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火槍時代戰鬥方式的幾點看法
好吧,我痴迷燧發火槍是眾所周知的,那整齊劃一的動作和開火時如同炒豆般的射擊聲無論何時都讓人荷爾蒙分泌加速。不過大概很多人都看不懂那個時代的戰鬥方式——好看是好看,但不覺得很傻么?那我接下來就來解開大家心中的疑問。
問題一:為什麼對方開火了仍然在前進而不停下還擊?
其實這裡有個誤區——很多人都以為17、18世紀的前膛燧發槍和現在的槍差別不是很大,不,錯了,差別大的不是一點點。那時火槍雖然和現在的槍械一樣被稱作槍,但是準頭實在差太多了。當時大多數的前膛槍都沒有膛線,射擊精度慘不忍睹,基本上出了50米就開始偏了,出了100米就不知道往哪裡飛了。
以普魯士1782型滑膛槍為例子,在射擊一個10英尺寬6英尺高(3.05×1.83m)的目標時:
距離命中率
100步(76米)60%
200步(152米)40%
300步(228米)25%
這是在理想狀態下(不考慮其他因素),以歐洲最精銳的普魯士步兵使用當時製作工藝相當考究的普魯士1782型滑膛槍射擊得出的實驗結果。
考慮到當時很多士兵都是沒開過幾槍的新手,外加製作的很糟糕的槍膛,以及在戰場上煙霧,恐懼,噪音等因素對士兵心裡的影響——「500人在100碼(91.4m)的距離上對一個進攻中的步兵縱隊(column)進行兩次齊射,理論上可以命中500到600發。可是根據各國軍隊的經驗,戰場上能命中150發就已經是最佳成績了。當時滑膛槍理論上的有效射程為300步長,實際上在這個距離射擊完全是在浪費彈藥。」
這麼說大家可能就明白了,沒錯,當時的火槍就是離得越近打的越准。打個比方——A軍100人列隊向距離200步向前進的B軍100人射擊,幹掉對方40人,如果B軍停下來還擊,也就只能幹掉A軍40人。但若B軍沒還擊,繼續前進到100步再還擊(18世紀前膛槍射速每分鐘2到3發,20到30秒足夠推進76米了),則可以打死A軍60人。以60比40的優勢,無論繼續對射還是直接刺刀衝鋒都沒有輸的道理。
受到攻擊停下還擊那是線膛槍特別是後膛線膛槍普及以後的戰術,在那時才需要考慮前進中的掩護和反擊問題,這是由特定時期的特定戰術決定的。說到底火槍時代消耗的還是人而不是子彈。
問題二:交火時為什麼總是讓對方先射一輪然後再還擊?
這其實是上面那個問題的衍生。也就是既然在對方前進時射擊不合算,那等他停下來再射擊總行了吧?於是我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場景——一方慢悠悠的前進並停下來,等對方射擊完一輪後才還擊,這樣不是很吃虧么。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火槍時代大多數國家步兵標準展開隊形時都是排成3排(有些國家排成4排),這樣的話如果第一排有人中彈倒下,後面兩排的士兵就會馬上補上,而雙方對射也只在第一排之間進行(三段式射擊和排射暫時不討論),所以誰先射第一輪其實無關緊要,因為第一排的士兵總是滿的。第一排無論什麼時候都能發揮出全部火力,除非打到最後人數不足,不過一般很少打到那種程度,基本上在此之前就肯定有一方先崩潰了。。。
這又引出另一個問題,為什麼要排成3排(4排)呢?如果排成1排那不是更好么?
其實對於火槍這種平射類武器而言,像一字排開那樣盡量展開隊形才能發揮出全部火力,比方說雙方都有120人,一方全部展開——一輪就有120支火槍齊射,另一方排成3排——一輪才有第一排的40支火槍齊射,假定雙方的命中率相同,誰輸誰贏一目了然。
但是為什麼沒人這麼干呢?
第一、展開是要長度的,而那時的火槍射程有限。。。
第二、排成一列太過單薄,整條戰線基本就沒有縱深,很容易被對方突破,如果對上騎兵那就是屠殺。
第三、以整個戰場而言,即使以3排或4排的隊形進攻時要保持陣線的完整都是件相當不容易的事,如果只排成一排,以一個師10000人為例,一字排開將有10公里長,天哪。。。
所以,以3排或4排的隊形,無論進攻還是防禦都是比較科學的。
當然,這兩個問題的研究都是基於雙方的訓練水平,武器裝備都差不多的情況下得出的結論,如果有一方能進行三段式射擊或者排射(這是需要大量訓練才能達到的),或者一方的射擊速度明顯快於另一方(這也是需要大量訓練),或者一方大量裝備線膛槍並訓練有素,那就只要靠人多去堆了。什麼?!你人沒對方多?!那你還進什麼攻,趕緊壘面胸牆躲後面祈禱吧。
問題三:看到對方射擊時為什麼不躲?他們不怕死么?
以前有人問過我這個問題,那時我倒真被問住了,這也是很多人認為火槍戰鬥非常傻的原因——在對方射擊時趴下或者趴著射擊然後再站起來裝填彈藥不是能少死幾個人么?這個問題困擾我很長時間,直到我看到美國內戰時一個將領對手下士兵說的一句話:「你們就這樣躲一顆子彈?那要是他們排成一溜來射擊怎麼辦?你們。。。」然後他就被對方狙擊手幹掉了。我這才恍然大悟——
知道自己會被打中和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被打中是兩回事!
有一個將軍在1814年說過:「我的確認為,在200碼(180米)的距離上,沒有一個人是被普通的滑膛槍射殺的,沒有一個人是被瞄準他的人擊中的。」在對射的情況下,會不會被打中真的只是靠運氣。
如今我們知道看到槍要躲那是因為知道要是不躲肯定會被打中,而滑膛槍的命中率實在太低,外加燧發槍的點火率也只是85%(比起火繩槍高很多了),也就是一次射擊100人中有15人子彈是打不出去的!在加上操作失誤等因素,在激戰中100支槍射擊100個人,能打死20個人已經是走狗屎運了!這麼低的傷亡率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相反,如果躲的話反而會影響射擊和裝填速度。
讓我們來看看16、17世紀的燧發火槍的裝填步驟:
1、將火藥裝入槍管;2、將彈丸裝入槍管;3、火槍擊鐵(銅或鋼製)半開;4、將火藥倒入火藥池;5、火槍擊鐵全開;6、扣動扳機、燧石打火、火藥爆炸、彈丸出膛。
因為槍管過長,整套動作必須站著才能以最快速度完成,在紙殼子彈被發明前基本上為1分鐘一發。當然線膛槍由於膛線起到穩定作用射擊精度會高出很多,射程也能達到280-800米,但裝填更加不要,要用榔頭敲擊通條才能把子彈敲進去,射速為。。。5分鐘一發。。。
上圖便是火槍射擊的標準動作,即使訓練異常有素的普魯士士兵完成這一套動作所花的時間也在10到15秒左右(非常了不起了!),如果趴下躲子彈或者趴著射擊在站起來裝填花的時間絕對會成倍上升,反而會造成更多傷亡,在保持命中率的情況下誰能更快的將子彈打出去才是取勝的方法!
用一部總所周知的電影《指環王3》里騎兵衝鋒的場面的說明應該更好理解,當半獸人射箭的時候洛汗國騎兵為什麼不躲?躲一下不是能少死很多人么?但是對於騎兵而言,減少傷亡的最好辦法就是衝過那片開闊地幹掉那些弓箭手!
而在現代戰爭中100支槍射擊100個人傷亡率肯定超過90%,在這種情況下,比起殺敵,保命反而更重要。同樣的,在古代戰爭中也沒有那隻騎兵部隊會往長槍林立的方陣上撞。
知道自己會死和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死是不同的!
而且,在戰場上指揮官也不可能讓你趴下躲子彈,那樣會被當逃兵槍斃的。在火槍對射的戰場上,一旦開槍,硝煙瀰漫,加之戰場上的疲勞(在1757年的魯騰會戰中一些普魯士火槍兵在那一天里開槍甚至達180次之多)、緊張的氣氛、戰友在自己身邊倒下、自己也隨時可能死亡的恐怖,那種逼人發瘋的感覺很容易造成士兵的混亂。有人這麼形容那種情景:「各排剛開始射擊的時候,或許只有兩三個士兵沒有參加齊射而獨自射擊。緊接著隊形中就出現一片火海,各排和各列的士兵們混雜在一起,士兵們裝好子彈之後就立即自行開火射擊,第一列的士兵們也不再跪著射擊了,雖然他們確實想那麼做。此時,上至將軍,下至排長,面對這樣的混亂局面,誰也無能為力,只能等待部隊自行進退了。」而指揮官是要絕對制止這樣的情況發生。
所以在戰場上,即使看上去很蠢,但是沒有指揮官的號令,士兵是不會有多餘的動作的。
問題四:為什麼前進時慢悠悠的?為什麼不挖戰壕?
這兩個問題其實與火槍沒什麼關係而與大炮有關,但很多人不明白,我也提一下。
關於戰壕,其實大家只要搞明白一個事實就恍然大悟了——戰壕主要不是用來躲子彈的而是用來躲炮彈的。
與火槍一樣,那個時期的前膛大炮與現代大炮不可同日而語。現代大炮被譽為「戰爭之王」,發射的爆破榴彈和殺傷榴彈威力驚人,一枚105口徑的炮彈爆炸產生的碎片和衝擊力就足以使半徑30米內沒有一個站著的活人。而火槍時代的前膛大炮發射的基本都是實心彈,以拿破崙最喜歡的12磅炮(當時最重的大炮)為例,一顆實心炮彈可以輕而易舉的打穿20排步兵的縱隊,但這是在200米以內進行平射的結果,在300米的有效射程以10到45度的夾角進行的炮擊,一顆炮彈能砸死一兩個人已經是萬幸了,更不用說在600米的最大射程了。。。而且當時的加農炮有效射程普遍在200米左右(法國的磅要比英國的磅重),平射的話射程更短。外加前膛炮射速很低,震撼力遠大於殺傷力(當然集中使用威力也不可小看),在己方陣地遇到加農炮的炮擊時趴下甚至貓著腰就行了,沒必要特地挖戰壕,炮彈的威脅遠比子彈小的多。
雖然那時也有用步兵榴彈炮發射的開花彈(用加農炮發射很容易在炮膛里爆炸),但是在觸發引信發明之前,靠延時引信發射的開花彈通常不是提早爆炸就是炸晚了,可靠性不高,而且開花彈因為裡面裝了炸藥,比實心炮彈來的要輕,用榴彈炮發射時在高考受風力影響較大,所以精度更低。當然,用榴彈炮發射實心彈精度會高很多,但是高仰角發射的實心彈那純粹就和投石機沒多大區別,根本砸死不了幾個人。
所以,戰壕這種東西雖然可能會減輕大炮帶來的傷亡,但效果不明顯,而且運動戰的特性決定了挖戰壕的機會微乎其微,更重要的是,挖戰壕是要帶鏟子的。。。
順帶一提,當時也是有類似於戰壕的東西——胸牆,即壘到胸口高的石壁,這種防禦工事就恰恰是為了應對子彈的。躲在胸牆後設計
至於推進的速度問題,很多人也有疑問,現對於進攻方這麼大的目標,推進速度是不是太慢了?
前面已經說過火槍和大炮在遠距離的精度和殺傷力都很差,並不足以對慢悠悠前進的士兵產生致命的威脅,嗯,雖然說跑步前進也可以,但那樣陣線就亂了,以當時的滑膛槍而言,只有集火齊射才能造出足夠的火力輸出,一團散兵衝到對方面前也就是被屠殺的份,而且,只有良好的隊形才能及時應對騎兵的衝擊。
當然,那時每個營都會配備一百人一下的「散兵」,但這只是挑選一些優秀的射手配備線膛槍讓其自由挑選目標(譬如軍官之類)騷擾敵軍,起到配合主力部隊作戰的作用。真正意義上的散兵戰術是在布爾戰爭中裝備後膛槍的布爾人發明的,隨著火力密度的提高,單兵作戰能力的加強,散兵戰術才有其實際意義。
慢悠悠的推進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火槍的裝填是件很累人的事,跑幾百米衝到對方面前還剩多少體力?對射結束後還得靠刺刀來決出勝負,這時精疲力竭的士兵面對敵方的反衝鋒將不堪一擊。
問題五:為什麼火槍出現後很少看到大規模騎兵衝鋒?
騎兵面對火槍真的不堪一擊?答案是否定的。
面對全身重甲的中世紀騎士,即使是18世紀的火槍殺傷力也完全比不上弓箭和弩此類傳統兵器。尤其是鋼臂弩,無論是射程還是穿透力都和火槍不是在一個層面上。在50米距離上火槍的鉛彈只能在全身式板甲上留下一個坑,而弩在100米距離則是對穿。但是16、17世紀的火槍射速就已達到1.5到1分鐘一發,而鋼臂弩需要5分鐘才能再次發射,這是造成火槍淘汰弩的最大原因。至於長弓,雖然長弓的射速能到達每分鐘10到12箭,比火槍快很多,但是訓練一個優秀長弓手則需要很多年,而一個火槍手只要三天就可以上戰場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無論弓箭還是弩箭,一個工匠需要半小時才能製作好一枝箭,然而鉛彈卻可以大量鑄造。更不論長弓和鋼臂弩的製造費用。綜上所述,一句話,一個火槍兵的成本遠低於長弓手和弩手,並且擁有還過得去的戰鬥力。所以到17世紀,歐洲各國都基本淘汰了弓箭和弩,前面裝備火槍。
照這麼說火槍面對重騎兵不是毫無辦法么?不是的。雖然火槍沒法穿透重騎兵的鎧甲,但是擊中鎧甲產生的動能卻足以使裡面的人受到重傷,要是打在腦袋上絕對是腦震蕩,打馬上也一樣,從高速衝鋒的馬上穿著一兩百斤的鎧甲摔下來。。。後果不用我說了吧。而且騎兵目標比較大,即使射擊高速運動中的騎兵也能取得和射擊站立的人差不多的成績。下表是步兵在射擊騎兵目標時的命中率:距離(米)常備部隊新兵9053%40%18030%18%27023%15%這是理想狀態下的結果,結合戰場情況,數量相同的正規火槍手在有效射程內兩次齊射(這點距離也就夠兩次齊射)差不多能擊倒三分之一騎兵,而17世紀初隨著紙殼子彈的出現,射速比之前提高數倍,達到每分鐘2到3發,這就能打出足夠密集的彈雨。而當損失慘重的騎兵們衝到對方面前時,等待他們的將是密集的刺刀方陣。即使千辛萬苦將對方擊潰,他們將悲哀的發現他們消滅的只不過是最廉價的步兵——一個步兵的成本甚至比不上他們屁股下的那副馬鞍!而一個火槍手只要幹掉一個騎兵,他的任務就完成了。這才是造成大規模騎兵衝鋒最終沒落的根本原因。
但是如果就此斷定騎兵無用論那就大錯特錯了,騎兵的強大衝擊力和機動力使它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仍有一席之地。在18世紀以前,火槍兵仍舊需要長矛手的掩護才能應對騎兵的攻擊,直到卡座式刺刀的出現才使長矛手從各國軍隊編製中消失,因為一個裝上刺刀的火槍兵就相當於一個長矛手,雖然這種矛短而無力,但是插進去是可以再拔出來的(之前的刺刀都是直接塞進槍管,塞進去就永遠不能拔出來了)。同時能遠射和近戰才使步兵對上騎兵不再是軟弱無力。那時起騎兵便開始向低廉化發展,發展為配備馬刀和長靴的輕騎兵。
不過重騎兵在拿破崙時代以胸甲騎兵的形式再次登上歷史舞台,在炮兵及步兵的支援下勢不可擋,通常用於突破敵方陣線弱點,給已經動搖的敵方以毀滅性打擊。這些重騎兵相比他們的前輩算是簡陋許多,僅在胸前配有一片胸甲作為保護(法國胸甲騎兵背後還有額外甲胄),這些胸甲都是帶有傷痕的——每幅胸甲出廠時都要經過測試,在50米沒被火槍打穿的才算合格品。想像下,當你專心與敵人對射是,從側面突然殺出一隊氣勢洶洶胸甲騎兵,大片砍殺你身邊的同伴,這場景想想就叫人頭皮發麻。但是單獨的的騎兵衝鋒卻顯得越發無力,滑鐵盧戰役最後關頭一萬法國胸甲騎兵拚死沖向了威靈頓勛爵的方陣,重創了英軍,但最終仍舊被擋了回去。
英軍抵擋住了法國騎兵的衝鋒
但是很多人沒有注意到,決定滑鐵盧命運的卻仍舊是騎兵!對精疲力盡的法軍與同樣在做最後的抵抗英軍而言,誰的援軍先到,誰就將得到最後的勝利。而布呂歇爾的普魯士騎兵卻趕在法國元帥格魯希之前到達了戰場,滑鐵盧從此成為慘敗的代名詞。拿破崙戰爭之後,重騎兵就從此淡出歷史舞台,這也代表著大規模騎兵戰術的終結。此後,配備騎槍與馬刀的輕騎兵的作用就轉向追擊敵軍與大範圍機動,隨著二戰中波蘭軍隊「馬刀砍坦克」的悲劇上演後,騎兵的歷史結束了。
不是火槍終結了騎兵!而是工業化終結了所有舊時代的戰術!
問題六:拼刺刀時為什麼等對方射擊完才衝鋒?
這種行為看上去很蠢但也是火槍這種武器的特點決定的。火槍不可靠,所以刺刀的作用就猶顯突出了,17、18世紀通常都是由刺刀來結束戰鬥。
由於前膛火槍的裝填時間過長,在刺刀衝鋒時一般都先排成密集隊形,等對方放完一輪槍在衝上去。因為即使不等對方放槍就衝上去,對方依然能在我方衝刺途中放完這輪槍,由於距離的拉近和我方陣線的鬆散,反而會造成更大傷亡,對正在衝鋒中的我方士氣打擊尤其大。而保持一段距離排好隊讓對方射擊一輪,中彈的也僅是第一排的士兵,後面馬上就能補上,而拼刺刀時一般也就是前幾排的人在拼殺而已。同時,會使對方指揮官陷入不知道該不該重新裝填彈藥的境地,造成對方的混亂——要是裝填,對方這時候衝上來怎麼辦?要是不裝填,對方不衝鋒而列隊射擊怎麼辦?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的紀律不怎麼嚴明,很容易就出現一部分人在裝填而一部分舉刺刀的混亂局面,形成對我方衝鋒的有利局面。而且,知道對方槍膛里沒子彈將我方士兵拼刺刀是的心裡負擔。
以當時的火槍精度,就算讓對方放一輪槍,己方也不會損失多少士兵,卻能換回這麼多對我方有利的條件,是相當合算的。雖然這麼說有點冷血,但戰場上就是這麼回事。
不可否認,火槍時代的戰術確實有很多不足的地方,當然現在我們知道有更好的方法,我們也確實有了更好的武器和戰術。只因為我們站在後世的角度看事情,自然會覺得他們很傻,但是要求當時的人們也能明白那就有點太過苛求了。所有的新戰術的出現都會有引起無數人的反對,即使我們現在知道那種戰術更好,但當時的人卻很難做出判斷。最好的例子就是俄國人的刺刀衝鋒幾個世紀以來都是勢不可擋,300碼內刺刀見紅是所有俄軍將領根深蒂固的觀念,直到日俄戰爭大片俄軍士兵白白死在衝鋒途中才稍稍改變他們的看法。還有索姆河戰役英國人列隊讓馬克沁機槍屠殺,二戰波蘭騎兵「馬刀對坦克」的悲劇,此類例子舉不勝舉,我們會覺得愚蠢只因我們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著他們。
記住,正是先人的愚蠢才使我們顯得很聰明,我們並不比前人優越多少。
「這是多麼驚人的對照:我們的高級軍事權威正好在自己的領域內大部分都保守得可怕,可是現在未必能找到另一個像軍事這樣革命的領域。我當年在庫弗爾格拉班(從軍時)使用過的六磅或七磅的滑膛榴彈炮和現在的後裝線膛炮之間、在當時的大口徑滑膛槍和現在的後裝五毫米連發槍之間似乎相隔有幾百年之久;而這還遠沒有到頭。技術每天都在無情地把一切東西、甚至是剛開始使用的東西當作已經無用的東西而加以拋棄。它現在甚至在消除富有浪漫色彩的硝煙,從而賦予戰鬥以事先絕不能預見到的完全不同的性質和進程。而我們在作戰的技術基礎這樣不斷革命化的條件下,將不得不愈來愈多地考慮這種無法估計的因素。」——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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