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i最新增加的2個死刑罪
06-19
制售有毒食品最高判死刑
此次刑法修改增加了兩種最高刑為死刑的犯罪情形。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現行刑法232條、234條分別規定了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最高刑均為死刑。
另外一個情形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141條處罰。
刑法141條規定了生產、銷售假藥罪,其最高刑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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