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方式禁忌(2)

飲食方式禁忌(2)

   民間還忌諱吃飯前用筷子敲空碗。俗以為「窮氣」。因為,舊時乞丐要飯時才這樣敲的。拿碗的手勢一般是五指自然捧著飯碗,忌諱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攥著碗邊,這也像乞丐要飯的樣子。盛飯時,漢族有忌從窗口遞進食物的習俗,據說吃了會得噎食病。佤族人忌諱用芭蕉葉盛飯。俗以為芭蕉葉是做鬼用的,恐其中藏有鬼魂,飯盛好後,民間又忌諱將筷子插在米飯碗上。據說這是喪葬時敬鬼神的方式,容易讓人想到死人,是不吉利的。山東一帶又忌把筷子橫擔在碗上,說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據說明代之前有把筷子擔在碗上的習俗,後來明太祖斥為惡模樣,因而後來逐漸成為一種禁忌。有些講究的人家,酒杯碗筷的放置都有規矩,叫做「杯不出欄,筷不出緣」。又有筷子不放於杯子同一側的忌諱。若是杯子兩邊,一邊放一隻筷子,就覺得不吉利,因為「快(筷)分開」了,這樣,看上去也不雅觀,不正常。並且,每雙筷子應一般齊,不可一長一短,令人想起「三長兩短」等不吉語,故以為不祥。這些,也是一種禮法的禁約。 中國人是用筷子吃飯的,筷子一般用右手執拿。《禮記?內則》雲,「子能食食,教以右手。」左手拿筷子,民間以為反常,俗稱「左撇子」。拿筷子的位置一般要適中,忌諱拿得過高或過低。俗以為從手執筷子的部位上可以占卜出來小孩子日後結婚對象離家是遠還是近。手拿筷子過高的,對象一定離家遠,手拿筷子過低的,對象一定離家近。這樣,擔心孩子將來遠離父母或者不願孩子沒出息地守在父母身邊的就必定是所忌諱的了。河南鄲城民間又有吃飯時用筷八忌,即為:一忌舔筷(忌用舌頭舔筷子);二忌迷筷(忌拿不定主意,手握筷子在餐桌上亂游靈);三忌移筷,忌剛吃了一個菜接著又吃另一個菜,中間不停頓,不配飯);四忌粘筷(忌用粘著飯菜的筷子去夾菜);五忌插筷(忌把筷子插在飯菜上);六忌跨菜(忌別人夾菜時,跨過去夾另一個菜);七忌掏菜(忌用筷從菜當中扒弄著吃);八忌剔筷(忌用筷代牙籤剔牙)。也是家庭吃飯可者宴客時的禁忌俗規。多是關乎衛生、謙讓、禮貌的。說明中國人是重視飲食的莊重性和嚴肅性的,如不以此為戒,違犯這些禁忌,則會被認為是不文明的「匪類」或污穢不堪的「丐幫」。 許多民族吃飯時的衣著穿戴以及吃飯時的身姿形態也有所禁忌。比如哈薩克人食忌無冠,如果事急來不及戴帽子或者忘記戴帽子,也必須用一根草莖插在頭上,才敢就食,否則以為不敬。烏孜別克族也有類似習俗,用餐時,長者上座,幼者下座,家中人口多的,一般都分席用餐,婦女與孩子一席。用餐時嚴禁脫帽。鄂溫克族吃飯時最忌穿一隻鞋吃飯,俗以為如此則兒媳會變成小偷。達斡爾族人禁忌吃飯時坐在門坎和窗台上,或者邊走邊吃。俗以為如此,則會長粗脖子,或者會導致乳牛立著下犢。漢族也忌吃飯時以足踐椅欄上,俗謂如此則食必噎。又忌吃飯脫鞋、摸腳趾。還忌吃飯伸懶腰,俗謂「吃飯伸腰,天打勿饒」。 吃飯是一件正事,俗忌心不在焉,思想不集中。漢族民間忌諱吃飯時看鏡子,忌諱邊吃飯邊幹活,或者邊吃飯邊玩耍,以為是對家神的不敬。俗謂「吃飯不要鬧,吃飽不要跑」。許多地方還忌吃飯時說話,民間有「食不語」、「吃飯不拉呱,酒醉不騎馬」的俗諺。蒙古人吃魚時也忌說話,因魚有刺,易傷喉,相戒臨食不語,並稱熟魚肉為「啞口菜」。食不語除了衛生的功用外,還有防止說出不吉語的作用。吃飯時說出不吉語是更遭人忌的。俗以為飯時忌提到傷、亡、病、災、禍等凶事,否則,不吉。山東一帶又忌飯桌上說「蒜」和「醋」。因為當地方言「蒜」與「散」同音,恐家人分散,大不吉利。說「醋」恐有不貞事發生和令人生妒忌。 吃飯是一件嚴肅、神聖的事情,古代飲食常與祭祀活動結合在一起,某些宗教信徒也常在就餐前默誦經文或作祈禱。漢族飯時雖無甚明顯的祈神行為,但也視吃飯為一天乃至一生中之大事。平常人們相遇時總愛問:「吃飯了沒有?」可見吃飯是人人注意的一個焦點。因而在這樣的時刻里是忌諱出任何差池的。河南一帶,忌諱吃飯時將筷子掉在地上,俗以為不吉利。林縣人如果吃飯時掉了筷子,要用掉下的筷子在地上畫個「十」字作破法,然後再使用。河北一帶禁忌吃飯時把碗扣在桌上,據說扣碗會得噎食病。還有一些地區忌飯時扣碗是因與吃藥相類。吃湯藥時,喝完後常將葯碗扣於桌上,以示今後不再生病服藥。如扣飯碗,還恐易生病將不能進食。白族(勒墨人)吃飯時忌把香油瓶弄倒了。如倒了香油瓶,俗以為是鬧鬼,要死人。鄂溫克族忌將奶製品灑在地上,如灑了就等於灑掉了自己的福氣。不慎撒掉時,常以所撒之奶類塗在額前少許,以保福氣不失。漢族及其他許多民族中都有吃魚吐刺,忌吐在地上,要放在桌上的習俗。吃飯時還忌諱掉飯粒、撒米和剩碗根。實則是民間敬穀神、惜穀物的心理表現。俗以為「作踐穀物,必遭雷擊」。又以為,「小孩剩碗底,長大娶麻妻」。「吃不光,好生瘡」。因此家長從小就要求孩子吃多少盛多少,要學會掌握自己的飯量。民間還有許多勸少食的俗諺,如「少吃多滋味,多吃壞肚皮」。「爽口食多偏作病,快心事過恐生殃」。尤其忌諱晚飯多食。俗說「少吃一口,安穩一宿;少吃一碗,安穩一天」。「少吃一口,活到九十九;多吃一勺,半夜睡不著」。並且忌暴食狂飲,所謂「飢不暴食,渴不狂飲」。 吃完飯後,俗忌躺卧不動,所謂「飯後不動,定要生病」。以為最好是走走步,活動活動。所謂「飯後百步走,能活九十九」。飯後又忌洗澡、剃頭。民間有「飯飽不洗澡,酒醉不剃腦」、「肚飽不剃頭」的說法。 煙、酒、茶是中國人飲食方面的特種嗜好,歷來也有一些飲食方式上的禁忌。 煙草,據《續本草》云:「醒能使醉,醉能使醒,飢能使飽,飽能使飢。人以代酒代茶,終身不厭,與檳榔同功。然火氣熏灼,耗血損年,人每不覺。」因其「耗血損年」,故民間忌食之。又因「人每不覺」,所以忌之不絕。有人曾論吸煙之宜忌,曰「煙有宜者八事,睡起也,飯後也,對客也,作文也,觀書欲倦也,待好友不至也,胸有煩悶也,案無酒肴也。忌者七事,聽琴也,飼鶴也,對幽蘭也,看梅花也,祭祀也,朝會也,與美人昵枕也。宜節者亦七事,馬上也,被中也,事忙也,囊慳也,踏落葉也,坐蘆篷船也,近故紙堆也。」這雖是「雅士」的評論,卻也反映出了民間吸煙的大部分習俗現象。就其禁忌事項來講,祭祀、床第之禁大概是更能普及於民間的。 飲酒,是民間一大快事。往往在酒興正濃之時,猜拳行令,以為勸酒之方。勝者不飲為樂,輸者喝酒受罰。古俗或亦有賭酒獲勝者得飲的風習,如「畫蛇添足」之傳說,即是說「諸畫地為蛇,先成者飲酒」。而如今民間酒場上的博戲則大都以能使對方多飲為幸事,實則亦是敬酒的別一種方式,所謂「敬酒不吃吃罰酒」。民間的酒令遊戲有很多種,此不一一贅述。然而一般通行的俗規禁忌卻也不少,如:酒令大似軍令,在場人均不得違犯;隔席不說話,隔席不問酒;交架腿不坐席,歪戴帽子不坐席,忌遲到,遲到者,罰酒三杯;罰酒必喝乾,滴一滴,罰三杯;划拳伸手指時忌用食指和中指表示「二」,俗以為像「挖眼」;忌用小拇指表示「一」,俗以為小拇指是比喻「小人」的,常用大拇指表示「一」,這是尊重對方的意思。總之,這類規約很多,更有一些是因地因時因人而宜的。山東一帶,沒有孩子的人忌喝瓶子底下的殘酒,俗說喝瓶子底生閨女。民間還有忌卯時飲酒的,卯時為清晨時分,一大早就吃得醉醺醺的,恐怕會耽誤一天的活計。俗語說:「莫吃卯時酒,昏昏醉到酉。」飲酒又忌過量,以免酒後失德。《閑居雜錄》云:「酒漿面上不見人影不可食。」實則也是一種戒多飲的方式。試想,人如喝多了,便什麼東西都看得模模糊糊起來,又哪兒能於酒漿面上看見人影了呢?俗以為「氣大傷人,酒多傷身」,所以「飯要少吃,酒要少飲」,「不貪意外財,不飲過量酒」。否則,「酒極作亂」,會導致「樂極生悲」的。 飲茶的禁忌,明清之際,曾有人總結為七條。曰:一不如法,二惡具,三主客不韻,四冠裳苛禮,五葷餚雜陳,六忙冗,七壁間案頭多惡趣。亦是文人雅士自視清高的品茶戒旨。清代蘇州官方還有過禁民家婢及女僕飲茶肆的地方法規,因而,曾一度茶肆無婦人入。但民間飲茶習俗已久,終不能禁。民間尚有一些關於飲茶的俗信禁忌。俗以為飲真茶令人少眠,吃茶多,腹脹(可以醋解之)。故禁忌晚間飲茶和飲茶太多。又以為「隔夜茶,毒如蛇」,不可飲。據清代《閑居雜錄》云:「驚蟄後至九月,凡茶水在几上經宿者不可飲。因守宮(壁虎)之性,見水則淫,每於水內相交,餘瀝遺入,為性最毒。如誤飲時,急覓地漿水解之,或吐或瀉,尚可救一二。掘地以冷水撥之,令濁,少頃取飲,謂之地漿。」這裡所說的隔夜茶不可飲的原由及其破法,頗帶有民間俗信的韻味。雖不一定確當,總比空泛的「毒如蛇」一句比喻要形象、實在多了,因而是更具「說服力」、更能止飲「隔夜茶」的。 浙江一帶新年互賀時,要飲紅糖泡棗的茶。據說溫州一帶光飲茶水不吃棗,俗說,「無家教,吃茶泡」;而閩南一帶飲紅糖棗茶卻要吃掉茶泡,謂之「吃紅棗,年年好」。還有的地方,辦喜事時,新娘要吃「卵茶」。是時,新娘只低頭飲茶,不吃卵。如吃卵,就被視為不穩重,日後不會受到丈夫和鄰居的敬重。這也是與不吃茶泡相類似的習俗禁忌。其取意為「不貪婪,懂禮節」。 宋代,居喪時飲茶,或以茶待客,忌用茶托。《齊東野語》「有喪不舉茶托」,專門記載了這種俗禮。據說是因為「托必有朱,故有所嫌而然」。乃是恐茶托為硃紅色漆器,犯喪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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