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不可以形成的五種關係
一、 是朋友,就絕不能形成勞資關係。當朋友成為勞資雙方的時候,因為身份不同,其利益追求自然完全不同。作為勞方,你需要對方全心全意地為你工作,創造出最大效益,為你賺足每一分應該賺到的錢;而作為資方,你卻只希望在工作安排,業務培訓,工資收入,職業前途等方面獲得更好的待遇。決定你們關係的是工作業績和經濟效益而絕非朋友情誼。在勞資關係里,朋友情誼永遠無法創造出各自所追求的經濟利益。因此,勞資關係必定與朋友關係不能相容。
二、 是朋友,就絕不能形成經營合作關係。生意場上,永遠是利字當頭,在商言商,沒有收益的事誰也不願意干。雖然合作是為了 「雙贏」,但所謂「雙贏」也是建立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之上。作為純粹的朋友,你生意場上失利,他也許可以傾囊相助,這叫做為朋友兩肋插刀。但當你們成為生意場上的合作者後,從合作中儘可能獲取最大利益已經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因此,哪怕賺得再多,也很可能會因為利益分配不均而大傷感情。
三、 是朋友,就絕不能形成競爭關係。無論是商場、職場甚至情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之地必定存在明裡暗裡的競爭。有競爭就有勝負得失,就意味著你賺我賠,你勝我敗,你進我退,甚至你存我亡。競爭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戰爭,就不能心慈手軟,就不能留情於對手。競爭場上遭遇朋友,你要是心慈手軟,雖然保住了朋友情誼,卻意味著落敗而歸;你心狠手辣,即使在競爭中勝出,但必定失去朋友,還落得見利忘義的惡名,受盡良心譴責。
四、 是朋友,就絕不能形成買賣關係。買與賣,很明顯存在著一種利益上的對立關係。生活中卻常有愛找朋友進行買賣交易的。殊不知,賣者的目的是通過交易獲得最大利潤,而買者則希望以最低廉的價格獲得最好的商品。在目的完全相背離的前提下,討價還價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試圖侵佔對方利益的過程。因此,朋友交易後,往往是賣方還在心疼因為礙於朋友面子而讓掉的利潤,買方卻仍以一種上當受騙的心態抱怨「熟面孔打重板子,被朋友狠宰一刀」。
五、 是朋友,就絕不能形成借貸關係。朋友間因借錢而反目的事例古已有之。向朋友借錢,其實也是一件極為難的事。還未開口,便覺自己已經矮了三分下去,及至伸出借到錢,更是像在受人恩惠,非千恩萬謝不足於表情。而被借錢的朋友,也是心裡一萬個難,不借吧,大家都是朋友,總不好意思見朋友有困難不假援手,但借線給你吧,你什麼時候能還,甚至你會不會還都心裡沒底。借貸關係越長,借方看到貸方越是不好意思,總想繞道走,貸方看到借方也是心裡發毛,既不好意思開口問什麼時候可以還錢,還生怕對方再開口借錢。所以,聰明人想借錢就直接上銀行理直氣壯的貸款,既省事又不用扭扭捏捏地感覺低人一頭;被借的乾脆大大方方送一筆錢給急需的朋友,既仗義又不用整天再擔心朋友有借無還。這樣的朋友,不知要省去多少不必要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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