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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五代的河東鹽池與政權移替

唐後期被統治者視為國之大寶的河東鹽池一向是通過嚴密的專賣體制及嚴刑酷法加以控制。但是唐末江淮動亂的發生,卻間接波及兩池。乾符以後,圍繞鹽池 的歸屬,不僅引起朝廷內部朝官和宦官的矛盾,也發展為中央與藩鎮和藩鎮彼此之間的戰爭與拼殺。對於兩池鹽利及其所在地的佔有,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朝廷的存 亡,也決定了中原政權之爭最終鹿死誰手。

 

一、宦官的干預與朝廷、藩鎮鹽利爭奪

 

1、關於榷鹽使派設的備忘錄

 

  對於唐後期河東安邑、解縣兩池的管理而言,德宗貞元中榷鹽使的設置無疑是一件大事。在此之前,兩池只有度支設下的河中院,由知院官主持[1]。所以《唐會要》卷八八《鹽鐵使》記載稱:

  先是,兩池鹽務隸度支,其職事諸道巡院。貞元十六年,史牟以金部郎中主池務,恥同諸院,遂奏置使額。至二十 一年,鹽鐵、度支合為一使,以杜佑兼領。佑以度支既稱使,其所管不宜更有使名,遂與東渭橋使同奏罷之。至元和三年七月,判度支裴垍(均?)以兩池職轉繁 劇,復以留後為榷鹽使。

貞元十六年(800)史牟設榷鹽使是兩池設使之始。這以後雖自貞元二十一年(805)至元和三年(808)有一度停設(改稱留後),但旋即恢復。對 此,高橋繼男《唐代後期の兩池榷鹽使にフいての一考察》[2]和李錦繡《唐代財政史稿》(下卷)均有具體考證,說明榷鹽使的派設一直沿至唐末,已形成了固 定的體制。

  榷鹽使的派設事實上提高了鹽池機構的級別。兩池生產、運銷一向自成體系,且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和地域特殊性,這使之管理也必然自成系統。特別是, 鹽池周邊所在旁及數縣,而營銷範圍更遠,其所管理的業務自較一般巡院為廣。《文苑英華》卷八○五沈亞之長慶二年(822)作《解縣令廳壁記》曾道出「蒲鹽 田居解邑,下歲出利流給雍洛二都三十郡,其所會貿,皆天下豪商滑賈,而奸吏踵起,則解之為縣益不能等於他縣矣」的複雜情狀。而《新唐書》卷五四《食貨志 四》在說明元和中鹽鐵使李巽對東南進行鹽法改革後,也指出其時「 兩池鹽利,歲收百五十餘萬緡」和「四方豪商猾賈,雜處解縣」的事實。可見無論是從擴大營銷業務和利潤,還是從加強緝私出發,榷鹽使的設置都是必要的,這也 是裴均所謂「職轉繁劇」的本意。

  榷鹽使級別既高而權利範圍又較一般巡院為大,則在其領導下必然形成相對獨立的管理,據史料記載史牟在任使的同時即對鹽池進行「變法」[3],但 這一點並沒有改變鹽池隸屬度支的性質。後至元和中,度支使皇甫鎛又針對「盜鬻兩池鹽」者恢復死刑及增加團保連坐之法;大中初度支使盧弘正(止)並派判官司 空輿為榷鹽使整頓池法[4],可知度支使正是通過榷鹽使而強化緝私和鹽池管理的。

  此外,榷鹽使雖與度支使同有使名,但地位則介乎度支使與巡院之間,實相當於東南地區的揚子、江陵等大鹽鐵轉運留後。從前揭學者所列表得知,他們 的官職遠遠低於度支使。如史牟職為金部郎中,而司空輿僅為「檢校司封郎中兼侍御史」。晚期官職雖有提高,如大中十年前後的榷鹽使錢義方是「右庶子」、咸通 中的李從質是「守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5],但是仍然低於以尚書、侍郎甚至是宰相兼任的度支使,其與度支的關係是明顯的。

  兩池榷鹽使隸於度支,因而榷鹽使由中央派官充任,兩池鹽利也完全「利系度支」,這正是唐末以前的情況。《唐會要》卷八八《鹽鐵使》稱「(太和) 三年四月敕,安邑解縣兩池榷課,以實錢一百萬貫為定額。至大中元年正月敕,但取疋段精好,不必計舊額錢數。及大中六年,度支收榷利一百二十一萬五千餘 貫」,能夠制定定額並按照定額完成榷利,正是中央政府通過度支——榷鹽使完全控制和擁有鹽利的充分體現。

 

2、河中節度使主掌兩池及黃巢起義的平定

 

  從榷鹽使的派設可以知道,唐朝廷能夠通過專賣機構正常取得鹽利的最晚時限應當是在僖宗朝王仙芝、黃巢起義發生之前,此後的情況便不同了。《舊唐 書》卷十九下《僖宗記》(《唐會要》卷八七《轉運鹽鐵總敘》略同)記中和元年(881)僖宗幸蜀,光啟元年(885)車駕還京,已是「江淮轉運路絕」, 「郡將自擅,常賦殆絕」。時以田令孜為神策軍使,招募新軍五十四都,都千人,由令孜總領其權。

  時軍旅既眾,南衙北司官屬萬餘,三司轉運無調發之所,度支唯以關畿稅賦,支給不充,賞勞不時,軍情咨怨。舊 日安邑、解縣兩池榷鹽稅課,鹽鐵使特置鹽官以總其事。自黃巢亂離,河中節度使王重榮兼領榷務,歲出課鹽三千車以獻朝廷。至是令孜以親軍闕供,計無從出,乃 舉廣明前舊事(《唐會要》作「廣明故事」),請以兩池榷務歸鹽鐵使,收利以贍禁軍。詔下,重榮上章論訴,言河中地窘,悉籍鹽課供軍。

同書卷一八四《宦官傳》:

  時關中寇亂初平,國用虛竭,諸軍不給。令孜請以安邑、解縣兩池榷鹽課利,全隸神策軍。詔下,河中王重榮抗章 論列,言使名久例隸當道,省賦自有常規。令孜怒,用王處存為河中節度使,重榮不奉詔。令孜率禁兵討之,重榮引太原軍為援,戰於沙苑,禁軍大敗。京師復亂, 僖宗出幸寶雞,又移幸山南,方鎮皆憾令孜生事。

  光啟元年,宦官田令孜與河中節度使王重榮爭奪鹽利,以致引起朝廷和藩鎮間的戰爭。但此事上揭史料所記微有不同。《紀》和《會要》稱田令孜是要求 將鹽利依「廣明前舊事」、「廣明故事」隸鹽鐵使(應即指度支)而轉用供軍,傳則謂其請以兩池鹽利直接「隸神策軍」。從田令孜生事是因「親軍闕供」分析,此 事在後者更順理成章。《資治通鑒》卷二五六記光啟元年「夏四月,令孜自兼兩池榷鹽使,收其利以贍軍。重榮上章論訴不已,遣中使往諭之,重榮不可」,與此正 相吻合。田令孜以神策軍而兼兩池榷鹽使,是為宦官干預鹽政之最。不過就重榮所言「使名久例隸當道」和其他記載表明,唐朝廷以河中節度使領鹽池,及由宦官居 中干預,都不是始於此際而是其來有漸。

《資治通鑒》卷二五三僖宗乾符四年(877)略稱:

  河中軍亂,逐節度使劉侔,縱兵焚掠。以京兆尹竇璟為河中宣慰制置使。十一月己酉,以竇璟為河中節度使。

  乾符四年王仙芝、黃巢進陷沂州、鄆州等地,並攻圍宋州。受其影響,陝州、河中相繼發生軍亂。河中的軍亂應是其地不安定的開始。朝廷以竇璟鎮之, 次年九月,復以戶部尚書判戶部李都同平章事兼河中節度使。與此同時,兩池的管理也發生相應變化。《舊五代史》卷六○《李襲吉傳》:

  襲吉,乾符末,應進士舉。遇亂,避地河中,依節度使李都,擢為鹽鐵判官。

李襲吉擢為鹽鐵判官,說明這時的榷鹽使已由李都兼任。唐朝廷以節度使兼掌鹽池,大約是藉助其兵力以保護鹽池,這種情況也許是自竇璟即開始了。但既以 地方掌鹽利,與中央的關係將如何協調呢?《唐代墓誌彙編》乾寧○○五(亦見《全唐文》卷八四一)裴廷裕撰《大唐故內樞密使特進左領軍衛上將軍知內侍省事上 柱國濮陽郡開國侯食邑千戶食實封百戶吳公(承泌)墓誌並序》記其事迹曰:

  乾符末,□先皇帝以郇瑕之封,筦榷遺利,命□官以本官充解縣榷鹽催勘副使。明如夏日,洞察秋毫,每辭種嵩之 金,常遠劉輿之膩,潔白無玷,課最有聞,搜考勾稽,盡取黠史(吏),青鳧赤仄,充於水衡。以功賜緋魚袋,充解縣催勘使。尋屬關河失守,盜賊驚奔,銅駞既□ 於九衢,金根去狩於三蜀。公則以榷利錢寄河中府,單車往河北,傳檄諸道,言天子蒙塵之辱,責官司奔問之儀。召被革車,期□上國。遂與易定節度使王處存同領 甲兵一萬屯東渭橋,□□公奔赴行朝,面奏本末。先帝感其忠果,錫以金章,依前充解縣榷稅使。會蒲帥王重榮盡占鹽租,請贍軍伍,□□公復歸朝闕,後改充南詔 禮儀副使,車輟不行。

由墓誌得之,吳承泌充「解縣催勘副使」是在乾符之末,正與竇璟李都等任使同時。「催勘」的意義是對榷鹽使應上繳的鹽利加以催促、檢稽,這是對節度使 主掌鹽利實行監督的作法。吳承泌是朝廷的代表,換言之是勾通藩鎮與朝廷關係,以保證鹽利無失的人物。吳承泌的任使,也許是宦官直接操縱掌管鹽利之始。墓誌 說明,他的任使是從乾符末一直到「蒲帥王重榮盡占鹽租」之前。甚至在「關河失守」僖宗幸蜀之後,他所催徵得的鹽利還被用為「傳檄諸道」、「責官司奔問之 儀」的本錢和號召,並被用於供給易定節度使王處存勤王的軍隊。由此可見,在黃巢農民軍佔領長安之前,朝廷仍能基本擁有鹽池之利,只是這時的主掌者已不是度 支隸屬下的榷鹽使,而鹽利的獲取實際上已需轉借藩鎮之力和宦官之手。

  進一步的變化是在王重榮任河中節度使之後。《資治通鑒》卷二五四記廣明元年(880)十一月,王重榮以河中都虞候作亂,不久即得到朝廷承認,命 為留後,次年(中和元年,881)四月復被詔命為河中節度使。重榮任留後及使同時,大約即「盡占鹽租」,故田令孜請兩池鹽利,有「廣明故事」之說。《資治 通鑒》卷二五四綜合諸史料,稱廣明元年黃巢入華州,「河中留後王重榮請降於賊」,但不久即發兵相拒:

  黃巢遣使調發河中,前後數百人,吏民不勝其苦。王重榮謂眾曰:「始吾屈節以紓軍府之患,今調材不已,又將徵兵,吾亡無日矣!不如發兵拒之。」眾皆以為然,乃悉驅巢使者殺之。

王重榮抗拒黃巢,正是因其不欲將鹽利供黃巢隨意索取。此後王重榮與王處存結盟,營於渭北,但仍不足以抵抗,故始有與沙陀李克用軍的初次聯合。《資治通鑒》卷二五五僖宗中和二年記載其事曰:

  黃巢兵勢尚強,王重榮患之,謂行營都監楊復光曰:「臣賊則負國,討賊則力不足,奈何?」復光曰:「雁門李仆 射,驍勇,有強兵,其家尊與吾先人嘗共事親善,彼亦有殉國之志;所以不至者,以與河東結隙耳。誠以朝旨諭鄭公(從讜,時河東節度使)而召之,必來,來則賊 不足平矣!」東面宣慰使王徽亦以為然。時王鐸在河中,乃以墨敕召李克用,諭鄭從讜。十一月,克用將沙陀萬七千自嵐、石路趣河中。

  (十二月)李克用將兵四萬至河中。

  據《新五代史》卷四《庄宗記上》,李克用於次年正月領兵出河中,不久即打敗黃巢兵將,與諸鎮兵會於長安,並大戰渭橋,乘勝追擊,「京師平,克用功第一。」

  李克用的沙陀兵雖為平黃巢的主力,但他所以能夠順利濟河入關,實賴有王重榮的全力支持。司空圖《司空表聖文集》卷六《解縣新城碑》於此有「但既 逼寇讎,且當津要,車徒遝至,竟赴齊盟;戎夏駿驅,共匡京室;慮風迴於原燎,竭日費於雲屯;輯睦允諧,供儲克贍,棟持廣廈,鼎鎮厚坤;始以一城之危,抗移 國之盜,竟以數郡之力,壯勤王之師;勛復舊都,慶延殊渥」的描述,其於王重榮興復唐室固不無溢美。但說到借道諸鎮,使「戎夏駿驅,共匡京室」,及竭財贍 軍,「竟以數郡之力,壯勤王之師」未始不是事實。而河中兩池鹽利於其中的意義不言而喻。

 

3、田、楊之爭及河中、河東之去從向背

 

  唐朝廷相繼以李都、王重榮為河中節度使兼兩池榷鹽使,始或出於鹽池武裝保衛之需,繼則出於無奈。王重榮的任使並非出自朝廷意願。但王重榮任使前 期,仍對鹽池有所建設,並因與黃巢作戰及與李克用聯合而間接地將鹽利贍給了朝廷。《解縣新城碑》言及王重榮「既總兩河之務,□(爰)值多事之秋,檢吏通 商,機能制用,矯時阜俗,儉以率先,凡立科條,皆能刻勵」;並記其興築解縣新城事:「自中和二年冬十月,奏請興役,至明年夏六月,凡計工五十萬,城高三 丈,圍繞一百六十步。」據碑文所述形勢,「城陷馮翊」與「□(烽)舉隰川」都使解縣陷於孤立和遭受威脅,舊有關防不足「枝梧」,而解池之饒也是「所患者, 素無城守,難固人心」,所以「既納款於帥臣,仍撫安其新附」,以得「交獲利濟,並致成功」,也即修建新城與「納款帥臣」都是為了保衛鹽池。

  但十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碑文稱城築好後,王重榮竟「旋陟上台,懇辭劇務」,以致「榷鹽使韋雍,檢律在公;巡官王慤,琢磨效用,與植將及商人 等,聯狀同詣所居,瀝懇至於垂涕」。此榷鹽使與巡官不知是否仍為朝廷虛設,但他們聽命於王重榮卻是肯定的。「懇辭劇務」不過是姿態,王重榮仍是鹽池的主宰 者。

  王重榮中和中同意結好李克用自有其「交獲利濟」、保衛城池的考慮,而促成二者交好的則是行營都監楊復光。《舊唐書》卷一八四《宦官·楊復光傳》 載其「受詔充天下兵馬都監,押諸軍入定關輔」時即與王重榮會合。及勸王重榮與李克用聯合事與前揭《通鑒》卷二五五文略同,並稱「及收京城,三敗巢賊,復光 與其子守亮、守宗等身先犯難,功烈居多。」又《資治通鑒》卷二五五中和三年(883)春正月條曰:

  乙亥,制以中書令、充諸道行營都統王鐸為義成節度使,令赴鎮。田令孜欲歸重北司,稱鐸討黃巢久無功,卒用楊復光策,召沙陀而破之,故罷鐸兵柄以悅復光。

  楊復光是使王重榮與李克用結盟的策劃者、中間人。因此,他與河中鎮及王重榮關係良好。在鹽利方面,他的作用或者不能與乾符中的吳承泌相比,但他 在處理河中與朝廷關係方面既能成功,則在鹽利的使用方面必會有所協調。雖然此事需以姑息和承認王重榮的權力為代價,但既能將鹽利用於平定黃巢,則如果說唐 朝廷彼時仍能通過宦官——藩鎮而間接獲取鹽利應該是不錯的。

  然而光啟元年此平衡即被打破,這不僅是由於僖宗還朝南衙北司的供應增加,也是由於楊復光的死亡。《資治通鑒》卷二五五僖宗中和三年記楊復光卒於 河中,「復光慷慨喜忠義,善撫士卒,軍中慟哭累日。八都將鹿晏弘等各以其眾散去。田令孜素畏忌之,聞其卒,甚喜,因擯斥其兄樞密使楊復恭為飛龍使。令孜專 權,人莫之與抗,惟復恭數與之爭得失,故令孜惡之,復恭因稱疾歸藍田。」

  楊復光之死與其兄復恭被斥,斷絕了朝廷與河中的聯繫。田令孜作為復光兄弟的對立面,與王重榮關係惡劣,故有鹽利之爭並迅速升級。光啟元年七月,令孜勾 結邠寧節度使朱玫,鳳翔節度使李昌符討王重榮,致王重榮與李克用再度聯合,以討田令孜為名抗拒朝廷。其年十二月,李克用與王重榮合兵打敗朱玫、李昌符之軍 於沙苑。令孜奉僖宗出奔鳳翔。危難之際,朝廷不得不起用楊復恭為樞密使以緩和與河中、河東的關係。《舊五代史》卷二五《武皇紀上》「光啟二年正月,僖宗駐 蹕寶雞,武皇自河中遣使上章,請車駕還京。......朱玫於鳳翔立嗣襄王熅為帝,以偽詔賜武皇。武皇燔之,械其使,馳檄諸方鎮,遣使奉表於行在」一段下 清人有注說

  案《舊唐書·僖宗紀》:「楊復恭兄弟於河中、太原有破賊連衡之舊,乃奏諫議大夫劉崇望齎詔宣諭,達復恭之旨。王重榮、李克用欣然聽命,尋遣使貢奉,獻縑十萬匹,願殺朱玫自贖。」是克用之奉僖宗,因詔使宣諭而改圖也,與薛史異。

《資治通鑒》卷二五六光啟二年條亦稱:

  是時,諸道貢奉多之長安,不之興元,從官衛士皆乏食。上涕泣,不知為計。杜讓能言於上曰:「楊復光與王重榮同破黃巢,復京城,相親善;復恭其兄也。若遣重臣往諭以大義,且致復恭之意,宜有回慮歸國之理。」上從之(下同《舊·僖宗記》)。

  以上可見楊復恭與復光同樣,在勾通朝廷與河中、河東的關係方面,起了頗為重要的作用,所以才會有王重榮、李克用幡然改圖及獻縑朝廷之舉。宦官的 能量不可謂不大。但楊氏兄弟既與田令孜為朝中對立的兩派宦官勢力,則由他們與河中、鳳翔等的關係,知宦官勾結藩鎮,致其派系矛盾已演化為朝廷與藩鎮,及藩 鎮與藩鎮間的戰爭。這些戰爭既以鹽利為導火索,則從某種意義上說已是鹽的戰爭。而自此後,唐朝廷在鹽利方面外則受制藩鎮,內則聽命宦官。光啟二年楊復恭代 田令孜為神策軍使後,同樣佔取了朝廷鹽利大權。「始,張濬判度支,楊復恭以軍貲乏,奏假鹽麴一歲入以濟用度,遂不復還。」[6]相反張濬「欲倚外勢以濟楊 復恭」,於昭宗大順元年(890)竟勾結朱全忠及河朔三鎮,挑起與李克用的戰爭[7]。昭宗光化中崔胤代張濬,「乃白度支財盡,無以廩百官,請如舊制。」 宦官韓全誨卻請割三司隸神策軍,「帝不能卻,詔罷胤領鹽鐵。」[8]崔胤與韓全誨關於鹽利的爭奪,仍發展為藩鎮戰爭,並為朱全忠最終代唐鋪平了道路。天復 元年(901)朱全忠遷河中節度使王珂(重榮之子)於大梁,奏除己為河中節度使,雖許諾將兩池課鹽歲供增為五千車,但已是最後的姿態。唐朝廷正是在鹽利的 枯竭中走向它的末日,也同時結束了宦官干預鹽政的歷史。

 

二、河中鹽利的歸屬與藩鎮成敗

 

  光啟以後,唐朝關中及北方地區也已形成軍閥混戰擾攘紛爭的局面。就關中而言,雖然每一次戰爭爆發的具體背景及參加者不盡相同,但有一點可以肯 定,那就是誰擁有河中,誰便可以挾天子令諸侯,在戰爭中佔據主動。河中兩池的鹽利曾是王重榮和王氏家族稱霸一方、盤結根踞的資本,唐朝廷也因河中財賦與沙 陀兵力的結合,打敗黃巢。自此後,河中所在地及鹽池財賦更成為李克用與朱溫爭奪的對象,獲取河中成為其最後成敗的一個關鍵。

 

1、李克用的河中——河東結盟優勢

 

  僖宗中和三年,唐朝以李克用平定黃巢,任為河東節度使,從此河中、河東兩鎮唇齒相依,關係更加密切。光啟元年,王重榮上表論田令孜罪,田令孜 即結邠寧朱玫、鳳翔李昌符以抗重榮。據《通鑒》卷二五六其年十月條「王重榮求救於李克用」下《考異》引《太祖紀年錄》言「朱玫、李昌符每連衡入覲於天子, 指陳利害,規畫方略,不佑太祖(李克用),黨庇逆溫(朱溫),太祖拗怒滋甚」,及「田令孜惡太祖與河中膠固」,請求移重榮定州,任王處存為蒲帥,致王重 榮、李克用聯合事。又同卷在十二月李克用與王重榮合戰敗朱玫、李昌符條下復引《太祖紀年錄》稱:

  十一月,重榮遣使乞師,且言二鎮欲加兵於己,太祖欲先討朱溫,重榮請先滅二鎮。太祖表言二鎮黨庇朱溫,請自渭北討之。

由此得知在田令孜與河中爭鬥的背後,實有李克用與朱溫的較量。李克用協同王重榮擊敗朱玫、李昌符二鎮,即是李克用挾朝廷與朱溫開戰的前奏。此役以王 重榮、李克用勝為告終。李克用進逼京城,令孜奉僖宗至鳳翔;但河中軍竟被賜封「護國」,而朝廷為悅王、李意,也竟以楊復恭為樞密使。不久,令孜劫僖宗至寶 雞,而朱玫、李昌符反與王重榮、李克用聯合,追逼僖宗,立襄王熅。時李克用已返太原,但如前所述在楊復恭的策動下又與王重榮改圖以奉朝廷。故《舊唐書》卷 一八二《王重榮傳》稱「及朱玫立襄王稱制,重榮不受命,與李克用會師河西,以圖興復。明年,王行瑜殺朱玫,僖宗反正,重榮之忠力居多。」

  「重榮之忠力居多」是由於得到李克用支持。而李克用所以協同王重榮討伐田令孜,及助朝廷反正,其意實在朱溫。《通鑒》卷二五六光啟二年六月稱李 克用上表「方發兵濟河,除逆黨,迎車駕,願詔諸道與臣協力」,然表「猶以朱全忠為言,上使楊復恭以書諭之云:『俟三輔事寧,別有進止。』」說明他正是要以 勤王為代價,換取朝廷對他討朱的支持。近閱梁太濟先生文《朱全忠勢力發展的四個階段》,將中和三年(883)七月至文德元年(888)九月,和文德元年 (888)九月至乾寧四年(897)十二月劃分為前二階段。認為第一階段中因上源驛事件,而種下了朱李矛盾;第二階段則朱、李多次有小的交鋒,互有勝負 [9]。但朱、李之較量,應在梁文所說第一階段即已經開始,而之所以朱溫於第一、二階段的交鋒中未佔到多少便宜,實在於李克用與河中有牢固的結盟關係。

  光啟三年六月,王重榮為部將常行儒所殺。《舊唐書》卷十九下《僖宗記》僅言行儒「推重榮兄重盈為留後」,《資治通鑒》卷二五七則稱「制以陝虢節 度使王重盈為護國節度使,又以重榮子珙權知陝虢留後。重盈至河中,執行儒殺之。」然據《舊五代史》卷二五《武皇紀上》記「武皇表重榮兄重盈為帥」,知重盈 所以被朝廷命使,乃有李克用的支持。乾寧二年重盈死,據《通鑒》卷二六○載,軍府請以行軍司馬王珂為留後。王珂為重盈子,與重榮親子珙、瑤爭為蒲帥。珙、 瑤上章論列,並與朱溫相結,而珂則求援於李克用。《舊唐書》卷一八二《王珂傳》記其事曰:

珂上章 :「亡父有興復之功。」遣使求援於太原,太原保薦於朝。珙厚結王行瑜、李茂貞、韓建為援,三鎮互相表薦。昭宗詔諭之曰:「吾以太原與重榮有再造之功,已俞 其奏矣。」故明年五月,茂貞等三人率兵入覲,賊害時政,請以河中授珙,珙、瑤連兵攻河中,李克用怒,出師討三鎮,瑤、珙兵退,克用拔絳州,斬瑤,乃師於渭 北。天子以珂為河中節度,授以旄鉞,仍充供軍糧料使。既誅王行瑜,克用以女妻之。珂親至太原,太原令李嗣昭將兵助珂攻珙,珙每戰頻敗。

李克用在重榮諸子侄爭奪河中節帥的過程中始終站在王珂一面,且不僅薦之於朝,復妻之以女,助之以戰。這樣在某種程度上河中已為其有。而李克用既能以兵力保衛河中,河中的政治態度及物資援助也足以使之立於不敗之地。王珂一事表明,當時朝廷事實上是聽命於李克用的。

  為了擺脫李克用及其朝中之黨楊復恭的控制,昭宗即位後也曾接受宰相張濬、孔緯建議,以朱全忠為援討伐李克用。《資治通鑒》卷二五八大順元年 (890)夏四月記張濬因楊復恭以進,後附田令孜而薄復恭,因與之矛盾事,並言「克用之討黃巢也,濬為都統判官。克用薄其為人,聞其作相,私謂詔使曰: 『張公好虛談而無實用,傾覆之士也。主上采其名而用之,他日交亂之下,必是人也。』濬聞而銜之。」

  張濬與楊復恭及李克用均有私憾,是他建議伐李克用的深心。前揭史料稱復恭於他任度支使時將鹽麴之利全部奪走,而他與李克用的矛盾又是始自在河中 時。其時他既為都統判官,或者也曾參與調配兵力物資。克用謂其「好虛談而無實用」,是否也有軍資供應問題,不得而知。但無論如何,他是因此矛盾而欲「乘全 忠之功」,以「斷兩雄之勢」的[10]。故在他的堅持下,「(大順元年)五月,詔削奪克用官爵、屬籍,以為河東行營都招討制置宣慰使,京兆尹孫揆副之,以 鎮國節度使韓建為都虞侯兼供軍濬糧料使,以朱全忠為南面招討使,李匡威為北面招討使,赫連鐸副之」,以討李克用[11]。

  但此戰雖有張濬親領五萬兵挂帥,並「會宣武、鎮國、靜難、鳳翔、保大、定難諸軍於晉州」[12],卻終為李克用驍將李存孝所敗,唐朝廷不得不加復克用官爵,貶張、孔等。《資治通鑒》卷二五八其年十一月條分析此戰敗因說:

是役也,朝廷依朱全忠及河朔三鎮;及濬至晉州,全忠方連兵徐、鄆,雖遣將攻澤州而身不至。行營乃求兵糧於鎮、魏,鎮、魏依河東為扦蔽,皆不出兵;惟華、 邠、鳳翔、鄄(按鄄,胡三省注以為當作「鄜」是)、夏之兵會之。兵未交而孫揆被擒,幽、雲俱敗。楊復恭復從中沮之,故濬軍望風自潰。

此處將失敗歸之於朱全忠的未瑕專顧及鎮、魏不予兵糧。然分析其間「華、邠、鳳翔、鄜、夏」僅關中諸鎮,河中之兵顯然不在其內。又朝廷既求兵糧於鎮、魏,也說明站在李克用一邊的河中不予任何物質支持,這應當也是李克用無憂而諸鎮兵終不能合成一勢的原因。

  此後,朱、李之爭雖進入互有勝負的相持階段,但據前揭《王珂傳》,唐朝廷因河中而仍受李克用脅迫。《資治通鑒》卷二六○乾寧二年五月記李茂貞、 王建、王行瑜三鎮受王珙之請連兵入朝,「李克用聞三鎮兵犯闕,即日遣使十三輩發北部兵,期以來月渡河入關。」又上表請討,移檄三鎮。秋七月,克用軍至河 中,「王珂迎謁於路。」而當著李茂貞等與神策右軍指揮使李繼鵬、樞密使駱全瓘勾結,謀劫昭宗幸鳳翔;中尉劉景宣與王行實欲劫帝幸邠州,諸軍相攻之際,昭宗 懼為所逼,又不得不全力依靠李克用。《資治通鑒》記其月,「上遣延王戒丕詣河中,趣李克用令進兵。壬午,克用發河中,上遣供奉官張承業詣克用軍。」張承業 「屢奉使於克用,因留監其軍」(張承業後盡心為克用父子理財,而其事業始於河中是值得注意的)。李克用於是長驅入關,逼死王行瑜,幾取李茂貞,可謂大獲全 勝。當其時克用保持進可攻、退可守,挾制朝廷之勢,顯然與河中的并力支持分不開。而事實上李克用的這一優勢,一直保持到朱全忠全取河中之前。

 

2、朱全忠取河中而立

 

  自光化元年(898)正月至天復元年(901)五月是梁太濟先生所說朱全忠勢力發展的第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特點,是同李克用爭霸,佔領 邢、洺、磁,控扼李克用東出河北通道;奪取河中,阻塞李克用西入關內咽喉,逼使成德、易定諸鎮服從,並給佔據幽滄的劉仁恭、劉守文父子以毀滅性打擊。」占 領河北與控扼河中是奪取政權的兩大條件。特別是在河北戰場成功無東顧之虞後,河中便是入關的唯一障礙。

  《通鑒》卷二六二天復元年(901)正月條稱:

朱全忠既服河北,欲先取河中以制河東。乙亥,召諸將謂曰:「王珂駑材,恃太原自驕汰。吾今斷長蛇之腰,諸軍為我以一繩縛之。

  河中在連結河南北與關中的意義上,地位恰如「長蛇之腰」,故朱全忠即於同年同月遣張存敬將兵三萬自汜水渡河出含山路以襲之,並自率中軍繼其後。 在出其不意速取晉絳後,又屯兵二萬以扼河東援兵之路。此後即不顧朝廷和解之詔,發兵圍河中,致王珂勢窮,面縛而降,舉族遷大梁,所謂長蛇之腰遂被斬斷。 《舊五代史》卷二六《武皇紀下》謂李克用「自是不能援京師,霸業由是中否。」李克用喪失河中支持,東無力顧河北,西難以救長安,遂不得不遣使重幣修好於全 忠。《通鑒考異》記其事引《唐末見聞錄》、《唐年補錄》、《續寶運錄》等諸書以證之。其中《太祖紀年錄》稱:

  天復元年六月,太祖(李克用)以梁寇方強,難以兵伏,陽降心以緩其謀。乃遣押牙張特持幣馬書檄以諭之,請復舊好。書詞大陳北邊五郡士馬之盛,皆吾外援。朱溫視之不懌,令敬翔修報,詞旨疏拙,人士嗤之。

  按據《舊五代史》卷六○《李襲吉傳》,記李襲吉為克用作書雖有「勝則撫三晉之民,敗則徵五部之眾」,及「矧復陰山部落,是仆懿親;回紇師徒,累 從外舍」諸豪語,但不過大言洞赫。實則克用失河中後,其力僅能自保,在以後很長時間內已無與朱梁爭天下之資本。「天復元年五月,朱全忠奏乞除河中節度使, 而諷吏民請己為帥。癸卯,以全忠為宣武、宣義、天平、護國四鎮節度使[13]。護國軍者,即河中軍之舊稱。朱全忠得河中,遂能放手經營關中。此後,雖因宦 官韓全誨與宰相崔胤爭權,兩者各結李茂貞與朱溫為戰,然前者終不敵後者。河中的取得,正為朱全忠的進取長安打開了門戶。

  當然河中對於朱全忠的價值,還並非僅在於它聯結河南北與關中「長蛇之腰「的地理形勢。朱全忠因汴、洛之地的佔有,早已掌握了東部漕運之樞紐,而河中的取得復使之得到北方最大的鹽池寶地,戰時最可靠的賦稅源泉。《舊唐書》卷二十上《昭宗記》:

(天復元年)三月癸未朔,全忠引軍歸汴,奏:「河中節度使歲貢課鹽三千車,臣今代領池場,請加二千車,歲貢五千車。候五池完葺,則依平時供課額。」從之。

(五月)壬寅,制以朱全忠兼河中尹、河中節度、晉絳慈隰觀察處置、安邑解縣兩池榷鹽制置等使。

  根據同紀,天復元年二月朱全忠方至河中移王珂兄弟,三月即全面接管了鹽池,並加以「完葺」,說明鹽池於他絕非等閑。而唐朝廷命他為「安邑、解縣 兩池榷鹽制置等使」,在榷鹽上特加「制置」二字,以重其職,也足見兩池在朱全忠取得河中之際已完全為其掌握的重要意義。因此可以說,在取得河中與兩池後, 朱全忠的進軍關中,取代唐室,已是指日可待。

 

3、朱友謙與梁、唐政權

 

  證明兩池於軍閥爭奪政權之意義,並不僅在唐末,或者還可以梁河中節度使朱友謙的叛降歸附事來說明。

  昭宗光化二年(899),王重榮子、陝州(保義軍)節度使王珙被麾下所殺。都將李 為留後。《資治通鑒》卷二六一記其年十一月「陝州都將朱簡殺李璠,自稱留後,附朱全忠,仍請更名友謙,預於子侄。」

  取而代之的是朱簡。故梁祖表簡為陝州留後,因與同姓,「乃名之為友謙,編入屬籍,待遇同於己子。」陝虢與河中為鄰,唯蒲陝連衡才能制約關中。陝 州的重要對朱全忠可想而知。更何況王珙部下本即河中之一部,對朱氏瓦解河中不無意義,故梁祖厚待友謙。朱梁建號,「移授河中節度使,檢校太尉,累拜中書 令,封冀王。」友謙可稱自河中起家,與王氏家族及河中軍有一定淵源。殺李璠說明在軍中有一定號召力,故朱全忠依靠其穩定河中,也是藩鎮爭霸形勢下的一種政 治選擇。

  但朱友珪殺梁祖自立,引起諸將不滿,致友謙背梁降晉(唐)。史載告哀使至河中,友謙深以為恥。「友珪加友謙侍中、中書令,以詔書自辨,且征 之。」[14]友謙不奉命,並「乞師於庄宗,庄宗親總軍赴援,與汴軍遇於平陽,大破之,因與友謙會於猗氏。友謙盛陳感慨,願效盟約,庄宗歡甚。」[15] 說明其彼時已與唐軍聯合。但是梁末帝即位後,「以恩禮結其心,友謙亦遜辭稱藩,行其正朔。」[16]貞明六年(916)朱友謙將兵襲取同州,以其子令德為 忠武留後,請節鉞於梁不獲,遂反求於晉王(即庄宗),晉王「以墨制除令德忠武節度」。梁使劉鄩、尹皓攻同州,朱友謙再度求救於晉(唐)。「秋,七月,晉王 遣李存審、李嗣昭、李建及、慈州刺史李存質將兵救之。」李存審等至河中,即日便濟河,以精甲混雜河中兵直壓鄩壘,使劉鄩「大驚,自是不敢輕出」。而面對梁 軍進逼《通鑒》復記曰:

河中事梁久,將士皆持兩端。諸軍大集,芻粟踴貴,友謙諸子說友謙且歸款於梁,以退其師。友謙曰:「昔晉王親赴吾急,秉燭夜戰,方今與梁相拒,又命將星行,分我資糧,豈可負邪!」[17]

友謙的決意降晉,不但使梁軍大敗,且打破了梁、晉之間相持已久的局面,給晉軍以可乘之機,使之由劣轉優,與朱梁的戰爭節節取勝,並最終滅梁建[後]唐。而在後唐庄宗建國稱帝的過程中,看來也得到朱友謙的全力支持。

  《舊五代史》卷二九《庄宗紀》記天祐十七年(即梁貞明六年,916)三月,河中節度使朱友謙及昭義節度使李嗣昭等「各遣使勸進,帝報書不允。自是,諸鎮凡三上章勸進,各獻貨幣數十萬,以助即位之費。」《資治通鑒》卷二七一龍德元年(921)秋七月也載稱:

晉王既許藩鎮之請,求唐舊臣,欲以備百官。朱友謙遣前禮部尚書蘇循詣行台,循至魏州,入牙城,望府廨即拜,謂之拜殿。見王呼萬歲舞蹈,泣而稱臣。翌日,又獻大筆三十枚,謂之「畫日筆」。王大喜,即日命循以本官為河東節度副使。

朱友謙的表忠心及蘇循被命為河東節度副使,意味著河中、河東兩鎮又恢復了昔日的聯盟。這對於後唐建國無疑有著決定的作用。故後唐滅梁,也給朱友謙以極高的禮遇。

  《舊五代史》卷三○《庄宗紀》記同光二年十一月「癸卯,河中節度使、西平王朱友謙來朝,乙巳,賜友謙姓,改名繼麟,帝以皇子繼笈兄事之。」同書卷六三友謙本傳亦曰:

庄宗置宴饗勞,寵錫無算,親酌觴屬友謙,曰:「成吾大業者,公之力也。」

由庄宗一語,足知友謙的去從直接關乎朱梁後唐的成敗興復。朱友謙歸梁並為梁祖鎮守河中,曾助其敗晉滅唐的興國霸業,而庄宗卻因朱友謙的降附,終得取 梁而代,此可謂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就這一點來說,朱友謙的姓朱姓李實為政權易主的根結。故庄宗將功勞歸之友謙,並給以極高評價和賞賜,則友謙在 其中的作用似乎也有些類似楚漢之爭中的韓信。但與韓信不同的是,他所憑藉的並非是軍事指揮才能,也不僅僅是佔據有利位置的地形衝要,而是足以建設軍事實體 和動搖王朝基礎的鹽池。

  朱全忠建國後,並沒有改變由節度使管理鹽池的藩鎮經營體制。《舊五代史》卷十《末帝紀下》記貞元六年四月「乙酉,以河中護國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 事,制置度支解縣池場等使、開府儀同三司、守太保、兼中書令、冀王友謙兼同州節度使,余如故。」其中「制置度支解縣池場等使」乃是唐朝封朱全忠的舊使名 (唯加「度支」二字不同,表明恢復隸屬中央的名義),說明朱友謙的職務不是自梁末帝始,而是早在梁太祖命其任河中節度使之初就有。「制置」應是藩鎮體制下 具有「中央特派」意義的使名。後梁之際,中央財政體系並不完備,所謂「偽梁不知故事,將四鎮節制征輸,置宮使名目管系」[18],即中央雖設建昌宮使、國 計使等,但租賦征輸仍由四鎮。作為四鎮之一的朱友謙任「制置」鹽池使,便是這一體制的結果。朱友謙以此供給朱梁中央政府,但也以此形成盤結根固的地方勢 力。朱友謙的實力,恐怕也是後唐政府不得不繼朱梁之後,對之加以籠絡的原因。而朱友謙——李繼麟也在後唐之初繼續兼任兩池榷鹽使。

  《冊府元龜》卷四九四記同光三(按「三」當作「二」,924)年二月敕曰:

會計之重,鹹鹺是先,矧彼兩池,實有豐利,頃自兵戈擾攘,民庶流離,既場務以隳殘,致課程之虧失。重茲葺理,須杖規模。將立事以成功,姑從長而就便。宜令李繼麟兼兗州刺史[19]、度支安邑解縣兩池榷鹽使,便可制置,一一條貫,所有令制官吏等亦委自使差遣。

「將立事以成功,姑從長而就便」,似乎是指整頓鹽池要借重李繼麟已行之舊制。而「所有令制官吏等亦委自使差遣」,顯然也是給了他自專的權力,但這樣做並非沒有條件。

  《資治通鑒》卷二七三庄宗同光二年二月:

河中節度使李繼麟請榷安邑、解縣鹽,每季輸省課。已卯,以繼麟充制置兩池榷鹽使。

「每季輸省課」即胡三省注謂「每三月一輸鹽課於省也」。頗疑此最初為王重榮所定製,而為朱梁所繼。朱友謙降唐後,乃以此為保證求得繼任榷鹽使的職 務。但後唐對朱友謙委任似只是權宜之計。《舊五代史》卷三一《庄宗紀五》,記同光二年三月己未,以大理卿張紹珪充制置安邑、解縣兩池榷鹽使,同光四年二月 乙巳,朝廷又命右武衛上將軍李肅為安邑、解縣兩池榷鹽使,說明河中兩池榷鹽使已由中央派官擔任。

  李繼麟不再兼榷鹽使後,其實力顯已不足與後唐朝廷相抗。《舊五代史》本傳記李繼麟同光四年四(正?)月入覲被族誅,其死因是不滿朝中宦官伶官賂 遺之求,故被譖與郭崇韜通謀(時郭已在蜀被李繼岌所殺)。其後,舊將史武等七人也被族誅。《資治通鑒》卷二七四記郭、李死後郭部將李紹琛言:「國家南取大 梁,西定巴蜀,皆郭公之謀而吾之戰功也。至於去逆效順,舉國家犄角以破梁,則朱公也。」與後唐之河東能成犄角之勢的是朱友謙。友謙敗,故使得明宗李嗣源可 以很容易地借庄宗朝內亂之機取而代之。以後明宗朝廷雖仍以皇子重臣駐鎮河中,但河中節度使藉助鹽池之利稱霸一方的局面已不再成立。

  應當補充說明的一點是,後唐以中央官任榷鹽使的情況至少持至明宗朝。《舊五代史》卷九三《李專美傳》稱專美「後唐天成中,安邑榷鹽使李肅闢為推 官,時唐末帝鎮河中,見其敦雅,心重之。」同書卷四《二明宗紀八》長興二年(931)閏五月乙酉條有「以右領軍上將軍李肅為左金吾大將軍」的記載。李肅無 其它重職,記其升遷似也與任榷鹽使有關。但是自後唐庄宗至明宗以中央官任榷鹽使,並非僅為削減河中利權。後唐代梁後,以孔目官孔謙為首的魏州藩鎮財務體系 已擴展為中央以租庸使領導的使職機構。在其中央化的過程中,唐末財政三司分掌制也在逐步恢復。河東鹽池作為中央財賦的主要來源之一,其管理權自會發生如上 變化。這是唐末財政管理體制發展之必然,也是政治與經濟相互影響的表現。朱友謙之命運變遷應此之需,而作為其變化的標誌,也就毫不奇怪了。但它影響於梁唐 政權交替的方面,卻是足以引起重視而不應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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