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質激素 呼吸系統常見9大疾病良藥

糖皮質激素因其不良反應的影響,其一直存在療效性和安全性等爭議。但因其抗炎、抗毒和抗休克等作用而普遍應用於各種呼吸系統疾病。

支氣管哮喘

糖皮質激素是治療哮喘最主要的藥物。給葯途徑包括吸入、口服和靜脈應用等。吸入型糖皮質激素(ICS)是長期治療持續性哮喘的首選藥物(1)。急性發作病情較重的哮喘或重度持續(4 級)哮喘吸入大劑量激素治療無效的患者應早期口服糖皮質激素,以防止病情惡化。

一般使用半衰期較短的糖皮質激素,如潑尼松、潑尼松龍或甲潑尼龍等。對於糖皮質激素依賴型哮喘,可採用每日或隔日清晨頓服給葯的方式,以減少外源性激素對腦垂體-腎上腺軸的抑制作用。嚴重急性哮喘發作時,應經靜脈及時給予大劑量琥珀酸氫化可的松或甲潑尼龍。

無糖皮質激素依賴傾向者,可在 3~5 天內停葯;有激素依賴傾向者應延長給葯時間,控制哮喘癥狀後改為口服給葯,並逐步減少激素用量。地塞米松抗炎作用較強,但由於血漿和組織中半衰期長,對腦垂體-腎上腺軸的抑制時間長,故應盡量避免使用或不宜較長時間使用。

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

COPD 是一種以持續氣流受限為 特徵的疾病,與氣道和肺組織對煙草煙霧等有害氣體或有害顆粒所導致的慢性炎症反應性增高有關。COPD 主要累及肺,病程可分為急性加重期和穩定期。COPD 急性加重期患者宜在應用支氣管舒張劑基礎上,口服或靜脈滴注糖皮質激素(2),激素的劑量要權衡療效及安全性。

ICS 用於 COPD 穩定期療效顯著,國內外指南(2、3)推薦 ICS 作為 COPD 穩定期的首選藥物。COPD 穩定期長期規律 ICS 適用於第一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 50%="" 預計值並且有臨床癥狀以及反覆加重的="" copd="">

結節病 

結節病是一種原因未明的全身多臟器和組織的肉芽腫性疾病,胸內淋巴結和肺部的結節病最常見。有癥狀的Ⅱ期和Ⅲ期肺部結節病時,可使用糖皮質激素。累及重要器官者,常用潑尼松 40~60 mg/d,每 4 周將每天劑量減少 10 mg,減量至 20 mg/d 後,緩慢減量,可以採用隔天一次頓服的方法,總療程 1 年以上。用藥期間定期胸部 X 線檢查,複查肺功能及血清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測定,判斷治療是否有效。

嗜酸性粒細胞性支氣管炎(EB)

EB 是一種以氣道嗜酸性粒細胞浸潤為特徵的非哮喘性支氣管炎,又稱非哮喘性嗜酸性粒細胞支氣管炎臨床常表現為慢性咳嗽,誘導痰中嗜酸性粒細胞增多。EB 對糖皮質激素治療反應良好,治療後咳嗽很快消失或明顯減輕。建議首選 ICS 治療,持續應用 8 周以上。初始治療可聯合應用潑尼鬆口服每天 10~20 mg,持續 3~5 d(4)

變應性肉芽腫性血管炎 

變應性肉芽腫性血管炎又稱為 Churg-Strauss 綜合征。糖皮質激素是治療 CSS 的主要藥物,能使 80% 以上患者的癥狀緩解。輕至中度患者通常應用潑尼龍 1 mg/kg/d,3~6 個月內逐漸減量,在減量過程中有 25% 患者複發,因此,多數患者需要終身小劑量激素維持。

吸入激素和長效支氣管擴張劑聯合應用可以緩解哮喘癥狀,減輕氣道炎症,但不能完全替代口服激素治療。對常規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反應不好或或病情嚴重的患者可以採用靜脈給予大劑量激素或聯合細胞毒性藥物。通常予甲潑尼龍 1 g/d,連續 3d 後改為潑尼龍 40~60 mg/d,病情控制後逐漸減量並以小劑量維持治療(5)

變應性支氣管肺麴黴病(ABPA)

ABPA 是一種因易感宿主對寄生於支氣管內的煙麴菌過敏反應(Ⅰ型、Ⅲ型變態反應),由免疫介導的炎症性支氣管和間質性肺疾病。ABPA 在急性發作期有喘息、發熱、咳嗽、咳痰及咯血等癥狀,慢性期表現為肺纖維化和支氣管擴張。

糖皮質激素可以減少肺部浸潤及支氣管痙攣,並降低外周血嗜酸粒細胞計數和血清 IgE 水平。進行性肺部破壞或癥狀反覆的患者需要長期服用激素。潑尼龍 0.5 mg/kg/d,連續 2 周,兩周後改為隔日給葯,口服 6~8 周,再逐漸減量,療程約 3~6 個月(6)。ICS 可減少口服激素用量,同時需抗麴菌治療。

特發性肺纖維化(IPF)

IPF 是指特發性間質性肺炎中病理表現為尋常型間質性肺炎的一種類型,病變局限於肺部,引起瀰漫性肺纖維化,導致肺功能損害和呼吸困難。特發性肺纖維化急性加重是指在 IPF 的基礎上出現不明原因的臨床急進惡化。

IPF 目前推薦的治療方案是糖皮質激素、硫唑嘌呤及 N-乙醯半胱氨酸三者聯用方案,但是 2011 年美國胸科學會和歐洲呼吸學會等機構聯合發表的《特發性肺纖維化診斷和治療循證指南》(7)並不推薦上述聯用方案,認為只可停止癥狀進展或改善癥狀,無法逆轉 IPF 的纖維化過程,僅被推薦用於小部分病情急速進展者。

瀰漫性泛細支氣管炎 

瀰漫性泛細支氣管炎以兩肺瀰漫性呼吸性細支氣管為中心的細支氣管及其周圍炎症為主要病理表現,主要表現為咳嗽、咳痰及活動後氣短。長期、小劑量使用紅霉素等大環內酯類藥物是治療本病的首選。糖皮質激素可以暫時改善臨床癥狀、但不能維持療效,而抗生素的頻繁使用,往往導致銅綠假單胞菌感染的反覆出現,因此除非有嚴重的支氣管痙攣及重症呼吸衰竭,一般不主張用糖皮質激素,尤其對有感染的患者,有害而無利。

肺出血-腎炎綜合征 

本綜合征以肺瀰漫性出血、肺泡內纖維素沉著和腎小球腎炎為特徵,病因不明,多數認為是自身免疫性疾病。糖皮質激素應儘早使用,一般應用潑尼松 40~60 mg/d,若條件許可,可根據血清中抗腎小球基底膜抗體及抗中性粒細胞胞漿抗體滴度確定療程,潑尼松維持療法可在該滴度轉陰 6 個月停止。大劑量甲潑尼龍(1~2 g/d)對危及生命的肺出血有效,3 天后改為常規劑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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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質激素

編輯:於昉

參考文獻

1. 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哮喘學組. 中國支氣管哮喘防治指南 [J].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 2013,36(5):331-336.

2. 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學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診治指南(2013 年修訂版)[J].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2013,36( 4) : 255-264.

3.The Global Strategy for the Diagnosis. Managementand Prevention of COPD, Global Initiative for ChronicObstructive Lung Disease ( GOLD ) 2015[EB / OL].

4.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哮喘學組. 咳嗽的診斷與治療指南 (2015)[J].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 2016, 39(5): 323-354.

5. Guillevin L,Cohen P,Gayraud M,et al. Churg Strauss syn-drome:clinical study and long-term follow-up of 96 patients[J]. Medicine,1999,78(1):26-37.

6.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感染學組,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編輯委員會. 肺真菌病診斷和治療專家共識 [J].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 2007, 30 (11) :821-834.

7.Raghu G, Collard HR, Egan JJ, et al. An officialATS / ERS / JRS / ALAT statement: idiopathic pulmonary fibrosis: evidence-based guidelines for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J]. Am J Respir Crit Med,2011,183(6) : 788-824.

8.陳素芹, 高海燕, 王鋒. 糖皮質激素在呼吸系統疾病中的應用進展 [J]. 江蘇醫藥,2010,36(17): 2073-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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