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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靶向葯 可能致命

濫用靶向葯 可能致命

近年來,靶向葯正成為抗癌領域的新星。與副作用明顯的化療相比,靶向葯儘管不能明顯提高患者的最終生存率,但在提高適應人群生存質量方面,展示了有數據支持的明顯效果。緣於此,《時代》周刊曾以封面文章「神奇的藥物」來報道靶向葯。

然而,由於各種原因造成的濫用,給靶向葯蒙上了一層陰影。或受商業利益驅使,或緣於缺乏專業認知,眾多原本不適合服用靶向葯的患者,被建議服用靶向葯。而不規範服用靶向藥物的後果,則可能會使後續治療陷入「無葯可醫」的境地——靶向葯從「神葯」變成了「毒藥」。

◇案例

輕信靶向葯治療喪命

靶向葯的藥用機理在於,它通過癌症發生、腫瘤生長所必需的特定分子靶點產生作用來阻止癌細胞的生長。如果說化療是將正常細胞和癌細胞一起殺死的話,靶向葯則是精準地攻擊癌細胞。

不過,它的前提是癌症病人體內有「靶點」,即產生EGFR基因突變為陽性。陽性顯示越強,意味著靶向葯的藥用效果越強。如果沒有基因突變,靶向藥物對癌細胞發揮作用的機會微乎其微。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委員會(FDA)規定,基因檢測是靶向葯治療的必要前提,只有相應基因突變的患者,才能成為靶向治療的適用對象。不過,在中國卻沒有強制、普遍的要求。目前較為常用的肺癌靶向葯如易瑞沙和特羅凱,其靶點為EGFR(表皮生長因子)。對於大多數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只有基因中存在EGFR突變,才能形成靶向藥物攻擊的「靶點」。

身患肺癌的李女士一直飽受化療副作用折磨,在得知「靶向葯即使無法消滅癌症,也能更好地提高生活質量」後,毅然決定停止化療,改為服用靶向葯。然而,她並不知道,自己並沒有產生EGFR基因突變,這意味著,她並不適合服用靶向葯。

此後,李女士的病情發生了崩潰式的變化。兩個月內,她服用靶向葯易瑞沙並沒有引起任何常見不良反應,但胸悶和咳嗽卻不斷加劇。靶向葯沒有起到任何效果,反而耽誤了原本的化療療程,使其一次化療跟上一次的間隔超過了50天的時間上限。李女士因此失去了更多存活時間,短時間內去世了。

李女士的做法並非孤例。在基因沒有發生突變的情況下,眾多癌症患者選擇停止化療改服靶向葯。「在3個月內,我已經收到了5例因為自行吃靶向葯而停止化療,最後發展成藥物性相關性肺間質纖維化的患者。」一位醫生感慨道。

據了解,目前部分三甲醫院在碰到病人堅持反常規服用靶向藥物時,會先讓患者事先簽署自願聲明,免除醫院後續的責任。

◇亂象

靶向葯遭嚴重濫用

近年來,雖然靶向葯在抗癌市場上迅速壯大,但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靶向葯在中國的腫瘤治療史上才發展不到10年,在臨床應用上至今仍存在許多未知空間。

專家指出,不可否認,靶向藥物對腫瘤治療發揮了極大作用,比如,治療後毒副反應較小,一般不會出現脫髮、骨髓抑制等癥狀,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質量,為一些身體虛弱或晚期患者帶來了福音。但它並非人人適用,只適用於特定基因突變患者。臨床研究發現,在肺癌患者中,EGFR基因突變的發生率大約為30%,也就是說,每10個患者只有3人有EGFR基因突變,這3個人才可以使用靶向藥物。

然而,靶向葯在為很多癌症患者帶來希望的同時,也出現了各種原因的濫用現象。多位腫瘤醫生指出,每次出診時,總會有患者家屬問「醫生,用靶向藥物是不是好得快些」等類似問題,但事實上,絕非所有腫瘤患者都需要靶向藥物治療。

據了解,患者的基因突變是小概率事件,一般只有約30%的發生率。而靶向葯的治療卻不知不覺成為大概率事件。3月8日在廣州舉行的第十屆中國肺癌高峰論壇上,有媒體就「靶向藥物是否存在濫用」為主題在參會醫生中進行了調查,受訪的醫生都承認靶向藥物濫用的存在,有的醫生更坦言「濫用比例約為三分之一」。

「國內靶向藥物在肺癌治療的自行用藥或醫生不規範用藥的案例,在臨床上超過30%。」廣東省人民醫院副院長吳一龍表示,肺癌其實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大病,首先要確診,其次要判斷發展到什麼程度,即便到了晚期,也不是所有患者都適合服用靶向葯。「很多患者自作主張吃了一通葯,花了幾萬塊冤枉錢,反而耽誤了治療,簡直就是給醫生添亂。」

在廣東省人民醫院腫瘤內科主任楊學寧看來,靶向葯的濫用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病人畏懼化療、盲目碰運氣、醫生的專業水平不高等。據了解,在一些醫療並不發達的地區,許多醫生甚至沒有檢測的意識或者沒條件去給病人做基因檢測。

「根據第三方醫藥諮詢機構的調查,中國肺癌患者里至少有60%沒有進行基因檢測,有的地方離譜到90%以上。」有葯企人士表示,通過對醫院收治的肺癌病人進行資料統計,會發現相當多病人沒有進行基因檢測。

◇背後

利益驅使檢測造假

在談到為何靶向葯濫用如此嚴重時,業內人士指出,商業利益是推動濫用的關鍵因素。

基因檢測,是靶向藥物治療其中的一個環節,也是判斷病人是否適合用藥的准入門檻。患者是否有基因突變,醫生無法憑經驗判斷,需要先給患者做基因突變的檢測,看看體內是否有符合條件的基因。而檢驗顯示的陽性比率越高,意味著被出售的靶向藥物越多。

然而,有部分醫生卻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或強推靶向葯,或出具虛假基因檢測報告。有患者家屬控訴稱,醫生在明知道病人的基因檢測呈陰性的情況下,兩次向病人家屬推薦服用靶向葯。「自費葯平均每月花費2萬多元。在利慾面前,難道除了熏心就別無他路了?」

吳一龍曾經有一個肺癌病人,基因突變檢測為陽性,但是吃靶向葯卻沒有效果,這令他十分奇怪。他打電話詢問為這名病人做基因檢測的第三方機構,對方回應:曾為該病人進行的基因突變檢測結果是陰性。「如果不是發現及時,這個病人可能會因為檢測報告被掉包而誤服靶向葯,從而貽誤治療時機。」

有基因檢測公司員工坦承,「某些基因檢測公司做假報告,在醫生和靶向藥物銷售人員的影響下人為提高陽性比例。更惡劣的是,有的根本沒有做檢測,數據完全是假的。」

據了解,由於我國沒有對靶向藥物的處方權進行額外控制,也沒有在臨床治療上實施強制性的限制,使得醫院不同科室的醫生,包括中醫也擁有向患者開出靶向藥物的權力,這使得在利益驅使下,靶向葯濫用情況日趨嚴重。

南方日報記者趙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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