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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宗

又作慈恩宗、瑜伽宗、應理圓實宗、普為乘教宗、唯識中道宗、唯識宗、有相宗、相宗、五性宗。廣義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識宗等以分別判決諸法性相為教義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識宗,或以之為唯識宗之代稱。為中國佛教十三宗之一,日本八宗之一。即以唐代玄奘為宗祖,依五位百法,判別有為、無為之諸法,主張一切唯識之旨之宗派。  本宗總取《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經》、《大乘阿毗達磨經》、《入楞伽經》、《厚嚴經》等六經及《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唯識二十論》、《辨中邊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等十一論為所依,又特以《解深密經》及《成唯識論》為憑據,以成一宗之旨。   關於本宗之傳承,於佛陀入滅後九百年,彌勒菩薩應無著菩薩之請於中夜從兜率天降至中印度阿逾陀國之禪堂,說《瑜伽師地論》;無著稟承其說,著《大乘莊嚴經論》、《攝大乘論》、《顯揚聖教論》;世親亦出《攝大乘論釋》、《十地經論》、《辨中邊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頌》等,更有所闡明;不久無性亦造論注釋《攝大乘論》,又有護法、德慧、安慧、親勝、難陀、凈月、火辨、勝友、最勝子、智月等十大論師,相繼制論以注釋世親之《唯識三十頌》,瑜伽宗風遂披靡全印。唐代玄奘入印,師事護法之門人戒賢,具稟本宗之奧秘。返唐後,翻傳本宗經論,弘宣法相唯識之玄旨。受教者頗多,以窺基、神昉、嘉尚、普光、神泰、法寶、玄應、玄范、辨機、彥悰、圓測等為著名。其中,神昉著《唯識文義記》;玄應著《唯識開發》;圓測作《解深密經疏》、《成唯識論疏》等,門人有道證,著有《唯識論要集》,新羅僧太賢從其學,制《唯識論古迹記》,世稱海東瑜伽之祖;而窺基紹承玄奘之嫡統,住長安大慈恩寺,盛張教綱,世稱慈恩大師,著有《瑜伽師地論略纂》、《成唯識論述記》及《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大乘法苑義林章》等,集本宗之大成。門人惠沼著《成唯識論了義燈》,破斥圓測等之邪義,其下復有道邑、智周、義忠等。智周作《成唯識論演秘》,發揚《成唯識論述記》之幽旨,並註解其難義。此外,《成唯識論掌中樞要》、《成唯識論了義燈》、《成唯識論演秘》,合稱為唯識三疏。日本之智鳳、智雄、智鸞、玄昉等皆出智周之門,均有所承學。其後,以禪及華嚴等宗勃興,本宗教勢頓衰,宋代以後稍見復興之跡。至明代,智旭製成《唯識論心要》,明昱作《成唯識論俗詮》,通潤作《成唯識論集解》,廣承作《成唯識論音義》等。 相宗的根本經典與傳承 綜述  以下內容皆取自成觀大法師撰寫之「相宗系列」書籍   要了解相宗(即法相宗,又稱瑜伽宗,或唯識宗),也必須稍微了解一下中觀派;   因為正如唐代義凈三藏在其所著《南海寄歸內法傳》中所言:「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中觀則俗有真空,體虛如化;瑜伽則外無內有,事皆唯識。」由是可知,大乘佛法有兩大法脈或學派,一是中觀學派,二是瑜伽學派。   中觀學派是尊龍樹菩薩為始祖,以其《中觀論》及《十二門論》為根本論典,其後傳至提婆菩薩,著有百論,即與龍樹之二論合稱「三論」其傳承者為羅睺羅跋多羅、青目、婆藪、佛護、青辯等。在中國之弘傳者則為鳩摩羅什,至唐,吉藏大師而集其大成,因而開創「三論宗」。此處所說的中觀學派是狹義的中觀派;此派雖名「中觀」實是以空觀(第一義空、一切法空)而涵攝空、假、中三觀,故名:中觀,又稱「空宗」。其根本經典為般若諸經與三論。   廣義的中觀學或空宗則包括天台宗、華嚴宗、禪宗等,因為這些宗派都以中觀學派的創始者及其經典為立宗之主要根據,故在大乘八大宗中,除法相宗與律宗外,其餘諸宗基本上都屬於性宗(空宗)所攝(以其相對於「相宗」,切研習之本性,故又稱為性宗)。 六經十一論  至於法相宗(或瑜伽宗)最主要的經典則為「一經一論」--《解深密經》與《瑜伽師地論》。其根本經典,根據《成唯識論述記》,則為「六經十一論」 :  A、 六經--   1. 解深密經   2. 華嚴經   3. 密嚴經(又名厚嚴經)   4. 楞伽經   5. 如來出現功德經   6. 大乘阿毗達磨經(最後二經未譯成漢文)   B、 十一論--   1. 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說)   2. 顯揚聖教論   3. 大乘莊嚴經論   4.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   5. 攝大乘論(以上無著菩薩造)   6. 辯中邊論(本頌彌勒菩薩說,世親菩薩造釋論)   7. 分別瑜伽論(本頌彌勒菩薩說,世親菩薩造釋論、此論未傳譯)   8. 唯識二十論(世親菩薩造)   9. 十地經論(世親菩薩造,系解釋華嚴經「十地品」者)   10.集量論(陳那菩薩造、義凈譯、已亡佚。系因明學之論典、發揮現比二量、及識之三分說)   11.觀所緣緣論(陳那菩薩造)   此可知,瑜伽宗的根本經典,其中之六經是佛說;其十一論,則為菩薩說或造,包括彌勒、無著、世親、陳那等。   至於瑜伽宗的傳承,除了釋尊與彌勒菩薩外,主要是無著與世親二菩薩等無著菩薩系在佛滅後九百年頃,誕生於北印度,犍陀羅國,出家後證入初地,馮神通力上升兜率陀天,親聆彌勒菩薩說法,悟得緣生無性的大乘空義,爰請彌勒菩薩於中夜降神於其中印度,阿逾陀國之禪堂,為說五論(即瑜伽師地論、分別瑜伽論頌,大乘莊嚴經論頌,辯中邊論頌,王法正理論)。無著菩薩又秉承彌勒菩薩所說之旨,造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大乘阿毗達磨集論、攝大乘論等。世親系無著之弟,起初修學小乘,後受無著所化,歸依大乘,並承無著之教,大弘大乘教法,名為百論之王,著有:攝大乘論釋、十地經論、辯中邊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頌等。對中土更有莫大影響,因為世親造頌後,有十大論師(護法、德慧、安慧、親勝、難陀、凈月、火辯、勝友、最勝子、智月)先後造釋論以解釋頌文,於是瑜伽宗風遂披靡全印。唐代玄奘大師入印求法,即事師護法之門人戒賢,具得其師承。返唐之後,翻傳本宗經論,弘宣法相唯識之旨。並雜揉十大論師解釋唯識三十頌之論文,而成《成唯識論》,因而成立法相宗。因此中土的法相宗,簡言之,即是依五位百法,判別有為、無為之諸法,而修證一切唯識之旨的教法。   繼承玄奘大師唯識之教者頗眾,其著名者為:窺基、神昉、嘉尚、普光、神泰、法寶、玄應、玄范、辯機、彥悰、圓測等。窺基為紹承玄奘之嫡統,住長安大慈恩寺,世稱慈恩大師,故法相宗亦時稱慈恩宗。新羅(古韓國名)僧太賢從圓測之弟子道證學法,著有唯識論古迹,世稱為「海東瑜伽之祖」。  以上為狹義的法相宗之根本經典與傳承。至於廣義的「法相」,則泛指大乘唯識宗,小乘俱舍宗,及六足論、發智論、大毗婆娑論等。 瑜伽學派之傳承  釋尊--彌勒--無著--世親--陳那--無性--護法--戒賢--玄奘   最後,從瑜伽宗的根本經典之六經來看,除了最後二經中土未譯外,其餘四經(解深密經,華嚴經,密嚴經,楞伽經),皆是所謂「性相圓融」,亦即,有性有相,並非純是法相之學。更有進者,這四部經同時也是性宗的根本經典;尤其是楞伽經,更是禪宗達摩祖師傳以印心的(直到六祖改成金剛經)。可見,即使在禪宗的正法眼藏用以印心的,在六祖以前,本是性相圓融、性相不分的。不但性相不分,而且也是顯密不分的:因為華嚴、密嚴、解深密、乃至楞伽也是顯密二教所共尊的。然而其後,以眾生根器轉鈍,不堪受持全體大法,因此分門修學,各擅其長。然而依法之本源與發展來看,此系不得已之事,並非法本有分派,而實系人根器轉淺所致:並非法有二種、三種或多種;種種法教實系如來法身之一體;眾生不堪全體大法,故別受其部分之法。然其要者,若欲求無上菩提,切莫以自所修學之一部分法,或性或相、或顯或密,執摸象之解而言:「這就是如來法的全部!」因而得少為足,甚或是自非他,種種妄想分別,乃至互相攻訐(jie),諍斗、如是即是迷人,枉受辛勤,不入正理。 唯識得成一宗之名  佛法之修行之四大門即:信、解、行、證。故若信而不解,解而不行,即無由斷證。 更何況不信、不解、不行,甚或雖飽覽佛經,卻於如來正法,不能起正信、正解,乃至種種曲解、邪解,謬解;如是不但自不能起正修行,更會誤導他人。   佛法之顯教大致分為性宗與相宗二大部,而相宗即是唯識學、或法相學,或二者和稱為「法相唯識」然而「法相」與「唯識」是不一樣的;如前所說,所有的瑜伽部,乃至小乘的大毗婆娑論、六足論,及介於大小乘之間的俱舍論,都可以說是屬於廣義的「法相」之學,故法相學含義較廣,它可以包括一切大小乘的法相之學。至於「唯識」,則是大乘的不共法,小乘法沒有。因為唯識學所研析的眾多「名相」也是屬於法相所攝,故亦通稱大乘唯識學為「法相宗」而「法相宗」一詞便儼然成為唯識宗的代名詞。實則,據理而言,「唯識」得成一宗之名,因為「唯識」一詞之中,即有自宗的主張。但「法相」一詞,則毫無特色、主張,且為多宗所共用,故實不適合成為一宗之名。然以歷代以來皆如是相傳,故亦姑且隨順「傳統」,亦時隨而稱之為「法相宗」或「相宗」;但讀者諸君須知「法相」與「唯識」之別。  顯教中的性宗,則是大略概括了一切顯教中涉及「法性」,或以參研「法性」或「本性」為主的宗派,舉凡禪宗、中觀、三論、般若、乃至華嚴、天台等學,都可以說是研修「性宗」之學。在中國歷代,性宗之學可以說是「獨佔」了整個「佛教市場」;至於「相宗」,則只有在唐初,於玄奘大師及其弟子窺基法師、普光(大乘光)、法師等之弘傳,昌盛一時,唐後即趨式微,乏人問津;及至明末,方有藕益大師、憨山大師、明昱(yu)法師等之研求提倡,才稍稍振興;其後卻又告式微。至於民初,又有一些佛學家,主要以白衣為首,大力倡導法相唯意識學,於是唯識學又再度引起大家研究的興趣。然這些唯識學者,他們研究唯識學的最初發心,是有鑒於禪宗在中國高度發展,而禪宗之末流則流於空疏、不精確、不確切、乃至不切實際之口頭禪,因此欲提倡法相精確之唯識學,以糾正禪宗末流之弊。這等發心原無可厚非,然而卻矯枉過正,只看到禪宗末流之弊,而不見禪宗正法之善;於是由本為救禪流之失,轉而一心、全力地抨擊所有禪宗,乃至廣義的性宗,亦加以譏毀,這些學者的一些出家弟子或再傳弟子,繼承其志,發揚光大其說,大事「以相破性」這實在是對唯識之義,多有誤解及曲解所致。其實,諸有智者皆所共知,如來大法猶如「如來之一體」而性相二宗,即猶如「如來之左右手」奈何眾生不解斯義,卻拿著如來的「左手打右手、右手打左手」再「以雙手打頭」;這豈是如來說法之意?如來說種種法,豈是要使眾生執其所說之一部份法,而互相鬥爭,互相是非?此實大悖如來說法之旨。蓋如來所宣說無量妙法,皆是以大悲、大智,依眾生根機,方便引攝,皆令入無上菩提之行,即所謂:「一切法皆為一佛乘故」可憐眾生愚昧,聞說妙法,不自修行,乃依我執我見,大起諍斗,因而謗法、破法、譏毀正法者,所在多有。   由於唯識學歷代研究者少,可供參考的註解實在不多,且又多是文言文,再加上經典的本文及註解之文,皆深奧難解,因此現代人即使發心要學唯識,也困難重重。筆者(成觀法師)有鑒於此,一來欲令佛弟子凡發心欲學唯識者,皆有門可入,至少於經論之文皆能解得,且於其旨得正信通達;二來,眾生若普遍能閱佛典、於其中得正信解,即不虞為惡知識所惑、所欺誑。三來,以此宣揚如來唯識正旨,令法界眾生普遍得正知、正信解;如來所說一切妙法,實不互相違逆,亦不乖隔;以如來之法「前善,中善,後亦善」故;諸佛子於如來聖教,莫自斗諍、莫起違逆之意,更勿興謗;應順佛教,信解奉行,滅度超越諸障:煩惱障、所知障、報障、惡業障、法障、魔障、直趨無上菩提。 何謂唯識學修學應有之警覺  「唯識學」之義,一言以蔽之,即是「助道心理學」或「修道心理學」 。茲釋如下。   近代由於科學昌盛,因此大眾都十分崇尚科學。而於佛教中,亦有此風尚。其中以一些唯有識學家之見,更為顯著。他們看到唯識學中諸多法相,及其脈絡分明關係,覺得唯識學「很科學」而且唯識所研究的主題,亦都是「心理學」方面的,所以他們便把唯識學當作「佛教心理學」來研究。其實這是不正確的:  1. 唯識學雖然「很科學」但它究非科學;因為佛法雖然可以「很科學」但佛法是超越科學的。同理,唯識學也非「佛教心理學」因為心理學是世學(世間的學問),所談的是「世諦」,而唯識學則是「出世法」所參究的卻是「出世諦」,出世之正理;故兩者不可混同;更不可因唯識學與心理學在題材上有少許相似之處,就因此令佛教徒覺得自己「身價百倍」或趕上時髦,這些想法都是錯誤的,因為若這樣想,即是:「以世法為貴」以及「以世法來判別佛法的高下」--也就是這些觀念的錯誤,而令某些佛學家以「科學」的標準,來重新為全體佛法作「判教」的工作,從而導人疑、謗種種佛法。   2.若定要說唯識學是種「心理學」則須知它並非「普通心理學」,而是「助道心理學」或「修道心理學」這是一切學唯識的佛弟子,必須要知道的事。因為佛及菩薩慈悲開示唯識正理,都是為了幫助佛弟子修習菩提正道,不為別的,故是「助道心理學」;又,唯識學所處理的「心理問題」,都是修道者在修行過程中會碰到的種種現象、問題、或困難,以及如何去面對、排除等,因此它是「修道心理學」。故此「助道心理學」其內容、題材、及目標大大不同於處理世間凡夫心理的「普通心理學」。因此,「唯識學」可以說是一套專為佛法修行人設計的「修道心理學」,故不能把它當成一門「學術」來「研究」。   那麼「唯識學」的「唯識」二字,究竟是什麼意義?「唯識」之意義為:一切萬法皆是識的變現,皆是依識的『自證分』(本體)所變現的『見分』及『相分』此外並無他物,故說「唯有識」易而言之,即華嚴經所說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華嚴經此語的一半,「唯心」的部分,即在「性宗」聖教中,廣說開闡之;而此語的另一半,「唯識」的部分,則在「相宗」之聖教中,廣說開闡之。故知,「性宗」的「唯心」與「相宗」的「唯識」,在真實的內涵上,實無差別,只是所對的根機不同,所施的方便有別,如是而已;是故當知,性相二宗並非敵對,而是相輔相成,如鳥之雙翼。又,如「密中有顯」,「禪中有凈」、「凈中有禪」,只是廣略開合不同,主伴有異。例如若對相宗之機,而廣說相宗之法,而略說性宗,乃至點到為止。 說法用意  反之,若對性宗之機,則於經中廣說性宗之法,略說相宗,乃至點到為止。至於顯密的廣略開合亦如是。如來如是說法之用意為:   1. 令學者廣種善根--以諸菩薩沒有隻學一法便得成佛者,皆是三大阿僧祗劫修無量福德資糧,廣度眾生,然後方得成佛。   2. 令菩薩於法知所會通--諸法之性本通,眾生以自心閉固凝滯,故於法滯礙不通:以心不通故,法亦不通,若其心通,法自然通達;如來欲令眾生借著於法性之會通,而達「心通」之目的,故作是說。   3. 為令諸菩薩速去法執,斷除所知障、法障,故如來說法,「性中有相」,「相中有性」,悉令斷除對法的偏執。再者,有些經典,所對之根機為圓熟之大機,於彼等經中,如來即為之開示性相融合之無上法教,例如:解深密經、楞伽經等皆是。   其次,「唯識學」之意義,可再從「唯識」二字,及「五位百法」來研討,便可更為詳細:   從「唯識」二字看:   一切萬法,唯識無境,以一切外境皆是諸識所變現的『相分』,故諸塵境界、山河大地、有情無情,皆是此識所變現者,並無實體。行者作如是「唯心識觀」,了達自心,不迷於境,於是從修斷中,漸次斷除煩惱、所知二障,而不受境轉,心得解脫,證「唯識實性」(即『圓成實性』),得大菩提。   從五位百法看:   1.從『有為法』及『無為法』看   唯識百法,大類分析「一切法」為「有為法」及「無為法」,這兩大類法即攝盡世間、出世間一切萬法。世尊開示此法,為令諸佛子了有為、證無為,其宗旨則在出世的無上聖道,亦即圓成實性(見唯識三十論頌及成唯識論)。故知如來一切所說,皆是為了救濟一切有情出於有為生死之苦輪,達於涅盤、菩提(此即所謂『二轉依』)的出世聖道。可嘆當今末法,有人講說如來法,卻作顛倒說,令人貪著世間法,於有為有漏之福,種種營求,卻自詡為「修行大乘」,或說是「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殊不知這是誤解及曲解禪宗六祖大師之意。六祖是說:「不離世間覺」,並未說「不離世間迷」,此其一;又,「不離世間覺」之義為:不能離於對世間有情的悲心、菩提心,而能證得大覺;此是正義。因此祖師之意,並非教你繼續貪愛,戀著世間,而能證得大覺。是故莫錯用心。若錯用心,錯解佛經,一切所修,枉費辛勤。故知「正見」之善根在學佛上,極其重要:以正見故,能正思維,抉擇正法;如是一切所修,功不唐捐。   2.從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及心不相應行法來看   這四位之法,總名為「有為法」,也就是說,這四位法即該攝一切有為法盡。如來如是開示,為令眾生了「心」為本,其他一切有為諸法,若色若心等,皆是心體(心王)之作用與變現。如是了已,行者返求自心,不向外馳求,得達其本。   3.從心所有法看   ① 從遍行心所看--   唯識學之義,為令行者了知心識的作用中,普遍一般的條件,共有五個:作意、觸、受、想、思。   ②從別境心所看--   唯識學之義,為令行者知修行中諸善法生起之相、狀、及要件,共有五個:欲、勝解、念、定、慧。所以,修行人想要修行善法、或「斷惡修善」,或「滅罪生善」,必須具備這五個條件,才能奏效。   ③從善心所、煩惱心所、及隨煩惱心所看--   這就顯示了唯識學最根本的目的:在於令人「斷惡修善」。而佛法中所謂「善」,不是世間法中之善、或有漏福報,而是能成就無漏聖道之究竟善法,共有十一個(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至於大家耳熟能詳的『學佛是為了斷煩惱』的「煩惱」,到底是什麼?「煩惱」依唯識百法,則分為二大類:根本煩惱及隨煩惱。   「根本煩惱」又稱大煩惱,簡稱為煩惱,共有六個根本煩惱:貪、嗔、痴、慢、疑、惡見。   「隨煩惱」共有二十個:忿、恨、覆、惱、嫉、慳、誑、害、驕、無慚、無愧、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讀者大德您若仔細看一下這六大煩惱及二十個隨煩惱的內容,便知為何唯識學是「修道心理學」之因;因為這些煩惱及隨煩惱,只有對佛法的修行人(要證菩提的人)來講,才是大病,才是惡,才是須斷除;若是世間凡夫人及外道人,並不以此為當除之病;因此,狹義而言,唯識學上修斷之事,乃至廣義而言,一切佛法上的修斷之事,所欲斷之惡、煩惱、不善法,皆是以此六根本惡及二十隨惡為代表。是故修學唯識法相,不但不會與他宗抵觸,而只會令所修、所知更為充實、明晰、精當;易言之,即令行者更加清楚要『修什麼善、斷什麼惡』。故此三位心所有法(善、煩惱、隨煩惱),即指出了一切唯識學的基本要干:修善斷惡。換言之,唯識學的基本目的是什麼?即是教人修善斷惡,以斷惡故,故能證真,通達趣入第六位的「無為法」,若通達無為法,即是三乘賢聖。   ④從色法及心不相應行法來看--   唯識之義,為令行者了知:除心所有法外,尚有與心不相應的行蘊所攝之法,以及內外的十一種色法,以俾於修行時不迷於色、心等內外諸法。   ⑤從無為法看--   此為令知唯識學最終之目的,不在名相言說,而是與一切如來所說法一樣,在於「斷惑證真」,達於無為之境。此乃唯識宗與一切佛法之共相。而且,由於唯識學是大乘法,故亦與其他大乘法一樣,其最終之修證旨趣悉在於「六無為法」中的「真如無為」。此「真如無為」即是世親菩薩的唯識三十論頌所說的「唯識實性」(唯識三十論頌曰:「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亦稱「圓成實性」。因此唯識瑜伽行者所欲修證者,即是「大乘共法」的「真如無為」;然此真如法卻是不與其他四乘法共的:不但不與人乘、天乘、乃至不與聲聞、緣覺乘共,更不與外道共。唯有大乘根人,方能正信解、修證、趣入。此亦是一切如來成佛的「密因」(大佛頂首楞嚴經),一切諸佛的「因地法行」、「凈圓覺性」(大方廣圓覺經)。是故當知,釋迦如來及彌勒菩薩(未來佛)於唯識諸經論中開示之真如及唯識性,實與大乘諸經論中所開示之真如,無二無別,悉是最高、最上之法,以諸如來皆是「乘真如之道而來,故稱如來」,諸正見佛弟子,皆應如是知。   由以上從「唯識」及「五位百法」的分析,則更可了知「唯識學」實際的意義及旨趣,皆是為了修證無上菩提,亦為護持如是正義故,普令有情皆各得正信解故,以期一切有情,於如來正法悉得解行相應,共同護持正法,遠離魔事,疾入無上菩提。 相關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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