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10不為人知的個事實

檳榔的10個事實

1. 檳榔的主要有效成分是以檳榔鹼為代表的生物鹼,檳榔鹼能刺激神經興奮,可以產生耐受(越來越不敏感),有明顯成癮、依賴作用和戒斷效應。

2. 檳榔含有多種生物鹼,包括檳榔鹼、檳榔次鹼、四氫煙酸和四氫煙酸甲酯,均可在咀嚼過程中產生亞硝胺類化合物(潛在致癌物)。

3. 檳榔提取物(不包括煙草、蔞葉、石灰等其他成分)可以使多種實驗動物產生多種不同的癌變,具有明確的動物致癌性,但檳榔鹼未證實單獨具有致癌性。

4. 檳榔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確定為1類致癌物(無論是否與煙草同嚼),它可以增加患口腔癌的概率,且吸煙、飲酒與嚼食檳榔可相互促進患口腔癌的幾率。

5. 嚼檳榔與口腔黏膜下纖維性變(OSF)及口腔白斑密切相關,兩者均為癌前病變,且不嚼檳榔的人未見OSF病變。

6. 1986年湘潭口腔醫院進行的萬人調查中,OSF患病率為3%,隨著嚼檳榔人數增加、範圍擴大、消費人群低齡化,近年的調查中部分地區已上升至7%。

7. 一項跨度20年的回顧性研究中,OSF患者癌變率達到1.7%,且20名口腔癌患者均嗜食檳榔(10-40年)。

8. 檳榔與癌症有量效關係,即吃的越頻繁、持續時間越長,患癌概率越高。

9. 嚼檳榔者頰、舌部位癌變的比例明顯增加,嚼檳榔的口腔癌患者的發病年齡比不嚼檳榔者平均提前8年左右。

10. 口腔癌預後較差,5年生存率約50%左右,約1/3會複發,且患者術後吞咽、語言功能及面部容貌等均會受到嚴重影響。

附上IARC的「1類致癌物」定級依據:有充分證據證明可以導致人類癌症;或者人類致癌證據不充分,但動物致癌證據充分,且對人體的作用機制與癌症相關。

實際上,中國為檳榔的癌症研究作出了卓越貢獻,IARC的檳榔專題評估有中國大陸科學家參與,有三篇中國(不含台灣省)科研文獻被用於檳榔致癌性評估。

思考題:根據以上10個事實以及IARC癌症分級的判定依據,請問檳榔能否確定為「1類致癌物」?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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