甚至企圖連福音的內容也要改變。他們的論點就是愛大過罪,所以傳福音時不要強調罪,只是說及神的慈愛及恩典就夠了。指責世人犯罪,說他們是罪人,就是貶低人尊貴身份及價值,因為人有神的形像,無論他們犯什麼罪,神一樣愛他們!

各位弟兄姊妹,你們看到以上言論的詭辯及兇險嗎?他們不是不用真理,而是他們用一方面的真理來否定其它方面的真理。他們這個做法令人感到他們也是用聖經的,也是高舉聖經的,就叫人防不勝防。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們千萬要留心呀,他們雖然也引用聖經,但他們用一個聖經教訓反對另一個聖經教訓,但這些教訓根本不是對立的。舉例說,聖經說我們是已經靠主得勝,但這就代表我們在世上沒有爭戰嗎?那麼為什麼保羅要勸提摩太要「作主精兵」,勸以弗所信徒要「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真相是,雖然我們的主已經得勝,我們也靠祂有得勝的地位,但神仍然要我們在地上為祂爭戰,因為祂要我們親身經歷祂的恩典及能力,而神又在我們每一次爭戰中的得勝得著榮耀。不錯,這個世界的確是神創造及掌管的,但若這是真理的全部,神又為何稱魔鬼為「這世界的王」?為什麼聖經說「全世界都卧在那惡者手下」?為何神吩咐我們「不要愛世界及世界上的事」及「不要效法世界」?為何神勸我們「用世物好像不用世物」?為何神當初要咒詛地,之後又用洪水滅世,最後還要用烈火燒毀它?答案是,這個世界是暫時性的,是會過去的,我們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約一2:17。神容讓我們存留在這個世界,又容讓魔鬼作世界的王,就是要考驗我們對祂的忠誠及要我們為將來的新天新地作出準備:「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11:15-16。在這過程中神也賜給我們物質上及屬靈的恩典,但目的不過是叫我們預嘗將來真正的永福。這世界主要是一個戰場,不是一個遊樂場。在這世界中我們要學習與魔鬼、與敵擋神的勢力及風氣爭戰。不錯,一切都是神的恩典,但這是否表示我們信主的人沒有任何責任要負,一切由神來作?那麼神為何吩咐我們要「竭力追求」、「竭力作工」、「竭力爭辯」、「保守自己」、「操練敬虔」、「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答案是,許多關於基督徒生活及事奉的事,不是神替你去作,我們就不需要作,而是神賜恩典給你去作,和你同作!而在作的過程中有責任也有恩典,有勞苦也有甘甜,有負擔也有安息,主自己在地上時的見證也是這樣呀!人的責任與神的恩典完全沒有衝突,人的竭力與神的加力也完沒有矛盾!為什麼要將它們對立起來?不錯,人是有神的形像,但這個形像已經給罪破壞了。人一生出來就有罪性,已經遠離神,這清清楚楚是聖經的道理:「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聖經不錯是說神憐憫人,但聖經也說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天天向惡人發怒,又指不信的人「與神為敵」。儘管人有神的形像,神又是多麼憐憫人,但若那人不肯認罪悔改,神也不會救他。所以傳福音時一定要強調罪,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神,祂要求所有人都要悔改,然後相信祂,然後才有赦罪的恩典。人的罪與神的愛根本不是衝突的真理,福音本來就是「基督為罪人贖罪而死」。指明人有罪不是叫他去靠己力勝罪或贖罪,而是當人借著聖經的話語及聖靈的光照,知道自己是個無可救藥的罪人,他才會在神面前自卑,才會悔改歸主,才會得著神的恩典。人的敗壞無助與神的恩典拯救根本沒有矛盾。傳福音時兩方面也要強調。但不知何時興起了一個謬論,說傳福音不要強調罪,只要說神的愛及恩典就夠了。這就是企圖用一個真理來抹煞另一個真理的表現。

弟兄姊妹,我不是想危言聳聽,以上我所提及的「以真理反對真理」的趨勢似乎是越來越嚴重,而這些風氣終必令信徒的靈性及教會的見證受到極大的損害。其實這現象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都是拜那些受世界影響的基督教學者們多年來在神學院、教會、書藉、報刊中散播變質神學的毒素所賜。我看見好些信仰本來很純正的信徒,受了這些毒素的影響而偏離分別為聖的立場,漸漸走向屬世界的闊路,還以為是他們走的才是正路,我心裡實在是非常難過。我懇求那些不同意我說法的人,儘管你們不聽我的說話,也耐心看看我所列出的聖經經節。我知道人的說話是有限,但神的話卻是帶著能力。主啊,願你使你的話發出亮光,叫我們這些愚昧人通達。願你憐憫你的眾兒女,賜我們明亮的屬靈眼睛,叫我們能分辯是非,在這彎曲悖謬及離道反教的時代,作你誠實無過的僕人。阿們。

我們所信的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以成聖潔,以致順服基督,又蒙祂血所灑的人。」聖父揀選了我們(弗1:3-6),聖子為我們捨身受死(弗1:7-12),聖靈成為我們的印記(弗1:13-14)。

1:3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1:4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1: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1:6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

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1:8 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1:9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1:10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1:11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註:「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1:12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1:14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註: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註:「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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