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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凌羊:讓你破繭成蝶的,從來都是你自己,而不是離婚

離婚,並不意味著解脫

文/晏凌羊

1

某日,我收到這樣一條留言:

羊羊,我發現離過婚的女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變善,越來越與人為善、善待他人,因為婚姻而愈發敬畏生命、尊重感情。另一種會變惡,因為婚姻的傷害繼而把傷害帶給其他人,會表現為惡語相向、三觀不正,曲解他人意圖,甚至表現出被害妄想。真是太可怕了。

我愣了有兩三秒,覺得這話雖然有點絕對,但也不是全然沒道理。

我對照了下自己,覺得自己應該屬於前者。

離婚後,我先經過一段漫長的蛻變期,是那種「初極狹,才通人」的感覺,你覺得自己好像走在一個黑暗的密道里,看不到光,也不知道前方哪裡有光。

慢慢的,你走出來了,就像《桃花源記》里寫的那樣:「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

在那個黑暗的瓶頸蛻下一層皮以後,你感覺自己進入一個無比宏大、光明而美好的世界,自己活得更通透,也更自由。

雖然有時覺得很辛苦,但眼前的這一切都是自己願意承擔的,我甘之如飴。雖然偶爾也有狂躁情緒,但大部分時間我能以更謙卑、平和、寬容的心態和前夫和其他人相處,能把自己和孩子的生活打理好。

我覺得就這樣過一輩子沒什麼不好,同時也覺得美好的婚姻值得去追求。

離婚後活得比以前更好的人,我真的不是特例。

看娛樂圈,王菲、賈靜雯、伊能靜、鍾麗緹、閆妮等等、哪一個不是離婚後過得更好的?

我身邊的確有很多人因為離婚而找回了自我,活出了自己的精彩,並且再遇上令人眩暈的幸福。而後一段婚姻的婚姻質量,秒殺前一段婚姻。

大概率上是這樣的,但也要看離婚的是什麼人。

2

一個在婦聯工作的朋友這樣講她接觸過的案例:

一般需要找婦聯求助的離婚女性,都是自愈能力比較差的。

她們感覺到自己努力維繫的婚姻還是失敗,長時間鬱鬱不樂,其間行為消極,不願意外出見人,晚上浮想聯翩無法入睡,生活目標迷茫。超過一半的離婚諮詢者懷疑生命存在的意義,有自殺的意念,極少數還有行動的可能。

有的人變得更加陰鬱、不可理喻,一直以受害者姿態自居,並且不自覺地與全世界為敵,要把自己受過的苦痛都加諸到別人身上。

更有甚者,從此不再相信男人,視男人為玩物,開始亂性、濫交,玩弄男人感情,彷彿不這樣活就顯得不「女權」、沒能「放飛自我」。

還有一些離異女性,剛離了婚,就去當了別人的小三,而且一當就是很多年。

閨蜜開了一家美容院,來她店裡消費的多是手頭比較寬裕的女性,其中包括一個被男人包養多年的中年離異女人。

她的第一任丈夫有賭博嗜好,賭得傾家蕩產,還包小三,她忍受不了了,起訴離了婚,帶著女兒搬出了出租屋。

一開始,為了養活女兒和自己,她也出去工作,但因為沒什麼技能,所以也找不到太好的工作;後來,就去美甲店給人美甲,一有時間就去相親。

在美甲店做了一段時間,她覺得很辛苦,而且做這一行沒什麼機會接觸異性,後來她就跑去KTV推銷紅酒、洋酒,然後就在那裡認識了一個已婚男人。兩個人接觸了兩回,就互相看對眼了,然後滾了床單。

後來,她發現男人有家室,也不生氣,而是心甘情願地做起了他的小三,並且,不再上班。

男人是靠他老婆娘家的提攜而發家的,除了明確跟她說「我是不會離婚的」之外,他對她也還算好。

他給她買了一套郊區的房,給她錢花,甚至供她女兒上學。每到周末,他就來她這裡過夜,周一到周五就在家陪老婆兒子。

她得意洋洋地跟閨蜜炫耀:「我現在的生活,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啊。雖然沒有婚姻,但比有婚姻的人要強(她所指的是男人的老婆)。」

當然,「強」了沒多久,男人的老婆發現了他的存在,怒而提出離婚,男人的房產贈與行為被法院宣布無效,而男人面臨著凈身出戶的懲罰。

他老婆娘家一截斷給他的公司輸送的資源,並且在行業內封殺他,他立馬「現出原型」,沒法繼續在那個行業混下去了。

她和他終於「有情人終成眷屬」,但之後的生活,到底是「貧賤夫妻百事衰」還是「貧賤夫妻相濡以沫」就只有天知道了。

我問閨蜜:「且不說別的,她到底想給自己的女兒做個怎樣的示範?是『當小三光榮』?還是『母愛真偉大,為了女兒能上學,母親甘願去當小三』?」

閨蜜回答:「之前,人家想吃塊地瓜都有男人送來,也許人家覺得我們這樣苦哈哈去地里刨瓜吃的人才可憐呢。」

坦白說,我多多少少為這樣的離異女性感到點遺憾。

3

同樣是離異,另外一個姐姐的經歷就很令人振奮。

起初,她也是家裡的「金絲雀」,活得比《我的前半生》里離婚前的羅子君還「傻白甜」。

丈夫出軌,像一記驚雷打醒了她。她哭過鬧過挽回過,後來還是冷靜地離了婚,大女兒歸她,兒子歸前夫。

她前腳剛走出家門,丈夫後腳就把小三領回家了。

《我的前半生》大熱時,她給我留言:「我就是現實版的羅子君啊!只不過沒有那麼多男人幫我。」

離婚時,她已經將近四十歲。之前在家裡被保護得太好,所以去到社會上她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會。在這個年紀,在這樣的廢墟上爬起來,其中的艱難可想而知。

當然,她也不是一無是處的。做全職太太期間,她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給家人縫製衣服,她兩個孩子的衣服幾乎都是她自己買來布料自己縫製的。

她先是去賣童裝,後來自己開始嘗試著設計、縫製一些童裝,居然很受歡迎,再後來,她被一家做童裝的公司看中,去做童裝設計。

再後來,她辭職單幹,開起了一家童裝公司,五十歲那年實現了財務自由。

美中不足的是,這些年她一直忙著拼事業、培養女兒,幾乎無暇去考慮婚戀問題,至今依然單身,但她跟我說:「我以前一直覺得四十歲才離婚的女人,這一生已經完了。可今年我都五十歲了,卻覺得現在才是一生中最好的時光。我有錢、有自由、有尊嚴、受尊重,不迷茫,內心充實而快樂。前幾年我信佛了,我敢說這些年我行得正、立得直,沒做過傷天害理的事,這讓我為自己感到自豪。別人怎麼看我沒關係,我自己開心就好了。」

我特別能理解她的感受。夫妻恩愛、琴瑟和鳴的生活的確令人艷羨,但很多東西「可遇不可求」。就拿我自己來說,如果讓我為了為了彌補「美中不足」而跟一個素養一般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和他的家人攪和在一起,我是一萬個不樂意的。一想到婚姻生活也有各種煩,我就不想再為了一個所謂的「完整」而再次跳入一個火坑,一個「消耗我,大過滋養我」的火坑。

不是每個女人離婚後在事業上都能有她這樣好的運氣,但活得和她一樣自立、自尊、自強、圓融、良善,卻是可以追求的。

事實上,我認識的那些離異女性,可能做著一份「形同雞肋」的工作,收入剛好養得起全家老小,過的並不是「人上人」的生活,但她們大部分活得更明白,更通透,更與人為善,也更受人尊重。

沒有人會因為她們離異而看不起她們,這也算是活得有志氣。

4

很多人會這麼勸婚姻不幸的人:

「你們兩個實在是過不下去了,就離了吧。就這樣耗著有什麼意思,人生的大好時光不能拿來這麼浪費!」

「你看看你們在一起,不是罵就是吵,不是打就是鬧;一個氣得胃疼,一個氣得血壓飆高。要不就是一個不回家,一個不說話。就這樣的日子,誰還能過得下去,那是家嗎?那是戰場!那是地獄!那是活死人墓!」

「還說為了孩子呢?家裡就是養個小狗小貓啥的也被你們嚇跑了,或者鑽床底下不敢出來。你們說說,這還是人過的日子嗎,這還是人呆的地方嗎?孩子能在這種家庭下長大嗎?」

「離了婚以後,戰爭就結束了,兩個人也清靜了,清靜了之後也清醒了,清醒之後也就獨立了,長進了。至於孩子,帶孩子可能會累一點,但至少給孩子的是和平環境,而不是戰爭環境。這對孩子也是好事。」

「你說離了能不能更好呢?凡是離婚再結婚的人,肯定要比原來過的更好的,因為原來過的不是人過的日子,再不好也得比原來好的。再說了,離過一次婚了,也體會到婚姻的重要性了,年齡也大了點,該謙讓的也得謙讓,該忍耐的也得忍耐,再婚更能過好日子,所以離婚之後的人,一定會比原來豬狗不如的日子過得好!」

不得不說,這樣的話非常在理,可也有很多人做不到這樣。

有些人也經歷離婚,但往後的一生都卡在了那個狹窄逼仄的瓶頸里,前進不得,後退不能,反而越活越陰暗。

當然了,這樣的人,即使他們不離婚,最終可能也會活成這樣。

離婚,並不當然意味著解脫。

如果一個人離婚的初衷是「我想擁有更豐富的人生,不想困在不幸的婚姻里。我相信自己配得起更好的生活,也願意為之而努力,所以我要離婚」,那麼TA離婚後過得好的可能性會更大。

如果一個人離婚的動機僅僅是「除了離婚我不知道該怎麼逃避掉這些痛苦」,那麼,那些逃避掉的痛苦可能有朝一日也會再次找上門來。

離婚考驗的不是一個人的逃避能力,而是承擔能力。

離婚不能讓一個人重新愛上你,不會讓一個人剎住出軌的腳步,不會讓你對生活充滿激情,不能讓你事業平步青雲,不會讓你從此涅磐重生、實現逆襲。

離婚,只不過是離婚而已。

離婚之後,到底能不能活得比以前更好,取決於每一個當事人是一個怎樣的人,而不是「離婚」本身。

離婚是蛻變的機會,是起因,而不是蛻變的原因。

真正能讓我們活得更好的,是我們的內生力。

這種內生力,與自信、勇氣、擔當、堅毅、良善、豁達、圓融等等美好的品質有關,與離婚這件事無關。

所以,不要再問別人「離婚後我能不能過得更好」之類的問題了,因為它只取決於你自己。

詩人巴托克曾經說過:「挫折對於強者而言,是通往成功的墊腳石;而對於弱者,則是無盡的深淵。」

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會有大大小小的煩惱,都經歷過或多或少的挫折,離婚只是這些挫折中的一種。

遭遇挫折後,你是成佛還是成魔,只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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