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父狀告兒子「啃老」錢江晚報
本報訊兒子年近半百,早已成家,卻占著80歲老父的房子。父親一氣之下,將常年啃老的兒子告上法庭。 法院判下來,兒子必須搬離。但兒子遲遲不肯搬走。 前些日子,父親老李來到杭州市江干區法院找到本案的法官洪子明,申請強制執行,要把兒子趕出去。
老李在杭州江干區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49歲的兒子小李一直跟他住在一起,即使娶了媳婦,也沒搬出去生活。
老李覺得兒子這麼大了,應該「自立門戶」。可在他三番五次的催促下,兒子依然沒有行動。最讓老李心寒的是,兒子雖和自己住在一起,但平時不關心自己,更別說照顧了。
他提防著兒子覬覦自己的財產;兒子則怪父親太固執,明知他收入微薄,沒有房子仍要執意趕走自己。兩人的矛盾越積越深,2010年,忍無可忍的老李將「啃老」的兒子告上法院,要兒子立刻搬出。法院判決,老李要支付一筆補償金,小李則須在限期內搬離。
判決雖然生效了,但小李沒搬。2010年8月6日,老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小李有些無奈,「我工資不高,無力買房,搬出去了住哪裡?這樣一來,我還沒出生的女兒連戶口都沒法報。」他還有顧慮,「父親年紀大了,要是我搬走了,只剩下他一個人在家,要是出了意外沒人照應怎麼辦?」
清官難斷家務事,洪法官感到左右為難,「這些糾紛不僅涉及到金錢上的計較,更多的是感情上的紛爭,誰都不肯讓步,確實很難了斷。」
洪法官說,老李的想法是,40多歲的兒子應該「自立門戶」了,但法院若是啟動強制騰退程序,強制小李搬離後,老人若是有什麼事也確實不好辦。
洪法官繼續做雙方的協調工作,一遍不行就兩遍,兩遍不行就三遍……連洪法官自己也記不清究竟給當事人雙方打過多少個電話。雙方在法官不厭其煩的勸說下,終於達成和解。
老李答應由他出錢,給兒子租3個月的房子,直到兒子把妻女安頓好;而小李也答應儘快搬出,但希望女兒的戶口要落在父親的住處,方便孩子日後上學。
最終收回房屋鑰匙的老李說,「希望兒子搬出去後能自力更生,那我的心結也終於可以解開了。」
本報記者陳淳戈
本報通訊員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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