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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論(三)第一章 - 聖靈洗的預言與應驗(上)

聖靈論(三)(資料取自唐崇榮牧師的《聖靈的洗與恩賜》)第一章 - 聖靈洗的預言與應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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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前言

為什麼「聖靈論」要講四次

面對「聖靈」的兩種極端態度

忽略聖靈的結果

理智、火熱兼而有之

「靈界」的被重視

教會應有的反應

一、致力於「本質」而非「現象」上的合一

二、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總要試驗

三、「靈界」確實是存在的

如何明白「聖靈的洗」

一、從「聖潔」的本質來認識聖靈的洗

二、不要「倒果為因」

三、不要把「相對」的現象當作「絕對」的原則

四、總原則解經

聖經七次提到「聖靈的洗」的經文

一、馬太福音三章11節

二、馬可福音一章7-8節

三、路加福音三章16節四、約翰福音一章33節

耶穌受洗的意義

1。顯明他就是用聖靈為人施洗得那一位2。「律法之子」 - 順服、成全律法3。膏立領受「彌賽亞」之職4。耶穌才是「聖靈的洗」的施洗者 

五、使徒行傳一章4-5節六、使徒行傳十一章15-16節七、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

 

前言

 

為什麼「聖靈論」要講四次?

感謝主!今年的神學講座已經是第十二屆了。今天有一個電台的記者問我:「為什麼『聖靈』這個主題需要四屆才能講完,而別的題目只一屆就講完了呢?」這不是因為我偏重聖靈論,忽略其它的教義,而是因為我在事奉中間發現,這是一個越講越覺得還講得不夠的真理。或者可以這麼說:「不是這個主題講得太多,而是別的主題講得太少了。」

有關聖靈的講論,是很特殊的,這是基督教專有的真理。除了基督教以外,沒有任何一個宗教系統或信仰體系裡面有「三位一體」的真理。又「三位」、又「獨一」的真神,這個觀念超越了所有的宗教,這是特殊啟示中關乎認識神的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對「三一神」的認識和講解,在基督教教義史上是經過了兩三百年許許多多的爭論、外來的攻擊、內部的曲解。。。這些艱苦的奮鬥之後,才產生出來的一個教義系統。

「三一神論」除了牽涉到「神論」、「啟示論」、「創造論」,也牽涉到神在教義發展史中間的引導,更牽涉到整個社會架構、人格與人格之間、位格與位格之間的交往、彼此相愛。。。許多的層面。

「三一神論」是整個基督教的一個很重要的基礎,而「聖靈」的賜下更是所有其它的宗教從來沒有思想過的真理,也是所有其它宗教從來沒有過的特權。「聖靈」的賜下是神給他子女的一個很大的應許。上帝把「道成肉身」賜下來,也把「聖靈」賜下來,就表示這位三一的上帝,以第二位格(聖子)親自進入歷史,也以第三位格(聖靈)進入每一位預定被拯救的人心中。這種愛和關懷,是別的信仰體系裡面永遠沒有辦法找到的。

當耶穌基督到這個世界上來時,他就把神與人的同在,從「應許」變成歷史中一個具體的事實。耶穌基督在人的中間,就是神在人類歷史中間的一個顯現;而當基督成全了神在亘古永恆中間所預備的救恩以後,他就回到差遣他的父那裡去。

基督要回到父那裡去之前,他對門徒表示: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聖靈來了,乃是要榮耀我。聖靈來了,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講的話。聖靈來了,乃是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要使你們進入你們所聽過、但是現在還不能完全領受的這些真理。聖靈來了,要使整個教會得著力量,有能力為我作見證。聖靈降在你們身上時,你們就必得著能力為我作見證,從耶路撒冷直到地極把這個福音傳開(參:約十六:7-14;徒一:8)。所以,「聖靈論」的重要性是每一個真正研究聖經的基督徒所不能忽視的。但很可惜的是,在教會歷史上所有偉大的信條或信經中,對「聖靈論」的講解實在是太少了。

面對「聖靈」的兩種極端態度

《亞他那修信經》很清楚地提到「聖靈就是神」,照樣,在其它的信經裡面,我們也看見聖父、聖子、聖靈這三位是「同榮」、「同尊」、「同恆」,都有相同的本質,可見,聖父是上帝、聖子是上帝、聖靈也是上帝。但是,幾乎所有的信經,對聖靈的工作都缺乏詳細的解釋。所以,當「聖靈論」被大大麴解以後,許多的教會都沒有辦法對付那些眾說紛紜、毫不負責的「聖靈論」的講解。特別是在二十世紀開始時,我們看見了許多對聖靈論的講解,表面上好像是回到了聖經,但其中卻有不少錯誤或是偏差的地方。在許多教會還來不及好好去分辨、去查考的時候,很多人就囫圇吞棗地接受了;相反的,也有不少人未經仔細察驗就完全抗拒。 

今天在教會界我們看見兩種極端:第一個極端就是愛講聖靈,愛到什麼靈都當作是聖靈;第二個極端就是怕講聖靈,怕到什麼都不敢提。這兩個極端都使教會受到很大很大的虧損,第一種極端所帶來的虧損是 -- 愛講聖靈的事情,卻不分辨是不是從神而來的靈,沒有分辨、沒有過濾,什麼都信、什麼都接受,囫圇吞棗的結果就是留下一個很大很大的空間,讓邪靈、錯誤的思想、錯誤的教訓、異端和冒充聖靈的那些靈界的靈異現象都進到教會中間,混亂了教會的信仰,把基督徒屬靈的眼睛都蒙蔽了。

第二種極端的錯誤就是有些人因為怕的緣故,什麼都不講,甚至完全不提聖靈,其實聖經已經記載了許多關於聖靈的教導。完全不提的結果,就使許多的基督徒因為沒有聽到正確的、合理的講解,而變成完全無知,不知道怎麼樣預防、怎麼樣抗拒那些錯誤的東西。為這個緣故,把聖經所啟示的聖靈論和聖靈的工作,作一個詳細的講解是我們很重要的責任。

忽略聖靈的結果

把所有「靈界」、「靈異」、「超自然」的現象都當作是聖靈的工作,這是一種偏差。反之,西方神學過份注重理性的系統,結果就忽略了一些靈修的、靈力的、靈界的這方面的知識和經歷,這也是一種偏差。直到今天,西方許多神學院都還是很重視追求知識、追求學位,卻忽略了追求神的面、神的能力。神要我們尋求他的面和他的能力(參:詩一O五:4),但今天許多在神學院念書的人,所尋求的不是神的面和神的能力,而是西方的學術、神學知識、神學學位。結果是教會聽到很多知識、理性、學術方面的東西,卻缺乏真正感人、靈裡面活潑有動力的神的信息。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我們確實應該要重新再察驗、從頭再思想西方神學的制度對整個世界的影響。

第二方面,當許多教會從原先很單純的信仰、很簡單的組織漸漸擴展到相當有規模的時候,就可能變得非常注重組織、行政;於是,越來越強的組織和行政就喧賓奪主了,使教會不是單單靠聖靈的能力,而是靠工作的經驗、辦事的精明、企管的方法。。。來維持現狀,於是,仰望上帝新鮮、不斷、大能的供應的那種渴慕就慢慢減少了。這是教會另一個需要重新自我省察、自我檢討的地方。

第三方面,我們看見教會界有些人用弗洛伊德(Freud,Sigmund 1865-1939)、阿德勒(Adler,Alfred 1870-1937)、楊格(Jung,Carl Gustaf l875-1961)或藍克(Rank,Otto 1884-1939)等心理學者的理論來解釋那些看不見的、靈界裡面的現象,用這些理論來代替聖經裡面對靈界的教導。以至於人就慢慢忽略了靈界的動力,也忽略了用聖靈所啟示的真理去得著智慧來認識靈界,並得著解決靈界問題的答案。

這樣,我們看見了無論是靠理性,靠治理,靠經營,靠組織行政,靠金錢,靠人的經驗,或是靠心理學來進行基督教的重要工作時,其結果就會忽略聖靈的工作,以及對聖靈的了解。而當我們對聖靈的經歷、領受聖靈的膏抹與同在。。。這些重要的經驗一減少的時候,許多基督徒就會過一種非常貧窮、枯竭的生活。於是,無論是神學訓練、講台供應、長老執事事奉的能力,以及聽眾在每一個主日所領受的信息等等,都會變成非常貧乏。這是今天教會裡面一個很特別、被很多人忽略的光景,也是許多人不知道怎樣找到出路的教會現況。教會應當是這樣的嗎?神學應當是這樣的嗎?當然不是!靠行政組織就可以代替不斷引導、光照、膏抹、帶領我們的聖靈嗎?當然不能!

我們看見目前整個基督教信仰中,在聖靈的能力、經驗、異象、靈裡面的看見與感受等方面都顯得相當空虛、相當不結實,於是,有很多的人就起來,盼望追求這一方面的滿足。請你注意,如果太過用理性的方式去處理基督教信仰是錯誤的,那麼,太過注重靈界的現象、經歷,而不分辨那靈是從哪裡來的,那也是錯誤的。

理智、火熱兼而有之

回顧過去兩千年,我們看見教會歷史的鐘擺,不是偏左就是偏右:當實在太右的時候,物極必反,就會轉向偏左;左到最左的時候,物極必反,又會回到右邊。由此可見,極端偏重靈界的經歷,或是極端偏重理性的知識都是不應該的。我切切地盼望有朝一日,許多年輕一輩的傳道人和事奉主的基督徒被興起,他們的內心充滿著被主的愛所激發出來的火熱,他們的思想充滿著主的道、聖經真理所帶來的影響,能作理性的、有系統的表達。火熱和理智這兩方面的結合使教會有足夠的能力來應付一切 -- 無論是理性方面從各樣思潮而來的衝擊,或者靈界各種邪靈給我們的誘惑 -- 這樣的教會才能勝過所有歷史潮流給我們的挑戰,繼續屹立於各個時代中;這樣的教會也才能超越所有邪靈、異端帶給我們的攻擊。這樣,我們才能站起來作見證,為主做美好的工作。 

我們這一次的題目是「聖靈的洗與恩賜」,這是很大很大的題目,我們求主把更大的思考能力以及悟性的了解賜給我們;我們也真是需要更多為這次參加的每一個人來禱告,願主借著這一次的神學講座賜福我們每一個人。

「靈界」的被重視

我要請大家注意,和二十世紀初比較起來,二十世紀末的這幾年,有一個很大很大的轉變:二十世紀初,是以一種對「現代主義」幼稚的、絕對的、迷信式的樂觀(naive、absolute optimism)開始的;但就在二十世紀快結束的時候,人類很成熟地發現,二十世紀初那種幼稚的樂觀是多麼的錯誤,於是就開始接受反樂觀現代主義的「後現代主義」。可是,結果還是沒有擺脫起初的那種幼稚思想,因為人們還是照樣把絕對化的眼光投射在「後現代主義」的思潮中。這一段的內容是不大容易明白的,因為詞句背後存在著很大的思想派系和總結構。雖然這整個精神說穿了仍舊是人文精神,但這種人文精神,在二十世紀結束的時候,已經加入了許多關於靈界的、宗教的,或是非理性所能了解的那些超自然的元素。

二十世紀初期,西方對所有的信仰都大大地加以質疑,但對進化論、對科學卻投入了絕對的相信;可是,這種相信的本身,並沒有經過過濾、考驗,它只是一種樂觀的迷信。至於在東方,特別是中國的社會,二十世紀初期有一種很特別的現象:沒有讀過什麼書的人把所有的迷信都當作宗教,而讀過書的人卻又把所有的宗教都當作迷信。所以在二十世紀初期,中國的知識分子對於靈界、宗教信仰。。這一類的事,完全是用一種藐視、輕看的態度,甚至盼望把宗教信仰連根拔除,使中國人脫離這些非唯物、非科學、非實證的「宗教禍害」。但是我們看見,無論是在海峽那岸或海峽這岸,都是在經過幾十年以後,才開始知道要去區別什麼叫做「迷信」、什麼叫做「信仰」、什麼叫做「宗教」。

「信仰」的必要性不單單是在有宗教背景的人心裏面是肯定的,「信仰」的必要性在那些最反對宗教的唯物主義者的內心深處也是肯定的。因為當你反宗教的時候,你那「反宗教」的精神,其實就有很深的「宗教性」在裡面了。當你反「絕對」,反得最厲害的時候,其實你就正在以「絕對者」的身分來反對別人的「絕對」。所以,靈界的事物是不是可以完全排除在人的生命之外呢?不可能的!為什麼?因為人本身就是一種「物質」加上「靈性」的綜合性的存在,人有物質的一面,也有心靈的一面。

教會應有的反應

過去,教會在不知不覺中受現代主義的影響,忽略了靈界的事物,所以,幾十年之後,當我們看見一些靈異現象發生的時後,許多人就馬上認為:「這正是我們所忽略的,這正是我們所需要的,我們快快接受吧!」並且把自己的行動美其名為 -- 「平衡」。

一、致力於「本質」而非「現象」上的合一

「你們的教會只會講道,沒有經歷,所以你們的教會不平衡!」「我們的教會又有講道、又有經歷,所以我們的教會比你們更平衡!」「因為這個『平衡』是必需的,所以你的教會要學我們的樣子才會變成好教會;而我的教會絕對不會走回你那種只有理性、只有理論性的講道,卻沒有真正生命經歷的老路。我不需要回到你那裡,是你需要來到我這裡。」所以,所謂「我們都是弟兄姐妹」,是在什麼狀況下?當你跑到我這裡來時,你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可是,你在那邊唱你的、講你的,我是不會去的,因為我不是你的弟兄姐妹,你才是我的弟兄姐妹。

我們今天講「合一」、「平衡」、「靈界」。。。這些偉大的名詞時,我們需要有正統的神學思想,需要回到神所啟示的原則中,需要合乎真理的信仰。否則我們所講的「合一」只是「合併」、只是「并吞」,而不是真正的「合一」;只有外表虛假的聯合,而沒有真正靈裡面的合一。耶穌基督說:「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約十七:11、20-21、23)所以,我們是在「耶穌的名」裡面合一,我們是在「神的話」、「神的道」裡面合一,我們是在「信心」裡面合一。耶穌很清楚地提到,是「本質」使我們合一,而不是「現象」使我們合一。把這兩樣加以區別、詳細思考,我們就會知道到底是哪裡出了毛病。

二、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總要試驗

今天,有一些人看見教會缺乏「靈」的能力、「靈」的經歷、「靈」的表現,對不重視「靈」的教會現況感到厭煩,但你是不是就可以因此對靈界敞開大門呢?如果你在打開大門的時候,沒有使用「試驗諸靈」這把真理的鑰匙,你很可能就落在極大的錯誤裡面。所以聖經告訴我們:「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約壹四:1)如果那靈不是出於上帝,而你卻接受的話,你就接受了不對的靈、謬妄的靈、錯誤的靈,甚至可能是接受了邪靈進到你們中間。為了這個緣故,啟示聖經的聖靈嚴嚴地交待信徒:「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因為聖靈交待,不能什麼靈都接受,所以基督徒應當要有一個很嚴謹的原則來處理靈界的問題。

不但如此,如果所有靈界的事情我們都不先加以試驗、不先加以分辨就接受的話,這種態度所帶來的結果,不但不是歡迎神在我們中間的工作,反而是輕看聖靈所啟示的原則,也就是對聖靈採取一個不忠的態度。好比,你的丈夫離家很久,你一直盼望他回家;而他也盼望你真的是忠於他,他盼望當他回來的時候,你真的是在等待他的。所以你就日復一日的等待,直到有一天,終於有人在門外叩門。你問:「誰?」他說:「我是你的丈夫。」哇!你等很久了,馬上把門大大敞開,但卻沒有好好分辨那是你丈夫的聲音或是別人的聲音。請問,你這種歡迎是不是合乎你丈夫的心意呢?你明白我的意思嗎?這個女子對丈夫的期待是無可厚非的、是不能責備的,但是她不分辨是不是真丈夫的聲音就隨便開門,這是很危險、很危險的事情!我盼望你們能從這個比喻裡面了解我所要表達的是什麼。

那些只叫人接受靈界的經歷,但沒有在真理上負責任的人,是從來不尊重這個原則的。什麼原則呢?「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那些極端的靈恩派,或者那些沒有用真理來引導屬靈經歷的人,都不願意講這一節聖經,從這裡你就知道他們的那個「靈」對不對了。他們說:「你只要虛心接受,不必太多懷疑、不必太多試驗。」但是,我們一定要抓住一個原則 -- 「不能隨便接受,應當要試驗」,這個命令是從聖靈來的。所以,我如果是真正愛聖靈,我就應當先尊重聖靈的提醒:「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我應當遵守這個原則,先加以試驗,我才算是真正愛聖靈。當這個原則一出差錯的時候,一大堆的錯誤就會接踵而來,所以,教會是應當比世界上的人更謹慎處理事情的。

有件事我覺得很奇怪:真的勞力士錶和假的勞力士錶像得不得了(但是價格很不一樣),今天你如果用真表的價格買到一個假的勞力士,你一定會大發脾氣。但是,為什麼當你用一個真的信仰去接受假的聖靈時,你卻說:「感謝主,我有很特別的經歷!」你已經笨到這個地步了,你還不知道嗎?你做生意的時候,一定是真假分清楚、分毫不讓的,如果你只是把一點錢投資到不應當投資的地方,你都會感到損失太大了。但是,你竟把生命中最偉大的信仰、整個靈性的方向,投向那未經試驗的靈界,你這是在做什麼?

今天有個記者問我:「唐牧師,許多人都說你太嚴厲了。」我說:「這句話不會嚇倒我,這句話也不會改變我,這句話只顯出你們太輕鬆、太隨便了!」就是這樣簡單,因為你們太輕鬆了,所以就覺得我太嚴厲。我告訴那位記者:「等到有一天,神的審判來到,你看見上帝的嚴厲時,你會轉過來對我說:『唐牧師,你太輕鬆了!』」所以這是相對的,我是用「相對論」的看法來處理這個問題。

如果有學生在我的神學院里說:「這裡太嚴格了!」我就知道他平常的生活太隨便了。如果我的嚴格是根據聖經的原則,你怎麼批評也沒有辦法改變我,因為我照著聖經的原則所處理的事情,根本都還沒有達到上帝那公義、威嚴審判的標準。我們要想到 -- 「有一天我們都要站在神的面前,到了那個時候,誰能當得起呢?」我們必須要用這種態度來看自己今天是不是對神忠心。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這句話不是我講的,這句話不是所謂「嚴厲的唐崇榮」講的;這句話是那位啟示聖經,並且要充滿你、澆灌你、使用你、膏抹你、賜你能力的那位聖靈所講出來的話。敬畏神的人豈可把某一段聖經隨便丟棄,而只喜歡那些與他經歷相配合的經文,又斷章取義地只拿其中一些可以襯托自己特別經歷的詞句,還認為自己高人一等?

聖經偉大到一個地步,我們沒有辦法完全明白其中一切的奧秘。可是我卻看見有一些人大膽到一個地步,只從聖經裡面隨便找一兩段經文,就可以用來佐證自己的經歷,就認為自己比別的教會更屬靈,就說:「你們不平衡,我們才平衡!」

三、「靈界」確實是存在的

有一問教會請一個人來講道,那個人講完道以後就說:「凡要接受聖靈的人,請到台前來!」很多人上來了,他就為他們按手,他們也一個一個倒下去。哇,那些人倒下去時,覺得舒服的不得了,從來沒有那樣的經驗!但是倒了以後又怎樣?有的人倒下去後就不省人事,需要別人來扶他;還有一些姐妹倒下去之後,衣裙亂七八糟,很不雅觀,還要有人快快給他們蓋上。我相信這些表現與聖靈的工作很不相同,聖經從來沒有說聖靈會使人神智不清,聖經也從來沒有說聖靈會使一個少女隨便躺在地上,連服裝儀容都不管了。這些現象一點都不合乎全本聖經的總原則。

但是,如果不是聖靈的工作,怎麼會有那樣的能力呢?那個講員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人啊!為什麼他的手一摸,人家就倒下去?那豈不是聖靈的大能嗎?我的答案是 -- 有靈界的現象出現了。我們承認「靈界」確實是存在的,但是,「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有一些人接受了我的話,就開始思想、開始對照聖經去察驗;但有的人就生氣了,離我而去,甚至到處講我的壞話。我相信我們中間會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是你已經參加了十多屆的神學講座,不斷地思想過聖經這些精細的總原則,至少你裡面應該有一個心志 -- 我不能作一個隨便、胡塗、什麼都接受的基督徒。

靈界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但是,所有的「靈」都接受,卻是不敢恭維的。靈界的存在,聖經早就有記載,可是,聖經有沒有提到在靈界裡面會有冒充聖靈的這種行動呢?耶穌基督說:「這世界的王將到,它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約十四:30),「我會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路十:18);使徒保羅也說:「我們並非不曉得它的詭計」(林後二:11),「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這些經文都告訴我們,在靈界裡面確實會有虛假、冒充的可能。所以,無論是基督、是使徒,或是聖靈所啟示的其它聖經節都明確地告訴我們,我們要謹防假先知、假使徒、假教訓,甚至要謹防假基督,我們也要謹防那些假的現象。耶穌說:「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太二十四:23;路十三:21)這樣,聖經很清楚地叫我們要謹慎、要防備、要分辨,叫我們要作個慎思明辨、負責任的基督徒。

如何明白「聖靈的洗」

耶穌說:「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一:5)「聖靈的洗」(The Baptism of the Holy Spirit)這個詞提醒我們兩件很重要的事情:第一,上帝的靈是聖潔的靈,聖靈有聖潔的本質;第二,「聖靈的洗」的目的是要潔凈我們。「聖靈的本質是聖潔的;聖靈的洗,其目的是要潔凈人。」這個觀念必須先在我們的信念裡面被接受,在我們的信仰裡面被肯定 -- 聖靈的洗是「聖潔的本質在我們生命中做工,神自己的靈要潔凈我們、洗凈我們,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神的聖潔透過他靈的工作,分享給我們,使我們被洗凈成為聖徒」,這個就叫做「聖靈的洗」。這個最基本的觀念我們怎麼可以忽略呢?「洗」是為了什麼?「洗」,不是只為了去洗一下而已;「洗」,是為了要「洗凈」,這個最基本的觀念我們一定要先抓住。

一、從「聖潔」的本質來認識聖靈的洗

所以,聖靈來,是要把我們帶到聖潔的地步!這樣,「聖潔」是神的本質,「洗凈」是神在我們身上要做的工作,要達到「洗凈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的目的。

「聖潔」是基督教最特別、最特別的一個本質,聖父、聖子、聖靈、聖經、聖徒、聖天使、聖殿、聖禮。。。為什麼我們的信仰一再提到「聖」,把「聖」這個字提到這麼重要的地位呢?因為「聖」這個字是把我們的信仰和所有的邪靈、所有的異端、所有的假神區別出來的一個很重要的分界線。神是聖潔的,所以他要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成為聖潔;神是聖潔的,所以他把他的子民分別為聖歸向他自己;神是聖潔的,所以他使我們成為聖徒。這些的總原則,是要先把「聖」的觀念栽種在我們的思想裡面,之後我們再來看,神用什麼方法使我們達到「聖」的可能性。

人無法靠自己達到聖潔的境界,聖潔的境界在亞當犯罪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所以,人靠文化的動力,靠自己的修身養性、功德,靠各樣宗教的禁食、刻苦己身等方法,都不能達到聖潔的境界。

聖潔之境界雖然達不到,聖潔之心志卻不能輕看。我們不能輕看各種宗教裡面,那些真正盼望達到聖潔境界的動機。這「不能輕看」而又「不能達到」的聖潔的本質是很特別的,也就是說,「聖潔」這個東西根本是沒有辦法冒充的。所以沒有任何一個假神或假神的動力,可能產生真正聖潔的果效。除了神自己的靈,人是沒有辦法靠自己或別的力量達到真正聖潔的果效;只有神聖潔的靈洗凈人的時候,人才可能被帶到聖徒那真正聖潔的地位中。

既然聖潔的果效不能模仿、不能冒充,所以,如果有一個人很愛談聖靈,但他的生活卻一點也不聖潔的話,你千萬要提防這個人。如果有一個人經歷很多所謂聖靈的工作,但他所結的果子卻是與聖靈的果子相違背的話,你對他所做的工作、所推展的運動要當心。求主幫助我們從「聖潔」的本質這方面來認識聖靈的洗。

「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其目的是什麼呢?-- 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使我們被潔凈成為聖徒。所以,當我們提到「聖靈的洗」這個詞時,我們要注意兩個很重要的原則:第一,上帝聖潔的本質;第二,被洗凈之後我們得著聖徒的地位,在神的聖潔上有份。如果我們能抓緊這兩點,就不會隨便被那些錯誤的教訓所左右。

二、不要「倒果為因」

今天有一些說法與這個觀念相背,有的好像是出於聖靈,其實似是而非;有的好像近乎聖經真理,其實是錯誤的思想。例如:聖經記載有些人在領受了聖靈的洗以後,就開始講方言。所以有人就倒果為因,主張「凡沒有講方言的,都沒受過聖靈的洗」,這是根據哪一段聖經呢?他們說是根據使徒行傳第二章,門徒們受聖靈的洗之後,就說起了方言。嚴格說起來,使徒行傳第二章從第一節到最後一節,都沒有出現「聖靈的洗」這四個字;那麼,把使徒行傳第二章解釋成是門徒領受聖靈的洗,這種解法是不是可以接受呢?我認為可以接受。好,如果是可以接受的話,那麼,這次經歷裡面的教訓,我們是不是都要去遵行呢?原則上是要遵行,但是,如果你把前後次序對調,倒果為因的時候,就會有一個很大的危機隱藏在裡面。如果你從「因為他們受了聖靈的洗之後,就講起方言來」,進而推論到「這就證明,凡是講方言的就是受過聖靈的洗,凡是沒講方言的就沒受過聖靈的洗」,這就變成很可怕、很危險的一種解經方式。

耶穌基督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7-18)有些基督徒認為馬可福音十六章所提出的這五樣奇特的現象,是每一位跟隨耶穌的人都能擁有的,他們說:「感謝上帝!因為神的同在、神的保守,跟隨主的人可以擁有這些特殊的經驗。」他們如此感謝上帝是很好的事情。但是,如果你把這段經文倒過來,從相反的角度說:「凡是被蛇咬了會死的人,就是沒有信心的人」,「凡是吃了毒藥就死掉的人,一定不能上天堂」,「凡是不能醫病的人,神就不與他同在」,「凡是沒有行過神跡的人,一定沒有聖靈」,並藉此建立成為一個教義的時候,你就是在冒犯聖經,越過基督的教訓(參:約貳9)。你明白這個解經原則嗎?

馬可福音十六章的最後一段,在最古老的馬可福音抄本中並沒有出現。我個人可以接受那是神的話語,雖然在最古抄本中並沒有這一段,但這一段並不違背全本聖經的總原則。只是,這些話必須從正面去看,而不是從反面去論斷。從正面去看,有信心的人當中,有的人被毒蛇咬了,卻沒死。有這樣的人嗎?有。誰?保羅。他曾經在烤木頭取暖的時候,有毒蛇出來咬他,他就把毒蛇甩掉,當地的土著以為他死定了,結果卻沒死,這就變成向他們傳福音、證明上帝大能的好機會(徒二十八3-6)。

有沒有人吃了毒藥卻沒死?有。有一位林牧師,他在印度尼西亞內地傳道時,有人把足以毒死三個人的毒藥慘入他的晚餐裡面。吃完飯之後,他想要傳福音給那些土著,可是他們根本不要耶穌,跳跳舞就走了。半夜時,有一個土著爬進林牧師住的房子里,問他說:「你還活著嗎?」他說:「是啊!」「你怎麼還沒死?」「為什麼我會死?」「昨晚你吃的那一頓飯裡面有劇毒,足以毒死三個人,你為什麼沒有死?」林牧師就把馬可福音十六章的這段話告訴他:「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反之,有沒有人吃了就大病一場?有。印度尼西亞一個靈恩派神學院,全校師生食物中毒,全都住進醫院。

那麼,如果因為有人中毒、有人不中毒,你就下一個結論:「凡是被蛇咬死掉的一定沒得救」,「凡是吃了毒藥死掉的一定沒有聖靈」,這種結論對不對呢?不對。因為這節聖經說:「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他們」是集合名詞、是多數的,所以是指跟隨主的那一群人當中,必定會出現神跡,而不是說這五樣神跡都會出現在每一個信徒身上。否則,你受洗前,你的牧師就應該抓一條毒蛇來咬你一下,咬了之後發現你不會被毒死,就證明你得救了,才可以讓你受洗。如果真要這樣做,豈不是世界大亂了嗎?我告訴你,所有先知們的屬靈經驗都是不一樣的,所有使徒們受苦的經歷也都是不一樣的,照樣,在教會奮鬥的歷史中間,聖徒們所受逼迫的經歷也是不一樣的。

今天大陸有一派基督徒叫做「重生派」,他們在重生、認罪悔改時,有痛哭、大哭許多天的經歷,後來他們得到主所賜赦罪的平安。以後他們就把這個經歷當作他們的「義」,遇到基督徒就問:「你有沒有得救?」「得救了。」「得救前你哭了幾天?」「沒有啊!」「啊,那你一定還沒有得救!」「為什麼?」「因為你沒有大哭幾天,這就證明你沒有得救!」用這種反證法作為絕對的權威、真理,來衡量別人、追討別人,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三、不要把「相對」的現象當作「絕對」的原則

施洗約翰被聖靈充滿嗎?是。他被聖靈充滿以後過怎樣的生活呢?他穿駱駝毛的衣服,吃蝗蟲野蜜。好,既然這位被聖靈充滿的人「穿駱駝毛的衣服,吃蝗蟲野蜜」,所以,不吃蝗蟲野蜜,不穿駱駝毛卻穿西裝的基督徒,都沒有被聖靈充滿!這樣解經對不對?一點都不對!可是,今天許多教會卻膽大包天,把聖經中的一些教訓反過來引證,將不絕對的東西加以絕對化,造成很大的錯誤!

新約聖經最早的兩位偉人,一位是施洗約翰,另一位是耶穌基督,他們兩位都被聖靈充滿,而且最特別的是,他們一生一世都被聖靈充滿。施洗約翰並不是等到有一天聖靈降在他身上時,他才被聖靈充滿,聖經說:「他在母腹里就被聖靈充滿。」耶穌基督更不必講了,上帝把無限量的靈賜給他,他就是神自己,是上帝的靈差遣他到世上來。這兩位,一位是為基督作預備的先知,一位是神自己道成肉身在人間顯現的聖子。這兩位都被聖靈充滿,卻都沒有說過方言(至少聖經沒有記載他們說過方言)。這兩位都被聖靈充滿,但表現卻很不相同,施洗約翰連一件神跡都沒有行過,但四福音記載耶穌行了三十五次以上的神跡。這兩位都被聖靈充滿,但他們的生活卻完全不一樣,施洗約翰沒有人敢請他去吃飯,誰敢請他?他很嚴厲,大家都敬而遠之,嚇死了!和他比,唐崇榮算是很溫柔的。誰敢請施洗約翰去參加宴會?別說請他參加,連讓他知道你辦宴會都不行,他會罵你貪愛世界,「你這樣吃大餐,怎麼進天國呢?」他穿駱駝毛,你穿西裝,你還敢請他?但耶穌穿裡衣又穿外袍,西門的筵席他去、迦拿婚禮他也去,不但人家請他去、他才去,人家沒請他、他也去!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要到你家裡吃飯。」很少牧師像耶穌這樣大膽!自動說:「某某人,晚上我要到你家裡吃飯!」你看,施洗約翰和耶穌同樣被聖靈充滿,卻過著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

感謝上帝!耶穌不是穿駱駝毛衣服、也不是吃蝗蟲野蜜;如果耶穌也吃蝗蟲野蜜,也穿駱駝毛的衣服,那麼駱駝一看見有人奉獻作傳道,或是有人被聖靈充滿,一定嚇死了,因為又要被拔毛了!耶穌說:「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十一:18-19;路七:33-35)你抓到這個原則了嗎?我們不能用某種生活方式,或某些靈界現象作標準,由此去制定一個教義,把它絕對化;然後又從反面論證,說:「凡是沒有我這樣經驗的人,都是沒有聖靈,所以你們的教會需要平衡。」怎麼樣平衡?走他那條路才平衡!一個成熟的基督徒,一個對聖經負責任的解經家,是絕對不會被這種錯誤的方式和原則所愚弄、所蒙蔽、所動搖的,因為他知道那個原則不對,所以他不會懼怕、投降,不會隨便加入他們所謂的「平衡」

四、總原則解經

「聖靈的洗」這個詞,在聖經裡面一共只出現過七次,但今天有許多人把「聖靈的洗」發展成一種很絕對化的教義,而且他們根本沒有去注意這七段經文的真正重點、關係和次序是怎樣啟示出來的。我們解經的時候難免會加入主觀的意見,這是我們一定要承認的。就連布特曼(Rudolf Bultmann)這位二十世紀很重要的神學家(可惜他的神學並不是很正統,他主張「解除神話」,Demythologization),他也不得不承認,我們在解經時很難離開「預設的前提」(Presupposition)。每個人解經的時候,都會有預設的前提,可是這些預設前提,它的來源是什麼?它所根據的架構與總原則是什麼?這是很重要的問題。

今天有許多人把他錯誤的預設前提當作絕對的原則來解經,就把所有的聖經都解釋偏差了。加爾文在還沒有解全本聖經的時候,他就先引用了六、七千節聖經裡面很重要的論點,藉此把整個的神學系統架構建立起來。他是先寫《基督教要義》(Institutio Christianae Religionis)這本巨著,把基督教要義的總原則都抓到了、都堅持住了以後,他才開始一卷一卷地解經,所以,他是用「總原則」來解經的。

什麼是「總原則解經」呢?舉個例來說,如果你認為,舊約裡面引誘夏娃吃分別善惡樹果實的那條蛇就是魔鬼的話,你要知道,聖經創世記第三章並沒有直接說那條蛇就是魔鬼。如果你把蛇當作就是魔鬼的話,你就已經把你的「預設前提」放進去了。我這樣講並不是反對把那條蛇解釋成魔鬼,但是你不要以為創世記第三章有說那條蛇就是魔鬼,聖經只說:「耶和華上帝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創三:1)聖經並沒有說它就是魔鬼。但是,如果你把整本新舊約聖經裡面提到魔鬼、龍、蛇。。這一類的經文配合起來看的話,你就可以抓到一個總原則 -- 創世記第三章是指魔鬼附身在蛇身上。所以這樣的解釋是可以接受的。

這樣,我們解經的時候,用嚴謹的態度、過濾的精神,對「預設前提」的加以重新思考或再肯定是很必要的。可是今天很多人只想馬上成功、速戰速決,只想立刻解決一切的問題,卻不肯很負責任地下工夫作研究。

有些人是在正統的教會傳統中長大的,神免去他們許多的困難,使他們擁有正統信仰的好處;但是如果他們不重視前人研究的成果,認為那些是不必要的,就會產生很大的危險。他們雖然擁有傳統的好處,但日子久了,流於形式,就厭煩枯燥的傳統,於是就飢不擇食,隨便吸收一些新的、未經真理檢驗的所謂「屬靈的經歷」,以為那就叫做「平衡」。他們這樣做,第一代可能問題不大,因為還有正統的根基(今天不少靈恩派教會的領袖,都曾經受過正統的訓練),可是到了第二代的繼承人,很可能就會把教會帶到非常危險的地步,因為第一代的領袖很少把正統的東西拿來好好教導下一代。第一代的領袖一方面擁有前人栽種所結的果子,一方面卻又厭煩這些果子,另外去追求那些他們認為比較新鮮、比較有味道、比較有經歷的東西。然後又把那些沒有根基、只有味道的東西當作全備的真理來教導下一代,他們以為這樣就是平衡了,其實,他們的受教者所接受的完全是不平衡的。等到這些受教者起來主持教會的時候,整個教會的偏差就會很大了。除非他們能循循善誘,把那些看似枯燥,其實是最寶貴的、最重要的正統信仰教導下一代,使他們得到堅固的、真理的根基,否則,前途堪憂!

聖經七次提到「聖靈的洗」的經文

我們回到「聖靈的洗」這個主題。我們不能接受那些沒有總原則、不負責任、把經歷當作是比神所啟示的真理更重要的解經方式,所以我們要全面性地查考新約中這七次「聖靈的洗」。聖經把「聖靈」和「洗」這兩者連在一起講,一共只有七次。這七次分別是誰講的呢?一共只有四個人講,而這四個人裡面有一個人講了四次,其它三個人各講一次。這七次分別是:

1.馬太福音三章ll節2.馬可福音一章7-8節3.路加福音三章16節4.約翰福音一章33節5.使徒行傳一章4-5節6.使徒行傳十一章15-16節7.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

一、馬太福音三章11節

我們先看第一處,馬太福音三章ll節:「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這段話是誰講的?施洗約翰。施洗約翰宣稱:「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因此,「水洗」所表達的是「悔改」的意義,「水洗」就成為「悔改」的代表,「水洗」是象徵一個人離開罪惡歸向天國。「那在我以後來的」,這是指誰?耶穌!「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這位比我能力更大,在我以後來、原來在我以前的耶穌基督,上帝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罪孽的,「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這是新約聖經第一次記載「聖靈的洗」的經文。

二、馬可福音一章7-8節

我們看第二處,馬可福音一章7-8節:「他傳道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也是不配的。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

這裡同樣是施洗約翰講的,同樣是講耶穌要用聖靈給他們施洗。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馬可的記載比馬太更簡潔,馬太福音說耶穌是「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馬可福音就簡潔到一個地步,單單講「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

三、路加福音三章16節

第三處經文是記載在路加福音三章16節:「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這一段經文和馬太福音三章ll節非常相似,只有一點不一樣:馬太福音提到這一位要來的是「在我以後來」,路加福音只提到「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並沒有提到什麼時候來。可是路加和馬太一樣都提到「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所以這三個不同的作者 -- 馬太、馬可、路加都很清楚地提到,在耶穌基督開始傳福音之前,有這樣一個重要、特別的應許從施洗約翰的口裡說出來。

四、約翰福音一章33節

新約聖經第四次提到「聖靈的洗」,是在約翰福音一章33節。使徒約翰記載了施洗約翰講這一句話的時候,其中有一個很特別的、末後的奧秘,這個奧秘也成為耶穌與其它所有向來受洗的人最大的不同之處 -- 他是神的兒子,有聖靈降在他身上。請看約翰福音一章30-34節:「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我曾看見聖靈,彷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上帝的兒子。」

四福音中,唯有約翰記載這件事 -- 如何認出「誰是用聖靈施洗的」。這是神親自給施洗約翰的一個很重要的啟示,神對他說:「在受你洗的眾人當中,如果有一位領受了聖靈,聖靈降在那個人身上,那個人就是要用聖靈為別人施洗的。」所以約翰就在受他洗的那許多人中間,很注意地看,到底哪一位是要「用聖靈為人施洗的」?後來他終於發現,耶穌基督受洗的時候,天開了,聖靈如同鴿子降在他身上,父神從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因為父神事先已經啟示了施洗約翰,所以當他看見耶穌受洗時,有那個特別的記號出現,他就說:「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上帝的兒子。」親愛的弟兄姐妹,這一段再發揮下去就是第三章所講的:「父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三:34)所以基督是以「無限的靈」來證明自己是父神所差遣來的那一位上帝的獨生子。這位聖父所差遣,要用聖靈來為人施洗、叫人領受聖潔之恩的耶穌,他是救贖主。

施洗約翰在成千上萬受他洗的人中間,很謹慎地注意到有一位特殊的、照著神所啟示的、有聖靈降在他身上的,這位就是主。從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學到一個寶貴的功課,就是他雖然替千千萬萬人施洗,但是每一次當他為人施洗的時候,他都沒有忘記他的責任不僅是速速地增加教會的人數,更是要顯出誰有神特別的揀選、特別的使命在他身上。當約翰去為成千上萬的人施洗的時候,他是不是因為太累了,所以每天就只是例行公事、敷衍了事,隨便施洗,洗完就算了,向上司報告增加多少會友就行了?不!他乃是一直在注意看,有沒有神所膏立的那一位。正像撒母耳把耶西的兒子一個一個叫來的時候,他很注意看哪一個才是神所膏立的,哪一個才是要來接替掃羅的那位合神心意的君王。第一個不是,第二個不是,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個都不是。他不禁問自己:「我錯了嗎?」沒有錯。他很謹慎,他沒有偷懶,他沒有隨便。他說:「你的兒子都在這裡嗎?」這句話把耶西嚇了一跳,他突然想起自己還有一個兒子在曠野牧羊。「你不把他當作兒子嗎?」「你怎麼可以把那七個帶到我這裡來,卻忘掉第八個呢?快叫他來!」原來那最被人輕看的,差點被自己的父親忘記的,那最小的、最微不足道的孩子,卻有神的恩和神的揀選在他身上。當大衛從曠野牧羊的地方回來的時候,撒母耳得到神的印證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參:撒上十六:4-13)

施洗約翰所要做的和撒母耳類似,但更困難,因為他要為成千上萬的人施洗,每一個人他都要注意看。結果,當耶穌受洗的時候,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他也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佛鴿子,降在他身上」(可一:10)。

耶穌受洗的意義

1。顯明他就是用聖靈為人施洗得那一位

請你注意一個很重要的事情:耶穌的受洗與其它人的受洗,其不同點在哪裡?其它人受洗都是因為他們有罪需要悔改,只有耶穌的受洗不是因為他有罪需要被潔凈,也不是因為他有罪需要悔改,更不是因為施說約翰有比他更高、更大的屬靈位分,所以有資格為他按手、替他施洗,不是的。耶穌沒有罪,所以他不需要悔改;耶穌沒有過犯,所以他不需要被赦免。

如果耶穌不需要被赦免、不需要悔改,那麼他受洗的意義在哪裡呢?在這個同樣的受洗的形式背後,有什麼不同的意義呢?請你注意這句話:所有受洗的人,其受洗的意義都只不過停留在個人知罪、願意悔改,預備進入天國服事上帝的這種心態。唯獨耶穌基督受洗不是如此,他不是因為有罪需要悔改,更不是因為施洗約翰有資格來為他施洗,乃是因為神要施洗約翰看見有一位在受洗時領受聖靈的人,那個人要用聖靈為眾人施洗。所以當約翰看見的時候,他就證明這是上帝的見子,就是這一位要用聖靈為人施洗。感謝上帝!

所以,約翰福音這一段的記載和馬太、馬可、路加那三段話有一個很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它指出聖靈降在耶穌身上的意義 -- 證明他是特別蒙差遣的人,他是要用聖靈來為別人施洗的。

2。「律法之子」 - 順服、成全律法

把這個問題稍微講清楚了以後,我要問另外一個問題:「耶穌讓約翰為他施洗的時候,他是存著什麼樣的心態?」約翰深深知道自己不配,所以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耶穌的回答是很美的 -- 「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參:太三:14-15),這句話的意思也就是說:「我們應當滿足律法上一切的要求。」因為耶穌基督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他要遵循律法上一切的要求,他要成全人在律法上不能滿足神公義批判的那些命令。耶穌基督就是以這種心態把整個生命交出來,耶穌基督就是以這一句話表達出自己是「律法之子」。

猶太人有一種很特殊的儀式,當男孩子滿十二歲的時候,他們要到聖殿去接受按手,代表他們現在開始要自行向律法負責,這叫做 Bar-Mitsba。希伯來文的 Bar 就是兒子的意思,Mitsba 就是律法的意思,所以 Bar-Mitsba 的意思就是「從今以後你成為律法之子,你的行動要向耶和華上帝所給你的律法負責任。」這些人就要把一個盒子綁在頭上,另外還要把神的律法佩戴在衣袖上、衣縫上,表示「我的思想、我的行動、我的作為,都要照著律法的原則來做。」所以基督既然被生在律法之下、被稱為律法之子,他就要成全律法。這樣,他受洗是為遵行上帝的義。

3。膏立領受「彌賽亞」之職

接著我們要注意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基督為什麼在三十歲的時候受洗、出來傳道呢?因為按照摩西律法的要求,一定要年滿三十歲才可以作祭司。而三十歲作祭司之前,還要接受正式的按立和行潔凈之禮(參:出二十九)。耶穌行的潔凈之禮不同於一般人,一般人是因為犯罪所以需要悔改、潔凈,於是就借著潔凈的禮表示被分別為聖。但是耶穌基督本來就是聖者,他來到犯罪的世界中間,是預備擔當罪人應當受的審判,使別人在他的聖潔上有份。所以他的被潔凈,或者行潔凈之禮,不等於他是有罪的人,乃是表示他被分別為聖、蒙差派、領受「用聖靈為人施洗」的聖職。

耶穌為什麼受施洗約翰的洗呢?因為在律法中,施洗約翰是被生在祭司家庭裡面。耶穌和施洗約翰有表兄弟的關係,耶穌被生在猶大支派,而施洗約翰是被生在亞倫家族裡面。換句話說,耶穌是在君王的系統下面被生的,施洗約翰是在祭司的系統下面被生的。所以,施洗約翰為耶穌施洗的時候,照著律法,他是以祭司身分為耶穌施洗的。請注意,祭司行潔凈之禮,是用水澆在受洗者的頭上,不是整個人浸入水裡面。用水從上面澆下來,就預表聖靈從上面澆灌下來。現在我不要和大家辯論「點水禮」、「浸禮」的事情,因為這裡面有更深的功課,不是像現在很多基督徒憑著一兩節的經文就來斷定「點水禮」對或「浸禮」才對,不是那樣簡單的。當祭司受潔凈之禮的時候,從頭到耳、到衣襟,這樣澆下來乃是預表聖靈從上澆灌下來。耶穌基督領受這個禮,乃是表示他受膏立開始彌賽亞的工作。

4。耶穌才是「聖靈的洗」的施洗者

接著我要間最後一個問題:到底所謂「聖靈的洗」是不是指聖靈來洗凈我們?「聖靈」是「施洗者」嗎?我們是「受洗者」嗎?聖經是怎麼講的呢?這一點弄清楚以後,很多東西就不會亂了。約翰說:「我是用水為你們施洗,但那在我以後來的,他要用聖靈為你們施洗。」所以,誰是施洗者?耶穌。「那在我以後來的」是誰?耶穌。是耶穌用聖靈給你洗,所以施洗者不是聖靈。

從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本福音書歸納出的總原則使我們看見:正像約翰用「水」洗一批的人,耶穌也用「靈」洗教會。這樣,我們看見,「聖靈的洗」的施洗者不是聖靈,而是耶穌基督,耶穌基督以聖靈來潔凈那些受他洗的人,耶穌才是施洗者。所以,「聖靈的洗」不是我接受聖靈為我施洗,而是「基督借著聖靈來潔凈我們、洗凈我們」,這個叫做「聖靈的洗」。現在明白了嗎?

第一處「聖靈的洗」是誰講的?施洗約翰。第二處是誰講的?也是施洗約翰。第三、第四處也都是施洗約翰講的。這四處其實都是指同一件事情,而第四次是將前面三次作一個總歸納,表明耶穌受洗的意義和其它人受洗的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這個「水洗」在別人身上是悔改,在耶穌身上則是顯明神的靈在那個時候降在他身上,藉此顯明他是「用聖靈為人施洗」的。這一點弄清楚了以後,我們再看第五處的記載。

五、使徒行傳一章4-5節

新約聖經第五次提到「聖靈的洗」是在使徒行傳一章4-5節:「耶穌和他們聚集的時候,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以前約翰指著耶穌所說的預言,現在由耶穌自己宣布,「不多幾日」就要實現了!

這裡我順便提一件事,當回教徒讀到約翰福音十四章l6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他們就認為這位保惠師就是穆罕默德(Mohammed ,570-632),因為「保惠師」的希臘文是 Paracletos,而 Paracletos 這個字裡面有 ammed 這個音(念起來和穆罕默德有一點相似的地方),所以他們就認為耶穌是在預言穆罕默德將來到世界上。他們說:「耶穌去之後,ammed 就要來了。」而耶穌所說,保惠師「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他們認為耶穌這是在預言穆罕默德來要把一切的真理告訴世人。他們是這樣引用約翰福音來佐證他們的理論 -- 穆罕默德就是耶穌所預言的。

我們絕對不接受這種說法。雖然約翰福音十四章l6節並沒有提到「日子」的問題,但是在使徒行傳第一章,耶穌基督自己說:「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這裡的「不多幾日」和穆罕默德在主後五百七十年生,主後六百三十二年死,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耶穌不是說:「五百多年以後他要來,六百多年以後他要離去。」耶穌是說:「不多幾日」,門徒就要領受聖靈的洗。換句話說:「我用聖靈潔凈你們的日子就要到了,再過幾天你們就會看到了,所以你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到那個日子來到。」這樣,「聖靈的洗」和「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一些的日子,因為就要產生一個偉大的歷史事件了。」這兩件事就連在一起了。這樣,就沒有任何的空隙讓異教徒隨便引用聖經,支離破碎地斷章取義來攻擊我們的信仰。

耶穌講:「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門徒聽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們就不離開。他們就在耶路撒冷懇切禱告、儆醒等候、忍耐仰望主所應許的。他們在耶路撒冷禱告多久?十天!「不多幾日」到底是幾日?十日。為什麼耶穌不直接說「十日以後」?耶穌說「十日以後」和耶穌說「不多幾日」有什麼不同的地方?如果耶穌說「十日以後」,他們可能就會先跑開,等到第十天才回來。可是耶穌說「不多幾日」,他們就每天等候、每天仰望,你明白嗎?基督為什麼不宣布他再來的確定日子、時辰,其原因也就是在此。他是為了讓每一代、每一族、每一地的基督徒,每時每刻都預備心等候主。這是聖經的原則。

聖經從來沒有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是「哪一個時刻」、「哪一個日子」,總有一些隱藏的奧秘,好讓我們繼續不斷以做醒等候的心態來順服上帝。所以耶穌只說:「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卻沒有告訴他們從今天開始還有幾天,於是他們就在耶路撒冷等候、儆醒禱告、忍耐仰望,結果五旬節的那一天,也就是耶穌升天后第十天,聖靈降在他們身上。這樣就沒有違背「不多幾日」這句預言,而且和回教徒講的五百年後才來是大相徑庭的兩件事情。

「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所以,從這個日子來看,我們同意把使徒行傳第二章門徒所受的洗解釋成「聖靈的洗」 -- 領受聖靈的潔凈,耶穌用聖靈來為他們施洗。這種解經是可以接受的。這樣,第二章就應驗了施洗約翰所講的話 --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所以,雖然使徒行傳第二章從第一節到最後一節,完全沒有提到「聖靈的洗」這四個字,但是,把使徒行傳第二章解釋為「耶穌以聖靈為他們施洗」應當是可以接受的。

這是第五次提到聖靈的洗,這一次是耶穌基督來肯定施洗約翰所講的是真的。所以,約翰講的話和耶穌講的話是前後呼應、相輔相成的。約翰預言,耶穌肯定那預言是真的。約翰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他要用靈給你們施洗。」耶穌說:「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感謝上帝,我們很清楚地看到神的工作就這樣在歷史過程中間一步一步地成全了!

六、使徒行傳十一章15-16節

新約聖經第六次提到「聖靈的洗」是在使徒行傳十一章15-l6節:「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想起主的話」,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在希臘文的文法裡面這句話是用 Past Tense(過去式),也就是把這件事當作是已經過去的歷史。但是,使徒行傳第一章「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這句話是用未來式,是主耶穌預言他們要受聖靈的洗。現在,彼得親眼看見在哥尼流家裡面的人,一聽見他的講道,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他們也都受了聖靈的洗。這樣,請你注意,在這裡所講的乃是一件已經成就的事情 -- 預言已經成就了,不但成就在第二章那一百二十位猶太人的身上,也成就在哥尼流家裡的外邦人身上,他們也領受了聖靈的洗,這是很清楚的。

請注意,「哥尼流家裡面的人」是誰呢?他們是不潔凈的外邦人。被差遣到外邦去作使徒的應該是保羅而不是彼得,為什麼這一次上帝不是叫保羅去,而是叫彼得去呢?因為保羅才剛剛在第九章得救,他需要一段很長的預備時間,所以神就叫彼得這個使徒先到外邦去作初次的收割,去收割初熟的果子。

可是,彼得是猶太人,又住在猶太民族、社會、文化的環境中間,所以他很難突然就背棄從傳統所建立起來的那整個的思想與心態。他認為自己是在猶太人中間傳道的人,怎麼可以去俗而不潔的外邦人中間傳道呢?所以,神就降下了一包的東西,裡面都是不潔凈之物,然後對彼得說:「起來,宰了吃!」彼得三次回答說:「我從小都沒有吃這些不潔凈之物。」神的回答不是辯護,神給的是啟發性、突破性的思想 -- 「我所分別為聖的,你不可當作不潔凈的。」(參:徒十:9-16)這句話一方面說出一個關於食物潔凈的新啟示,一方面也告訴彼得:神要外邦人得救,猶太人不可以把他們當作不潔凈的。

就這樣,彼得到哥尼流家裡,當他講道的時候,甚至連按手都沒有,他們就受聖靈了。他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參:徒十一:15)。彼得很清楚他們所受的是「聖靈的洗」(參:徒十一:16),於是他說:「上帝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上帝呢?」(徒十一:17)他想起了主的話,所以相信他們已經受了聖靈的洗。所以,「領受聖靈」和「領受聖靈的洗」現在就連在一起了 -- 誰領受聖靈,誰就領受了聖靈的洗。

我們已經查過六處「聖靈的洗」這個詞。第一到第四處都是施洗約翰講的,第五處是耶穌對施洗約翰的預言所作的肯定,第六處是彼得在哥尼流家裡傳福音時,看見聖靈降在外邦人身上,所以引起了彼得的回想,就知道神是這樣印證、也應驗了他已經預言的事情。

七、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

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七處,我們要特別注意看這一次和前六次完全不同的地方在哪裡。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很特別的一件事,在羅馬書這樣重要的一本著作裡面,「聖靈的洗」這個詞竟然連一次都沒有出現過;可是今天靈恩派的人卻把「聖靈的洗」當作是基督徒最重要的一次經驗,如果「聖靈的洗」果真照他們所解釋的,是重要到那個地步的話,那麼請問:保羅寫羅馬書時,為什麼這麼重要的經驗連一次都不提?為什麼只在哥林多前書出現一次?保羅為什麼不對加拉太教會講:「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為什麼不對腓立比教會講:「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為什麼不對歌羅西教會說:「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為什麼不對帖撒羅尼迦教會、對腓利門、對提摩太,還有對所有其它地方的人說:「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為什麼?我們應該很留意地去思想。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保羅在這裡用的是過去分詞 Past Participle ,在希臘文中這是指已經成就了、已經過去了、已經結束了,但其功效繼續存留到如今。這樣,這段聖經和剛才六次所講的完全不一樣。

保羅這位新約裡面最偉大的英雄,這位建立教義最偉大的功臣,這位基督教系統神學最早的寫作者,也是神學講座最先的發言人,他從來沒有提到「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像今天許多極端靈恩派那樣瘋狂,那樣強迫性的教導。保羅只講一次什麼叫做「聖靈的洗」,而且當他講的時候,他在這裡用的是過去式,表示已經過去了。我們都曾經完成過,都曾經經歷過一個完成、已經成就的洗。是什麼洗?聖靈的洗!保羅在這裡用 Past Participle ,是什麼意思?-- 在歷史上,曾經有過一次的洗,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無論是聰明人、是愚拙人,無論是男、是女。。所有的真基督徒都在那一次裡面受洗了。在那一次的洗裡面,歷世歷代的教會都可以說:「我們曾經在那一次裡面受了洗,因為已經過去了、完成了。」所以保羅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是基督用聖靈來洗凈我們,而聖靈洗凈我們的時候,就把我們帶到基督的身體裡面。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無論是作主人的、作奴僕的,都領受同一位聖靈,借著這一位聖靈,我們都成為耶穌基督的身體,我們都成為聖徒。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是聖經第七處提到「聖靈的洗」,有兩個特點:第一,這個由聖靈而來的潔凈,是歷史上一次完成、不再重複的事件;全體基督的身體、所有的聖徒都已經藉此得潔凈了。第二,在這裡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聖靈的洗」已經成就在眾聖徒身上,所以不必再等候「聖靈的洗」。

請你注意,當第七處「聖靈的洗」由保羅提出之後,新約聖經就不再提「聖靈的洗」這件事了!所以,我要請那些專講「聖靈的洗」的人好好安靜,謙卑等侯,開始預備講別的講章,不要專講那些已經過去的事情。有太多別的教訓不講,天天只講那個已經過去的事情,還以為別人什麼都沒有,自己什麼都有。其實他們只有一樣,而且還把那樣講錯了。

第七處「聖靈的洗」和前面六處最大的不同點,在於前六處都是在講「應許」和「成全」,只有第七次是講「解釋」、「意義」。這一節聖經是有關「聖靈的洗」真正意義的唯一解釋。有一些靈恩派的人把這一節和其它六處分開來,認為是不一樣的,我們不能接受這種說法。這一節聖經是「解釋」,如果沒有這一節的解釋當作鑰匙的話,其它的六次就是懸疑,就是不能解決的懸案。

正像聖經裡面許多的地方講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但是都沒有解釋什麼叫做「上帝的形像」,直到以弗所書四章24節提到「真理的仁義和聖潔」,這就作為唯一的的解釋。照樣,「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他來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這些地方都沒有解釋什麼是「聖靈的洗」,而這一節聖經告訴我們:「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這是唯一的解釋。若是沒有第七處的解釋,第一到第六處所講的詞便是模糊的;正像如果沒有以弗所書四章24節的解釋,聖經其它地方提到「按照上帝的形象樣式造的」這句話也一樣是含糊的。願主讓我們在聖經裡面看見漸進啟示的完美,和神引導我們進入真理的步驟是何等的可愛,願主賜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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