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原:分裂的趣味與抵抗的立場——魯迅的述學文體及其接受

內容提要:在20世紀的中國,作為思想家及文學家的魯迅,其業績始終得到極大的肯定;而作為學者的魯迅,則相對不太受重視。《中國小說史略》的開創意義固然得到學界的普遍認可,並在相關著述中被不斷引用,但魯迅的學術理想、治學方法,乃至其別具一格的述學文體,並未引起足夠的關注。兼具思想家、文學家與學問家的魯迅,其對於述學文體的選擇,以及這種選擇被認可的程度,與現代中國學術進程密不可分。因此,本文所論,希望借描述魯迅述學文體的來龍去脈,凸顯現代中國學術歷來被忽視的另一側面。文體家的別擇1933年3月,魯迅撰寫日後被學界經常徵引的《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作家如此坦率地自報家門,且所論大都切中肯綮,難怪研究者大喜過望。其中最受關注的,除了「說到『為什麼』做小說罷,我仍抱著十多年前的『啟蒙主義』,以為必須是『為人生』,而且要改良這人生」,再就是關於「文體家」的自述:我做完之後,總要看兩遍,自己覺得拗口的,就增刪幾個字,一定要它讀得順口;沒有適宜的白話,寧可引古語,希望總有人會懂,只有自己懂得或連自己也不懂的生造出來的字句,是不大用的。這一節,許多批評家之中,只有一個人看出來了,但他稱我為Stylist。 ① 最早將魯迅作為文體家(Stylist)來表彰的,當屬黎錦明的《論體裁描寫與中國新文藝》。可黎氏此文將Stylist譯為體裁家,將「體裁的修養」與「描寫的能力」分開論述,強調好的體裁必須配合好的描寫,並進而從描寫的角度批評傷感與溢惡,誇張與變形等 ② 。後者所涉及的,本是文體學所要解決的難題,如今都劃歸了「描寫」,那麼,所謂的「體裁」,已經不是Style,而是Gener——這從黎氏關於章回小說《儒林外史》的辨析中,也不難看出。倒是魯迅關於Stylist的解讀,接近英文本身的含義 ③ 。黎氏對Stylist的誤讀,其實很有代表性,因古代中國作為文章體式的「文體」,與西學東漸後引進的探究語言表達力的「文體」(Style),二者之間名同實異,但又不無相通處。直到今天,中國學界談論文體,仍很少僅局限於語言表達,而往往兼及文類 ④ 。如此半中不西——或者說中西兼顧——的批評術語,使我們得以將「Stylis」的命名,與「新形式」的論述相鉤連。就在黎氏撰文的前幾年,沈雁冰發表《讀〈吶喊〉》,讚揚魯迅在小說形式方面的創新:在中國新文壇上,魯迅君常常是創造「新形式」的先鋒;《吶喊》里的十多篇小說幾乎一篇有一篇新形式,而這些新形式又莫不給青年作者以極大的影響,必然有多數人跟上去試驗。 ⑤魯迅沒有直接回應茅盾關於其小說「一篇有一篇新形式」的評述,但在《故事新編》的序言里,稱此書「也還是速寫居多,不足稱為『文學概論』之所謂小說」 ⑥ ,除順手回敬成仿吾的批評,也隱約可見其挑戰常識、不以「文學概論」為寫作圭臬的一貫思路。你可以說沈從文、張天翼是文體家,那是指其小說體式的講究;你也可以說茅盾的《子夜》、《白楊禮讚》和《中國神話研究》各具特色,可那是體裁決定的。明顯的文體意識,使得魯迅所撰,即便同是小說、詩歌、散文、雜文,表達方式也都很不一樣。更重要的是,這一「文體感」背後,有明顯的文化關懷。漢魏以降,中國人喜歡講文章體式 ⑦ 。合體式而又能創新,這才是真正的文學創造。可幾乎所有的「文章辨體」,都側重歷史溯源,而非邏輯分析,故顯得靈活有餘,精確不足。這裡有中國人的思維習慣——重視具體經驗,而不太擅長抽象思辨;但很可能還隱含著一種重要思路——任何大作家的出現,都可能打破常規,重建文類邊界。金人王若虛《滹南遺老集》卷三七《文辨》中有一妙語,大致表明了「文章辨體」的意義及邊界:「或問文章有體乎?曰:無。又問無體乎?曰:有。然則果何如?曰:定體則無,大體則有」。認定「凡有文章,倘若分類,都有類可歸」的魯迅 ⑧ ,關注的是那些不太守規矩、著力於另闢蹊徑的作品。比如,表彰俄國的《十二個》以及日本的《伊凡和馬理》強調的都是其「體式」的「異樣」,或「格式很特別」 ⑨ 。魯迅本人的寫作,同樣以體式的特別著稱,比如作為小說的《故事新編》,以及散文詩《野草》。《野草》最初連載於《語絲》時,是被視為散文的(雖然其中《我的失戀》標明「擬古的新打油詩」,《過客》則是劇本形式,可以直接轉化為舞台演出)。等到魯迅自己說:「有了小感觸,就寫些短文,誇大點說,就是散文詩」 ⑩ ,大家這才恍然大悟,異口同聲地談論起散文詩來。魯迅曾自嘲《朝花夕拾》乃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文體大概很雜亂」 11 。其實,該書首尾貫通,一氣呵成,無論體裁、語體還是風格,並不蕪雜。要說文體上「很雜亂」的,應該是指此前此後出版的雜感集。《且介亭雜文》中的《憶韋素園君》、《憶劉半農君》、《阿金》等,乃道地的散文,可入《朝花夕拾》;《准風月談》中的《夜頌》、《秋 夜紀游》則是很好的散文詩,可入《野草》。至於《門外文談》,筆調是雜文的,結構上卻近乎著作 12 。文章體式不夠統一,或者說不太理會時人所設定的各種文類及文體邊界,此乃魯迅著述的一大特徵。輪到魯迅為自家文章做鑒定,你會發現,他在「命名」時頗為躊躇。翻閱收入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魯迅全集》第四卷的《魯迅著譯書目》、第七卷的《自傳》、第八卷的《魯迅自傳》和《自傳》,其中提及短篇小說、散文詩、回憶記、纂輯以及譯作、著述等,態度都很堅決;但在如何區分「論文」和「短評」的問題上,則始終拿不定主意。稱《墳》為「論文集」,以便與《熱風》以降的「短評」相區別,其實有些勉強。原刊《河南》的《人之歷史》等四文,確系一般人想像中的「論文」;可《看鏡有感》、《春末閑談》、《燈下漫筆》以及《雜憶》等,從題目到筆法,均類似日後聲名顯赫的「雜感」。將《墳》的前言後記對照閱讀,會覺得很有意思。後者稱,「在聽到我的雜文已經印成一半的消息的時候」——顯然當初魯迅是將此書作為「雜文」看待,而不像日後那樣將其斷為「論文集」;前者則乾脆直面此書體例上的不統一:「將這些體式上截然不同的東西」合在一起,只是一般意義上的文章結集,並沒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 13 。反過來,日後魯迅出版眾多「雜感集」,其中不難找到「違規者」。在《二心集》的序言中,魯迅稱:「此後也不想再編《墳》那樣的論文集,和《壁下譯叢》那樣的譯文集」,於是百無禁忌,在這回「雜文的結集」里,連朋友間的通信「也擅自一併編進去了」 14 。其實,不只是朋友間的通信,《二心集》里,除作為主體的雜感外,既有論文(如《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演講(如《上海文藝之一瞥》)、傳記(如《柔石小傳》),也有譯文(如《現代電影與有產階級》)、答問(如《答北斗雜誌問》)、序跋(如《(藝術論)譯本序》)等,幾乎無所不包。同樣以說理而不是敘事、抒情為主要目標,「論文」與「雜文」的邊界,其實並非不可逾越。魯迅不願把這一可以約略感知但又很難準確描述的「邊界」絕對化,於是採用「編年文集」的辦法,避免因過分清晰的分類而割裂思想或文章。對於像魯迅這樣因追求體式新穎而經常跨越文類邊界的作家來說,這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創舉。在《〈且介亭雜文〉序言》里,魯迅進一步闡釋「分類」與「編年」兩種結集方式各自的利弊,強調「分類有益於揣摩文章,編年有利於明白時勢」。「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體,各種都夾在一處,於是成了『雜』」 15 ——如此縱論「古已有之」的「雜文」,恰好與《〈墳〉題記》的立意相通。也就是說,魯迅談「雜文」,有時指的是「不管文體」的文章結集方式,有時講的又是日漸「侵入高尚的文學樓台去的」獨立文類 16 。學界在談論魯迅的雜文觀時,一般關注的是後者,即作為文類的「雜文」或「雜感」。像「論時事不留面子,砭錮弊常取類型」 17 ;「我是愛讀雜文的一個人,而且知道愛讀雜文還不只我一個,因為它『言之有物』。我還更樂觀於雜文的開展,日見其斑斕。第一是使中國的著作界熱鬧,活潑;第二是使不是東西之流縮頭;第三是使所謂『為藝術而藝術』的作品,在相形之下,立刻顯出不死不活相」 18 ;以及「不錯,比起高大的天文台來,『雜文』有時確很像一種小小的顯微鏡的工作,也照穢水,也看膿汁,有時研究淋菌,有時解剖蒼蠅。從高超的學者看來,是渺小,污穢,甚而至於可惡的,但在勞作者自己,卻也是一種『嚴肅的工作』,和人生有關,並且也不十分容易做」 19 等,這些都是常被魯迅研究者引用的「絕妙好辭」。我想提請注意的是,作為文章結集方式的「雜文」,即「不管文體」導致的不同文類之間的相互影響與滲透。在《〈華蓋集〉題記》、《〈華蓋集續編〉小引》、《〈三閑集〉·序言》、《〈偽自由書〉前記》等文中,魯迅明明將自家寫作命名為「雜感」、「雜文」,可為何在各類自述文字中,卻又改用面目模糊的「短評」?是否因意識到《華蓋集》等其實是以「雜文」為主體的「編年文集」,而不是文章分類意義上的「雜文集」,並因此做了區分,目下不得而知。但魯迅的「短評」集之兼及雜文、散文、論文、書信、日記等文類這一事實,提醒我們注意魯迅文章的豐富性,以及魯迅「文體」的多樣性。前蘇聯漢學家謝曼諾夫很早就提及這一點:「把魯迅的作品和中國現代文學放在一起研究,就能特別明顯地看出他作品的思想和藝術價值以及體裁的多樣化」 20 。如只是涉及魯迅短篇小說、散文詩、回憶記、雜文、散文等文類的成就,以及各文類內部的革新與變 異,自茅盾以降,已有無數論述。我關心的是魯迅的「論文」與「雜文」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並希望將這一關注貫穿到語言層面。論著、雜文與演講同樣是文章名家,周氏兄弟的「文體感」以及寫作策略卻明顯有別:周作人是以不變應萬變,同一時期內的所有撰述,不管是翻譯還是創作,是散文還是專著,筆調基本一致。魯迅則很不一樣,不要說翻譯和創作不同,小說與散文不同,即便同是議論,雜文與論文的筆調,也都可能迥異。換句話說,讀周作人的文章,可以採用統一的視點,而且不難做到「融會貫通」;讀魯迅的作品,則必須不斷變換視點,否則,用讀雜文的眼光和趣味來讀論文,或者反之,都可能不得要領。後世關於魯迅的不少無謂的爭論,恰好起因於忽略了作為「文體家」的魯迅,其寫作既源於文類,而又超越文類。只讀雜文,你會覺得魯迅非常尖刻;但反過來,只讀論文和專著,你又會認定魯迅其實很平正通達。很長時間裡,我們習慣於將魯迅雜文里的判斷,直接挪用來作為歷史現象或人物的結論,而忽略了雜文本身「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的特徵。在尊崇魯迅的同時,違背了魯迅顧及全人與全文的初衷 21 。「文化大革命」期間編纂的三種魯迅言論集,即福建師範大學中文系編選的《魯迅論外國文學》(北京:外國文學出版社,1982)、中山大學中文系魯迅研究室編印的《魯迅論中國現代文學》(廣州:中山大學,1978)和廈門大學中文系所編的《魯迅論中國古典文學》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79),在給學界提供很大便利的同時,也留下了若干後遺症。除了「選本」和「語錄」的盛行,必定縮小讀者的眼光;更因其將論文、雜文以及私人通信等混編,很容易讓人忽略論者依據文類所設定的擬想讀者與論述策略,導致眾多無心的誤讀或「過度闡釋」。這三種言論集目前使用者不多,但《魯迅全集》電子版的出現,使得檢索更為便利。於是,尋章摘句以及跨文類閱讀,使得上述問題更為嚴重。除了專門著述,魯迅雜文中確實包含了大量關於古代中國以及現代中國的論述。這些論述,常為後世的研究者所引用。必須正視將魯迅雜文中的隻言片語奉為金科玉律的負面效果;但如果反過來完全否認蘊涵在魯迅雜文中的睿智的目光及精湛的見解,無疑也是一大損失。如何超越這一兩難境地,除了前面所說的顧及全人與全文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必須將魯迅論敵的眼光包括在內——雜文作為一種文類,其補闕救弊的宗旨以及單刀直入的筆法,使得其自身必定是「深刻的片面」。所謂「好象評論做得太簡括,是極容易招得無意的誤解,或有意的曲解似的」 22 ,魯迅的抱怨,主要針對的是讀者之缺乏通觀全局的目光和思路,而過於糾纏在個別字句或論斷上。雜文的主要責任在破天下妄念,故常常有的放矢;而論文追求「立一家之言」,起碼要求自圓其說。二者的目標與手段不同,難怪其對同一事件或人物作出截然不同的評價。完成《中國小說史略》和《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後,魯迅還在很多雜文中談論唐宋傳奇以及明清小說。單看結論,你會發現二者之間存在很大的縫隙,但魯迅並沒有修訂舊作的意圖——《中國小說史略》的日譯本序提及馬廉和鄭振鐸的貢獻,也只是偏於資料訂正。假如你一定要把魯迅眾多雜文中對於林黛玉的譏諷 23 ,作為魯迅對於中國小說的「新見解」來接納,而不是將其與梁實秋論戰的背景,以及對梅蘭芳自始至終的討厭考慮在內,很可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魯迅那裡,「文類意識」與「文體感」二者是密不可分的。《馬上日記之二》評說《伊凡和馬理》,兼及其「文法」與「體式」的「歐化」;《答KS君》批評《甲寅》,也是將「文言文的氣絕」與「前載公文,接著就是通信,精神雖然是自己廣告性的半官報,形式卻成了公報尺牘合璧」這樣「滑稽體式的著作」相鉤連 24 。至於《墳》的前言後記,更是兼及「體式」(論文、雜文)與「文體」(文言、白話)的辨析。並非混用概念而不自覺,而是有意識地將「體式」與「文體」掛鉤——魯迅這方面的思考,尚未得到學界的充分重視。《〈墳〉題記》中關於《摩羅詩力說》寫作過程的敘述,似乎只是個人經歷,帶有很大的偶然性。《河南》雜誌的編輯先生有一種怪脾氣,文章愈長稿費愈多;再加上受《民報》文風的影響,喜歡做怪句子和寫古字 25 。這一敘述,得到錢玄同、周作人回憶文章的證實。魯迅剛逝 世,錢、周分別發表文章或答記者問。前者稱周氏兄弟跑到民報社聽章太炎講《說文解字》,目的是文字修養:「他們的思想超卓,文章淵懿,取材謹嚴,翻譯忠實,故造句選辭,十分矜慎,然猶不自滿足,欲從先師了解故訓,以期用字妥帖」 26 。後者也提及當初「每星期日亦請太炎先生在東京民報社內講學」,緊接著補充道:「彼時先兄尚有出版雜誌之計劃,目的側重改變國人思想,已定名為《新生》,並已收集稿件」 27 。周氏兄弟早年的思想及文章受章太炎影響很深,這點學界早有定論。我想證明的是,這種影響,並非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興起、以及周氏兄弟的崛起於文壇而自動終結。尤其是對於「述學文體」的探索,章太炎的影響十分深遠 28 。古代中國,不乏兼及文學與學術者,現代學者則很少這方面的追求。魯迅及其尊師太炎先生,應該說是少有的將「著述」作為「文章」來經營的。換句話說,魯迅之無愧於「文體家」稱號,應該包括其學術著述——除了學術見解,也牽涉文章的美感,以及文言與白話之間的調適。後人撰小說史著時,喜歡引魯迅的「隻言片語」,因其文辭優美,言簡意賅,編織進自家文章,有錦上添花的效果。其他人的論述(如胡適、鄭振鐸等),也有很精彩的,但引征者大都取其觀點,而不看中其審美功能。晚清以降,隨著新教育的迅速擴張,學者們的撰述,包括了專著、演講、教科書等;而這三者之間的邊界,表面上壁壘森嚴,實際上很容易自由滑動。按理說,不同的擬想讀者和傳播途徑,必定影響作者的述學文體。可在實際操作中,好的系列演講,略加整理就可成書(如《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教科書若認真經營,搖身一變,又都成了專著(如《中國小說史略》)。專著需要深入,教科書講究條理,演講則追求現場效果,魯迅很清楚這其間的縫隙。查有記載的魯迅演講達五十多次,可收入《魯迅全集》的只有16篇,不全是遺失,許多是作者自願放棄——或因記錄稿不夠真切 29 ,或因與相關文章略有重複 30 。只要入集的,即便是演講,也都大致體現了魯迅思考及表達的一貫風格。但是,作為演講的《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葯及酒之關係》和主要是案頭之作的《漢文學史綱要》,二者雖都有學術深度,可表達方式截然不同——後者嚴守史家立場,前者則多有引申發揮,現場感很強。《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共六講,乃魯迅1924年7月在西安講學時的記錄稿,經本人修訂後,收入西北大學出版部1925年印行的《國立西北大學、陝西教育廳合辦暑期學校講演集(二)》中。開頭與結尾,確系講演口吻;中間部分則頗多書面化的表述 31 。不過,即便如此,對比其專門著述,還是大有區別。其中談過了《官場現形記》後,接下來便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這部書也很盛行,但他描寫社會的黑暗面,常常張大其詞,又不能穿入隱微,但照例的慷慨激昂,正和南亭亭長有同樣的缺點。這兩種書都用斷片湊成,沒有什麼線索和主角,是同《儒林外史》差不多的,但藝術的手段,卻差得遠了;最容易看出來的就是《儒林外史》是諷刺,而那兩種都近於謾罵。 32這段話,根基於《中國小說史略》中的如下表述:其在小說,則揭發伏藏,顯其弊惡,而於時政,嚴加糾彈,或更擴充,並及風俗。雖命意在於匡世,似與諷刺小說同倫,而辭氣浮露,筆無藏鋒,甚且過甚其辭,以合時人嗜好,則其度量技術之相去亦遠矣,故別謂之譴責小說。其作者,則南亭亭長與我佛山人名最著。 33兩相比較,前者之接近口語,與後者的簡約典雅,形成鮮明對照。演講與著述之間,如果只是文體差異,一通俗,一深邃,那問題還不是很大。真正值得關注的,是允不允許借題發揮。根據演講整理而成的《從幫忙到扯淡》,將屈原的《離騷》概括為「不得幫忙的不平」,宋玉則是「純粹的清客」,好在還有文采,故文學史上還是重要作家云云 34 ,與《漢文學史綱要》關於「屈原及宋玉」的論述,便有天壤之別。《漢文學史綱要》第四篇論及屈原作《離騷》,毫不吝惜褒獎之辭:逸響偉辭,卓絕一世。後人驚其文采,相率仿效,以原楚產,故稱「楚辭」。較之於《詩》,則其言甚長,其思甚幻,其文甚麗,其旨甚明,憑心而言,不遵矩度。故後儒之服膺詩教者,或訾而絀之,然其影響於後來之文章,乃甚或在三百篇以上。 35至於宋玉所撰《九辯》,「雖馳神逞想,不如《離 騷》,而凄怨之情,實為獨絕」 36 。如此讚譽,哪有日後「清客」之類譏諷的影子。如此「前言」不搭「後語」,與其說是思想演進,不如考慮文體的差異。談及魯迅的「偏激」,研究者有褒有貶,但多將其作為個人氣質,還有思維方式以及論述策略 37 。可除此之外,魯迅之喜歡說狠話,下猛葯,其實還有文體方面的制約。也就是說,容易衝動,言辭激烈,好走極端,乃雜文家的天性。論及自家雜感之所以顯得「偏激」,魯迅有這麼一段解釋:說得自誇一點,就如悲喜時節的歌哭一般,那時無非藉此來釋憤抒情,現在更不想和誰去搶奪所謂公理或正義。你要那樣,我偏要這樣是有的;偏不遵命,偏不磕頭是有的;偏要在莊嚴高尚的假面上撥它一撥也是有的,此外卻毫無什麼大舉。名副其實,雜感而已。 38 這裡的關鍵是「釋憤抒情」。為了對抗流俗,「偏不遵命」、「偏要這樣」,如此思維及表達方式,明顯不同於史家所追求的「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學問須冷雋,雜文要激烈;撰史講體貼,演講多發揮——所有這些,決定了魯迅的撰述,雖有「大體」,卻無「定體」,往往隨局勢、論題、媒介以及讀者而略有變遷。古書與口語的糾葛將「體式上截然不同的東西」結集成書,最多只是個體例不純的問題,遠不如將古文和白話混編所可能導致的誤解嚴重。更何況,其時社會上出現「做好白話須讀好古文」的議論,而舉例為證的名人中,正好就有魯迅。魯迅稱:「這實在使我打了一個寒噤。別人我不論,若是自己,則曾經看過許多舊書,是的確的,為了教書,至今也還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響到所做的白話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體格來。但自己卻正苦於背了這些古老的鬼魂,擺脫不開,時常感到一種使人氣悶的沉重。」自認為「從舊壘中來,情形看得較為分明,反戈一擊,易制強敵的死命」,魯迅因此堅持「青年少讀,或者簡直不讀中國書」的說法,而且說,這是「用許多苦痛換來的真話,決不是聊且快意,或什麼玩笑,憤激之辭」 39 。不談思想,單以文章論,魯迅也主張「博採口語」,而不是閱讀古書:以文字論,就更不必在舊書里討生活,卻將活人的唇舌作為源泉,使文章更加接近語言,更加有生氣。至於對於現在人民的語言的窮乏欠缺,如何救濟,使他豐富起來,那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或者也須在舊文中取得若干資料,以供使役,但這並不在我現在所要說的範圍以內,姑且不論。 40為什麼「也須在舊文中取得若干資料,以供使役」可以存而不論,那是因為,在魯迅眼中,中國思想界最大的危險在於「復古」;而最容易「復古」的,莫過於文章趣味。在約略同時的《古書與白話》中,魯迅繼續批駁不讀古書做不好白話之類的議論,堅稱:「古文已經死掉了;白話文還是改革道上的橋樑,因為人類還在進化」 41 。對照周作人同時期的相關論述,你會發現,兄弟倆對於白話文運動勝利後所應採取的發展策略,有截然不同的設想。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周作人將批判古文與提倡新思想捆綁在一起,態度同樣非常決絕 42 。可從1922年起,周作人的立場發生變化,先是在《國語改造的意見》中稱:「現在的普通語雖然暫時可以勉強應用,但實際上言詞還是很感缺乏,非竭力的使他豐富起來不可。這個補充方法雖有數端,第一條便是採納古語」。後又在《國語文學談》中表示:「五四前後,古文還坐著正統寶位的時候,我們的惡罵力攻都是對的」,如今白話成為正宗,有必要「把古文請進國語文學裡來」 43 。而更有名的,是為俞平伯《燕知草》所撰寫的跋語。在這篇文章中,周作人稱自家欣賞「有澀味與簡單味」因而「耐讀」的文章,落實到「文體」上,便應該是:以口語為基本,再加上歐化語,古文,方言等分子,雜揉調和,適宜地或吝嗇地安排起來,有知識與趣味的兩重的統制,才可以造出有雅緻的俗語文來。 44一個關注「自己的園地」,在創造「有雅緻的俗語文」的努力中,不避「古文」的介入;一個著眼於青年的未來,雖也承認總有一天文學家必須「在舊文中取得若干資料」,但當務之急是斷絕復古之路。應該說,這兩種策略各有其合理性。朱光潛正是在表彰周作人成功的文體試驗這一點上,提醒讀者:「想做好白語文,讀若干上品的 文言文或且十分必要。現在白話文作者當推胡適之、吳稚暉、周作人、魯迅諸先生,而這幾位先生的白話文都有得力於古文的處所(他們自己也許不承認)」 45 。未見同是新文化運動主將的周作人或胡適之對此說發表異議,只有敏感的魯迅不只「不承認」,還將此番言論與復古思潮聯繫起來,稱此乃「新文藝的試行自殺」 46 。作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積極倡導者之—,魯迅之堅決捍衛白話文,自在情理之中。可在白話文已經成為現代中國的流行文體,文言文正迅速退出歷史舞台的20年代後期,還用如此「刻毒」的語言表達自己的隱憂,確實發人深省:我總要上下四方尋求,得到一種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來詛咒一切反對白話,妨害白話者。即使人死了真有靈魂,因這最惡的心,應該墮入地獄,也將決不改悔,總要先來詛咒一切反對白話,妨害白話者。 47這篇《〈二十四孝圖〉》,與上述的《古書與白話》和《寫在〈墳〉後面》,同樣寫作並發表於1926年,可以互相呼應。而對文言文死灰復燃的警惕,在魯迅看來,是與思想戰線上的反對復古主義聯繫在一起的。「我們此後實在只有兩條路:一是抱著古文而死掉,一是舍掉古文而生存。」 48 ——類似於這樣只下大判斷,而不屑於講道理的決絕而專斷的言論,在《魯迅全集》中可以找到不少。那是因為,在魯迅看來,「文言和白話的優劣的討論,本該早已過去了,但中國是總不肯早早解決的,到現在還有許多無謂的議論」 49 ,實在是中國人的悲哀。十年後,章太炎縱談「白話與文言之關係」,稱「以此知白話意義不全,有時仍不得不用文言也」;「白話中藏古語甚多,如小學不通,白話如何能好」 50 ?此語引起白話文提倡者的不滿,並招來新文化人的若干批評。比如修辭學家陳望道便將此等「非深通小學就不知道現在口頭語的某音,就是古代的某音,不知道就是古代的某字,就要寫錯」的說法,嘲諷性地稱為「保守文言的第三道策」 51 。魯迅也對乃師之「把他所專長的小學,用得範圍太廣大了」表示不以為然,稱:「然而自從提倡白話以來,主張者卻沒有一個以為寫白話的主旨,是在從『小學』里尋出本字來的,我們就用約定俗成的借字。……所以太炎先生的第三道策,其實是文不對題的。」 52 如此急迫地捍衛白話文運動的勝利成果,除了思想史意義上的反覆古外,還有文體學方面的探索。相對於警惕「『迎合大眾』的新幫閑」,魯迅更傾向於打擊所謂的「文言餘孽」。1926年之提倡「將活人的唇舌作為源泉,使文章更加接近語言,更加有生氣」,與1934年之主張「倘要中國的文化一同向上,就必須提倡大眾語,大眾文,而且書法更必須拉丁化」 53 ,二者之間,論題略有轉換,精神脈絡的一貫卻非常清晰。但如果只是將魯迅描述成為「圍剿」古文的鬥士,則有失偏頗。因為,就在發表《寫在〈墳〉後面》等文的前兩年,魯迅出版了用文言撰寫的《中國小說史略》,而且,後記不只使用文言,還不加標點。1931年北新書局出版修訂本,雖說是「稍施改訂」,《題記》中也有若干謙辭,惟獨對其述學文體,未做任何反省 54 。不單如此,就在發表《寫在〈墳〉後面》等文的1926年,魯迅為廈門大學編寫中國文學史講義,使用的依舊還是文言。這部1938年編入《魯迅全集》時定名為《漢文學史綱要》的講義,無疑也是魯迅的重要著述。我們今天見到的魯迅的學術著述,數這兩部講義最完整;而偏偏這兩部著述,都是以文言撰寫的;而且寫于堅決主張青少年「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國書,多看外國書」 55 、反對青年作者從古文或詩詞中吸取養分的1920年代中期。在我看來,並非魯迅言行不一,或故作驚人語,而是基於其「體式」與「文體」相鉤連的獨特思路——對應現實人生的「小說」或「雜文」,毫無疑問應該使用白話;至於談論傳統中國的「論文」或「專著」,以文言表述,或許更恰當些。直譯的主張與以文言述學從政治史、思想史角度,或從文學史、教育史角度談論「讀古書」,因其思考的層次不同,完全可能發展出同樣合理但大相徑庭的工作目標及論述策略。我要追問的是,為何在白話文運動已經取得決定性勝利、在思想戰線時刻防止復古思潮得逞的20年代中期,魯迅非要用文言著述不可?先看看魯迅本人的解釋:此稿雖專史,亦粗略也。然而有作者,三年前,偶當講述此史,自慮不善言談,聽者或 多不 ,則疏其大要,寫印以賦同人;又慮鈔者之勞也,乃復縮為文言,省其舉例以成要略,至今用之。 56老北大要求教師課前陸續提交講義,由校方寫印以供修課學生參考。查閱《魯迅日記》,多有往北京大學或高等師範學校寄講稿的記載;對照油印本講義與正式刊行本,魯迅小說史著的具體論述確有變異 57 ,但述學文體卻始終如一。油印本的論述固然簡要,且多有疏漏,卻依舊是「文章」而非「大要」。至於所謂「慮鈔者之勞也,乃復縮為文言」的提法,容易讓人誤解存在著更為繁複的白話底稿或講義。無論如何,單從減輕鈔者工作量這一「平民立場」,無法解釋魯迅之以文言述學。1927年,針對時人對於「非驢非馬的白話文」的批評,胡適曾做了如下辯解:這一弊病確實存在,原因有三:「第一是做慣古文的人,改做白話,往往不能脫胎換骨,所以弄成半古半今的文體」,比如梁啟超以及胡適自己,便都有這種毛病。「第二是有意夾點古文調子,添點風趣,加點滑稽意味」,比如吳稚暉、魯迅以及錢玄同,便有這種雅好。至於第三,說的是那些「學時髦的不長進的少年」。關於魯迅的文言著述,胡適是這麼解釋的:魯迅先生的文章,有時是故意學日本人做漢文的文體,大概是打趣「《順天時報》派」的;如他的《小說史》自序。 58此說明顯不妥,雜文可能「打趣」,但哪有拿專門著述當兒戲的?《中國小說史略》的序言與正文二十八篇,筆調一致,屬於正經、嚴謹的學術文章,看不出有什麼「添點風趣,加點滑稽意味」的努力。於是有了增田涉《魯迅的印象》中的新解。據說,增田涉曾就此問題請教魯迅,得到的答覆是:因為有人講壞話說,現在的作家因為不會寫古文,所以才寫白話。為了要使他們知道也能寫古文,便那樣寫了;加以古文還能寫得簡潔些。 59學者們引申發揮,立足於魯迅針鋒相對的思維特徵以及韌性的戰鬥精神,將此舉解讀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自家的古文修養來反襯《學衡》派等「假古董」的蒼白 60 。此說有點勉強,但不是毫無道理。1919年3月18日,在《致〈公言報〉函並答林琴南函》中,針對對北京大學盡廢古文而專用白話的批評,蔡元培校長如此答辯:北京大學教員中,善作白話文者,為胡適之、錢玄同、周啟孟諸君。公何以證知為非博極群書,非能作古文,而僅以白話文藏拙者?胡君家世從學,其舊作古文,雖不多見,然即其所作《中國哲學史大綱》言之,其了解古書之眼光,不讓清代乾嘉學者。錢君所作之《文字學講義》、《學術文通論》,皆古雅之古文。周君所譯之《域外小說》,則文筆之古奧,非淺學者所能解。然則公何寬於《水滸》、《紅樓》之作者,而苛於同時之胡、錢、周諸君耶? 61《域外小說集》乃周氏兄弟合譯,要說「文筆之古奧」,乃兄明顯在乃弟之上。其實,對於那個時代的讀書人來說,撰寫古文不算什麼難事,反而是以通暢的白話述學,需要煞費苦心。這一點,胡適曾再三提及。古文可以套用舊調,白話則必須自有主張,正如周作人在《中國新文學的源流》第五講中所說的:「向來還有一種誤解,以為寫古文難,寫白話容易。據我的經驗說卻不如是:寫古文較之寫白話容易得多,而寫白話則有時實是自討苦吃」 62 。魯迅的古文寫作能力,從來沒有受到質疑;反而是在談論「寫白話必須有古文修養」時,才會舉魯迅為例。即便需要證明自家的古文能力,有一《中國小說史略》足矣,何必一而再,再而三?除了《漢文學史綱要》,《唐宋傳奇集》的《稗邊小綴》也是使用文言文。一直到去世前一年撰寫《〈小說舊聞鈔〉再版序言》,魯迅還是採用文言。這時的魯迅,一代文豪的地位早已確立,更無必要向世人證明「也能寫古文」。因此,我猜測,魯迅說這段話時,帶有戲謔的成分。閱讀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魯迅全集》第十卷所收的古籍序跋,以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魯迅輯校古籍手稿》,你會發現一個簡單的事實:當從學問的角度進入傳統中國的論述時,魯迅一般都用文言寫作。「古文還能寫得簡潔些」,這固然是事實,但似乎還有更深一層的思慮。1920年代的中國,文言與白話之爭,在日常生活以及文學創作領域,已經塵埃落定:經由新文化人的不懈努力,胡適的預言——「白話文學之為中國文學之正宗,又為將來文學必用之利器」 63 ,已 基本成為事實。雖然文學家——尤其是新進的文學家,大都轉為以白話寫作,學術家——即便是受過嚴格學術訓練的留學生,也頗有繼續採用文言述學的。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所標舉的先引原文,後以白話解說的方法 64 ,雖被後世大多數學者所接納,但不知不覺中,解說文字不再「明白如話」,而是略帶「混和散文的樸實與駢文的華美」的文言腔 65 。原因是,倘若正文(白話)的質樸清新與引語(文言)之靡麗奇崛之間落差過大,作者與讀者都會感覺不舒服。也許是耳濡目染,古書讀多了,落筆為文必定趨於「雅健」;但也不排除作者意識到此中隔閡,借調整文體來填平鴻溝。因而,研究傳統中國的文史學者,大都養成半文半白的述學文體 66 。至於像魯迅那樣,乾脆用白話寫小說、雜文,而用文言撰學術著作,並非絕無僅有——起碼幾年前(1998年12月)去世的錢鍾書,也是採用這一策略。只是隨著教育體制的變化,1950年代以後接受高等教育或進入學界者,很少再以文言述學。除了個人修養不夠,還有發表園地的問題。1980年代的《讀書》雜誌,以及90年代的《中國文化》和《學術集林》,偶爾發表一兩則古文或駢文,但不是先賢遺作,就是作者年已耄耋,且多為序跋之類。以文言述學,很快將成為歷史。當代中國學者中,有此訓練和雅趣的,絕無僅有。即便有人決心繼絕學,也很難進入現行的學術評價體系,因而無法長久生存。對於這麼一種幾乎註定要消失的述學文體,與其刻意追摹其外表,不如體貼其內在精神。談論魯迅之以文言述學,不妨放開眼界,引入魯迅對於「直譯」的提倡。就像梁啟超說的,「翻譯文體之問題,則直譯意譯之得失,實為焦點」 67 。因為,這是不同時代所有翻譯家都必須直面的難題。至於到底何者為重,其實沒有標準答案,取決於你的工作目的。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大都記得1929年底1930年初魯迅與梁實秋關於翻譯策略的論爭。先是梁實秋撰文批評「文筆矯健如魯迅先生」,因主張「硬譯」而近於「死譯」,其譯文「簡直是晦澀,簡直是難解」,「專就文字而論,有誰能看得懂這樣希奇古怪的句法呢」?結論是:「我們人人知道魯迅先生的小說和雜感的文筆是何等的簡練流利,沒有人能說魯迅先生的文筆不濟,但是他的譯卻離『死譯』不遠了」 68 。對於如此嚴重的指責,魯迅的反駁,當然不會假以辭色。在《「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一文中,魯迅繼續為直譯辯解:自然,世間總會有較好的翻譯者,能夠譯成既不曲,也不「硬」或「死」的文章的,那時我的譯本當然就被淘汰,我就只要來填這從「無有」到「較好」的空間罷了。 69這裡的低姿態,乃是以退為進;接下來的,便是將戰火引到關於無產階級文學理論的評價。照理說,嚴復「信達雅」的翻譯標準很容易被大多數翻譯家所接受。譯作既不曲,也不死,當然是大好事。問題在於,假如這「理想的翻譯」一時無法實現,該選擇什麼樣的權宜之計:魯迅主張直譯(或曰「硬譯」),而梁實秋則希望能有更通順的翻譯。翻譯標準大同小異,分歧在於具體策略,為何演變成如此激烈的論戰?原因是,這裡的「翻譯」連著「文學的階級性」——作為導火索的,正是魯迅所譯蘇俄理論家盧那察爾斯基的《藝術論》和《文藝與批評》 70 。值得注意的是,選擇「直譯」而不是「意譯」,乃魯迅的長期戰略,而非一時之計。這方面,魯迅有很多精彩的論述,值得認真鉤稽。從譯介《域外小說集》開始,魯迅始終反對為投合國人口味而「任情刪易」,主張「 譯亦期弗失文情」 71 。之所以提倡不無流弊的「直譯」,有時甚至不太顧及國人的閱讀習慣,就因為在魯迅那裡,翻譯不僅僅是為了有趣的故事、進步的思想,還有新穎的文學樣式與技巧。這一選擇,包含著對於域外文學的體貼與敬重。晚清小說界之貶斥直譯,推崇意譯,其實隱含著某種根深蒂固的偏見,即對域外小說藝術價值的懷疑:「那種漫不經心的『意譯』,除譯者的理解能力外,很大原因是譯者並不尊重原作的表現技巧,甚至頗有聲稱竄改處優於原作者。這就難怪隨著理論界對域外小說的評價日漸提高,翻譯家的工作態度才逐漸嚴肅起來,並出現魯迅等人直譯的主張和實踐」 72 。魯迅之所以主張直譯,關鍵在於其認定翻譯的功能,「不但在輸入新的內容,也在輸入新的表現法」 73 。這樣一來,你從不符合中國的國情以及國人的閱讀習慣來橫加指責,就顯得有點牛頭不對馬嘴。因為,那個「閱讀習慣」,在魯迅看來,正是 需要通過域外文學的「閱讀」來加以改造的。故此,儘管有各種指責,魯迅始終堅持其直譯的主張。如《〈苦悶的象徵〉引言》稱:「文句大概是直譯的,也極願意一併保存原文的口吻」 74 。《〈出了象牙之塔〉後記》說:「文句仍然是直譯,和我歷來所取的方法一樣;也竭力想保存原書的口吻,大抵連語句的前後次序也不甚顛倒」 75 。而在《關於翻譯的通信》和《「題未定」草(二)》中,魯迅再次強調:一面盡量的輸入,一面盡量的消化、吸收,不但在輸入新的內容,也在輸入新的表現方式;故凡是翻譯,必須兼顧兩面,一則力求其易解,一則保存原作的丰姿;譯文當「盡量保存洋氣」,「保存異國的情調」 76 。寧可譯得不太順口,也要努力保存原作精悍的語氣 77 ,這一翻譯策略的選定,包含著對於洋人洋書的尊重;同理,對於古人古書的尊重,也體現在述學文體的選擇。1981年版《魯迅全集》第十卷,包括「古籍序跋集」和「譯文序跋集」兩部分。討論譯文,新文化運動以前循例採用文言,以後則全都採用白話,這很好理解。有趣的是,討論古籍時,魯迅竟然全部採用文言,甚至撰於1935年的《〈小說舊聞抄〉再版序言》也不例外。辨析傳統中國學術時,棄白話而取文言,這與翻譯域外文章時,盡量保存原有的語氣,二者異曲同工。或許,在魯迅看來,一個民族、一個時代的文學或學術精神,與其所使用的文體血肉相連。換句話說,文學乃至學術的精微之處,不是藉助、而是內在於文體。剝離了特定文體的文學或學術,其精彩程度必定大打折扣。關鍵不在直白的口語能否勝任古典學問的講述(起碼《朱子語類》的魅力無法抹殺),而在於閱讀、研究、寫作時的心態。假如研究傳統中國,毫無疑問,必須「尚友古人」;若文體過於懸殊,很難做到陳寅恪所說的「神遊冥想,與立說之古人,處於同一境界」。現代人做學問,容易做到的是「隔岸觀火」,或「居高臨下」,反而難得真正的「體貼」與「同情」。正是有感於此,陳寅恪方才借評說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要求論者對於古人「持論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詣,表一種之同情,始能批評其學說之是非得失,而無隔閡膚廓之論」 78 。許多研究中國文史的老學者之所以喜歡使用淺白文言或半文半白的語調述學,包含著貼近研究對象,以便更好地實現精神上的溝通與對話——當你用文言思考或述學時,比較容易濾去塵世的浮躁,沉入歷史深處,「與立說之古人,處於同一境界」。對於研究傳統中國文史的學者來說,沉浸於古老且幽雅的文言世界,以至在某種程度上脫離與現實人生的血肉聯繫,或許是一種「必要的喪失」。正因為魯迅徘徊於學界的邊緣 79 ,對現實人生與學問世界均有相當透徹的了解,明白這種「沉進去」的魅力與陷阱,才會採取雙重策略:在主要面向大眾的「雜文」中,極力提倡白話而詛咒文言;而在討論傳統中國的著述里,卻依舊徜徉於文言的世界。世人之談論「文體家」的魯迅,主要指向其小說創作;而探究「魯迅風」者,又大都局限於雜文 80 。至於魯迅的「述學之文」,一般只從知識增長角度論述,而不將其作為「文章」來辨析。而我除了讚賞《中國小說史略》在現代中國學術史上的貢獻,還喜歡其述學文體。在我看來,20世紀中國學術史上,章太炎的《國故論衡》、梁啟超的《清代學術概論》以及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都是經得起再三閱讀與品味的「好文章」。不承認其白話文寫作得益於古文修養的魯迅先生,肯定無法預料到,在「魯迅走在《金光大道》上」的十年「文革」期間,很多年輕人正是藉助於魯迅著作(主要是雜文)的閱讀,學會曲折幽深、半文半白的表達方式,並藉以顛覆空話連篇的「新華文體」。提倡少讀乃至不讀中國書的魯迅,竟成了引導青年進入古典世界(從歷史知識到文章趣味)的絕好嚮導,如此頗具反諷意味的「誤讀」,其實不無道理——現代中國作家中,確實難得像魯迅那樣兼及強烈的現代意識與深厚的古典修養的。事過境遷,魯迅當年大聲疾呼的如何「將活人的唇舌」作為源泉」,早已不是問題;當代中國文章之吸納口語,儼然已成時尚。而且,在我看來,正日益顯示其弊端。與此相反,魯迅所急於擺脫的那個古典世界的陰影,對於年輕人來說,基本上不存在——不要說糾纏,連感知或想像都十分困難。正是基於此,讀者之欣賞魯迅文章,真的回到了朱光潛的思路。不只如此,最近幾年,愈演愈烈的兼及文化與商業的懷舊時尚,年輕人必不可少的逆反心理,學界對於當代中國作家語言能力的質疑,還有關於五 十年來教育體制以及課程建設的反省等,不知不覺地,竟匯成了一種思潮——重新召喚並審視那本已消失在歷史深處的文言世界。學界的爭論不說,大眾的反應更值得關注。1999年由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發起的「青少年古詩文誦讀工程」,進展十分順利,至今仍廣受社會各界好評;2001年高考,一篇用淺白文言撰寫的作文《赤兔之死》獲得滿分,引起教育文化界的嘩然;與此相映成趣的,是清代詞人納蘭性德成為少男少女追捧的對象。在我看來,這三件小事,預示著世人對於本來早已謝幕的文白之爭,會有新的理解與詮釋 81 。對於生活在另一個時空、文化素質與魯迅截然不同的21世紀的中國人來說,如何看待百年來的文言與白話之爭,是個新出現的難題。但願不致陷入「撥亂反正」與「撥正反亂」的怪圈,而是能理智地看待「五四」新文化人——尤其是魯迅的精神遺產。在沒有找到「萬全之計」並因而「一語中的」之前,我希望考慮魯迅的策略:將文章的「體式」與「文體」扭結起來,綜合考察;而且兼及文學史與思想史的立場。文體的「抵抗」有「大體」而無「定體」的文章體式,既需要尊重,更需要超越。在晚清以降日益洶湧的西學大潮中,基於對西方「文學概論」的迷信,不少批評家習慣套用教科書上關於小說、詩歌、戲劇等文類的定義,並以此來規範中國作家的創作。魯迅對此傾向非常不滿,在很多場合里表示不屑,除了拒絕進入神聖的「文學殿堂」,更有所謂「偉大也要有人懂」之類的責難,而且直接指向「留學生漫天塞地以來」這一外部環境 82 。同屬留學生的魯迅,基於其一貫的懷疑精神以及自家的文學經驗,對教科書中凝定不變的文類界說很不以為然。在《徐懋庸作〈打雜集〉序》中,有這麼一段話:我們試去查一通美國的「文學概論」或中國什麼大學的講義,的確,總不能發見一種叫作Tsa-wen的東西。這真要使有志於成為偉大的文學家的青年,見雜文而心灰意懶:原來這並不是爬進高尚的文學樓台去的梯子。托爾斯泰將要動筆時,是否查了美國的「文學概論」或中國什麼大學的講義之後,明白了小說是文學的正宗,這才決心來做《戰爭與和平》似的偉大的創作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中國的這幾年的雜文作者,他的作文,卻沒有一個想到「文學概論」的規定,或者希圖文學史上的位置的,他以為非這樣寫不可,他就這樣寫,因為他只知道這樣的寫起來,於大家有益。 83表面上是在為「雜文」這一文章體式爭地位,可體現的是魯迅的思維特徵:質疑所有世人以為「理所當然」的大道理。「從來如此,就對嗎」?「狂人」固執的追問,久久盤桓在魯迅等「五四」新文化人心頭。這一追問,既指向思想,也指向文體。前者的意義,已經得到許多研究者的再三掘發;反而是後者,不太為人關注。而在我看來,作為一個時刻咀嚼、品味、琢磨「文字」的思想家、文學家,魯迅的懷疑立場以及抵抗精神,不能不牽涉「文體」。換句話說,像魯迅這樣以「抵抗」著稱於世者,其挑戰主流意識形態與拋棄社會普遍認可的文類觀念,二者完全可能互相勾連。對於傳統中國文化,魯迅有過十分激烈的抨擊,但也不無纏綿與留戀,比如30年代的談版畫、說箋紙,便與十年前的「肆意踐踏」線裝書大不一樣。這裡有關注思想潮流與側重藝術趣味的分野,但更重要的,還是其「對症下藥」的論述策略。刻意阻斷流行思路,不為時尚所蠱惑,這種每時每刻的抵抗,針對的是世人各種各樣的「迷思」。這一點,倒是與乃師章太炎的思路十分接近,在《致國粹學報杜書》中,章太炎稱:「雖然,學術本以救偏,而跡之所寄,偏亦由生。」 84 正視救偏之「偏」、除弊之「弊」,這一思路延伸下來,便是對於日漸成為主流的「白話文」以及西方文學尺度,既堅持,又反省。相對於「說什麼」的政治立場,「怎麼說」的文體選擇,更能顯示個人趣味。因而,表面上不太起眼的後者,在我看來,更為曲折幽深。1921年,葉聖陶曾撰文批評當時一些提倡白話文學的人,偶爾還做文言文和舊詩詞,譏此舉為「骸骨之迷戀」 85 。此後,「骸骨之迷戀」便常被引用來形容守舊者之不能忘情過去。可實際上,不少「五四」新文化人,對舊的文 學樣式「不思量,自難忘」。不妨以朱自清對於舊詩的態度為例。生前親自編定《敝帚集》和《猶賢博弈齋詩鈔》,但只是為了堅持新文化方向,朱自清從不公開發表舊體詩作。在「詩鈔」的《自序》里,他作了這樣的表白:惟是中年憂患,不無危苦之詞;偏意幽玄,遂多戲論之糞,未堪相贈,只可自畫蚓塗鴉,題籤入笥,敢雲敝帚之珍,猶賢博弈之玩云爾。 96作為入室弟子,王瑤在《念朱自清先生》中,對朱先生的這一舉措做了如下解釋:「他作為一個新詩人和古典詩歌的研究學者,深知『詩的傳統力量比文的傳統大得多,特別在形式上』;因此,新詩人在掙脫『舊鐐銬』,『尋找新世界』的過程中的每一個新的創造,都引起他近乎狂喜般的強烈反應」;也正因此,他拒絕發表或出版自家的舊體詩集 87 。有趣的是,朱自清的《猶賢博弈齋詩鈔》中,多有與葉聖陶的唱和之作——可見葉日後也無法擺脫此「骸骨之迷戀」。其實,這種心態在「五四」新文化人中相當普遍。魯迅之撰舊體詩,僅限於題贈友人;郁達夫、郭沫若等則不只大寫特寫,而且公開刊行。可以說,或遲或早,那代文人極少能完全擺脫此誘惑的。不僅僅是寫舊體詩,中國現代史上的「激進文人」,仍然保持優雅的文人趣味的,大有人在。所謂的「新中有舊」,有時是跟不上急劇變化的時代,有時則是刻意反叛時尚,二者不可同日而語。生活在紛繁複雜的現實世界,略顯矛盾與凌亂的人物,或許比過分整齊劃一者更為真實可信,也更可愛。比起思想家普遍存在的理性與情感的分裂、口號與趣味的歧異、外在形象與內心世界的矛盾來,文學家因其感受細膩,再加上表達時淋漓盡致,更容易呈現「自我分裂」的傾向。像魯迅這樣既是思想家又是文學家的偉人,其政治立場與文學趣味之間存在某種縫隙,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了。直面其性格中的多疑、幽暗、自省,以及表達時的隱喻、諷刺、象徵,對於我們走出符號化的「魯迅形象」,大有裨益。在我看來,不願公開發表舊體詩詞的魯迅,其選擇「以文言述學」,同樣蘊涵著傳統文人趣味 88 。討論的是「傳統中國」,為追求與研究對象相吻合,故意採用文言,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此選擇,還有文章美感方面的考慮。同是討論《紅樓夢》,對比演講體的《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和著述體的《中國小說史略》,不難明白二者的差異。前者的說法是:「至於說到《紅樓夢》的價值,可是在中國底小說中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點在敢於如實描寫,並無諱飾,和從前的小說敘好人完全是好,壞人完全是壞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敘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總之自有《紅樓夢》出來以後,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都打破了」。後者則如此表述:「悲涼之霧,遍被華林,然呼吸而領會之者,獨寶玉而已」。「全書所寫,雖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跡,而人物事故,則擺脫舊套,與在先之人情小說甚不同」。「蓋敘述皆存本真,聞見悉所親歷,正因寫實,轉成新鮮」 89 。大意差不多,可文氣相去甚遠,後者明顯有「經營」文章的意味。對於傳統中國學術精神的領悟,對於尼采等現代主義思想家及其著述的興趣 90 ,對於自家生命體驗和藝術趣味的尊重,使得魯迅撰寫學術著作時,尊崇樸學,強調品味,輕視概論,懷疑體系。而所有這些,不能不影響其述學文體。是否採用文言述學,這是魯迅的個人選擇:《中國小說史略》的成功,不能歸結為「古文的魅力」。只是魯迅的選擇,讓我們明白問題的複雜性:在學術表達領域,不能簡單地以文白斷死活。修習中國現代文學的都知道,不只文言被判死刑,就連文言、白話「分而治之」的設計,也因被周作人、胡適譏為帶有明顯階級偏見,而聲名狼藉,一蹶不振。所謂強分「我們」士大夫和「他們」齊氓細民、「古文是為『老爺』用的,白話是為『聽差』用的」、「上等人認漢字,念八股,做古文;下等人認字母,讀拼音文字的書報」 91 ,凡此等等,說得過於乾脆利落,黑白分明,迴避了問題的複雜性。其實,制約著「文體」的,除了階級與政治,還有文類與學科。當初辨析文言白話各自利弊得失時,除了積極提倡白話與堅決捍衛文言的,還有第三種聲音,那就是既積極推行白話,又不完全排斥文言。若劉師培1905年分載於《國粹學報》的《論文雜記》,便稱俗語入文勢不可擋,最佳方案是「以通俗之文推行書報,凡世之稍識字者,皆可家置一編,以助覺民之用」,同時不廢「古代文詞」:故近日文詞,宜區二派:一修俗語,以啟瀹齊民;一用古文,以保存國學。庶前賢矩范,賴以僅存。 92劉師培之談論文白,視野相當開闊,既提到「英儒斯賓塞耳」,也說及「昔歐洲十六世紀教育家達泰氏」,再加上梳理了自古以來中國文學的發展趨勢,可謂言之有據。身為新文化運動策源地北京大學的校長,蔡元培「新派人物」的身份毋庸置疑。1919年11月17日,蔡先生應邀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發表演講,談論「國文之將來」:所以我敢斷定白話派一定佔優勝。但文言是否絕對的被排斥,尚是一個問題。照我的觀察,將來應用文,一定全用白話。但美術文,或者有一部分仍用文言。 93劉、蔡二家,都是預感到日常語言、文學語言、學術語言之間的縫隙,在提倡俗語/白話的同時,在某一層面上為古文/文言留一席之地。現在看來,這種「提倡白話、不廢文言」的主張,在當時的情況下,雖策略性不強,卻並非無理取鬧。討論魯迅的述學文體,順帶重提劉師培、蔡元培文白分途發展的主張,既是歷史研究,也是現實關懷——在「傳統中國」研究領域,我們該如何思考,怎樣表達。在我看來,經歷了百年風雨,「文白之爭」可以消歇;今日中國,基於多元文化趣味,應該允許甚至鼓勵文白之間互相制約,互相補充。落實到具體作者,生存於學界的中心或邊緣,注重破壞或建設,推崇信仰或懷疑,採取正面突進或迂迴包抄,所有這些,都不能不影響其擬想讀者與論述策略。在這個意義上,關於述學文體的選擇,完全可能「百花齊放」。2001年11月9日演講於日本東方學會第51屆年會2002年12月20—29日二稿於台北長興街客舍2003年12月25—31日三稿於京北西三旗2005年1月6—10日定稿於京西圓明園花園注釋:①魯迅:《我怎麼做起小說來》,《魯迅全集》4卷512—513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②黎錦明《論體裁描寫與中國新文藝》(《文學周報》5卷2期,1927年8月)稱:「西歐的作家對於體裁,是其第一安到著作的路的門徑,還竟有所謂體裁家(Stylist)者。……我們中國文學,從來就沒有所謂體裁這名詞,到現在還是沒有。我們的新文藝,除開魯迅、葉紹鈞二三人的作品還可見到有體裁的修養外,其餘大都似乎隨意的把它掛在筆頭上。」③韋勒克和沃倫合著、劉象愚等譯《文學理論》(北京:三聯書店,1984年)第十四章「文體和文體學」稱:「文體學研究一切能夠獲得某種特別表達力的語言手段,因此,比文學甚至修辭學的研究範圍更廣大。所有能夠使語言獲得強調和清晰的手段均可置於文體學的研究範疇內:一切語言中,甚至最原始的語言中充滿的隱喻;一切修辭手段;一切句法結構模式。」(191頁)④30年代修辭學家陳望道撰《修辭學發凡》,論及文體時稱,有八種分類方法:民族的分類、時代的分類、對象或方式上的分類、目的任務上的分類、語言的成色特徵上的分類、語言的排列聲律上的分類、表現上的分類,依寫說者個人的分類等。而作者最為關注的是第七種,即「表現上的分類」,包括「簡約和繁豐」、「剛健和柔婉」、「平淡和絢爛」、「謹嚴和疏放」這四組八種體性(《修辭學發凡》263頁,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90年代,申丹撰《敘述學與小說文體學研究》,區分文學文體學、功能文體學、話語文體學、社會歷史/文化文體學等。論及狹義的文體即文學文體時,作者稱:「包括文學語言的藝術性特徵(即有別於普通或實用語言的特徵)、作品的語言特色或表現風格、作者的語言習慣、以及特定創作流派或文學發展階段的語言風格等。」(《敘述學與小說文體學研究》73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如果局限在文學文體學,論者一般都會兼及體裁、語體、風格三個層面,而不僅僅是語言分析⑤雁冰:《讀〈吶喊〉》,1923年10月8日《時事新報》副刊《學燈》。⑥《〈故事新編〉序言》,《魯迅全集》2卷342頁。⑦最典型的,莫過於曹丕的《典論·論文》:「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⑧15《〈且介亭雜文〉序言》,《魯迅全集》6卷3 頁。⑨參見《〈十二個〉後記》,《魯迅全集》7卷301頁;《馬上日記之二》,《魯迅全集》3卷342頁。⑩《〈自選集〉自序》,《魯迅全集》4卷456頁。11《〈朝花夕拾〉小引》,《魯迅全集》2卷230頁。))12「聽說今年上海的熱,是六十年來所未有的」——這樣的開篇,確實不像學術論文。可這十二則發表在《申報·自由談》上的系列短文,有完整的理論構思,非尋常雜感可比。第二年,此系列短文加上其他關於語文改革的四篇文章,合為《門外文談》一書,由上海天馬書店單獨刊行。13參閱《寫在〈墳〉後面》和《〈墳〉題記》見《魯迅全集》1卷282頁、3頁。14參見《〈二心集〉序言》,《魯迅全集》4卷189—192頁。16 18 83《徐懋庸作〈打雜集〉序》,《魯迅全集》6卷291頁、293頁。17《〈偽自由書〉前記》,《魯迅全集》5卷4頁。19《做「雜文」也不易》,《魯迅全集》8卷376頁。20謝曼諾夫著、李明濱譯:《魯迅和他的前驅》102頁,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1987年。21在《「題未定」草(六)》中,魯迅這樣談論陶淵明:「這『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見南山』的是一個人,倘有取捨,即非全人,再加抑揚,更離真實」(《魯迅全集》6卷422頁)。22《〈二心集〉序言》,《魯迅全集》4卷191頁。23參見《墳·論照相之類》、《二心集·「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二心集·宣傳與做戲》、《花邊文學·略論梅蘭芳及其他(上)》、《花邊文學·看書瑣記》和《集外集·文藝與政治的歧途》等。24參見《馬上日記之二》,《魯迅全集》3卷342頁;《答KS君》,《魯迅全集》3卷112頁。25《(墳)題記》,《魯迅全集》1卷3頁。26錢玄同:《我對於周豫才君之追憶與略評》,1936年10月26日《世界日報》(北平)。27參見《周作人談往事》1936年10月20日《世界日報》(北平)。28參見拙著《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八章「現代中國的『魏晉風度與『六朝散文』」,以及拙文《作為「文章」的「著述」》(見《掬水集》,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1年)29在《〈集外集〉序言》中,魯迅稱:「只有幾篇講演,是現在故意刪去的。我曾經能講書,卻不善於講演,這已經是大可不必保存的了。而記錄的人,或者為了方音的不同,聽不很懂,於是漏落,錯誤;或者為了意見的不同,取捨因而不確,我以為要緊的,他並不記錄,遇到空話,卻詳詳細細記了一大通;有些則簡直好像是惡意的捏造,意思和我所說的正是相反的。凡這些,我只好當作記錄者自己的創作,都將它由我這裡刪掉。」(《魯迅全集》7卷5頁)30參見朱金順《魯迅演講資料鉤沉》,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馬蹄疾《魯迅講演考》,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31如「敬梓多所見聞,又工於表現,故凡所有敘述,皆能在紙上見其聲態;而寫儒者之奇形怪狀,為獨多而獨詳」云云,就不能說是口語實錄。32《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第六講,《魯迅全集》9卷335頁。33《中國小說史略》第二十八篇,《魯迅全集》9卷282頁。34《從幫忙到扯淡》,《魯迅全集》6卷344頁。以上。35 36《漢文學史綱要》第四篇,《魯迅全集》9卷370頁、375頁。37要說魯迅的「偏激」有策略性的考慮,最合適的例子,莫過於拆屋子的比喻:「中國人的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中的。譬如你說,這屋子太暗,須在這裡開一個窗,大家一定不允許的。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願意開窗了。沒有更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無聲的中國》,《魯迅全集》4卷13—14頁)38《〈華蓋集續編〉小引》,《魯迅全集》3卷183頁。39 40 46《寫在〈墳〉後面》,《魯迅全集》1卷285—287頁。41《古書與白話》,《魯迅全集》3卷214頁。42如《思想革命》(《談虎集》上冊,上海:北新書局,1928年)中稱:「我們反對古文,大半原為 他晦澀難解,養成國民籠統的心思,使得表現力與理解力都不發達,但別一方面,實又因為他內中的思想荒謬,與人有害的緣故。」43參見《國語改造的意見》,《藝術與生活》57頁,長沙:嶽麓書社,1989年;《國語文學談》,《藝術與生活》64—65頁。44周作人:《〈燕知草〉跋》,《永日集》78頁,長沙:嶽麓書社,1988年。45明石(朱光潛):《〈雨天的書〉》,《一般》1卷3號,1926年11月。47《〈二十四孝圖〉》,《魯迅全集》2卷251頁。48 49《無聲的中國》,《魯迅全集》4卷15頁、14頁。50章太炎:《白話與文言之關係》,章太炎主講、曹聚仁記述《國學概論》(香港:學林書店,1971年)113—121頁。51南山(陳望道):《保守文言的第三道策》,《太白》2卷7期,1935年6月。52《名人和名言》,初刊《太白》2卷9期,1935年7月,見《魯迅全集》6卷361—364頁。53參見《寫在〈墳〉後面》,《魯迅全集》1卷286頁;《門外文談》,《魯迅全集》6卷100頁。54《〈中國小說史略〉題記》,《魯迅全集》9卷3頁。55《青年必讀書》,《魯迅全集》3卷12頁。56《〈中國小說史略〉序言》,《魯迅全集》9卷4頁。57參見拙文《魯迅的小說類型研究》,見《小說史:理論與實踐》202—219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58參見胡適《整理國故與「打鬼」》,《胡適文存三集》卷二208頁,上海:亞東圖書館,1930年。59增田涉著、鍾敬文譯:《魯迅的印象》,見《尋找魯迅·魯迅的印象》337頁,北京出版社,2002年。60參見單演義《關於最早油印本〈小說史大略〉講義的說明》,《魯迅小說史大略》125頁,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61《蔡元培全集》3卷271頁,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62周作人:《中國新文學的源流》111頁,北平:人文書店,1934年訂正三版。63胡適:《文學改良芻議》,《新青年》2卷5號,1917年1月。64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海:商務印書館,1919)之《凡例》稱:「本書全用白話,但引用古書,仍用原文;原文若不容易懂得,便用白話作解說。」65借用周作人《〈苦竹雜記〉後記》(《苦竹雜記》,上海:良友圖書公司,1936年)中對於理想文章的描述。66參見拙文《現代中國的述學文體——以「引經據典」為中心》,《文學評論》2001年4期。67梁啟超:《翻譯文學與佛典》,《梁任公近著第一輯》中卷104頁,上海:商務印書館,1923年。68參見梁實秋《論魯迅先生的「硬譯」》,《新月》2卷6、7號合刊,1929年9月;實秋:《答魯迅先生》,《新月》2卷9期,1929年11月。69《「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魯迅全集》4卷210頁。70參見王宏志《重釋「信達雅」:二十世紀中國翻譯研究》240—265頁,上海:東方出版中心,1999年。71參見《域外小說集》一書的《略例》與《序言》,見《魯迅全集》10卷157頁、155頁。72參見拙著《二十世紀中國小說史》第一卷39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73《關於翻譯的通信》,《魯迅全集》4卷382頁。74《〈苦悶的象徵〉引言》,《魯迅全集》10卷232頁。75《〈出了象牙之塔〉後記》,《魯迅全集》10卷245頁。76參見《關於翻譯的通信》,《魯迅全集》4卷383頁;《「題未定」草(二)》,《魯迅全集》6卷352頁。77這一點,周作人很有同感。在其譯述的《點滴》(北京大學出版部,1920年)一書的序言中,周作人同樣強調「直譯的文體」,稱譯文應該「不象漢文」,「因為原是外國著作,如果同漢文一般樣式,那就是隨意亂改的糊塗文,算不了真翻譯」。「應當竭力保持原作的風氣習慣語言條理,最好是逐字譯,不得已也應逐句譯,寧可『中不象中,西不象西』,不必改頭換面」。78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冊審查報告》, 《金明館叢稿二編》24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9參閱拙文《作為文學史家的魯迅》,《學人》4輯,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1993年7月;此文由中島長文先生譯成日文,刊《飆風》32號,1997年1月。80郜元寶《「胡適之體」和「魯迅風」》(《學人》13輯,南京:江蘇文藝出版社,1998年3月)在語言表述層面抑胡揚魯,頗有聲色;但僅局限於魯迅雜文與胡適政論,未及其各自的述學之文,殊為可惜。81參見拙文《當代中國的文言與白話》,《中山大學學報》2002年3期。82《葉紫作〈豐收〉序》,《魯迅全集》6卷220頁。84 章太炎:《致國粹學報社書》,《章太炎政論選集》498頁,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85 參見斯提(葉聖陶)《骸骨之迷戀》,《時事新報·文學旬刊》19期,1921年11月12日。86 朱自清:《〈猶賢博弈齋詩鈔〉自序》,《朱自清全集》5卷242頁,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0年。87 王瑤:《紀念朱自清先生》,《王瑤全集》5卷582—585頁,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88 在荒井健主編的《中華文人生活》(東京:平凡社,1994年)最後一章,中島長文專門討論魯迅的「文人性」(參見該書587—625頁)。這裡的文人性,不是指「風流韻事」,而是傳統文人對於花木、圖書、版畫、畫像石、箋譜、古詩文等的欣賞乃至沉湎。89參見《魯迅全集》9卷338頁,231—234頁。90 尼採的著述方式,同樣不符合那個時代的「文學概論」或「哲學概論」。另外,魯迅對佛學的修養,也讓我們產生豐富的聯想——那種遵循「寫作手冊」而非自家生命體驗的著述,不是魯迅認可的學問境界。91 參見周作人《中國新文學的源流》100頁;胡適:《〈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導言》,《胡適全集》12卷274頁,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92劉師培:《論文雜記》,《中國中古文學史·論文雜記》110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93 蔡元培:《國文之將來》,《蔡元培全集》3卷358頁。(發表於《文學評論》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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