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生命是一襲灑滿金粉的華袍
初中開始看張愛玲,讀她的散文筆記記了好多頁,印象最深的是張愛玲在《談跳舞》里所說:「西班牙是窮地方,初發現美洲殖民地的時候大闊過一陣,闊得荒唐閃爍,一船一船的金銀寶貝往家裡運。很快地又敗落下來,過往的華美只留下一點累贅的回憶,女人頭上披的黑累絲紗,頭髮上插的玳瑁嵌寶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鮮紅的闊腰帶,毒藥,巴首,拋一朵玫瑰花給鬥牛的英雄——沒有羅曼斯,只有羅曼斯的規矩。這誇大,殘酷,黑地飛金的民族,當初的發財,因為太突兀,本就有噩夢的陰慘離奇,現在的窮也是窮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絕望。」提煉出來也就是「雖然明艷端方,卻也是凄涼的一塌糊塗」,我覺得這也是貫穿張愛玲一生的文風,夏志清也曾經說「蒼涼、凄涼是她所最愛用的詞」,不知怎麼回事覺得這話從夏志清嘴裡說出,倒是充滿了一種憐惜才人之意。
那就先從這段話講起吧,「黑累絲紗」、「玳瑁嵌寶」、平金鮮紅」、「黑底飛金」,我覺得張愛玲是除了曹雪芹之外最會用色彩的作家了。曹雪芹也許用色彩是信手拈來,張愛玲可能就是按自己這種陰鬱性格而有意為之。而且什麼樣的顏色到她的筆下都充滿了瘮人發寒的含義。我曾經獨自站在祖母老家狹長的過堂里,聽裡面傳來那幾句咿咿呀呀的越劇,角落裡有個古舊的小香爐被遺忘丟棄那裡,還剩一點殘喘的金粉,配上剝落的古銅色,瞬間我明白了那些看似繁華顏色背後的攏是一場夢,這就是張愛玲對每個字灑下金粉的意圖。
張愛玲喜歡用一片流光溢彩,彩綉輝煌,任由自己撒一片金粉出去,沒心眼的人見了倒真會感慨張不愧是名門之後,寫文章就連顏色都用得大手筆。你看《金鎖記》里這段話:「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點,低一點,大一點,像赤金的臉盆,沉了下去。那曹七巧且不坐下,一隻手撐著門,一隻手撐了腰,窄窄的袖口裡垂下一條雪青洋縐手帕,身上穿著銀紅衫子,蔥白線鑲滾,雪青閃藍如意小腳褲子……」這裡頭,赤金、銀紅和閃藍——又是金,又是銀,又如寶石般閃耀,此等色澤,誰人不愛?《金鎖記》這篇小說和《半生緣》一樣,是我輕易不想再翻的,不像《傾城之戀》、《紅玫瑰與白玫瑰》年年還會翻,《金鎖記》如果不是這學期老師的作業,倒也不會再有機會去碰,很是奇怪,當年看的時候還小,看完書只恨不得趕緊把書扔掉,把裡面那個三角眼的曹七巧扔掉。可如今再看,對曹七巧不在只是厭惡這麼簡單,就好比當年我覺得曹七巧這一身顏色穿的是極盡刻薄惡毒,好似《白雪公主》後媽那隻艷麗的毒蘋果,今天再來讀才發現其中的心酸悲涼。也許是當年的沒心眼,如今長大經歷過一些事情,再看這些顏色,你看它們是閃耀色澤不假,可背後呢?所以我說張愛玲用顏色用得妙,因為這顏色看似膚淺,猶如灑上去的金粉,實際下筆卻很狠,你多年後再去讀,這顏色彷彿是常讀常新,你自個兒心眼多一點,看透色彩背後的用意也會深一點。
張愛玲把顏色用得妙,不僅在於她是一個感官異常敏銳的人,而在於她用顏色是到真真的顯示出曾經名門之後的奢華大方,比起很多作家,張愛玲是及其捨得用顏色的,就好比她在花錢上也曾經是大手大腳,胡蘭成給的錢也可以輕輕鬆鬆拿去買件貂皮。這也是由她小時候的出身環境決定的,你拿她的文章,拿來就先不看,平鋪在那裡,一眼瞄過去,就好比一件滾燙錦繡旗袍。蕭紅的呢,蕭紅絕對不會用男人的錢去買件貂皮,而一看她的文章就是件灰棉布長褂子。我想,這也就是張愛玲和很多那個時代女作家的區別所在。在她的《天才夢》里就說:「我學寫文章,愛用色彩濃厚、音韻鏗鏘的字眼, 如「珠灰」、「黃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現在,我仍然愛看《聊齋志異》與俗氣的巴黎時裝報告,便是為了這種有吸引力的字眼。」 就在《金鎖記》里還有一句,「敝舊的太陽瀰漫在空氣里像金的灰塵,微微嗆人的金灰,揉進眼睛裡去。你看,連灰塵都是金的,在用顏色這件事情上,張愛玲果然是大方至極。
張愛玲還喜歡任性且自信地自創顏色,也算是她的一項絕活,就是不知從哪裡搜羅來的各種名詞作為色彩的前綴,這當然是承襲的紅樓筆法,不過愛玲把這發揮得更加女孩子氣了。比如《金鎖記》里隨意掃掃就有雪青、蟹殼青、竹根青、佛青、藏青等各種青,感覺充滿了無數古典文本層層暈染的美感,就好像小時候曾經臨摹過的一些拓本,暈染氤氳之氣自己去感受。在《沉香屑》里隨便一找,也是雞油黃、花綠漆、桑子紅、紫銅皮色,磁青等諸多精緻的色彩之詞。我自覺自己也是身在吳語區的姑娘,但一看張愛玲的文字,就慚愧自己粗俗到不行,如果有幾天多看她的文字,我總覺得自己連說話都變成了那種調調,這就是張氏文字的魔力。
再來講講張愛玲的色彩搭配學,張愛玲在《更衣記》和《穿》兩篇散文里把自己的穿衣色彩搭配哲學講的還是挺明白的。張愛玲曾對蘇青說:想要引起人注意,就要把祖母的衣服穿身上。也許正是因為這樣,從張愛玲文中走出來的顏色搭配起來總有一股樟腦球味。在《穿》里她說:「中國人從前也注重明朗的對照。有兩句兒歌:「紅配綠,看不足;紅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婦宋蕙蓮穿著大紅襖,借了條紫裙子穿著;西門慶看著不順眼,開箱子找了一匹藍綢與她做裙子。」紅配綠,我閉上眼想了一下,張愛玲稱這為婉約美妙的調和,在我看來就是從祖母輩的樟木箱里爬出來的色彩,突兀至極的對照。我記得張愛玲說過自己喜歡對照對比,好像確實,就像紅綠在一起,她還讓白流蘇和范柳原在一起,讓佟振保在紅玫瑰與白玫瑰里比來比去。不過,她也說自己喜歡日本的布料,她是這麼描述:棕擱樹的葉子半掩著緬甸的小廟,雨紛紛的,在紅棕色的熱帶;初夏的池塘,水上結了一層綠膜。配著浮萍和斷梗的紫的自的丁香,彷彿應當填人《哀江南》的小令里;還有一件,題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陰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這種搭配卻也是相安無事的和諧。這也是張愛玲小說的兩種風格,有令人詫異的對比,來自摩登的上海香港,那個一直想出去的母親;有各安其分的平靜,來自她內心深處的記憶環境,那個帶著遺老氣息的父親。再仔細分析下去,紅綠也好,白紫也好,讀到後來都是冷的,在熾烈的顏色經過張愛玲的金粉一灑,全部變成了冷色調。
張愛玲是個愛用顏色比喻泄恨的人,她回憶說:「有一個時期在繼母治下生活著,揀她穿剩的衣服穿,永遠不能忘記一件黯紅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顏色,穿不完地穿著,就像渾身都生了陳瘡;冬天已經過去了,還留著凍瘡的疤——是那樣的憎惡與羞恥。一大半是因為自慚形穢,中學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碎牛肉的顏色,所有厭惡都集中於此。
我覺得《穿》裡面這句「童年的一天一天,溫暖而遲慢,正像老棉鞋裡面,粉紅絨里子上曬著的陽光」算得上是張愛玲文章最溫暖的話。難得此處的粉紅暖色不會讓人覺得虛假,是真切實意的暖色,不是待你回過頭,發現又是一處讓張愛玲灑過冷眼金粉的地方。我總覺得張愛玲的文字和她穿的衣服一樣,永遠不會為了暖飽而穿得臃腫,她凍得再冷也要一身滾金邊的秀麗旗袍,任由自己灑金粉。
我忽然想起來,兒時剛練書法時,每每寫對聯時也是愛選有灑金粉的宣紙,覺得華美盛艷。後來有一天怎麼瞅,都覺得這正紅的紙,黑的墨配這飄忽不定的金粉,越看越是主動被風吹走、被雨打濕、極易消去且不穩的命,金粉也有美麗繁華會有的讓人不安心。就像曾經帶張愛玲的那位奶媽總說張愛玲把筷子握得太遠,將來嫁的遠,過的不安寧。張愛玲回憶起這件事時,我都可以感覺到她對於那位奶媽刻骨的寒意。也許,當一個人的冬季來臨時,哪怕是愛灑金粉的張小姐心也不會太高,一件溫暖的棉布粗衣便已足矣。
文|西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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