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風「集團」案:二十世紀中國的政治事件和精神事件(八)

胡風「集團」案:二十世紀中國的政治事件和精神事件(八)  建國以後,知識分子的處境,相當於春秋遊士向秦漢儒生的轉變;無論戶籍、職業、思想,都日漸失去了自由流動的資源。這時,把魯迅郭沫若化還是把郭沫若魯迅化,都是荒唐的。然而,在胡風那裡,魯迅式的個人主義確乎明顯減少,而郭沫若式的集團主義卻在不斷遞增。集體-組織對個人的入侵,對胡風來說,固然存在著壓力形式,但是更多時候是取滲透的方式,那是他所願意接受的。比較閱讀胡風建國前後和被捕前後的文本,可以發現人格蛻變的又一種類型。薩特說:選擇即自由。這是一個明朗得有點讓人傷感的命題。因為我們看到:在選擇背後,「個人」的支援意識是如此稀薄。  人格是有傳統的。傳統人格不能不受傳統意識的支配。在談到知識分子時,魯迅指出生存是一大缺點,即就其存在及意識均不能脫離中國社會結構的制約而言。關於古代知識分子,一直有一種說法,即把「國家」與「天下」,「廊廟」與「山林」相對,視為他們兩個不同的精神出處,甚至把後者認作最後的家園。這是歷史的誤會。「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所謂民者,也是臣民,所以近代有「新民」一說,但當然也只是說說而已。五四時期,李大釗們重提俄國民粹派知識分子的口號:「到民間去!」魯迅是不以為然的。因為在他看來,中國簡直沒有「民間」,沒有人民自由生存、自由思想、自由說話的空間,所以他會強調說「民魂」的發揚是未來的事。「憂患意識」說到底仍然是官僚意識。由於整個金字塔式的權力結構並未發生根本的變動;一不小心,權威主義或新權威主義就從袍子底下跑出來了。  近幾年,在學術界有一種傾向,就是極力標榜中國現代的一批所謂「自由主義知識分子」,鼓吹他們的思想,讚頌他們的人格。中國到底有沒有真正的自由主義?有沒有從知到行踏實貫徹的自由主義者?西方自由主義的興起,正如民主主義一樣,是有著深遠的文化淵源的。為了探索中國的民主問題,作為參照物,思想者顧准遠溯古希臘民主城邦制度,就是這個意思。遠的不說,單是十八世紀以來,歐洲社會就發生了系列的大變動,隨著自由貿易的擴展,中產階級的壯大,近代民族國家在王權廢墟上的建立,以及相隨發生的民主法制的逐步完善,加之以眾多大思想家不遺餘力的宣傳鼓動,有如此多方面的因素,才逐漸形成了自由主義的土壤。現代中國沒有這層土壤。自由主義的思想萌芽更多地帶有中國母體的成分,傳統的成分,陳腐的成分。中國的自由主義者有沒有獨立批評的能力?有沒有對抗權威的精神?有沒有不依附不屈從於任何權勢集團的大氣象?1929年,被公認為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胡適在《新月》雜誌上發表《人權與約法》、《我們什麼時侯才可以有憲法》、《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等系列文章,宣稱整個執政黨為「反動派」,對作為思想權威的孫中山,和黨國領袖蔣介石進行了公開批評,認為黨和政府的權力必須接受約法制裁。梁實秋、羅隆基等也相繼發表了有關「人權」和「思想自由」問題的文章,向「黨治」提出挑戰。對此,胡適表示說:「我們只有善意的期望與善意的批評」,「目的是希望他自身改善。」國民黨當局不但不能體察「第二種忠誠」,反而加以「批評黨義」等罪名,議決由教育部對胡適實行「警告」;此外,中央宣傳部還發出密令,禁止出售、沒收、焚毀《新月》雜誌,查禁胡適等著的《人權論集》,各種傳媒也都紛紛揭載關於懲辦胡適、通緝胡適的議案和消息。這就是著名的「人權運動」及「人權案」。對於胡適等人的言論和行動,迄今知識界的評價一直很高,以為是開了中國的「自由」和「人權」輿論的風氣,他們也被當成了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楷模。當時,魯迅便深刻地揭開了這個「自由主義」的面具,把「新月社批評家」比喻為《紅樓夢》中賈府的奴才焦大,仗著醉酒罵主子直到別的一切奴才。「焦大的罵,並非要打倒賈府,倒是要賈府好,不過說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罷了。然而得到的報酬是馬糞。」試看「吐出馬糞,換塞甜頭」以後,如何?如胡適一流,果然訑訑然做起權門人物,幫忙或者幫閑去了。  真正的知識分子是疏遠權力,甚至敵視權力的。德國作家亨利希·曼說:「一個向統治階層靠攏的知識分子是在背叛精神。」正因為精神本身是自由的,所以知識分子就其本性來說具有自由主義的傾向。這是一種「鬆散的自由主義」。由於他們是權力的虛無主義者,因此,必然隨同批判來到民間的立場。魯迅就是這樣的立場。他始終以弱小者為本位,對抗強權階級。他確認,壓迫者和被壓迫者在道德上是不一致的。而他自己,則堅持恪守被壓迫者的道德準則;他的全部創作,包括通信,都響應著被壓迫者的呻吟和吶喊;代表他們,在「無聲的中國」叫出了人的聲音。  民間社會是人類良知的持有者和保存者,潛藏著克服權力罪惡的巨大的變革力量。對知識分子來說,民間的立場就是社會底層的立場,民主的立場,人道主義的立場。但是,它同時也是個人的立場,它必須具體化為個人的道德責任和人格力量。如果脫離了個體的實踐活動,「民間」將如同「人民」、「公共」之類的字眼一樣,只是製造出來的泡沫概念。正由於立場屬於個人,所以即使置身於民間中,也就不至於迎合大眾,做「大眾的新幫閑」。我們說批判所需的理性,種種現代意識,最後都必須回到個人的、民間的立場上去。個人性-民間性,也就是現代性。我們不是「為現代而現代」。現代性需要體現,它只能為無數的民間個體所貫穿所包容。  馬克思在一封信里說:「人類要洗清自己的罪過,就只有說出這些罪過的真相。」胡風「集團」事件的真相,至今尚未完全說出。況且,即使明白了事件的始末,也未必一定可以把罪過洗清的。這裡有一個追究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的問題。在把耶穌送上十字架以後,總督彼多拉的雙手是肯定洗不幹凈的了。可是,事情的發生僅僅是猶大和總督的罪過嗎?中國廣大知識分子當時在做著什麼?面對同類的痛苦和屈辱,有沒有個人的罪感和恥感?胡風「集團」事件一直被叫作「冤案」,其實不確。「冤案」是一個充滿封建正統觀念的語詞,它意味著:人們可以把自身的安全完全寄托在官府和王法的保護上面;作為人的權利,不是人所固有的,而是一種恩賜。這樣,當權利——其實是平安的生存——一旦遭到剝奪,自然不必依靠自己的抗爭,而是祈禱和等待。  如果有一天,「冤情」竟然得到洗雪,事情也就算是結束了,從此任何與此相關的不祥之物都與自己無關了。倘使「冤案」代替了悲劇思考,便容易把災難局限於個人範圍,「小集團」範圍,而抹殺了知識分子精神遭受公開扼殺的事實,掩蓋了更多更有價值的歷史內容,從根本上排除了將苦難轉化為精神資源的可能性。從目前的出版物來看,除了有限的幾本紀實性圖書之外,還沒有一部對事件進行全方位文化探討的理論性著作。這是與事件的重大的悲劇意義不相稱的。阿多諾說:「讓苦難有出聲的機會,是一切真理的條件。」然而,我們拋棄了真理,不信任真理,我們事實上至今仍然在逃避理性和良心的責問。  在胡風「集團」事件和五四運動中,都是知識分子擔任主角,無論是悲劇的角色還是正劇的角色,在這中間是有著深沉的精神聯繫的。個性。自由。民主。科學。價值重估。偶像破壞。……我們會驚異地發現,所有在五四齣現的東西,在胡風「集團」事件中打一個旋渦就都消失了。可以肯定,存在著一個「百慕大三角」。這是知識分子通往解放之路的繞不開的死角。因此,必須勇敢地從事探險和打撈的工作。記得有一位猶太人作家說過,在戰爭的廢墟之上,他希望能盡自己的職責,從星散的倖存者中間創造一種聯繫,建立一種延續的網路。這是自贖,也是拯救。未來只能產生於眾多個體的拯救行動。在這裡,首先是有意義的拯救。在最黑暗最危險的深處,應當有我們建立的網路,去延續五四,延續魯迅以後星散的知識者和思想者,去維繫一種精神。唯有它,才能導引我們擺脫困境,挑戰命運之神。知識分子力量來源於知識分子自身。對知識分子來說,生存的勇氣就是批判的勇氣,而這勇氣也是只能來自批判的。從批判到批判。「生還是死?」問題並非兩難,只是必須由哈姆雷特作出抉擇。1997年11月-12月註:[1]曉谷文,見《新文學史料》1996年第1期。[2]《歷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概況和文獻》,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3]薄一波著《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4]高爾基1919年9月16至19日致列寧信。[5]嚴家炎《談五四、文革與傳統文化的論爭》,載(21世紀》1997年8月號。[6]康濯:《文藝報與胡風冤案》,載《文藝報》1989年11月4日。[7]參見李輝著《胡風集團冤案始末》,人民日報出版社。[8]參見《文學評論》1980年第1、4期。又,李何林著《關於魯迅及中國現代文學》,天津人民出版社。[9]參見曉谷文,見前。[10]《論出版自由》,商務印書館。[11]見《人民日報》1983年3月16日。[12]見《魯迅全集》第6卷,第536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3]見《新文學史料》總笫2輯。[14]參見《第一批胡風材料發表前後》,載《新文學史料》1990年第1期。[15]參見胡風1952年4月16日致冀汸,同年5月24日致路翎信。[16]參見胡風1952年5月9日致路翎信。[17]見胡風1953年10月12日致羅洛、張中曉信。[18]毛澤東《<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第三批材料>編者按》[19]胡風1951年1月16日致牛漢信,見《胡風書信集》,百花文藝出版社。[20]胡風1949年5月30日致路翎信,同上。[21]胡風1950年1月12日致路翎信,同上。[22][23]胡風1950年5月12日致艾青信。[24]胡風1951年10月27日致牛漢信。[25]胡風1952年3月27日致路翎信。[26]胡風1952年4月16日致冀汸信。[27]參見康濯《文藝報與胡風冤案》,載1989年11月4日《文藝報》。[28]《顧准日記》,經濟日報出版社,1997年版。[29]何,何其芳;港派,指1948年在香港《大眾文藝叢刊》對胡風等發起批判的理論家和批評家。[30]胡風1952年1月7日致魯煤。[31]胡風1952年8月12日致綠原。[32]見《新文學史料》。[33]見1997年11月29日《文藝報》。[34]《聶紺弩詩全編》,學林出版社。[35]魯迅:1934年11月17日致蕭軍蕭紅信。[36]胡風1945年1月18日致舒蕪信。[37]毛澤東:《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的序言。[38]魯迅:《文藝和政治的歧途》。[39]參見《法國漢學》清華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40]可參見(美)周策縱著《五四運動:現代中國的思想革命》,江蘇人民出版社;陳萬雄著《五四新文化的源流》,三聯書店;劉永明著《國民黨人與五四運動》,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41]參見林毓生著《中國意識的危機》等。[42]《胡喬木回憶毛澤東》,人民出版社。[43]魯迅嘗自述其思想,是「人道主義」與「個人主義」兩種思想的消長起伏。參見《兩地書》,《魯迅全集》第11卷,人民文學出版社。[44]均見魯迅《文化偏至論》,《魯迅全集》第l卷,人民文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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