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國綠卡」及「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持有人的國籍解讀

  隨著中外交流的不斷增多,有的外國人來華定居或加入中國國籍,有的中國公民赴國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對原內地中國公民而言,如果他們持有美國主管機關頒發的「美國綠卡」或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是否意味著他們已喪失中國國籍?  持「美國綠卡」的原內地中國公民不具有美國國籍  定居在美國多年的陳先生攜家人回到中國內地探親訪友。由於他們已註銷原中國內地戶口並持用「美國綠卡」,有的朋友或熟人便將陳先生一家當作美國人看待。那麼,他們究竟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或者說,他們到底是具有中國國籍還是美國國籍?  (一)「美國綠卡」系外國人在美國的永久居留證明  「美國綠卡」正式稱謂「Permanent Resident Card(永久居留卡)」,主要用於證明一個外國人擁有在美國長期居住和工作的權利,具有「美國簽證」的效用,持有人在進入美國國境時只要出示綠卡,護照上無須辦理簽證。由於這種代表永久居留身份的卡片最早是綠色的,故稱為「綠卡」。之後採用過其他顏色,2010年5月至今又重新改用綠色。  綠卡是一張信用卡般大小,記載著個人的照片、指紋、姓名等信息的塑料卡片,可以通過申請獲得。其種類主要包括:工作綠卡(申請人因本人在美國有固定工作)、依親綠卡(申請人因配偶子女在美國定居)和特殊人才綠卡(申請人因有特殊才能)等。  (二)「美國綠卡」持有人不屬於美國公民  美國綠卡,是美國給予移民美國的外國人永久居留權的證明,強調的是一種居民權;美國國籍,則意味著當事人是美國的公民,強調的是一種公民權。「綠卡」持有人如有意申請加入美國國籍,必須在美國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滿5年,並且在美國連續居住滿30個月。  順便說明一下,與「美國綠卡」相對應的是,中國自2004年8月15日起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針對外國人的「綠卡」制度。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7條規定:「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經本人申請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的審批管理辦法由公安部、外交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第48條規定:「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永久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居留和工作,憑本人的護照和永久居留證件出境入境。」  持「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的原內地中國公民的國籍狀態  居住在日本東京的原中國內地居民楊女士,為了申請加入日本國籍,應日本主管機關的要求,向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申請辦理了一份「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楊女士從領取該證明書之日起,她的國籍處於什麼狀態呢?  (一)中國公民的退籍申請由公安部負責審批  自1980年9月10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15條規定:「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第16條規定:「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准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據此,中國公民(持用香港和澳門特區護照的中國公民除外)如已擁有雙重國籍,可向中國內地公安機關或中國駐外使領館提交退籍申請,此類申請應當由公安部負責審批。經批准的,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退籍證書」。格式如下:  「XXX申請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條之規定,現准予退籍。特發給退籍證書,以資證明。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隨同退籍子女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印)  發證日期」。  (二)「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的含義和作用  「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是指中國駐外使領館根據駐在國主管機關的規定,應自願申請加入外國國籍的中國公民的要求,為其出具的一種領事證明。從理論上講,國際社會有責任採取各種措施,儘可能消除多重國籍或無國籍現象。從實踐上講,海外中國公民有可能因為「與居住國公民建立收養關係」、「與居住國公民結婚」、「與居住國公民具有親屬關係」或「在居住國定居一定期限」而有資格申請加入居住國國籍。為避免海外中國公民在獲准加入外國國籍前後出現雙重國籍或無國籍的狀況,中國駐外使領館可應當事人的申請,為其出具「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格式如下:  「茲證明XXX(男或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持有XXXX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件),於XXXX年X月X日提出退出中國國籍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9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規定,XXX在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同時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由此可見,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的基本含義和作用:一是根據中國國籍法為中國公民申請加入外國國籍奠定前提;二是當事人從領取上述證明書之日至加入外國國籍之前,沒有喪失中國國籍;三是當事人一旦加入外國國籍,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四是有效避免當事人出現雙重國籍或無國籍的狀況。  綜上所述,當事人持有「美國綠卡」,並非意味著他(她)已取得美國國籍;已註銷原中國內地戶口並持有「美國綠卡」的當事人,屬於定居在美國的中國公民即「華僑」。而依中外領事實踐,上述「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屬於中國公民申請加入外國國籍的必備文件,當事人從領取上述證明書之日至加入外國國籍之前,未曾喪失中國國籍。  總之,無論是持用「美國綠卡」的陳先生和家人,還是從領取「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證明書」之日至加入日本國籍前的楊女士,中國法律均承認他們具有中國國籍。  (作者為外交部領事司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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