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的特徵和基本精神
中國文化的特徵和基本精神
一、中國文化的特徵
任何一種文化類型的產生,都離不開特定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歷史條件。這就是特定自然地理環境下的物質生產方式和社會組織結構。關於這三個方面,我們在下以章節將有詳細的論述。簡而言之,從地理環境看,中國處於一種半封閉狀態的大陸性地域,與西方地中海延岸的多民族有很大的不同;從物質生產方式看,中國文化植根於農業社會的基礎之上,封建的小農經濟在中國有幾千年的歷史,這與中亞、西亞的游牧民族、工商業比較發達的海洋民族也有很大的不同;從社會組織結構看,宗法制度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成為維繫社會秩序的重要紐帶,專制制度在中國延續兩千年,這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是極為罕見的。 中國文化的特徵可大致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強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在世界文化之林中,有四大文明古國,也曾經出現過許多優秀的文化體系。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認為,在近6000年的人類歷史上,出現過26個文明形態,但是在全世界只有中國的文化體系是長期延續發展而從未中斷過的文化。這種強大的生命力,是中國文化的一個重要特徵。 中國文化的強大生命力,表現在它的同化力、融合力、延續力和凝聚力等方面。 所謂同化力,是指外域文化進入中國後,大都逐步中國化,融入中國文化而成為其一部分。在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例子莫過於佛教文化的傳入和中國化。佛教開始流傳於尼泊爾、印度、巴基斯坦一帶,並不是中國本土的文化,在公元1世紀的兩漢之際開始傳入中國,經過魏晉、隋唐幾百年,佛教高僧的東渡,佛教經典的翻譯,中土僧人的西行求法,都不能使佛教文化完全征服中國的士大夫。佛教傳播的結果,一部分變為中國式的佛教(如禪宗),一部分反而消融於宋明理學之中,成為中國文化的一部分。猶太人遍布全球,而且保持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思維方式,而他們來到中國後,便湮沒在中國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所謂融合力,是指中國文化並非單純的漢民族文化或黃河流域的文化,而是在漢民族文化的基礎上有機地吸收中國境內各民族及不同地域的文化——如楚文化、吳文化、巴蜀文化、西域文化等,形成具有豐富內涵的中華文化。中華各民族文化,例如歷史上的匈奴、鮮卑、羯、氐、羌、契丹、遼、金等民族的文化,都融匯於中國文化的血脈之中。沒有這種融合,也就沒有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當然,各地域、各民族文化的融合,也包含有「同化」的意義。 中國文化的同化力和融合力,是在歷史中形成的,因此它不是簡單的偶然的文化現象,而是一種文化生命力的表現。具有如此強大的文化生命力的民族,在世界歷史上都是少見的。湯因比在上個世紀70年代初期,曾與日本學者池田大作有過一次著名的對話,在這次對話中,他指出,「就中國人來說,幾千年來,比世界上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幾億民眾,從政治文化上團結起來。他們現實出這種在政治、文化上統一的本領,具有無與倫比的成功經驗。」 在人類歷史上,多次出現過因為異族入侵而導致文化中絕的悲劇,如印度文化因雅利安人入侵而雅利安化,埃及文化因亞歷山大大帝的入侵而希臘化、愷撒的佔領而羅馬化、阿拉伯人移入而伊斯蘭化,希臘、羅馬文化因日耳曼蠻族入侵耳中絕並沉睡千年。但是在中國,此類情形從未發生。唯有中國文化一種,歷經數千年,持續至今而未曾中輟,表現出無與倫比的延續力。 這種強健的生命延續力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東亞大陸特殊地理環境提供了相對隔絕的狀態,是其緣由之一。而中國文化長期以來以明顯的先進性多次「同化」以武力入主中原的北方游牧民族,反覆演出「征服者被征服」的戲劇,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在漫長的歷史年代利,中國文化雖未受到遠自歐洲、西亞、南亞而來的威脅,但也屢次遭到北方游牧民族的軍事衝擊,如春秋以前的「南蠻與北夷交侵」,十六國時期的「五胡亂華」,宋元時期契丹、女真、蒙古人接連南下,明末滿族入關。這些勇猛剽悍的游牧人雖然在軍事上大佔上風,甚至多次建立起強有力的統治政權,但在文化方面,卻總是自覺不自覺地被以華夏農耕文化為代表的先進的中原文化所同化。這些游牧或半農半牧民族在與先進的中原文化的接觸過程中,幾乎都發生了由氏族社會向封建社會的過渡或飛躍。軍事征服的結果,不是被征服者的文化毀滅、中絕,而是征服者的文化皈依和文化進步。而在這一過程中,中國文化又多方面地吸收了新鮮養料,如游牧人的騎射技術,邊疆地區的物產、技藝,從而增添了新的生命活力。 中國文化的強大生命力還表現在它具有歷久彌堅的凝聚力。這種凝聚力具體表現為文化心理的自我認同感和超地域、超國界的文化群體歸屬感。西周時期,中華先民便有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觀念,表達了從文化心理特質上的自我確認。正因如此,直到今天,數以千萬計浪跡天涯的華僑華裔,有的在異國他邦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但他們的文化臍帶,仍然與中華母親血肉相依,在他們的意識中,一刻也未曾忘記自己是中華兒女,炎黃子孫。已定居巴拿馬幾代,並且在政界取得顯赫地位的華僑這樣說:「別看我們完全不懂中文,我們的思想、舉止都是非常中國式的。」美籍華裔著名科學家楊振寧也說:「我覺得中國傳統的社會制度、禮教觀念、人生觀,都對我們有極大的束縛的力量。」 2.重實際求穩定的農業文化心態
中國文化是一種農業文化。所謂農業文化,並非說構成這種文化的物態成分中沒有其他產業的產品,而是說整個文化的物質基礎的主導方面和支配力量是在自然經濟軌道上運行的農業。 黃河、長江哺育的亞洲東部這片肥沃的土地,為中華先民從事精耕細作的農業生產提供了極為優越的條件。幾千年來,中國人的主體——農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躬耕田疇,世世代代、年復一年地從事簡單再生產,成為國家服役的基本承擔者。這就鑄定了中國古代文化的農業型物態特徵,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獨具一格的「實用—經驗理性」,如重農、尚農、的社會共識,重實際而罷玄想的務實精神,安土樂天的生活情趣,包含循環與恆久的變易觀念,等等。 在以農業為生存根基的中國,農業生產的節奏早已與國民生活的節奏相通。我國的傳統節日,包括最隆重的春節,均來源於農事,是由農業節氣演化而成的,並不像許多其他民族那樣,節日多源於宗教。在這樣的文化氛圍內,重農思想的產生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中國人很早就認識到農耕是財富的來源。「不耕穫,未富也。」務實精神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農耕生活導致的一種群體趨向。中國民眾在農業勞作過程中領悟到一條樸實的真理:利無幸至,力不虛擲,說空話無補於事,實心做事必有所獲。這種農人的務實作風也感染了士人,「大人不華,君子務實」是中國賢哲們一向倡導的精神。正是這種民族性格使中國人發展了實用—經驗理性,而不太注重純理論的玄思,亞里士多德式的不以實用為目的,而由探求自然奧秘的好奇心所驅使的文化人,較少在中國產生。作為農耕民族的中國人從小農業的簡單再生產過程中形成的思維定勢和運思方法是注意切實領會,並不追求精密謹嚴的思辯體系,他們被西方人稱為「最善於處理實際事務」的民族。農業社會中的人們滿足於維持簡單再生產,缺乏擴大社會再生產的能力,因而社會運行緩慢遲滯。在這樣的生活環境中,很容易滋生永恆意識,認為世界是悠久的、靜定的、中國人往往表現出習故蹈常的慣性,好常惡變。反映在民間心態中,便是對用具追求「經久耐用」,對統治方式希望穩定受常,對家族祈求延綿永遠,都是求「久」意識的表現。 3.以家族為本位的宗法集體主義文化
中國古史的發展脈絡,不是以奴隸制的國家代替由氏族血緣紐帶聯繫起來的宗法社會,而是由家族走向國家,以血緣紐帶維繫奴隸制度,形成一種「家國一體」的格局。這樣,氏族社會的解體在我國完成得很不充分,因而氏族社會的宗法制度及其意識形態的殘餘大量積澱下來,幾千年中,全社會並未長期存在如同古代印度和歐洲中世紀那樣森嚴的等級制度,社會組織主要是在父子、君臣、夫婦之間的宗法原則指導下建立起來。 宗法制度在中國根深蒂固,不僅由於氏族社會解體極不充分,還由於此後自然經濟長期延續,「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的村社構成中國社會的細胞群,而這些村社中又包含家庭宗族與鄰里鄉黨兩大網路,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為宗族,組成社會,進而構成國家。(中國人注重族姓源流) 以家族為本位的社會關係的基本單元是「宗族」。在宗族內,每一個人都不被看作是獨立的個體,而起碼要和上下兩代人(即父、子)發生關聯,這樣,父親、自己、兒子就形成三代,這是一個以「自己」為核心的最基本的「宗族」。如此,可以在劃同心圓。在宗法觀念下,個人是被重重包圍在群體之中的,因此,每個人首先要考慮的,是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類。 從「親親」的觀念出發,可以引申出對君臣、夫妻、長幼、朋友等等關係的一整套處理原則,這些處理原則是以「義務」觀念為核心的。正是由於傳統文化重家族輕個人、重群體輕個體,因而總是強調個人在群體重的義務和責任,而忽略了個人在社會重的權利,也就使得「人皆可以為堯舜」這樣的道德平等意識僅僅成為一種理想,而「法制」在這樣的系統之內也沒有用武之地。 4.尊君重民相反相成的政治文化
長期運作於中國的農業自然經濟,是一種少有商品交換、彼此孤立的經濟。在這種土壤中生長起來的極度分散的社會,需要高高在上的集權政治加以統合,以抗禦外敵合自然災害,而人格化的統合力量則來自專制君主。另一方面,農業宗法社會的正常運轉,又要仰賴以農民為主體的民眾的安居樂業,家國方得以保全,否則便有覆滅崩潰的危險。因此,「民為邦本」的思想傳統也是農業宗法社會的必然產物。「尊君」和「重民」相反而又相成,共同構成了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一體兩翼。 中國農業社會由千百個彼此雷同、極端分散的村落和城鎮組成。但是,對外抗禦游牧人的侵襲,對內維持社會安定又是這個農業社會的全民性需要(天候地理、治理黃河、賑災恤鄰),這就又建立統一的、權威巨大的帝國的必要。例如,韓非子從天下「定於一尊」的構想出發,提出了「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的中央集權的政治設計。 與集權主義相伴生,中國農業社會又培養了另一影響深遠的政治意識,這便是「民本主義」。民本主義嚴格劃分「治人者」與「治於人者」,它是從治人者的長治久安出發,才注意民眾的力量和人心向背的。中國歷代封建統治者及其知識分子,一方面強調「國以民為本」,另一方面又強調「民以君為主」,在他們看來,「尊君」與「重民」是統一的。 5.擺脫神學獨斷的生活信念
同世界上任何民族一樣,在中國的遠古時期,也產生過原始的宗教以及對天命鬼神的絕對崇拜。直到殷商,在意識形態上仍有「尊天事鬼」的特點,「卜辭」中所記載的,就是殷商貴族的宗教占卜活動。但是西周之後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西周人的觀念中,從宗法中產生道德,而道德成為維繫整個社會的根本紐帶。宗法道德觀念的確立,使神學獨斷的觀念削弱以至被擺脫了。這是中國傳統文化與西方文化、印度文化等相區別的一個突出特點。 在歐洲以及印度,宗教的神或上帝、佛,是最高的信仰,是精神的寄託。而最高的善,生活的目標,人們行為的準則,都是從宗教的神的誡命或啟示而來的。例如猶太教把「摩西十誡「說成是永恆的道德規範和社會的基本準則,並且說這是上帝耶和華親自向摩西頒布,與猶太人約法的(《舊約全書》)。又如,基督教的耶穌既被視為上帝之子,也是上帝的化身,他傳布福音,教化世人,成為人間倫理道德的榜樣和楷模。總之,在西方以及印度文化中,道德來源於宗教神啟,宗教的神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和歐洲、印度文化中的這種神學獨斷相比,中國文化顯示了它的理性的一面。它沒有把人的道德情感引導向外在的崇拜對象或莫測的境界,而是把它消溶在以親子關係為核心的人與人的世間關係之中,也就是平常人、平常事、平常心而已,全然不必去建立另外的神學信仰大廈。道德教育摒棄了清規戒律和冰冷的說教,肯定正常情慾的合理性,強調對它的合理引導。 由於中國傳統文化自先秦就具有擺脫神學獨斷的特點,所以在中國歷史上,未出現過象歐洲中世紀基督教占思想統治地位的「黑暗時代」。中國傳統的民間宗教信仰,有極大的實用性,而在民間的「燒香拜佛」這樣的口頭語中,「佛」的含義既可能是釋迦牟尼、觀音菩薩,也可以是「土地」、「老君」、「子孫娘娘」、「媽祖」……。這和西方文化中宗教的嚴格排他性,迥然不同。 6.重人倫輕自然的學術傾向
中國文化以「人」為核心,它表現在哲學、史學、教育、文學、科學、藝術等各個領域,追求人的完善,追求人的理想,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表現了鮮明的重人文、重人倫的特色。但是,在對於自然界本身的認識和改造方面,卻受到忽視。儒家思想在這方面表現特別明顯。以孔子為例,據統計,《論語》中有關自然這是的材料共54條,涉及天文、物理、化學、動植物、農業、手工業等方面的現象,不可謂不豐富,但究其內容都是「利用自然知識以說明政治、道德方面的主張,而不以自然本身的研究為目的」。例如,孔子說,「仁者樂山,智者樂水」。相反,樊遲問稼穡之事,卻被鄙為「小人也」。 儒家這種重人倫輕自然的學術傾向,對中國文化的影響是十分深遠的。唐太宗品評大臣是「一曰德性,二曰忠直,三曰博學,四曰詞藻,五曰書翰」。 當然,我們應該看到,從漢唐到宋元明,中國的科學技術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居世界領先地位,但是,當16、17世紀近代自然科學在西方產生並大踏步前進的時候,中國卻落後了。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文化史的角度看,中國傳統文化重人倫而輕自然的傾向,也是其中原因之一。由於儒學在傳統文化中的廣泛影響,在古代學術史上,關於嚴密邏輯結構的理論,關於技術性控制的實驗,以及二者之間相互聯繫驗證的操作,都沒有得到重視和發展。 7.經學優先並籠罩一切文化領域
中國倫理型文化還有一個突出的外在形式上的特點,這就是它的經學傳統。所謂經學,是指中國文化長期以儒家經學為主流,有著一以貫之的傳統,形成了獨自的特色。 中國學術的發展,就其分別而言,在先秦,是諸子百家之學;在兩漢,是經學;而後又有魏晉玄學、隋唐佛學、宋明理學、清代樸學。但從客觀上去考察,自漢代以後,一直到「五四」新文化運動之前,中國二千餘年的學術發展,卻是以經學為一大主流。中國文化的發展,不論是哲學、史學、教育學、政治學、社會學、宗教學,還是醫學、科學和藝術,都與經學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可以說,在中國古代,作為一個知識分子,不論他的學習興趣與研究方向最終怎樣,他的首要任務就是學習經書,不可能有其它的選擇(如五四時期的眾多新文化健將)。 中國文化的這些特點,與西方文化有很大的不同。在古希臘,文化的發展雖然還帶有綜合性的特點,但是已出現明顯的學科分支,在數學、幾何學、天文學、醫學、物理學、生物學等方面,幾乎都有相對獨立的發展。亞里士多德的一個重要學術貢獻,就是他在知識分類方面的功勞。「這時的科學世界已大到足夠配置出為數不多的篤好妙悟的優秀任務,來撰寫天文學和數學上極專門的著作,專門到甚至受過平均教育的公民都讀不懂,而下層階級只好懷著敬畏和猜疑望著它們。這樣就使得科學家能夠大膽探索複雜而精微的辯難,並由互相批評而得到偉大而迅速的進展。」相比之下,中國文化的發展,在秦以後兩千餘年,卻一直籠罩在經學的氣氛之中。 經(也有學者稱其為「元典」),本來是孔子所整理的古代文化的典籍。孔子是中國第一個創立私學的偉大教育家,他對古代文獻搜集整理,成為他進行教育的內容,同時也延續和保存了中國古代文化。孔子編輯整理的古籍稱為「六經」,即《周易》、《尚書》、《詩經》、《禮》、《樂》、《春秋》。這些典籍,包容了政治、歷史、哲學、文學、音樂、典章制度等豐富的內涵。 到了漢代,武帝採納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經」的地位大大提高了。訓解和闡述六經及儒家經典的學問,稱為「經學」,是學術文化領域中壓倒一切的學問,成為漢以後歷代的官學。僅據清代乾隆年間的《四庫全書》總目》,「經部」的著錄就有1773部,20427卷。可以說,中國文化在漢代以後的發展,經學是最重要的形式。 中國文化的這種經學傳統,對中國文化的發展產生了什麼影響呢? 首先,是儒家思想對中國文化各個方面的廣泛滲透。在先秦,儒學不過是諸子百家中的一家,但是一旦成為「經」,在政治力量的推動下,便滲透在精神文化和物質文化的各個領域。不論是史學、哲學、教育、科學、藝術、法律,無一不滲透著經學的影響。 其次,在經學的影響下,科學未能充分獨立。經學是一門籠統的學科,雖然經學本身並不排斥自然科學,相反,儒學中的理性主義以及某些思辯方法,對自然科學甚至還有啟發作用。但問題的關鍵是,經學以它自成一套的體系,凌駕於知識之上,無形中排斥了科學的獨立。 再次,經學傳統對中國宗教的發展,也產生著一定影響。在世界各文化體系中,宗教都佔有重要的地位。如基督教在歐洲、伊斯蘭教在中東阿拉伯廣大地區、佛教在印度及東南亞地區,影響都極其深遠。而在中國古代,宗教的影響相對而言就比較薄弱。雖然原因可從多方面研究探索,但從歷史的事實來看,經學傳統對宗教發展的制約則是顯而易見的原因。 二、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華民族在悠久的發展歷史中,積澱和形成了自己獨特而偉大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中華文化的基本精神,表現了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居安思危、樂天知足、崇尚禮儀等等特徵。中華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就在於「和合」二字。 1.和合的字源和理念 「和」、「合」二字均見於甲骨文和金文。和合,就詞義本身而言,「和」,指和諧、和平、祥和;「合」是結合、合作、融合。「和合」是實現「和諧」的途徑,「和諧」是「和合」的理想實現,也是人類古往今來孜孜以求的自然、社會、人際、身心、文明中諸多元素之間的理想關係狀態。 中國傳統文化中貴和持中的和諧意識,表現於兩個方面:一是「天人合一」,指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二是「中庸」,指人際關係,即人與人、人與社會關係的和諧。「天人和一」旨在承認人與自然的統一性、反對將它們割裂開來。「中庸」則強調對待事物關係要把握一個度,以避免對立和衝突。提倡「貴和」、「持中」的和諧意識,有利於處理現代社會各種矛盾,以保持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以廣泛深厚的和合文化為基礎的追求社會和諧的思想源遠流長。老子提出「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認為道蘊涵陰陽兩個相反方面,萬物都包含著陰陽,陰陽相互作用而構成和。這是宇宙萬物的本質以及天地萬物生存的基礎。《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貴。」把和作為處事、行禮的最高境界。其他人如墨子、管子、荀子等先秦諸子也多有關於「和」或「和合」的論述。「和合」概念在先秦時期基本形成。隨著「和合」概念的形成,中國的原創文化也經過「百家爭鳴」,逐漸「和合」形成儒、道兩大顯學,並且在兩漢之際「和合」地接納了由印度原創的崇尚「因緣和合」「圓融無礙」的佛教文化。因緣和合論成為佛教的重要理論,在歷史上也產生了重要影響。從此,「和合」概念被中國傳統文化的儒道佛所通用,並成為其概括本身宗旨的核心概念,同時也被其他文化流派的思想家普遍接受並廣泛運用。西漢董仲舒為適應「大一統」杜會發展的需要,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實則以儒家思想為本位,兼取道、法、陰陽五行說等各家思想,主張把禮治與法治相結合,明顯受到燕齊文化的影響。 錢穆先生說:中國人常抱著一個天人合一的大理想,覺得外面一切異樣的新鮮的所見所值,都可融會協調,和凝為一。這是中國文化精神最主要的一個特性:文化中發生衝突,只是一時之變,要求調和,乃是萬世之常。認為西方文化似乎衝突性更大,而中國文化則調和力量更強,中國文化的偉大之處,乃在最能調和,使衝突之各方兼容並包,共存並處,相互調濟。西方人好分,是近他的性之所欲,中國人好合,亦是近他的性之所欲。注重和合,是中國文化乃至中國人的特性。 2.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國人處理自然界和精神界關係所持的基本思想,其突出特徵是: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服從自然規律,人性即天道,道德原則與自然規律一致,人生理想就是天人諧調。在古代中國人看來,自然過程、歷史過程、人生過程、思維過程在本質上是同一的。這一思想特徵貫穿了「天人合一」觀念源起與演變的基本過程,貫穿於古代的哲學、科學和藝術中。 老子講「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認為宇宙間有四大,人居其一,人以地為法則,地以天為法則,天以道為法則,從一個側面確立了人與天的相互關聯。莊子提倡「與天為一」,《莊子?達生》云:「棄事則形不勞,遺生則精不虧,夫形全精復,與天為一」。拋棄世事,忘懷生命,使形體健全,精神飽滿,從而達到與天合為一體的自然無為境界。《周易?文言》明確提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時,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凶吉,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的順應自然的「與天地合德」的思想。漢代董仲舒甚至以「人副天數」的觀念為基礎建立起天人感應的讖緯神學體系。《春秋繁露?陰陽義》即云:「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在宋代理學中,「天人合一」思想更趨成熟、精緻、完善。張載直接提出「天人合一」命題;《正蒙?誠明》云:「儒者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可以成聖」。 中國醫學的經典著作《黃帝內經》則提出「天人相應」的命題,強調人與天地相應,與四時相副,與天地如一。天人同構,人體的小宇宙與天地的大宇宙相對應。書中列舉了諸如「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天有日月,人有兩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風雨,人有喜怒」等等。 在美學上,和諧化詩意關聯的「天人合一」思想,深刻浸漬了中國古代審美境界論,使得古代中國人特彆強調人生境界與審美境界的合一。其次,「和合」文化中和諧化辯證法的普遍運用,使得中國美學智慧特別注意以對應性、相融性、辯證性、和諧性來理解和處理一系列審美範疇的展開與構架。有人指出,縱觀中國古代美學基本特徵(如強調真善統一、情理統一、人與自然的統一、有限與無限的統一、認知與直覺的統一等)和中國古代審美理想(如儒家對「和」、道家對「妙」、佛禪對「圓」的追求),無不是「和合」文化在審美層面的詩性展開和邏輯延伸。這表明,中國詩性智慧和審美意識與「和合」文化有著一種特殊的親和性和關聯性。「和合」文化,是中國古代詩性智慧之根。 3.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是「和合文化」在為人處世方面的具體準則,它在儒家乃至整個中國傳統文化中被視作一種人生和道德的至高境界和追求目標。 「中庸」最早見於《論語》。孔子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論語?雍也》)他的「五美」之說實際上也是講中庸:「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論語?堯曰》) 何謂「中庸」?據宋儒說,不偏不倚謂之中,恆常不易為之庸。儒家文化的這種中庸之道塑造了中國人的中庸之德,使中國人形成了中庸的思維與行為方式,處事作風和人格境界。面對現實人生很多具體的兩極選擇,人們試圖有效地在對立的兩極之間找到了一個均衡的支點,並使對立雙方歸於統一。在生活實踐中,守中、不走極端,成為古代中國人固守的人生信條。在今日的語境下,「中庸」就是要正確把握度並協調好各種關係,以益於社會的和諧穩定持續進步。中庸之道的真諦在於:堅守中正,尋求適度,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 協和萬邦是和合文化的又一實踐。「以和為貴」、「親仁善鄰」、「協和萬邦」這是中華民族與世界各國人民友好相處的傳統道德基礎。從中國先秦時期老子主張大國理應謙下(「大者宜為下」、「大國者下流」),到西漢董仲舒主張「洽四國」,唐代高祖李淵主張對周邊鄰國行「宏仁恕之道」,等等。和睦相處,消弭戰禍,「化干戈為玉帛」始終是中華民族的美好願望和實踐目標。在這種和合的文化下,中國數千年的歷史中極少對外用兵。 和而不同是和合思想的一個特徵。所謂「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指不同事物之間的搭配、融合、平衡達到最為圓滿程度的一種狀態。例如音樂,五音的高低疾緩臻於完美,就稱為和;又如飲食,五味的多寡濃淡搭配得宜,也稱為和;又如身體,陰陽之氣平衡飽滿,也稱為和;又如德行,處事不剛不柔曰和,為古代五德之一。可見此種和的境界有三個特點。 第一,它是一種至善的狀態;第二,它是由不同事物之間構成的一種完美的關係;第三,這多種事物在和合的關係中保持著原有的個性,而不必捨棄個性,一刀切成一堆齊刷刷的火柴棍兒。和而不同,「和」異於「同」之處,就在於它保留了其中每一種事物的個別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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