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文化與有熊之墟考古學考察
黃帝是中華民族的人文始祖。黃帝文化指的是黃帝時代所創造發明的文化。有熊之墟是黃帝的故都。考察黃帝文化和有熊之墟,主要是想通過考古學的研究成果,考察與黃帝文化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和黃帝故都的所在地。現就從中原地區所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和聚落遺址進行具體分析,以考察與黃帝文化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和有熊之墟的問題。
一、與黃帝有關的歷史問題考察
考察黃帝文化與有熊之墟,首先必須對與黃帝有關的歷史問題進行考察。因為,黃帝不是一位具體的歷史人物,而是氏族社會時期的一個部落或部族的代表名稱。這部落有它的發祥地,也有它的發展歷史,而且有許許多多的文化創造發明,因此,要從考古學上考察黃帝文化及有熊之墟的問題,就必須首先對與黃帝有關的歷史問題進行考察,才有目標和對象。
黃帝部落是氏族社會後期的一支勢力強大的氏族部落集團。據文獻記載,在氏族社會後期,在黃河中下游地區已形成三大部落集團,其中黃帝和炎帝兩大部落集團聚居在黃河中游的中原大地,而在黃河下游地區則是蚩尤部落的聚居地。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三大部落集團之間,出現互相兼并,結果,黃帝部落兼并了炎帝和蚩尤部落,使三大部落集團融為一體。黃帝取得了對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統治,並都於有熊。由於三大部落集團融為一體,中華民族由此而形成,因此黃帝就成為中華民族的人文始祖。
聚居在中原大地的黃帝部落,據說是從少典氏族中分離出來的支族。《國語·晉語》雲:「昔少典娶有蟜氏,生黃帝、炎帝,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據此言之,黃帝與炎帝最初應是從少典氏和有蟜氏這兩個互相通婚的氏族中,分離出來的兩個支族,它們分別發跡於姬水和姜水,逐步壯大成兩大部落集團,因此,這兩大部落集團應同出一源。
對於黃帝部落發祥地之姬水,史書無考。但是,文獻上對黃帝部落的發祥地還有不同的記載。《竹書紀年》雲:「黃帝軒轅氏,……居有熊。」《史記·五帝本紀》:「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軒轅。」《集解》徐廣曰:「號有熊。」《索隱》:「有土德之瑞,土色黃,故稱黃帝,……號有熊者,以其本是有熊國君之子故也,亦號軒轅氏。」皇甫謐曰:「居軒轅之丘,因以為名,又以為號。」有熊之地,《集解》引皇甫謐之說:「有熊,今河南新鄭是也。」根據這些記載看來,黃帝部落的發祥地,應在以嵩山為中心的河洛地區。
炎帝部落發祥地之姜水,是渭水的一條支流,據此,渭水流域當是炎帝部落的發祥地。
根據黃帝和炎帝部落的發祥地看來,這兩大部落是分別聚居於中原的東部和西部地區。
這兩大部落的發展歷史,據《春秋命歷序》雲:「炎帝號曰大庭氏,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歲。黃帝一曰帝軒轅,傳十世,二千五百二十歲。」按此記載,則炎帝和黃帝部落的發展歷史共有二千五百多年。其中炎帝部落比黃帝部落的發展歷史少二千年,這顯然不實。因為,炎帝和黃帝部落是平行發展的,只是後來在部落兼并過程中,炎帝部落被黃帝部落所兼并,因此炎帝部落的發展歷史應稍短,而黃帝部落的發展歷史則稍長,但兩者不能相差太懸殊。我們估計,炎帝部落和黃帝部落的發展歷史,至少有一千多年之久,其中後者應稍長一些。
氏族社會後期出現氏族部落分立的時期,一般只稱炎、黃時代。其實,這一歷史階段,在黃河中下游地區就有三大部落集團分立,因此這個時代可以說是部落時代。後來,在部落兼并過程中,黃帝部落兼并了炎帝和蚩尤部落,使三大部落集團融為一體,黃帝取得了對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統治,從而進入黃帝時代的歷史。
據文獻記載,在炎帝和黃帝部落發展時期,出現了許許多多的文化創造發明。最主要的是發明種植農業,而且出現了原始手工業,還出現醫藥、文字、音樂及繪畫藝術的創作。其中手工業方面的創造發明,則包括有制陶、紡織、建築、冶銅及交通工具等等。這些創造發明,包括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兩方面的內容。對於炎帝和黃帝部落所創造發明的文化,一般稱之為炎黃文化,而且被視為中華民族文化之源。
從炎帝和黃帝部落的許許多多文化創造發明看來,它反映出當時正處於原始農業和原始手工業的起源和開始進入發展時期,也是文明起源時期。但是,在炎帝和黃帝部落所創造發明的文化中,由炎帝部落所創造發明者少,而由黃帝部落所創造發明的較多,這又反映出炎帝部落是處於原始農業和原始手工業起源階段,而黃帝部落則是原始農業和原始手工業開始進入發展階段。這種現象,實際上是把炎帝和黃帝視為是前後相繼的人物和兩個時代的反映,所謂黃帝的創造發明,實際上是指黃帝時代的創造發明。
我們認為,文獻所記載的由炎帝所創造發明的文化,應屬於氏族部落文化,這種部落文化亦包括黃帝部落文化在內。至於黃帝所創造發明的文化,則是黃帝時代文化。在黃帝文化中應包括黃帝部落文化和黃帝時代文化兩個不同時代的文化。如果把炎、黃文化聯繫起來,則應當把炎帝和黃帝部落文化與黃帝時代文化加以區分,這才比較符合歷史實際。現在,我們就從這一認識出發,從中原地區目前所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中,考察與黃帝文化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
二、關於黃帝文化的考察
目前,在中原地區發現的新石器時代文化中,年代最早的是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和老官台文化。這三種考古學文化的年代,距今為七、八千年,屬新石器時代早期遺存。裴李崗文化分布中心是在以嵩山為中心的河洛地區,磁山文化主要分布在冀南,而老官台文化則主要分布在渭水流域。這三種考古學文化都屬典型的農業文化,但文化內涵並不豐富,有一些手工業。
繼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和老官台文化之後發展起來的是仰韶文化,其年代距今為五、六千年,屬新石器時代中期。仰韶文化在中原大地都有分布,其中心在渭水流域和河洛地區。這類文化遺址內涵比較豐富,面積也比較大,表現出當時的原始農業和原始手工業已進入發展時期。
繼仰韶文化之後發展起來的是龍山文化,其年代距今為四、五千年,屬新石器時代晚期。龍山文化的發展水平比仰韶文化更高,其文化內涵亦相當豐富。
上述三個發展階段的新石器文化中,其年代從距今七、八千年至四、五千年。這一年代,可以說已把炎、黃時代的歷史包括在內。在這三個發展階段的新石器文化中,一般把仰韶文化作為與炎黃文化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這是有一定道理的。主要有如下三點理由:一是仰韶文化是分布在中原大地的考古學文化,這與炎黃部落的聚居和活動地域基本相合;二是仰韶文化的年代距今為五、六千年,這與炎黃時代的歷史年代亦大體相合;三是仰韶文化的原始農業和原始手工業已進入發展時期,這與炎黃時代的原始農業和原始手工業亦處於發展階段相稱。
仰韶文化既然被視為與炎黃文化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那麼我們就從仰韶文化中,考察炎帝和黃帝部落文化和黃帝時代文化。根據仰韶文化的發展情況看來,我們認為仰韶早期屬炎帝和黃帝部落文化,仰韶中期以後進入黃帝時代文化。下面就此作具體分析說明。
仰韶文化分布的中心是渭水流域和河洛地區。在這兩個地區內有許多仰韶遺址發現,文化內涵亦比較豐富,而且各有自己的發展系列,文化特徵亦各有自己的特點。渭水流域的仰韶文化,從早到晚有三種類型。年代最早的是半坡類型,其次為史家類型。年代最晚的是半坡晚期類型(或稱西王村類型)。遺址的文化分期上大致有三至四期之分。這些類型或分期,就構成這一地區仰韶文化從早到晚的發展系列。這裡的仰韶文化陶器的特點是炊器從早到晚都不見三足鼎,主要使用夾砂罐,彩陶花紋則早期流行魚紋、人面紋和幾何紋形,其中魚紋由早期的寫實性花紋演變為晚期的圖案化花紋。
河洛地區的仰韶文化,亦有自己的發展系列和文化特點。這一地區的仰韶文化,以洛陽王灣遺址為代表,從早到晚亦可分三至四期,一脈相承。這裡的仰韶陶器,從早到晚的炊器都有不少三足鼎,而且形式多樣,既有罐形鼎,亦有折腹釜形鼎。彩陶花紋則以圓點、鉤葉和弧線三角構成的花瓣紋為主,而且有白衣彩陶。
由於渭水流域和河洛地區的仰韶文化各有自己的發展系列和文化特點,因此一般把這兩地的仰韶文化,視為仰韶文化發展的兩個中心和兩大系統,其中渭水流域的仰韶文化為西方系統,河洛地區的仰韶文化為東方系統。這兩個地區,從文獻記載看來,正是炎帝和黃帝部落的發祥地,因此這兩大系統的仰韶文化,便可作為與炎帝和黃帝部落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其中西方系統的仰韶文化,屬於炎帝部落文化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而東方系統的仰韶文化,則屬於與黃帝部落文化相對應的考古學文化。
根據上面的分析,我們認為黃帝文化應是東方系統的仰韶文化。黃帝部落文化,大體是在仰韶早期以前,而黃帝時代文化,則是從仰韶中期開始。這一認識,主要是從如下兩方面的情況考慮的。
一是在仰韶文化早、中期之間,墓葬的葬式上出現顯著的變化,主要表現仰韶早期墓以單人葬為主,後來出現以多人合葬為主,仰韶中期以後又轉變為以單人葬為主。這種變化,無論在西方系統和東方系統的仰韶墓中都存在,只是渭水流域的仰韶墓表現較為突出。產生這種變化的原因,我們認為很可能與氏族制的變革有關,也就是說,仰韶墓葬早、中期之間在葬式上出現顯著變化,很可能是當時的氏族制出現變革的反映。而這種變化,很可能正是反映炎黃時代氏族制的變革。
二是仰韶文化中期,東方系統的仰韶文化不僅伸入渭水流域,而且還對黃河下游地區的大汶口文化亦產生影響,這可以從廟底溝類型文化作說明。
廟底溝類型文化最初發現於陝縣廟底溝遺址,其後在河洛地區普遍發現。這類文化的特點是陶器有折腹釜和釜形鼎,彩陶花紋亦以花瓣紋為主,亦有白衣彩陶,應屬東方系統仰韶文化。在渭水流域亦發現有廟底溝類型文化,過去一般認為它是繼半坡類型文化之後發展起來的又一種類型文化,實際上半坡類型文化與廟底溝類型文化之間並沒有直接的淵源關係,地層上兩者之間並沒有直接相疊的文化堆積層,在器物類型上兩者亦沒有直接的相承和演變關係,彩陶花紋上兩者亦各有自己的作風和特點,因此,我們認為廟底溝類型文化與半坡類型文化並沒有直接的淵源關係,它是東方系統的仰韶文化伸入於渭水流域而出現的一種文化類型。與此同時,廟底溝類型文化的某些特徵,在黃河下游分布的大汶口文化中亦出現,最明顯的是大汶口文化陶器紋飾,亦出現類似廟底溝類型文化的彩陶花紋,這當是廟底溝類型文化對大汶口文化產生影響的結果。
為什麼東方系統的仰韶文化在仰韶中期伸入於渭水流域,而且對大汶口文化亦產生影響?我們認為當與黃帝部落兼并了炎帝和蚩尤部落以後,黃帝取得了黃河中下游地區的統治,因此在文化上亦產生強烈影響有關。
根據上面所作的分析,我們認為仰韶中期已進入黃帝時代,東方系統的仰韶中期文化,應是黃帝時代文化。
三、有熊之墟考察
有熊是黃帝之號,《白虎通爵篇》雲:「黃帝有天下,號曰有熊」。有熊亦是黃帝之都,《帝王世紀》雲:「黃帝都有熊」。有熊最初亦是少典氏之國號,《史記·五帝本紀》《索隱》注:黃帝「號有熊,以其本是有熊國君之子故也」。黃帝是少典之子,少典既有有熊國君之說,由此可知黃帝號有熊和以有熊為都,乃是承襲少典氏之國號而來。據此看來,黃帝都有熊是屬於少典氏之故居。有熊之地,據說是在河南新鄭。因此,考察有熊之墟,首先應著眼於新鄭,從新鄭縣境尋找黃帝之故都。此外,考察有熊之墟,其遺址還必須具備如下一些條件:一是遺址的文化內涵延續歷史年代應比較長,因為有熊之墟是從少典氏至黃帝時代之所都,延續的歷史年代相當長;二是遺址的文化內涵應比較豐富,而且必須有層次較高的建築遺址。因為,作為黃帝的故都遺址,乃是政治統治中心,它必然有較高層次建築的存在,才能體現出它具有統治中心的地位。根據這些條件進行考察,我們認為,在新鄭縣境內發現的唐戶遺址,值得予以重視。
唐戶遺址位於新鄭縣觀音寺鄉唐戶村南的台地上,地處潩水河和石洞寺河的交匯處。該遺址內含的文化遺存有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龍山文化及商周時期文化。其中新石器時代文化包括早、中、晚期遺存,延續的歷史年代相當長。
遺址的西北部為裴李崗文化時期的聚落遺址。文化堆積層厚約2米。歷年出土有石磨盤、磨棒、石鏟、石斧、石鐮及不少陶器等遺物,屬裴李崗文化遺存。
遺址的中部偏北是仰韶時期聚落,文化層厚約3米,有的文化層壓在裴李崗文化層上。經調查試掘,發現有房基和墓葬,出土遺物有石器、陶器和骨器。
已發現的房基殘跡中,有大量的草拌泥燒土塊,還有柱窩以及門道、灶坑、燒土台和不少地面殘塊。地面殘塊用細砂,料姜石、小石子和粘土混合築成,並經火燒,非常堅硬,且平整光滑。
墓葬有土坑墓和瓮棺葬。土坑墓有單人葬,亦有多人二次合葬。瓮棺多用陶瓮、罐、釜充當。
出土的石器有斧、鏟、鑿、錛、◆、刀、研磨器等。陶器有鼎、釜、罐、瓮、缽、壺、小口尖底瓶、大口尖底缸等,以折腹釜最多,還發現有釜灶連體的遺存。有少量彩陶,有的為白衣彩陶。骨器有針、錐等。還發現有布紋。
遺址的南部為龍山遺址。文化層厚約2~4米。出有蛋殼黑陶片和黑色薄胎陶杯。(以上資料引自《河南省文物志選稿》第六輯《唐戶遺址》)。
唐戶遺址內含有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遺存,延續的歷史年代相當長,文化內涵豐富,其中最豐富的是仰韶文化。據我參加調查試掘所了解,這個遺址的仰韶文化遺存與洛陽王灣遺址相似,包括仰韶早期至晚期遺存。該遺址內所發現的房基殘跡,包括有牆壁和地面殘塊,數量相當多,尤其是地面殘塊用砂石和粘土混合築成,並經火燒成磚紅色,平整光滑,非常堅硬,這是仰韶房基地面所少見的,應是高層次的房基建築遺迹。且離該遺址不遠處又有黃帝口的傳說。因此我們認為,唐戶遺址比較符合有熊之墟的條件,值得予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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