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明結婚了,娶的卻不是余春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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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柒先生 圖|《苦中帶甜的滋味》
1
關於婚姻,不得不承認,時機很重要。
對的時間,對的人,只此一生,必須熱情。
余春嬌說:我喜歡一個男生,他抽煙,我想跟他有共同話題,所以我也抽煙嘍!後來有一天他跟我說,我要戒煙了,我問為什麼,他說他喜歡的女孩不喜歡他抽煙。他的煙戒掉了,可是我沒有。
無論多麼平凡的事兒,吃飯打嗝睡覺打呼,一旦是你,就變的可愛萬分,哪有什麼擇偶標準,一旦與你相關,那就是命中注定,為了遇見你,我不介意花光所有的運氣。
張志明說:我以前覺得一個男人的一生,總要擁有很多東西來證明自己,我發現到頭來,原來一個男人並不是一塊滑板或者是一個達利,而是需要一個,我喜歡的,我很想跟她過好日子的一個女人。
關於愛情,不得不承認,有些人的出現就是陪走一段路,無論愛的多瘋狂,可是就是差那麼一點,但是,你會感謝那段路,他讓你長大,讓你學會關心,讓你學會分享,讓你學會悲傷,更讓你學會往後一個人怎麼照顧自己。
對張志明來說,最無能為力的事就是「在最沒有物質能力的年紀,遇見了最想照顧一生的女人」
對余春嬌來說,最遺憾莫過於「在最好的年紀遇到了等不起的人」。
2
「張志明結婚了,娶的卻不是余春嬌!」
余春嬌說,祝白頭到老,永結同心,早生貴子。
真正愛過的人,最樂意看到的就是曾經愛的人幸福,這就是愛情發生的意義,我們是發自肺肺的愛那麼一個人,也真心覺得後來我們不合適結婚,不合適就是不合適,沒有為什麼,就像不喜歡沙丁魚醬放在湯麵上,結婚是一件很嚴肅的事兒,不能馬虎。
「有些人陪你長大已經不容易,又何苦奢求他陪你變老呢。」
一份好的愛情,它結束的時候,最美的狀態是什麼樣子?
像是,你討厭喝涼的咖啡,遇見他的那一天,你光顧著笑著跟他說話,說了很久,很久,天黑了,咖啡涼了,有天,你的咖啡又涼了,你發獃想起的都是那個愜意的下午。
分開後,還能做朋友嗎?
分開就是分開了,別心存幻想,以前,你們坐同一個地鐵,到同一個站下車,現在,他要提前幾站下車,你拉著他不撒手,讓他陪你再吃一頓黃燜雞,這樣真不好,你別在他現任面前提及他喝酒胃疼要提前吃藥,他也別在你同事面前說你喝羊肉湯不放蔥花末,多安慰幾句並不會讓那個被分手的人往後的路就好走一些,從對方的世界撤的乾脆乾淨,就是尊重。
不必刻意疏遠,也不必刻意聯繫,時間和生活最後會把這一切打理的很好,各自前行。
3
緣分這東西,很難講,你陪他7年,都沒有結婚,到最後,他可能跟一個只認識三個月的人結婚了,不得不承認,愛情的出場順序很重要。
他愛你,只是,他不能娶你。
你耗的起就耗到他累了,娶你為止,你耗不起,那就盛裝另嫁他人。感情這一輩子,真沒非你不娶非他不嫁這一說,有些人永遠不會說分手,但是,他會用他的方式逼你先說分手,然後扮演那個受害者。
一分手,他就結婚了。
感情愛了那麼多年,你才是他結婚路上的絆腳石。
那些非要耗到燈盡油枯的姑娘,多半是不甘心,像是陷入了一場賭局,不停的加碼,不停的加碼,以為會賺大,以為會翻盤,以為會回本,其實,他不愛你的那一刻,早就輸了。
如果你還愛他,那麼趁早放手,那是愛情最後的一點美好。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在鄉村住過一晚,一隻狗叫,然後整個村的狗,都會叫,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害怕吧,就像,你一個人,必須要戰勝內心的恐懼,他不愛你了。
你越糾結,心裡的怨念,就會變成一條瘋狗,你越理會它,它就變本加厲的狂吠,擾的你日夜不安寧,倘若你把它關起來,不理它,任它吠,累了,它就消停了,某天,你突然意識到它不叫了,打開門一看,狗死了。
你還是會難過,只是沒那麼疼了,時間替你打了麻藥。愛了那麼久,早變成了身體的一部分,你覺得他是心臟,其實他不過是闌尾,發了炎,切掉就好。
「張志明結婚了,娶的不是余春嬌,哦,沒事兒,余春嬌嫁人了,嫁的是張志明。」
反正最後都是要幸福的,對自己好點,對的時間,對的人,系統自動默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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