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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叢生是改革之障

管制叢生是改革之障2011年03月28日 20:09:30分類:法律、管制與經濟增長

  通貨膨脹是央行發鈔機制出了問題,扭曲了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的信號系統;而由通貨膨脹誘發的諸多管制,不僅不能修理央行的發鈔機制,還為改革設下了更多路障。即使等到通貨膨脹得到抑制,它們也還會盤根錯節地留存。  通貨膨脹下物價騰貴,國民怨聲載道,政府順水推舟,推出這樣那樣的管制措施,這是古今中外的慣例。當然,只有中央銀行調整貨幣政策,才可能抑制通脹;管制措施不僅無法壓抑通脹,而且還會為經濟復甦埋下更多的隱患。然而,各國政府通常會在各行各業先找一陣替罪羔羊,實施一輪徒勞無功的管制,才會迷途知返,設法關上貨幣湧出的閥門。當前中國似乎正面臨這個陷阱,讓我在這裡作個記號。  中國的通貨膨脹趨勢,有兩個方面的主因。其一,是多年來堅持人民幣與美元掛鉤,拒絕人民幣匯率自由浮動而帶來的「引入性通脹」。市場上一塊美元換五塊人民幣,我們堅持塞給老美八塊。這就是人民幣堅持不升值的意思,其實質是央行給外匯持有者送禮。結果,大量外匯為了追逐央行的禮物而湧入國境,造成人民幣增發;同時,大量國內企業通過出口先賺得外匯,然後再用外匯換取央行的禮物而增加利潤,也同樣導致了人民幣的被動增發。這種堅持通過人民幣不升值來刺激出口的政策,是產生通脹的一個重要的原因。  中國通脹的另一主因,是為了應付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所可能產生的的餘波,政府推行了大規模刺激經濟措施。這些措施的特點,是政府消費代替了私人消費、政府投資排擠了私人投資。其後果,是一般地造成了財富的浪費;與此同時,政府為了彌補巨額開支,會進一步放鬆銀根,增加信貸。上述各種因素加起來,效果就是財富相對減少,貨幣相對激增,即通貨膨脹加劇。  錯上加錯,是接踵而來的管制。官員們或許真心以為、或許只是為了從眾而暗示,形形色色的管制可以把物價——尤其是地產價格——壓下去。已經實施和正被倡議的管制,如「收入再分配」、「用累進稅來限制購買」和「強化戶籍制度」等,都是於壓抑通脹無益,於市場體制建設有害的,在機理上混淆因果,在對策上緣木求魚的。  先談「收入再分配」。我曾經反覆解釋過,常用來衡量貧富分化的「基尼係數」,是個很有問題的指標。「基尼係數」衡量的是人群在一剎那的收入分布,而不是人群終生收入的折現值的分布,所以它掩蓋了人群結構對這一數值的影響。  打個簡單的比方:一個成年人走進幼兒園,他會明顯影響了園內的體重分布。看上去,大部分孩子都很輕,只有個別的大人是重的。然而,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試著去比較所有人的終生平均體重,那麼得出的結果將會迥然不同:從終身的角度看,比從剎那的角度看,人與人的體重之別要小得多。  僅僅看「基尼係數」一個數值,沒有辦法分辨究竟是何種因素導致了剎那的收入差距。背後的原因,可能是人口結構的變動,可能是貪污腐化,可能是行政壟斷,可能是新入職者的比例上升,可能是教育機會增加而延長了年輕人的負收入期,可能是社會貼現率降低導致了耐用品的增值,還可能是海外人才湧入。  這是說,導致基尼係數上升的原因有多種,有正面的、負面的、中性的。單看基尼係數,無法分辨到底是哪個變數在起作用,逞論好壞。說只要基尼係數增加就令人擔憂,是故意混淆其中的複雜因果關係;說要採用「收入再分配」措施來調節基尼係數,就是藥石亂投,因為行政壟斷和貪污腐敗等癥結並未得到直接處理。  目前流行的另一類管制,是呼籲通過稅收政策來壓低房價,從而抑制通貨膨脹。當然,稅收是一種懲罰,或一種政府對資源的分佔。經濟學上著名的拉姆齊定律(Ramsey Rule)的含義之一,是政府徵收的房地產交易稅,由房地產開發商和購房者共同分擔,分擔的比例與政府的規定無關,而是由買賣雙方的相對的供給和需求彈性而定的。世上沒有免費午餐,政府的稅收(即分佔)只會推高而不會壓低購房者支付的單位面積房價。  有朋友問:假如對房產買家按套徵收累進稅,即買的套數越多,服從的稅率越高,能否起到壓抑房價的作用?我的回答是:若按套收累進稅,人們就會轉向單套大面積的住房;若按面積收累進稅,人們就會轉向單套高樓面的住房;若按住房體積來收累進稅,真做到按人頭憑票供應,那麼開發商就捂盤惜售;若真逼著開發商向本來買不起房的人低價出售,那開發商就只能選擇不再繼續開發。要知道,把富人殺了,結果是沒人再生產法拉利了,而不是窮人都用上法拉利了。  在眾多管制措施中,危害最大的,恐怕是強化戶籍制度的傾向。中國改革改革開放後所經歷的「經濟奇蹟」,是土地使用權轉向私有、打開國際貿易之門、以及人力資源的私有化等因素共同創造的。所謂人力資源的私有化,很簡單,就是每個軀體放到哪裡、如何使用、如何享受的問題,不再由計劃官員決定,而由長在這個軀體上面的那個腦袋決定。就這麼簡單的改革,使得十億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和協調,從計劃經濟下的「串聯決策機制」,轉到了市場經濟下的「並行決策機制」上來,由此激發的能力是按指數方式遞增的。  在這個過程中,戶籍制度顯然是絆腳石。如果說過去這些年來,它的弱化極大地幫助了經濟發展,那麼現在以所謂「城市承載力」為理由,對戶籍制度進行強化,就只會束縛整個社會的生產和供給能力,使得產品和服務相對減少,貨幣流量相對增加,從而激化而不是緩解通貨膨脹所引起的癥狀。  通貨膨脹是央行發鈔機制出了問題,扭曲了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的信號系統;而由通貨膨脹誘發的諸多管制,不僅不能修理央行的發鈔機制,還為改革設下了更多路障。將來,即使等到通貨膨脹得到抑制,它們也還會盤根錯節地留存。這是我們現在就應該深謀遠慮地防範的。  《經濟觀察報》之「法律、管制與經濟增長」專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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