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聖經的孩子教育觀(六~十一章)

第六章

 

父母的責任

 

這或許是你頭一次意識到你有權管治你的孩子。既然神已把你放在這個位置上,你就應該象有權柄的人,盡職盡責。換句話說,你的子女需要知道你在負責。這意味著作決定的人是你,而不是孩子。決定他們何時上床睡覺、該吃什麼、不該吃什麼以及准許參加什麼活動的人是你。這些決定權屬於父母,

直到孩子被教育得能夠自己作出正確的決定。父母甚至可以決定什麼時候以及在什麼範圍內允許孩子作出他自己的決定。

 

孩子需要一位權威人物。如果父母不領導他們,他們的孩子就會到別的地方去尋求。家中若沒有堅定的領導,孩子就會在家外找某某告訴他們做什麼。神所造的孩子趨向於跟從和忠實於父母,並響應父母的權威;因此,一旦父母放棄他們的責任,孩子就會到別處去尋找一個替代。

 

無領導的孩子會積極響應異教或旁門(如天主教、佛教或耶和華見證人等)、街頭幫伙或革命運動,這並不應令人吃驚。這些團體都有一個共同之處——他們要求遵從。他們都有著強有力的領導,用以教導他們的手下嚴格執行他們的規條,而且還為追隨者設立了一個生活的目標。比起他們來,我們作父母的在領導孩子這一方面膽敢示弱嗎?

 

與孩子心理學所盛行的教導相反,你的孩子需要一個領導——而不是一個夥伴、好朋友、姐姐或哥哥。父母是權威人物,孩子必須服從他們的權威,因此父母不可以扮演成孩子的一個夥伴或好友。如果父母在孩子成長時期內對孩子管治得好,他們今後才能夠與長大成人的孩子友好相處。然而,只有當

一個孩子受到教育並達到他父母的標準之後,他們才可能享有與他人和睦相處的樂趣。

 

沒有正確教育孩子的父母常常指責他人或事物對孩子的影響。教師、其它孩子、電視,甚至教會常遭到這方面的責備。然而,神只叫父母對孩子教育負責。因此,控制由什麼來影響孩子也是父母的責任。

 

孩子在學校里所受的教育也許會同他們父母的教導相反,但決定孩子上哪所學校以及孩子受何等教導是父母的責任。孩子會受同齡人的影響,但控制孩子與誰交往也是父母的責任。電視及其它媒體對孩子的影響極大,但最終要負責選擇孩子可以接受什麼信息的還是父母。孩子可能不理會教會所教導的,

但在教導孩子聖經這事上,父母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神要求他們對此負責。

 

父母企圖逃避職責的另一種方法是,將責任推卸給神。這樣的父母告訴孩子,誰不聽從,神就要懲罰他。而事實上,神賦予了父母指示和懲罰孩子的權威。聖經告訴父母,他們不但要教導子女做什麼,而且還要強制子女服從他們的教導。這是父母的職責,他們不可將這責任推卸給神。一個學會服從父母的孩子更易於聽從神。

 

對於孩子,父母是神權威的象徵和代表。父母管治孩子的方式影響著孩子如何看待神以及所有其它在神之下的權威。父母在孩子的生命中佔有一個十分關鍵的位置。讓我們來看看一個孩子會如何想。如果他看到父母是公正的,那他就會認為神也一定是公正的。如果他父母因他犯錯而懲罰他,那神一定

會因過犯而施與懲罰。如果他父母關愛他,那神一定關愛他。如果他父母尊敬並聽從神的話語,那他就必須尊敬並服從神。如果他父母言行一致,那神一定言行一致。

 

作為父母,你有機會去塑造孩子關於神、政府、他或她的婚姻關係方面的觀念。一個被要求聽從父母的孩子將來會尊敬他父母的權威,因而會更易於服從其它權威,包括神的道。

 

作為父母——總結

我們已看到,聖經明確規定了父母和孩子的地位。它也表明了(由於)滿足或不滿足神之標準所帶來的結果。讓我們再回顧一下關於父母的一些主要原則:

 

· 為正確教育子女的父母所存留的,是極大喜樂和滿足的祝福,而為那些失敗於教育子女的父母所存留的,只有巨大憂愁的詛咒。

· 神創造了每個孩子,並且神為祂所創造的一切都定了一個計劃和目的。

· 神要父母按著祂的標準來教育他們的子女。

· 孩子教育的成敗有賴於孩子是否尊敬他父母的權威。

· 權威原則是神為了有序地實施祂的計劃而預定的。

· 父母的權威是所有機構中最為廣闊的,它包括有命令孩子服從的權利。

· 父母的話就是孩子的法令。

· 父母要負責去培養順從並尊敬他們的孩子。

· 父母的管治如何,只向神負責。

· 孝敬父母的孩子會蒙受物質財富昌盛的祝福,而那些公開悖逆、不尊敬父母的孩子所遭受的則是詛咒,或是今生的痛苦或暴死(也許這些他們都會遭受)。

· 父母必須對子女實施強有力的領導,並要對他們所受的外在影響負責。

· 父母對他們的子女來說是神權威的象徵和代表。

 

至此,你或許還不知道怎樣使子女服從或尊敬自己,或者你還不知道應去教導他們什麼。但是,你現在應該明白你管治子女的職責,以及你為如何把握那職責而向神所擔負的責任。你也應當開始明白,你的孩子是多麼地需要你的管治和保護。

 

父母必須懂得,履行父母的職責是他們愛子女的表現。換句話說,如果你愛你的孩子,就當去管治他們。

 

明確了以神的意念所確立的父母權威之後,接下來我們將繼續討論聖經關於孩子的啟示。對於孩子教育來說,不是只有基督徒才需了解並運用聖經知識。關於家庭機構的知識適用於全人類。然而,只有諳熟神的話語並被聖靈賦予能力的基督徒才能夠「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以弗所書6:4)養育他的孩子。

 

神對每個生命都有一個計劃,祂甚至使用這世界不公平的事情來成就祂的計劃。或許在其父母手裡受到不公對待的孩子為使其意志服從神所正需要的就是那種壓力。或許神正預備這樣的一個孩子通過磨難來榮耀祂自己,就象約伯所做的那樣。神的計劃比任何人以自己有限的頭腦在有限的時間內能夠理

解的任何事情都要宏偉。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無知並無助的孩子,而神看到的是一個祂給予了全部供養的靈魂。神不會犯錯;因此我們必須讓祂去對付悖逆的父母。

第七章

 

孩子的天性

 

我們已經看到,聖經告訴父母: 他們有責任以神的標準來教育孩子,他們擁有管治自己孩子的地位,以及他們因神所賜的生命之禮物——孩子而必向神負責。現在我們要來察看孩子究竟是怎樣的?他身上究竟有些什麼而要求受如此廣博的教育?父母的權威為何必要?

 

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須學習聖經關於孩子的教導。要了解孩子,首先就有必要了解人類的起源。

 

人類起初是按「神的形象」被造

 

創世記1:26上「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神是無瑕疵的,祂所有的創造在起初狀態也是如此。甚至連撒旦剛被造時也是完美的(以西結書28:12下-15)。在神造人時,人在其人性上也是完美的。人類開始時處於蒙福的狀態,但人卻因選擇了違背神所啟示的旨意而墮落了(就如同撒旦在人墮落之前所做的)。神以其話語確切地向人表達了祂的旨意。

 

創世記2: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隨後,人蓄意違背自己已經知曉的神的標準,這罪導致了人天性的變化。當罪進入世界時,人類從神起初的創造中墮落了,成為了敗壞的種類。此後他便與神隔絕,伏於詛咒和死亡,並服在公義之神的審判之下。後來,人類開始「按其類」繁衍後代。

 

人類現在按「亞當的形象樣式」繁衍

 

創世記 5:3「 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象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塞特。」

 

人類不再處於起初被造的狀態中,而是按著墮落的人性樣式被改變。這一墮落的狀態通過一人傳給他所有的後裔。

 

羅馬書5:12「這就如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8上「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

以弗所書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這墮落的狀態有三方面的表現:

 

1、人類的每個成員生而具有一副必有一死的軀體(必定有肉身之死)。

 

2、每個人生而在靈上就與神分離(處於靈性上的死亡之中)。

 

3、每個人生而具有一副為罪服於刑罰的靈魂(永恆的定罪)。

 

孩子正是在這種境況中生出來的。

 

每個孩子生而就有罪的天性

 

詩篇51:5「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詩篇58:3「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

 

不需教一個孩子如何撒謊、自私或犯錯;這些事他們會很自然地去行。每個天真、玲瓏、嬌憨的嬰孩都在內心不斷地傾向於去滿足他們強烈的慾望。在罪的控制之下,孩子全然以自我為中心。一個孩子在想吃時,他就要吃他想吃的東西,而且,他還想要擁有他人全部的注意,要不停地玩耍,總之,要

滿足他的每個願望而不顧及他人。

 

任何懷疑孩子帶著這種罪之天性的人只需觀察一下未受過教育之孩子的行為就行了。設想有兩個孩子留在一間屋裡,屋裡只有一個他們都感興趣的玩具的情形。或者,想像一個單獨呆在一間有著一罐子糖果的房間的情形。最後,細想一下讓一個孩子來決定他上床睡覺的時間或任何其它他所不願去做的事(如洗澡、勞動或學習)的情形。這些例子描繪了一個孩子要得到自我滿足的現實圖景。

 

當一個孩子的行為舉止是好的時,他的好行為也可能是出於自身利益、想獲得注意或將來的獎賞。一個聰明的孩子能夠欺騙一個大人,使其認為他生來是好的,只不過偶爾做得不好而已。只要你意識到罪惡會驅使一個孩子去做他認為有利於自己的任何壞事或甚至好事,你就可以免受這種欺騙。

 

一旦父母意識到孩子自然和正常的傾向是要滿足自己的敗壞本性,他們就為作成功的父母做好了準備。只要你還在幻想你的孩子是一個天性良好的幼稚可愛的天使,你就不能成功。為了孩子的益處,父母不可容許他在敗壞本性的控制之下我行我素。

 

孩子須由父母管束

 

箴言29: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譯自希伯來語的「放縱」一詞有時是指在沒有柵欄或約束的情況下放牧。這個詞也在廣義上被用作「放任不管」。與一個為父母所教育的孩子之情形形成對照,它所描繪的是一個沒有受到教育而被放任長大成人的孩子。這節經文所教導的原則是,如果父母對一個孩子不加管束,他就會順著他敗壞的天

性成長。神在另一節經文中警告道:

 

撒母耳記上3:13「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

 

在這節經文中,神譴責了以利,就是養育了兩個邪惡兒子的祭司。他的兒子已長大成人,但以利卻受到審判,因作為他們的父,他未曾管束他們敗壞的天性。這裡所譯的「禁止」一詞在希伯來文中是指「使微弱」。換言之,以利本應利用他為父的權威,使他兒子盡量不受他們敗壞本性的影響。並不是

以利使他兒子邪惡;他們「自招詛咒」,但以利沒有防範他們。這節經文指出,父母有責任管束他孩子的邪惡傾向。

 

一個被父母放任或不管束的孩子會順從他敗壞本性的控制。他生而不具備知道什麼正確以及什麼對他才是最好的知識,也不具備征服他內在傾向犯罪的能力。容許一個孩子不受管束的時間越長,他就越為他慾望的自我縱容所奴役。不幫助他控制自己是殘忍的。

 

父母的主要職責是外在地控制孩子的天性。這有助於解釋父母擁有近乎無限權柄的原因。管束孩子的天性不是孩子教育的全部內容。然而,除非其天性得以控制,否則他就幾乎不能領受什麼積極的教育。父母必須對孩子加以外在的控制,直致他學會內在控制。

 

了解自己的敗壞本性對你起了如何邪惡的作用,這有助於你認識控制你孩子天性的重要性。作為大人,你或許能觀察到你罪惡的本性常常在某些方面表現出來。對飲食的正常慾望能被罪惡的本性扭曲,導致貪吃或暴食。同樣,對性的正常要求會被扭曲成對色情描寫或不道德性行為無法滿足的淫慾。甚

至希望被他人接納的單純願望也可能被敗壞的天性扭曲到使人放棄正確原則的地步。你大概能看出,如果父母對你控制得多,他們對你學會克制自己的幫助就大。在你孩子還小時,借著讓他學習怎樣控制他罪惡的天性,你就有機會幫助他成為一個成熟的成人。

第八章

 

一個孩子的年齡段

 

在通向成人的路上,孩子要經過幾個不同的成長階段。希臘和希伯來文的聖經運用了特定的辭彙來表達人成長的各不同階段。在此,我們將這些聖經用詞翻譯成嬰孩、少年、青少年和成人。了解人成長不同階段的特徵對知道怎樣教育孩子非常重要。

 

「嬰孩」一詞用於表述孩子的第一階段。這時期始於對父母的完全依賴,特別是對母親的依賴。嬰孩是無助的,必須常常在身體方面得到照顧。他要求自己的每個需要馬上得到滿足。在這時期,通過所受到的關懷,他產生了安全感。這種關懷錶現於懷抱幼兒、照看他的需要、刺激他的反應、保證他暖

和以及不使他受飢餓、潮濕、針刺或任何其它不適之苦。

 

隨著力氣的增大,嬰孩迅速渡過這第一階段。他開始發現自信感,不斷減少依賴他人來滿足自己的需要。當他有能力以做自己的事來表示他的獨立性時,我們就不能再把他視為一個嬰孩了。

 

「少年」一詞用於表述一個不同於十多歲青年的小孩。正是在這一時期內,孩子試圖將他們自己的意志立為他們唯一的主宰。他們會拒斥和反抗對他們自由的任何限制。他們自己的願望將支配他們的行動,因為他們所尋求取悅的只是自己。 

當一個孩子想得到讚許時,他也許會一時去作別人要他做的事。當他想讓別人注意他時,他會故意製造麻煩。當他要表達自己的意志時,他會對他人針對他而來的意志進行挑戰。幾乎所有的父母都曾遇到一個孩子僅只為表現他自己的意志和獨立性而拒絕接受一罐糖果或他喜愛的其它東西。

 

少年是大部分人生行為模式得以建立的時期。尊敬權威,尊重他人的權利,誠實和可親,有耐心,有自制力,勤勞好學,關心他人以及知足等好品質都能在這一時期得到培養。由於這階段是孩子的心靈品性的形成期,因此父母應該為孩子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為制定原則,並且要執行它們。

 

少年與嬰孩的時間分界並不是絕對的。一旦嬰孩開始顯示自己的意志,就可把他視為少年了。當少年到了十三歲,他就步入下一個發展階段,即青少年。

 

「青少年」一詞用於表示處於十三到二十歲之間的人。在這一時期內,他的個性得到塑造。隨著個性的逐步形成,他的個人愛好和興趣體現了出來。隨著青少年性方面的成熟,男性或女性的氣質日顯突出。並且,明白為何要求他遵守原則對他就變得十分的重要。

 

青少年希望得到更多的獨立,但同時,他的責任不斷在增加。他會尋找他所敬重的人,以其作為自己生活的榜樣,並服從那人的領導。他有著作為獨立的個人而被接受和認可的需要。這正是父母能夠最大限度地影響他思想的時候。

 

有賴於父母對少年時期的教育效果,青少年將會要麼接受他們的教導,要麼拒絕他們的忠告、生活方式甚至他們本人。一個受過正確教育的少年在開始步入青少年時會對自己越來越負責。而一個沒有服在父母權威之下的少年在青少年時期會越來越反抗父母、學校或其它任何限制他獨立性的努力。一個

已經凌駕在其父母之上的青少年,為了滿足他以自己為中心的生活方式,會不斷地加強施展他對他們的支配。

 

「成人」一詞用於表示二十或二十歲以上的男女。在聖經中,成年男性要完全向上帝和國家負責,要服兵役,向國家納稅。成年女性則仍由父母監護,直至出嫁。

 

成人不再是一個青少年了,教育期對他來說已然結束。受過正確教育的青少年在成為成人之後仍繼續尊敬父母,他的生活會反映出他所受正確教育的果效,因而給父母帶來莫大的喜悅。如果父母也獲得孩子對他們品格和智慧的敬重,那他仍會繼續尋求他們的忠告和教誨。

 

如果父母意識得到他們孩子成長的不同階段(特別是「少年」及「青少年」階段),這便有助於他們懂得以下幾個部分將要提及的「控制」和「教導」之教育功能。

 

到此為止,我們能夠設立關於孩子的某些原則:

 

· 由於原罪,人類現在是在敗壞的狀態中繁衍的。

· 每個孩子生來就是人類的一個成員,他的身體﹑靈魂和心靈都全部受到罪的影響。

· 每個孩子都帶有人類罪惡的本性,因此他是罪的奴僕,也是一個完全以自我為中心的人。

· 父母的職責正是要管束孩子敗壞本性的傾向。

· 按照聖經,孩子可按他們不同的成長階段加以說明。

· 孩子成長的每一階段都有其特點。

 

懂得孩子的天性有助於父母意識到他們權威的重要性,也能夠幫助他們看到教育孩子的需要——開始時加給他們必要的外在控制,然後借著教育使孩子控制自己。

第九章

 

孩子教育的意思是什麼

 

在能夠有效地教育你的孩子之前,確知教育的含義是必要的。教育指的是:「促使受教育者產生教育之結果的過程」,因此,孩子教育就是父母用來使一個孩子受教而達到預定目標的過程。

 

培育一種植物生長的意思是使它沿著一個預先設定的路線成長,訓練一個運動員則是指,使他能夠適應體育比賽,特別是要贏。訓練一隻動物是要使它達成某項諸如賽跑、做事或進行一場遊戲的目標。教一個人某種技能是使他能夠熟練地運用這種技藝。

 

在這些情形中,只有當對象實際地達到培育過程指定的目標時,培育才算實現(完成)。教育不僅僅只是教導的過程。假如沒有得到積極的結果,那教育的目標就還未實現。如果植物不沿著棚架生長,運動員的比賽不好,動物不能作表演或受教者不能勝任工作,那培育就沒有實現。

 

父母教育孩子並非只是單純地告訴孩子他們對他的期望是什麼。除非孩子能實際地達到他受教所要達到的目的,否則就還未實現對他的教育。父母不可說,「我不懂他為何會那樣。我總是告訴他該作的事」。告訴他不等於教育。

 

僅僅給孩子一個好的家庭環境也不等於教育。讓孩子在一種道德的氣氛中成長,這並不能保證他會「領悟」他父母的準則。許多有道德的父母(包括一些牧者)養出不道德的兒女,這就證明了這一點。如果父母僅只借著以身作則而期望孩子來遵循他們的標準,卻不對之加以教育,那麼當孩子所繼承的

只是他們的缺點,並拒絕大多數他們生活中的優點時,父母會受到震驚。

 

基督徒父母能被一種想法所蒙蔽,即他們以為孩子可以通過教會或基督學校受有關聖經的教導,這樣便可以使父母本身從對其教育的事務中脫開身來。雖然一所教導聖經的教會或一所不錯的基督學校能夠幫助父母們,但它們卻不可代替父母對其子女的教育。在教會或學校真正對孩子產生效果之前,父

母教育子女使之順服並尊重權威是必要的。

 

養育不等於教育。植物和動物被養育。養育某事物指的是使它成長。養育一個孩子只是包括餵養、給他衣穿及保護他免受傷害,一直到他身體發育成熟。現今大多數的父母僅僅只是在「養育」他們的孩子,但是養育並不包括對靈魂的教育,而這是神所要求我們去做的。

 

如果你期望你的孩子變得順從,並期望他願意把神的標準接受為自己的標準,那你就必須採用神為我們設計而獲得這些結果的程序。符合聖經的教育所產生的品格與任由孩子按他自己的本性成長有著天壤之別。神的道要求父母們努力參予改變孩子天性的事工。

 

父母要教育子女

 

箴言22: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教養」一詞的原文是指「更新﹑開創或開始」。神吩咐父母使他們的孩子開始走一條特定的道路,不許他順從其本性,而是指導他走一條新的道路。「教養」非一時的衝動,而是要貫穿於整個教育過程。這教育的結果是使得這新道路成為孩子自己的生活之路。當這教育生效時,孩子將不會再離開這

條道路,甚至當他長大成人也是如此。

 

本節經文所說的孩子正處於「少年」的發展階段——即在十三歲以下。父母不可等孩子來選擇自己的生活道路,而要在孩子童年的早期就指導他走一條正確的道路。這種指導並不意味著父母按私意去支配一個孩子的職業選擇或他個人的愛好,而是去指導他走一條符合上帝之標準的道路。

 

約束一個孩子的天性不等於教育孩子的全部。然而,只要天性得不到控制,就幾乎不存在任何積極的教育。正當孩子在學習自製的同時,父母必須對他實行外在的控制。父母的角色不在於(終自己)一生都要保持著對孩子生活的控制,而是逐漸地使自己儘早從中抽身。

 

父母把握正確的知識和真理,並只以此教育孩子,這是極其關鍵的。當然,聖經就是所有屬靈真理的終極源泉。因此,想教導孩子正確生活方式的父母必須以神所賜予人類的標準來教導他。

 

父母要以神的話語來教導孩子

 

申命記6:6-7「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父母被吩咐要以神所啟示的一切去教導孩子。「教訓」一詞譯自希伯來語,意思是「反覆灌輸」,指著重反覆將神的標準灌輸在孩子的心中。要注意到,這種教導方式是持之以恆的,並且要不失時機地去把握住每個機會,教育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直到所期望的結果達到為止。由於符合聖經的教育是與孩子的自然傾向相逆而施的,因此一次次地反覆實施這種教育是必需的。這幾節經文也表明,為正確地教育孩子,父母需要知道神的話語。如果你要教育你孩子正確的生活方式,那首先你就得必須知道這正確的生活方式是什麼。

 

第七節中,「兒女」一詞的原文並非是指一個特定的年齡段,它強調的是家庭關係,換句話說,父母要對教育自己的兒女負責,我們的教會和教會學校應該教導父母們,使他們明白以神的真道來教育自己兒女的重要性。

 

總之,孩子教育是父母使孩子達到受教之目標的過程。這一過程既包括管束孩子不讓其順從自己罪惡的傾向,也包括教導他正確的生活方式。我們所期望的目標就是要讓孩子學習神的話語,使神的真道成為他今後一生的指南。

 

那麼,不正確的孩子教育是怎樣的呢?如果父母們沒有清楚地教導孩子去達到神所要求的目標,那父母容易遇到的一些問題是什麼?下一章我們將討論消極教育的問題。

第十章

 

消極的教育

 

作為父母,無論你是否有意教育你的孩子,你總是在教育他。因為你所處的支配地位,你的孩子會從你那裡接受到人生指南,不論這種指南是錯還是對。你要麼藉著所許可的行為(不履行職責的教育),要麼藉著有意的教導(故意消極的教育)為他設立可行行為的標準。

 

如果一個孩子粗野﹑不體諒他人並自私,這些都與他所受的教育有關。如果一個孩子又懶又邋遢,或不尊重他人,常製造麻煩,這也與他所受的教育有關。父母當然不會故意去教育他們的子女使其具有這些消極的個性特徵;然而,因為這些壞行為出於孩子敗壞的天性,所以這些行為習慣是一個孩子十

分容易接受的。

 

當父母沒有在教育孩子這事上做什麼時,孩子所領受的教育就會使他認為,他所想要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這種不在孩子身上花工夫的做法就是「不履行職責的消極教育」。

 

不履行職責的消極教育

 

當父母忽略自己消極的行為時,他們實際上也是在教育孩子同樣行。所有的父母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如此。我們都有盲點,就是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看不到自己錯誤的方面。這些盲點阻礙我們去糾正孩子身上所出現的相應問題。在飯桌前舉止不雅的父母很難發現並糾正孩子吃飯時的惡習。亂說他人的父

母很難意識得到並改正在孩子身上的這一習慣。因此,這樣的父母想糾正兒女身上的不良品性是困難的,因為這樣做實際上是在定自己的罪。父母可能會向孩子教導正確的行為原則,但如果他們自己的行為與他們的教導相矛盾的話,他們就沒有確認那些標準。

 

另一方面,不留意自己身上的缺點,卻在這些方面對孩子顯得過度苛刻,這也是可能的。然而這種虛偽也會被一個孩子所棄絕,並導致消極的教育。只有你在自己的生活中親自持守那些原則,你才能夠有效地教育孩子。

 

當父母沒有向孩子實施他們自己賴以生活的標準時,不履行職責的教育也會發生。這一失敗可能是由於父母只顧及自己的問題,厭倦於常常指正孩子,或是由於自己懶惰的原因。有多少次在應該管你的孩子時,你卻沒去管教他不良的行為和態度呢?教育需要持之以恆。你的教育越是持之以恆,你的孩

子就會越有效地達到你教育的目標,你也就越不用那麼頻繁地去糾正他。

 

不履行職責的教育通常是把管教的責任推給他人的結果。當做父親的把所有教育的責任推到做母親的身上時,那這做父親的就沒有盡責。當父親在家,母親就不去管教孩子,而企圖以此去迫使孩子的父親去做這些事,那這做母親的就沒有盡責。父母雙方互相支持,這對孩子有很大益處。無論如何,父

母雙方都不可以忽略孩子需要受一貫性教育的問題。如果父母之一甘願教育孩子,那他或她就必須去做。

 

父母需要注意,不要依靠教師、保姆或一個大孩子來承擔自己教育的責任。大孩子在分擔家務事方面會有大的幫助,然而,父母絕不應該讓他糾正或負責教育他的弟弟或妹妹。把父母的責任委派給一個孩子會導致家庭角色的混亂,也會在孩子中間造成緊張局面。只有父母才有神所賦予的權威去實施這

樣的權力。除了父母,神沒有要求別人對教育子女負責。

 

故意的消極教育

 

比不履行職責的教育還糟糕的是故意的消極教育。在父母實際地把不良的行為模式教育給孩子的時候,這種教育就發生了。然後這些不良的品性就會阻礙著父母成就積極教育的可能性。這些品性也會影響孩子接受家庭之外——在學校、教會和工作中——教導的能力。

 

故意的消極教育是父母容許孩子反抗他們教育的結果。以下的例子描述了一些父母在指導孩子時所絕不應該容忍的情況。

 

1、一個孩子可能會被訓練成這樣,對他所發的指示在重複了兩三遍之後才要求他遵從: 「 桑尼,我要你把你的玩具撿起來。」桑尼對這一命令聽而不聞,繼續在玩。﹙他想玩,並不想去做剛才命令他做的事。﹚一段時間過後,大人發現自己的指示並沒有被遵行。「桑尼,我告訴過你不要再玩,收起你的玩具,你聽見沒有?」 桑尼可能回答,也可能不回答,這取決於他以往所受的教育。﹙你應該教育你的孩子,使他總要對聽到的指示有所應答,因此,你就知道他確實聽到並明白你的指示了。這樣的應答如:「好的,爸爸」或「好的,媽媽」,回答時要有正確的態度,這就會在你孩子的心中培養起對大人適當的尊重,也同時告知你,他確實聽到你的話了。﹚

 

如果桑尼學會只應答對他重複的指示,那他所在受的訓練就是,要等到每個指示至少重複一遍之後才去服從。相應地,父母也正受到孩子的操練。如果一個孩子能夠不理會第一次的命令,他就會企圖不去理會重複的命令。他或許曾經歷過父母在重申之間的遺忘,因而能夠期望可能會完全逃脫要他去做

的事。

 

2、一個孩子可能會受到這樣的訓練,他只服從那些帶有某種威脅意味或帶有明確要懲罰他的威脅的指示。在孩子不理睬第一次命令之後,大人可能會用他最大的嗓門向孩子吼叫,「桑尼,十分鐘前,我就告訴你收起你的玩具。」桑尼學到了只有在大人向他吼叫或威脅時才需要去服從。順服的意思是「遵

行命令」,而不是只對威脅作出反應。

 

3、一個孩子也能被訓練得不去理睬甚至是重複的或帶有威脅的指示。大人容忍孩子完全不理會自己的指示實際上就是在訓練他可以不順服。這種訓練發生在父母很少堅持自己所發布的命令之時。 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個孩子對父母其中一方的指示會馬上作出應答,而對另一方的指示卻不予理睬。這種情況能夠發生在任何不強使孩子馬上聽從指示的大人身上,特別是那些把管治孩子的責任完全推到丈夫頭上的母親們身上。不論是父親還是母親,都必須單獨地去建立自己管治一個孩子的權利。

 

當一個大人以「去做,要不然就」來威脅孩子,而這「要不然就」卻很少實施時,孩子所受到的訓練就是把大人的話看得毫無價值。受這種訓練的孩子也會懷疑其它權威的話。他會認為,別人的話與自己家大人的話一樣沒有意思。當他聽到神在聖經中的話語: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時,他不會認為這只不過是另外一個空洞的恐嚇嗎?小時,孩子怎樣看待父母,就怎樣看待神。父母是神安排來管理他的權威,為的是要教育他順服和懂得尊重。讓你的孩子學會依靠你的話非常關鍵!

 

如果你不堅持原則,孩子就會以不順從來捉弄你。如果你沒有堅持到底,在不遵從你指示這一方面留給他甚至只是最小的機會,他就會與你賭一賭他可以不順從的運氣。令人吃驚的是,為了使自己的意志或願望得以實現,一個孩子會努力嘗試去做不可思議的事。比如,你是否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你走

進廚房,發現你孩子的手正伸向裝有小甜餅的罐子,你就問他: 「桑尼,你在拿小甜餅嗎?」他在回答「沒有」的同時卻繼續抓了一把。

 

4、一個孩子能受到這樣的訓練,就是對每個指示都要提出質問。一個孩子必須從一開始就學會對父母的指示馬上作出反應,並且不需要解釋。這樣的反應可以救他的性命,或至少使他不受傷害,因為父母能夠在他面臨危險時及時地指導他。

 

父母並不需要向孩子解釋自己的指示。他不需要知道你為什麼要他做某事的原因。你對他擁有權威,因此你有權利指導他的所作所為。當一個孩子被允許要父母對自己的指示作出說明時,這就會損壞他們的權威,並且導致他們去回答孩子,而不是孩子來回答他們。只要一個孩子還未學會不加疑問地服

從,你就最好不要在事先去解釋你給他的指示。假如你認為有必要解釋你的理由,也要等到他順服了你之後。

 

一個聰明的孩子如果被允許對父母的指示提出質問,那麼他很可能會混淆問題,從而可以逃避服從。他甚至可能用你自己的話來回擊你: 「但是你以前說過……」。的確,你會在行使你的權威時出些差錯,但是你孩子並沒有糾正你的責任或特權。

 

當父母容讓一個孩子回嘴並爭辯時,就會使自己由於干預他的生活而受煎熬。如果孩子加給他父母的麻煩足夠大,他們就會向孩子屈服。許多訓練孩子爭辯的父母就是如此。他們任由孩子自行其路,因為他們已經厭倦了同他爭辯,而這恰恰是他們原先允許他的。

 

5、一個孩子能夠這樣地訓練他的父母,使他們等待直至他決定何時服從。這種行為不是服從,而是不順服的一種巧妙形式,通常女孩子會有這樣的表現。男孩的不順服更加傾向於公然的反抗,而女孩則常常以消極的對抗來表達她的意志。

 

當你告訴孩子去作某件事而他的反應是「等一會兒」時,他就是在訓練你去等他的時間。孩子剛才所說的意思是,「我要按著我的意志去完成你的意志。」母親叫女兒去洗碗碟,雖然女兒回答「好的,媽媽」,但在半個小時里並沒有去做。她或許最後還是去洗了,或許還要等到母親再叫她一遍,那時她會說:「我正要去洗呢」,語氣十分甜美。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她而不是母親在操縱著局勢,因為她故意拖延去服從她母親的時間。

 

當一個孩子在順服之前要讓他的父母答應他的某些條件時,這也是消極的對抗。這些條件通常是一種賄賂,比如當母親為了說服孩子順從她時說: 「如果你收起你的玩具,我就給你一個驚喜。」在許多情況下,順服的條件使得大人去幫助孩子完成自己的指示: 「讓媽媽來幫助你收拾你的玩具。」這個

媽媽必然還會去做孩子當做的家庭作業。父母絕不應該去做孩子當做的事情。父母必須使自己的指示清楚明晰,若有必要,他們也可以給孩子做個示範,但孩子必須自己擔負起服從指示的責任。

 

6、一個孩子能夠被訓練得為自己的不順從或錯誤尋找借口。借口通常不是一種行為的真正原因,相反,它只是一種用來推託錯誤的企圖。人類敗壞的本性使人喜歡為自己尋找借口。借口是想減輕或完全逃避責任的企圖。

 

當父母訓練一個孩子給出借口時,他們也就是在訓練他對自己的行為不承擔全部責任。以後他就會為自己的失敗而責怪別人,而不是去面對真正的問題。對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完全負責是一個人成熟的標誌之一。如果一個人不去承擔責任,那他個人缺點或過失的真實性就被隱藏了起來,因此對他個人的改變和促進的需要就顯得不那麼必要了。

 

當父母去問孩子為何不聽從或犯錯事時,他們可能是想知道孩子的理由。然而,理由不如行為事實重要。正確公平的管教不應該建立在過失的原因之上,而應該建立在過失的事實之上。只有把孩子的過失作為事實確立之後,父母才應該去分析原因。原因對將來的教育或父母更加有效地控制局勢可能會是重要的(例如不允許孩子與一個對他有不良影響的人在一起玩)。原因不會改變過失的事實。父母必須這樣來教導孩子:外在的環境不是為他自己做錯事情辯護的理由。

 

當一個孩子被抓到時,我們會看到,經常有其它孩子參與這個孩子的過失。這個孩子的一個兄弟、姐妹或其它一個孩子可能是教唆目前被抓到的這個孩子去犯錯誤的原因。雙重的錯誤不會變成正確。每個孩子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儘管其它的人也可能有錯。父母要先對付自己孩子的錯失。過後可

以對其他有牽連的人採取適當的措施,但這些人的捲入一定不能是一種借口。

 

在規定了孩子們不許彼此亂取渾名之後,一個典型的情形可能會發生。你聽到你的一個孩子以言詞來攻擊他的姐妹,稱她「大肥豬」。你質問這個犯錯誤的孩子:「你剛才說了什麼?」﹙不應是:「你為何要那樣說?」﹚這個孩子可能會迴避你的問題,開始為他不守規定尋找借口。雖然他的姐妹可能向

他做了鬼臉或叫他癩哈蟆,但這並不能改變他犯有過失的事實。在你正當地教訓了這個孩子之後,要確定他姐妹是否真的挑釁了他,再把這種情況也用來作為對她的教育經驗。

 

父母索取孩子犯錯理由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在他們的內心裡是要孩子有一個借口。他們希望孩子拿出充分正當的理由,因此就不必要與他發生一場不愉快的摩擦。想避免衝突是自然的﹙除非你罪惡的天性喜歡衝突﹚。然而,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衝突是不可避免的。

 

父母的驕傲也會影響到他們想知道真實情況的願望。一個孩子的不順從或錯誤會反應出父母身上的缺點。當父母去索求他們孩子錯誤行為的理由時,他們也許是在企圖保護自己的驕傲,如果一個孩子能夠為自己的行為找到借口,父母就可以欺騙自己,可以不去承擔孩子貧乏的教育責任了。

 

當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考試失敗時,大人會十分自然地但願錯不在孩子。他們更願意傾向於認為,真正的錯誤在於教師。孩子打破了鄰居家的照片鏡框,父母會希望不是他們孩子的錯,而是與他在一起玩的其它孩子們乾的。每個人都喜歡把自己的錯誤歸在別人身上。絕不能讓你的孩子這樣做,這樣就不

致將他教育成為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

 

不要一廂情願地希望你的孩子的所做所為總是正確,相反,要記住,他的本性是要犯罪。你要面對一個事實,就是你孩子的行為會出自他的本性,直到你教育好了他為止。對他要公正,但也要把他每次的不順服或錯誤當作是教育他努力向神的標準看齊的機會。擁有這樣的思想會使你不致受騙,並會幫

助你去面對教育的必要性。

 

總之,消極的教育來自兩個原因: 父母容忍孩子不良的行為;父母疏忽於訓練孩子怎樣作出正當的應答。如果孩子沒有被訓練得既迅速又準確地服從第一次的命令,他往往會努力將自己的意志凌駕於管自己之人的頭上。這樣教育孩子的父母,有時他們會容讓自己的指示完全落空,從而使自己所說的話

無什價值,有時他們又會在一遍兩遍或三遍的反覆重申之後突然對孩子採取嚴厲措施,從而濫用了自己的權利。

 

解決的方法十分簡單。教育你孩子唯一公平和正確的方法就是,要求孩子始終和馬上順服你的命令。這不僅對孩子有益,而且對大人也簡單多,因為這樣做避免了自己的煩惱及聲帶的損耗。它也使得大人不必常常去盯著孩子,看他是否執行了命令。如果你真的想讓你的孩子成為聽你話的人,你就必須

訓練他服從你的命令,不需你的重申或威脅,他也不能有回嘴或借口。

 

有些時候﹙特別是在開始時﹚,看起來你所做的一切就是指導、警告、懲罰或說「不」。不要絕望。任何有價值的事物都需為之付出代價。當你看到你對孩子的教育出現成效,他開始尊敬並順服父母時,你就會感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大大值得。當你的孩子高興地去服從你的每個命令時,你大概就會

為他現在的表現自豪。衝突會減少,並且跟孩子的關係會得到促進。記住,只要工夫到家,神就會賜父母喜樂,賜孩子順利。只要你決定始終如一地以正確的方式去教育你的孩子,你就會從自己和孩子那裡得益處。

 

知道不該訓練孩子什麼是重要的,但更為重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去正確地教育他們。積極教育孩子的兩方面——控制和教導——將在下一章中討論。

第十一章

 

孩子教育的兩方面

 

孩子教育的兩方面——控制和教導———基本上要平行於孩子發展的不同特定階段。教育的控制方面對應於「少年」階段﹙十三歲以前﹚,而教導方面則對應於「青少年」階段﹙十三歲以後的大孩子﹚。一個少年必須被告知去做什麼;一個青少年需要被教導為什麼去做。

 

孩子還處在少年時期時,父母應該要求他們逐字逐句地照著父母的命令去做。孩子的這一發展期具有不成熟的特徵,需要大人常常的約束和管教,也需大人最大限度的外在控制。這時期要給孩子制定規則和標準,教育他們該做什麼和不該做什麼。大人需要給孩子施加足夠的壓力,促使他們不去違反並學會遵守這些規則。

 

等孩子到了十三歲,他就應該順從並尊重父母支配他的權利。他應該以自己的言行來證明自己尊重的態度。他應該有較強的自我約束能力,即他應擁有較強的控制自己慾望的內在力量。對於在整個少年階段正確地控制了孩子的父母來說,摩擦和衝突應已不再發生了。

 

當孩子進入「青少年」期以後,父母仍然應該要求他們服從。然而,現在的服從應出於甘心情願,而不是被迫的屈從。在這一發展階段,父母應該教導孩子,讓他們明白遵守規則的背後原因是什麼。這些原因涉及到,他們為什麼該去做或不該去做某事。

 

一個青少年應該開始體驗到,節制自己敗壞本性的慾望所帶來的益處。例如,如果一個少女能夠控制自己對甜食和腌製品的慾望,她將會避免發胖和皮膚受損。她的自我控制力是能使她成為一個具有良好女性形象的一個主要因素。一個青少年男孩,如果能夠控制自己常常閑逛貪玩的慾望,他將會使自己適宜於對他的教育和未來職業技能的發展。他的自製因此而會增強他的自信。

 

父母需要在孩子不同的發展階段強調相應方面的教育,以期獲得最大的果效。只有父母對一個少年實施有效地控制,使他變得順服,他們才能在孩子成為青少年後成功地指導他。他們的成功是可望的,因為孩子會敬重他們權威的地位和他們教育的權利。沒有人會接受自己所不尊敬之人的教導。

 

試圖違反這一程序的父母會遇到巨大的困難。如果一個孩子只受過教導而沒有受到控制,那麼他會變得越來越不可教。當他成為青少年後,他似乎會反抗一切要控制他的企圖。最終,他會變得無法控制。試圖只向一個小孩子講道理而同時又容忍他的不順從,這必然會導致對他的失控。

 

在孩童教育中,父母也常常會遭到另一種失敗,就是把控制這一方面貫徹到整個青少年期的始終,而忽略了所必要的教導。如果父母不去教導自己青少年的孩子,他就很可能在長大後拋棄他們的標準,開始尋求自己的道理。如果不告訴孩子為什麼他應該遵循父母為他所設定的標準,那這個青少年就無

法在內心把這些標準接受成自己的標準。並且,成年之後,要經過許多年的痛苦,他才學得到自己的標準。經驗或許是好老師,但卻不是學習的唯一方法。正確地教育孩子的父母,首先借著控制,其次靠著教導,就能夠幫助孩子順利渡過許多人生苦痛的關口。

 

強調孩子教育的這兩方面恰好與人類發展的「少年」與「青少年」時期相對應。然而,控制與教導存在著某種重疊。對不順從的青少年必須還要加以控制;而對一個順從的少年就可以教導他許多標準了,雖然他還很小。當遵循的原則是: 只要一個孩子的所做所為還象個孩子,就應該對他加以控制;而

當一個孩子對父母顯示出他的順從和尊敬後,就應該教導他。

 

不同性別以及不同的孩子在需要受控制及甘願受教這兩方面會各有差別。總的來說,大多數男孩和任性的女孩比起大多數女孩和較為溫和的男孩來,需要在一個較長時期內更強有力的控制。孩子也會呈現出周期性的變化,有時他們易於接受教導,而有時他們則需要加以嚴格的控制。聰明的大人能夠看

出孩子身上的這些差別,並相應地對他們的教導和控制作出調節。

 

父母本來就具有發揮他們對幼兒加以最有效控制的能力。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幼兒氣力不足,缺乏靈活性和知識。隨著孩子日益成長、強壯及越來越少地依賴大人,父母漸漸地失去他們控制孩子的能力。相反,幼兒對父母所髮指示原因的理解能力非常有限。然而,由於青少年的知識、經驗和思考能力增

長了,因此父母可以在教導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青少年的過程中給予他最大的影響。

 

如果孩子還處於少年時期,就只當在他明白並不斷地遵守給他的規則之後才應該跟他講道理。例如,教育界「新數學」失敗的原因之一是在孩子熟練掌握規則之前就引入了推理。如果父母向一個少年解釋給他指示的理由,他往往就會被搞糊塗,並且會忘記要他做的事情。

 

父母都擁有一段神所賜予的時期,在其間,他們要教育子女如何生活。只要按照正確的秩序和智慧來實施控制和教導,父母就能夠培育出一個受到良好教育的青年。他們的成功將於孩子有益,於他們自己有益,更重要的是榮耀了神。

 

在下一部分,我們將討論控制孩子的技巧。控制對孩子教育取得成功來說是十分關鍵的。這一部分將告訴你怎樣正確地去控制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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