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島素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一、 正常值
空腹血糖:3.3--6.1mmol/L(60-110mg/dl),
餐後半小時到1小時:10.0mmol/L(180mg/dl)以下,最多也不超過11.1mmol/L(200mg/dl)
餐後2小時:7.8mmol/L(140mg/dl)。
二、 初始用量
(1)初始用量估算
糖尿病患者在開始使用胰島素治療時,一律採用短效胰島素(可迅速見效,便於調整,不易發生低血糖症,血糖穩定後再減少注射次數或加用中、長效)。而且,一定在飲食與運動相對穩定的基礎上,依下列方法估算初始用量,而後再依病情監測結果調整。
方法一:按空腹血糖估算:
每日胰島素用量(μ)=[空腹血糖(mg/dl)-100]×10×體重(公斤)×0.6÷1000÷2
註:-100為血糖正常值;
× 10換算每升體液中高於正常血糖量;
× 0.6是全身體液量為60%;
÷1000是將血糖mg換算為克;
÷2是2克血糖使用1μ胰島素。
(為避免低血糖,實際用其1/2--1/3量。)
方法二:按體重計算:
血糖高,病情重,0.5--0.8μ/kg;
病情輕,0.4--0.5μ/kg;
病情重,應激狀態,不應超過1.0μ/kg。
其他方法:
●按24小時尿糖估算:病情輕,無糖尿病腎病,腎糖閾正常者,按每2克尿糖給1μ胰島素。
●按4次尿糖估算:無糖尿病腎病,腎糖閾基本正常,按每餐前尿糖定性"+"多少估算。一般一個"+"需4μ胰島素。
綜合估算:體內影響胰島素作用的因素較多,個體差異較大,上述計算未必符合實際,故應綜合病情、血糖與尿糖情況,先給一定的安全量,然後依病情變化逐步調整。
(2)分配胰島素用量:
- 注射時間:三餐前15--30分鐘注射
- 分配方式:早餐前>晚餐前>午餐前。(①一天三次:早餐前體內拮抗胰島素的激素分泌較多,用量宜大;短效胰島素作用高峰時間2--4小時,因此午餐前用量最小;保持夜間血糖水平,故晚餐前>午餐前用量。②一天四次:加睡前一次,則晚餐前要減少,而睡前的用量更少,以防夜間低血糖。)
經驗法:將日總劑量除以3,午餐前減2U加到早餐前,例如18U(8、4、6)或24U(10、6、8)。
例如:體重80公斤 空腹血糖250mg/dl
計算得:每日胰島素用量36u,實際用量為其1/2即18u,平均每次6u,則早餐前8u、午餐前4u、晚餐前6u。
(3)注意事項:
1.基礎率的精細調節:
① 在檢測過程中,血糖要控制在目標血糖值的30 mg/dl (1.7mmol/L)的波動範圍內。
② 在檢測基礎率的幾天中,穩定其他的參數非常重要。
③ 進食標準餐,防止脂肪食物對您的血糖有延遲影響,很難計算餐前大劑量。
④ 檢測基礎率的時候,不要做激烈的運動,除非是每天都做的運動。
⑤ 在生病或者感染期間,不要做基礎率檢測。
2.以下情況需要調整基礎量:
① 體重的顯著變化:增加或下降5-10%以上
② 活動量的顯著變化
③ 低熱量飲食(減肥):基礎率減少10%-30%
④ 妊娠:3am 基礎率減少;黎明時增加2—3倍(與3am 基礎率比較)
⑤ 生病或感染期間:通常需要增加基礎率
⑥ 月經:月經前增加基礎率,月經後可能減少基礎率
⑦ 合併其他用藥:如強的松,需增加基礎率
三、 調整胰島素劑量:
在初始估算用量觀察2--3天後,根據病情、血糖、尿糖來進一步調節用量。
方法一:根據血糖調整:糖尿病人,尤其是I型糖尿病及腎糖閾不正常的病人,應根據三餐前與睡前的血糖值來調整胰島素用量:
血糖值(mmol/l) |
mg/dl |
餐前胰島素增量 |
其他處理 |
<2.8 |
<50 |
減2-3u |
立即進食 |
2.8-3.9 |
50-70 |
減1-2u |
|
3.9-7.2 |
70-130 |
原劑量 |
|
7.2-8.3 |
130-150 |
加1u |
|
8.3-11.1 |
150-200 |
加2u |
|
11.1-13.9 |
200-250 |
加3u |
|
13.9-16.6 |
250-300 |
加4-6u |
|
16.6-19.4 |
300-350 |
加8-10u(若餐前活動量增加:減1-2u或加餐) |
注意事項:
① 先調整飲食及體力活動,血糖穩定後再調胰島素。
② 四次和四段尿糖半定量是調整胰島素用量的最好指標,1個(+)加2U。
③ 每次的日加減總量不宜過大,一般不超過 8U,1型患者在血糖接近滿意時對胰島素較敏感,應更加謹慎。
④ 每次調整後,一般應觀察 3~5 日。
⑤ 尿糖陰性、血糖偏低者應及時減量。
方法二:據4次尿糖定性調整:只適用於無條件測血糖且腎糖閾正常的病人。依據前3--4天的4次尿糖定性進行調整:早餐前胰島素用量依據午餐前尿糖,午餐前胰島素用量依據晚餐前尿糖,晚餐前胰島素用量依據睡前或次日晨尿(包括當天晨尿)。
四、 注射方法的調整
(1)胰島素注射模式:
早 |
午 |
晚 |
睡前 |
R |
R |
R |
(R) |
R |
R |
R |
N |
R |
R |
R+N |
|
R+N |
(R+N) |
||
R |
R |
R+P |
|
R+P |
R+P |
R(短效):起效時間30分鐘,作用持續時間6-8小時,達到峰值所需時間2-4小時。
N(中效):起效時間1小時,作用持續時間18-24小時,達到峰值所需時間4-10小時。
P(長效):起效時間3-4小時,作用持續時間23-36小時,達到峰值所需時間16-24小時。
注射方法的調整:
l 利於控制血糖為主
l 調整注射次數:開始時應先用短效胰島素多次注射,控制滿意後,再改用或加用中效或加用長效胰島素。單獨使用長效胰島素則療效不佳。
l 改為短效+中效:可以任意比例混合使用。常用比例為1:1左右,中效可略多。
l 加用長效:將兩次短效胰島素之和,按長效:短效=1:2~4的比例改為混合胰島素,長效不宜超過短效的1/2,晚睡前長效用量一般不超過8U。
舉例:
早12U、午8U可改為:
短效 + 中效為10U+10U,早餐前用;
或短效 + 長效為16U+4U、15U+5U;
或為14U+6U早餐前用。
(使用混合胰島素時應先抽取短效)
注射時間的調整:
l 短效者一般在餐前15~30 分鐘注射。
l 中效如單獨使用,應在餐前 30~60 分注射。
l 對有黎明現象的患者,早餐前胰島素注射應早,最好不晚於早6:30。
五、 補充劑量
胰島素敏感係數:
敏感係數:(x) =1500/(每日劑量*18)
定義:注射1單位胰島素2-5小時,BG降低的數值為x(mmol/L)
註:影響因素:DKA、腎功能衰竭、使用糖皮質激素、體重的顯著變化、體力活動
胰島素補充劑量計算:
補充量= (BG-Y)/X
註:BG = 實際血糖,Y = 理想血糖,X =胰島素敏感係數= 1500/(每日劑量*18)
舉例:假設某患者胰島素總量為30個單位,X=1500÷30=50mg/dl,指一個單位胰島素在2~5小時可降低50㎎/dl血糖,如餐前血糖為10mmol/L 加5個單位餐前大劑量,餐後血糖為15mol/L,少加胰島素=[(15mmol/L-10mmol/L)×18]÷50㎎/dl=1.8,即表示該餐前大劑量可調整為(5+1.8)=6.8個單位
補充劑量的使用:
餐前測得高血糖,可將該補充劑量100%加入加餐前量
餐後測得高血糖,可80%給予(防止低血糖)
睡前測得高血糖,可50%~80%給予(防止低血糖)
六、 血糖控制目標
成年病人的一般控制目標:
餐前:80-140mg/dl (4.4-7.8mmol/l)
餐後2小時: <180mg/dl (<10mmol/l)
入睡前: 100-140mg/dl (5.6-7.8mmol/l)
夜間3點:>90mg/dl (>5mmol/l)
若反覆出現低血糖,適當提高控制目標:
餐前:100-160mg/dl (5.6-8.9mmol/l)
若懷孕,適當減低目標血糖值:
餐後: < 120mg/dl (6.7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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