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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風血雨的土改即將來臨

《中國土地法大綱》出台

1、毛澤東一錘定音

漫長的全國土地會議還在進行的時候,新華社於1947年9月1日發表《學習晉綏日報的自我批評》的社論。這篇社論說的是6月下旬晉綏日報連續發表整版文章,揭露新聞工作中的「客里空」現象;但實際上這僅僅是個無關緊要的由頭,因此社論在介紹了這件事情之後,馬上把筆鋒一轉,莫明其妙地說:要在內戰中取勝,就必須徹底解決土地問題。目前的土地政策已經由減租減息變為平分土地,但由於出身於地主、富農家庭的革命知識分子「與封建制度有若干聯繫,如果捨不得割掉封建的尾巴,捨不得為整個革命的利益而犧牲個人的利益,就會發生立場上的動搖,其中一部分就會墮落到袒護地主反對農民的立場上去,或者墮落到自私自利獨佔農民鬥爭的果實的富農立場上去。」 社論認為「這是民主革命運動發展中必然發生的現象,如果不堅決反對這種動搖與墮落,對於革命運動的發展就會發生妨害,對於個人就不能治病救人。」(《晉綏日報》1947年9月1日)

9月3日,劉少奇看到這篇社論,對於其中的微言大意立刻心領神會。他同中央工委的幾位負責人研究之後,在第二天召開的大會上指出:「這篇社論通篇都是講的平分土地,是普遍的徹底的平分。這篇社論根本未提到動不動中農的問題,關於不侵犯中農利益的話,一個字也未談到。我想很明顯的這篇社論是經過毛主席看過的,徹底平分土地的口號很可能就是毛主席提出來的。不經過毛主席這種口號是不敢提的。」在徹底平分土地的同時,不再顧及中農的利益,這是土改政策的一個根本性轉變。

隨後,劉少奇在介紹這一轉變的基礎上,提請與會代表認真考慮徹底平分土地的好處在哪裡、困難有哪些、平分土地的原則是什麼等問題。他認為過去我們只搞整黨,忽視了政策問題,現在該集中精力討論了(《劉少奇傳》上冊,578-579頁)。此外,他認為平分土地的辦法簡單明了,不僅貧農容易掌握,而且黨內問題也好解決了,這是反封建最徹底最公開的好辦法(《劉少奇年譜》下卷,第91頁)。

9月5日,劉少奇將會議進展情況上報中央,他在書面報告中說:「土地會議已經進入結束階段,四、五天內即可閉幕。討論原集中在黨內問題及農民組織與民主問題,因新華社論提出徹底平分土地,便又集中到土地政策問題上來。多數意見贊成徹底平分,認為辦法簡單,進行迅速,地主從黨內、黨外進行抵抗可能減少,壞幹部鑽空子、怠工、多佔果實的可能亦減少。而缺點就是除一般要削弱富農外,還可能從約佔人口百分之五的上中農那裡抽出或換平一部土地。得利者在老區亦仍佔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不動者佔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仍可團結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農民,因系徹底平分,中農的不安與動搖反而減少。故大家認為利多害少。因此,決定普遍實行徹底平分,由土地會議通過一個公開的土地法大綱,而各解放區政府提議,同時通過一個黨內決議,以總結一年來土改經驗,並提出執行政策的方法,及整黨、組織農民與進行農村民主運動及生產運動的方法等。」(《劉少奇年譜》下卷,第91-92頁)

第二天,毛澤東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複電中,直接表態說:「平分土地,利益極多,辦法簡單,群眾擁護,外界亦很難找出理由反對此種公平辦法,中農大多數獲得利益,少數分出部分土地,但同時得了其它利益(政治及一般經濟利益)可以補償,因此,土地會議應該採取徹底平分土地的方針,將農村中全部土地、山林、水利、平地以鄉為單位,山地以村為單位,除少數重要反動分子本身外,不分男女老少,在數量上(抽多補少)質量上(抽肥補瘦)平均分配。不但土地、山林、水利平均分配,而且要將地主、富農兩階級多餘的糧食、耕牛、農具、房屋及其它財富拿出來,適當地分配給農民中缺乏這些東西的人們,地主、富農所得的土地財產不超過也不低於農民所得。大規模的森林及水利工程不能分配者,由政府管理。此外,同意即由土地會議通過土地法大綱,作為向各解放區政府的建議。同時,起草一個黨內決議,由中央公布。」(《毛澤東文集》第四卷,第300-301頁,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

千錘打鑼,一錘定音。劉少奇接到這一指示後,立刻組織秘書們起草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提交大會討論。在此期間,朱德、葉劍英、彭真、康生先後在會上作了報告。朱德說:「要很快地取得戰爭的勝利,第一個關鍵就是分田地,消滅封建勢力,挖掉蔣介石的根子;第二個關鍵就是打勝仗。」康生的講話包括政治形勢的變化、過渡時期與「五四指示」、徹底平分土地無弊有利、貧僱農路線及婦婦女青年問題、黨群關係等五個方面。彭真則強調要平分土地,要把「黨改造成毛澤東思想純潔的黨」。

2、全國土地會議結束

9月13日,會議正式通過《中國土地法大綱》,劉少奇作了總結講話。他說:「會議上通過的《中國土地法大綱》,代表著今天土地政策的基本和主要部份;有了徹底的政策,還要有貫徹政策的純潔的黨組織,因此要進行整黨;還要有群眾路線的方法,而不是官僚主義的方法。」(《七十年的奮鬥與思考》上卷第432頁)為此,他還部署了整黨工作。劉少奇講話後,歷時近兩個月的全國土地會議宣告結束。

對於這次會議,薄一波是有所反思的。他回憶說:「當時,會議的空氣相當『左』。一是對貫徹執行『五四指示』一年多來的『九條照顧』政策,統統否定,視為右傾,我在發言中談到對大、中、小地主和封建富農、一般富農區別對待的時候,就遭到一些同志的反對。二是對黨內不純的情況估計過重。我談到區村幹部的主流是好的,康生在發言中就表示反對。……我在發言中講到不能侵犯中農,我區曾經犯過這種錯誤,應當接受教訓。康生卻拿出他和陳伯達在晉西北郝家鋪(引者按:原文如此)『土改』的『經驗』」。他還說,「會上形成的看法是:如果有的中農堅決反對平分土地,那自然要進行必要的鬥爭。」(同上,第434頁)

與相對溫和的「五四指示」相比,《中國土地法大綱》改變過去「不侵犯中農」和「一般不動富農」政策,提出徹底平均分配全部土地和財產的主張。與此同時,該土地法還要求成立農民代表大會和貧農團,作「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執行機關」,並規定「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它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

這就是說,正在進行的土改已經不是一個複查的問題了,而是必須推倒重來;領導土改的也不是過去的基層政權,而是新成立的貧農團和農民代表大會。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裡,政策發生如此巨大的變化,必然對正在進行土地改革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但是,劉少奇對會議非常滿意。9月13日,大會召開最後一次全體會議,他在總結這次會議時指出:「土地會議有個發展過程。在開始的階段,一些觀點、論點、看法和政策有缺點,甚至有錯誤,後來修改了。可見大會是實事求是的,也看到我們這些人,包括我在內,是會有錯誤的。開始有錯誤,後來改了,這就對了。」他認為這次「大會開得好,錯誤發現了,修正了,真理也發現了。我們準備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這是毛主席的口號。」他還說:「解決土地問題是直接關係到幾百萬幾千萬人的問題,就全中國來說,是幾萬萬人的問題。這直接是農民的利益,同時也是全民族的利益,是中國人民最大的最長遠的利益,是中國革命的基本任務。只有發動群眾基礎,徹底進行土地改革,把黨整純潔,才能戰勝蔣介石。」此外,他還闡述了土地改革中的一些具體政策和作法。(《劉少奇年譜》下卷,第93-95)

3、《中國土地法大綱》出台

會議結束後,劉少奇用幾天的時間與各地代表團談話,針對他們反映的情況,分別進行指導。比如與晉察冀和東北代表團談話時,強調要搞好團結,結束那些無原則的爭論;在與晉綏代表團談話時,則指出從分局到支部的黨員,凡阻礙土改者「一律必須以組織手段掃清。……怕丟地位、丟面子等等,都是小資產階級的思想意識和保守性,都要妨礙革命性。」隨後,他以中央工委名義向中共中央報告說:這次會議「決定兩個大問題,即通過平分土地的土地法大綱及普遍整黨」。關於整黨,他的想法是:「各區首先由上而下進行,召集各級幹部大會,查階級,查思想,宣布平分土地政策,總結過去土改經驗,進行打通思想、調換幹部、整理組織及規定紀律諸項工作,以便在黨內去掉平分土地障礙。」(同上,第95-96頁)此外,他還就如何建立農會等問題向中央作了詳細彙報。

1947年10月10日,是中華民國國慶,俗稱「雙十節」。新華社在這一天發表了中共中央《關於公布中國土地法大綱的決議》和《中國土地法大綱》。決議認為:「中國的土地制度極不合理。就一般情況來說,占鄉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農,佔有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殘酷地剝削農民。而占鄉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僱農、貧農、中農及其它人民,卻總共只有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終年勞動,不得溫飽。這種嚴重情況,是我們民為我所用被侵略、被壓迫、窮困及落後的根源,是我們國家民主化、工業化、獨立、統一及富強的基本障礙。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必須根據農民的要求,消滅封建以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晉綏日報》民國三十六年年十月十三日)決議指出,最近召開的全國土地會議,總結了土改經驗,制定了土地法大綱,希望各地民主政府和農民大會及相關組織認真貫徹執行,完成中國革命的基本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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