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婚姻法:這4種情況,離婚財產不平分,配偶直接凈身出戶!
在離婚糾紛中,大部分當事人都會面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一旦雙方協議無果,只能起訴至法院,由法院根據《婚姻法》等進行判決。
經常關注小律的肯定都知道,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糾紛時,對於共同財產的判決,一般都是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但在這四種情況下,在處理共同財產時會有很大不同,可能判決一方少分甚至不分。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不同於一般性的出軌,一方在婚姻中如果重婚,或是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因為這些原因導致家庭破裂離婚的,無過錯一方一定要注意搜集相關證據,在離婚時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對於重婚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如婚內一方長期有家庭暴力行為的,或者是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另一方起訴離婚,法院准許。並且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離婚損害賠償。
3、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實踐中,有的當事人在離婚前,為了侵佔更多的財產,會在私下隱藏轉移財產,或者是損毀、變賣財產,特別是家裡由一人掌握財政大權的,最容易出現這種情況。
為了家庭和諧,以及避免更多問題出現,建議大家都不要完全喪失對家庭財產的主動權,如果有離婚跡象時,一定要注意財產去向,提防對方私下轉移財產。
在最高院發布的案例中,離婚當事人一方在婚內故意轉移財產,法院在判決共同財產分割時,對轉移財產方直接判決不分割共同財產。
4、偽造債務企圖侵佔一方財產的
根據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實踐中涉及到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在虛構債務取證上會有一定的困難,如果有這方面困擾的,建議直接諮詢或委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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