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偷情 情人竟是小偷
本報訊 女子跑來蘇州與情人約會,不料被尾隨而來的丈夫逮個正著。不過事情還沒完,丈夫向警方爆料「醜事」,竟然查出這位情夫是一名屢次犯案的小偷。近日,相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去年11月10日,相城警方接到報警:黃埭鎮一家 KTV 門口,兩男一女發生激烈爭吵,男子劉某揚言如果女子不跟其回家,便要將另一男子趙某的醜事曝光。這場家庭糾紛意外地牽出了一樁刑事案件。
劉某向警方舉報稱,其妻子是貴州人,2008年在網上認識了老鄉趙某,兩人產生感情。夫妻吵架時,妻子總是提起趙某,稱他有多台筆記本電腦和多個手機,很有本事。其妻還跟趙某回過老家,見到家中也有多個電腦和手機,懷疑是偷來的,並且把她的見聞告訴丈夫劉某。這次,妻子和劉某吵架時,又向他炫耀趙某新近弄到的兩台電腦。根據劉某的爆料,警察來到趙某租住地,果然發現其表弟常某正用一台筆記本電腦上網,常某稱電腦是表哥的。警方經調查發現,11月初到11月9日間,趙某共盜竊三次,包括兩台電腦、黃金吊墜和13700元現金等財物。
今年25歲的貴州人趙某是個無業游民,時常通過小偷小摸來貼補。2009年11月,他因多次盜竊被處行政拘留半個月,2009年12月和2010年11月又分別被勞動教養一年,是個慣偷。2011年10月,同在蘇州打工的表弟沒了工作又來投奔他,二人經常與朋友出入飯店、KTV 等場所,花費都來自趙某,沒有收入的他自然是想到「找」點錢花。11月1日凌晨,他見租住的小區內一戶人家窗戶沒關,便爬窗進入,竊得三星筆記本電腦一台。四五天後,同樣是凌晨兩三點,他潛入一戶居民家竊得聯想筆記本電腦一台及項鏈一條、黃金吊墜一個,後將吊墜變賣。9日凌晨,他再次爬窗進入民居竊得13700元現金和11美元。(木梓 黃弈亭 丁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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