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明星、經紀人和經紀公司的神秘三角關係

經紀人:明星親家還是冤家   自從有著「內地第一經紀人」之稱的王京花帶著一幫藝人甩開華誼組建橙天娛樂的那天起,一直位居內地數一數二經紀公司的華誼正式拉開與橙天娛樂的「大戰」。最近,隨著陳好解約、范冰冰跳槽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明星、經紀人、經紀公司三者的關係也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經紀人、經紀公司和明星的關係向來錯綜複雜,王菲與陳家瑛親如母女,張柏芝和前經紀人朱永龍對峙法庭,陳曉東在經紀人自殺後一蹶不振,陷入媒體攻擊的包圍圈……經紀公司里的「一哥」「一姐」之爭,經紀公司與明星間的利益之爭,種種幕後的交易到底是怎樣的?  第一問  什麼是明星經紀人  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娛樂圈也不例外。在這個圈子,「背靠大樹好乘涼」絕對是「第一號法則」。通常,在明星背後都有一個高智商的經紀人,亦被稱為娛樂圈的操盤手,因擁有強大的娛樂資源和媒體資源,他們能呼風喚雨,讓藝人成為大牌只是早晚的事。   當明星支支吾吾應付不了娛記的伶牙俐齒時,他們便挺身而出;當娛記的問題實在難以應對時,他們便會說:「今天的見面就到這裡。」當記者的鏡頭捕捉到刻意逃避的藝人時,他們便會奮不顧身地擋住鏡頭高呼:「不要拍照!」明星工作時,他們站在旁邊端水提包。經紀人就是明星的「狗腿子」,這是表象。  明星經紀人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把藝人像產品一樣推銷出去,開發明星的潛質,幫助他們尋找機會。要負責幫助明星聯繫演出、廣告代言、片約,這其中,許多工作都很關鍵,比如談片酬,目前行內並沒有關於片酬的具體規定,這就需要經紀人根據市場定價,把握分寸。此外,明星經紀人必須擁有廣泛的社會關係,特別是和新聞媒體、演藝界的關係,既要與各類媒體的記者熟悉,又要與各類演出組織單位、影視導演、製片人成為朋友,以便需要時進行炒作,抬高藝人身價。  第二問  經紀人怎樣賺明星錢  「經紀人掌握藝人的事業前途,藝人掌握經紀人的財路。」從事5年經紀人行業的杜飛這樣形容與明星之間的關係。據杜飛介紹,經紀人的收入與明星在經濟利益上其實都是一致的,簽約公司指派的經紀人收入分為幾部分,包括公司的工資、工作量獎金,聯繫演出還外帶提成,另外,明星看經紀人辛苦,有時候也主動給紅包,這就看明星肯不肯出血。  聯繫演出抽提成,是經紀人直接從明星身上獲利的最好途徑,「明星為了面子自己不可能拋頭露面聯繫演出,更不可能親自和演出商討價還價,這就給了經紀人一定的獲利空間,通常情況下,一場演出下來,經紀人會抽取明星出場費的10%-15%左右的提成。」杜飛告訴記者,「簽約公司指派的經紀人人均每月為3000元—6000元不等。」這點,台灣的演藝經紀人例外,一般都從屬於某個經紀公司,藝人演出時經紀人不允許抽成,而是統一上交公司後,再從利潤中拿出一部分給全體員工發獎金。  還有一種情形由朋友或親戚擔任經紀人的,如李亞鵬的經紀人就是好友景崗山的妻子馬葭,趙薇的經紀人是她嫂子陳蓉,諸如此類非公司經紀人,通常以收取明星參演劇目片酬提成為主要收入。一般為」二八分成」,即藝人拿收入的80%,經紀人拿收入的20%。當然在經紀人圈中,知名度也決定著收入的多少。王京花、常繼紅等王牌經紀人,他們手裡捏著一把正當紅的明星:夏雨、陳好、陳道明、劉燁等,年收上百萬元很輕鬆。  第三問  經紀公司如何與明星分成  而經紀人與明星之間的關係也很微妙,他們的合作壽命往往與各自的利益密切相關,那麼,他們之間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呢?  據斗室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演藝事業部偉佳介紹,內地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開」,而一些當紅明星在約滿後續約時,經紀公司會主動降到「二八開」,甚至可能出現「一九開」。經紀公司對大牌明星在分成比例上、簽約年限上可以非常寬鬆,「你所想的任何簽約年限,任何分成都有可能」。台灣多立安股份有限公司藝人經紀部洪秀玲告訴記者:「有些公司甚至為簽約大牌不惜血本,原因很簡單,大牌明星的名氣會讓這家公司在短期內名氣大增,公司也許在她(他)身上賺不到錢,但其他演員會慕名而來,多簽幾個正在上升期的演員,利潤便可觀了。」  在簽約新人時,公司開出的條件會很苛刻,國內經紀公司的簽約年限為5年-10年。利益分成大多是「五五開」,但有些公司是分階段性的。例如天娛與超女簽訂的8年合約則是前四年利益分成為「六四開」,後四年為「四六開」。也有些公司前三年「六四開」,第四年起為「五五開」,第七年至第八年為「三七開」,藝人分到的利潤會隨著他們的知名度提高而有所上升。  對於新人苛刻條約,經紀公司業內並不迴避,太合麥田老總宋柯曾這樣說道:「一個公司對新人的投入遠不止百萬,但是人氣或名氣和唱片銷量不一定成正比。在兩三年內根本辨別不出新人能帶來的商業效益。經紀公司要把一個新人推成明星,這不是誰都能做到的,經紀公司給他們提供一個平台,我們當然要對演員有個制約,否則,把他們捧紅了,人家走了,我們怎麼辦?。」  第四問  三方矛盾何在  男模胡兵在國外拍攝的一組寫真流傳到了網上,這則模仿夢露的「艷照」曾在網上引發了不小的轟動,而胡兵也被不少網友批判為「人妖」。事後胡兵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組照片是他的前經紀人為了報復他放到網上的,兩人因為經濟問題解約,這是經紀人報復他的方式。「再簽約我當然會非常謹慎了,以免遇人不淑。」2002年11月10日,F4成員言承旭炮轟「F4之母」柴智屏及經紀公司,言承旭聲淚俱下,控訴自己的一切都被經紀人控制,並指斥經紀人是「沒人性,吸血鬼」。那麼,明星與經紀人、經紀公司的矛盾在哪呢?  經紀公司良莠不齊,有些公司新人投資會錙銖必較,而對已上線演員履行義務時則會小心謹慎,極容易引起演員的不滿。還有些公司把藝人當成「賺錢機器」把合同細化到一年要為藝人談幾個戲,接幾場演出,出幾張專輯來保證藝人收入多少,保證發表多少篇文章這樣具體的數字。但每部戲的含金量不同,大小角色不同,每一場演出的規格不同,宣傳中文章內容篇幅不同,因此矛盾就會存在。1998年,歌手蔡依林被前經紀人看中並迅速推出首張專輯,市場反響非常好,但不久她就遭到公司雪藏。據蔡依林說,當時的合同要求她每半年就發行一張專輯。她覺得音樂才華被迅速掏空,無法承受,於是和經紀人以及公司的關係惡化。後來,蔡依林簽了新索音樂才鹹魚翻身。  明星還沒有成為明星的時候,簽約的主動權很大程度上掌握在經紀公司的手中。一旦明星名氣夠大,或者經紀公司的謀劃與明星的發展產生矛盾,原來的所謂平衡關係就打破了。正因此,與經紀公司發生矛盾的多半為上升期的明星,比如黃聖依和星輝公司8年的合同剛剛履行了兩年,黃聖依就提出解約,星輝公司則堅決不答應。黃聖依在媒體面前哭訴公司的苛刻待遇,宣稱以後不在娛樂圈發展。  曆數王牌經紀人  陳家瑛  旗下藝人:王菲、陳奕迅  內地人對香港經紀人最熟悉的應該就是陳家瑛,人稱「家瑛姐」的她地位不可小覷,她一手將從北京來到香港闖蕩的王菲捧成了天后級人物。據稱,王菲在和竇唯離婚後,陳家瑛被竇唯指責為幕後策劃人,一手操控了婚變過程。    霍汶希  旗下藝人:謝霆鋒、容祖兒、Twins  一手捧紅謝霆鋒、容祖兒、Twins的金牌經紀人霍汶希是香港最年輕的經紀人。現為英皇高層的霍汶希原是廣告模特出身,從21歲起,她就在英皇娛樂集團工作,已經做了13年,她將阿嬌和阿Sa包裝成孿生姐妹大獲成功。    柴智屏  旗下藝人:F4、賴雅妍  柴智屏創造了台灣偶像劇的神話,她擔當製作人拍攝了《流星花園》,並一手捧紅了F4。因為和台灣八大電視台的良好關係,柴智屏擔當製作人的電視劇總能獲得成功。她被稱為台灣的首席經紀人。    王中軍  旗下藝人:范冰冰、李冰冰、張靜初  內地經紀人的起步較晚,到現在依然沒有形成規模。從房地產投身影視的王中軍和王中磊兄弟建立的華誼兄弟在這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培養了一批內地明星。其中范冰冰和李冰冰已經成為國內知名的一線女星。    王京花  旗下藝人:陳好、陳道明、劉嘉玲  從華誼兄弟跳槽到橙天娛樂的王京花,曾在業內引發了不小的震動。從陳道明助理做起的王京花被稱為「內地第一經紀人」。她和「最難纏」的陳道明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同時也讓陳道明在圈內擁有了良好的口碑。而劉嘉玲、梁家輝也紛紛投奔橙天。    李小婉  旗下藝人:周迅、何琳  目前已經簽約華誼的周迅是被李小婉一手捧紅的。周迅早年在北京混跡多年不見成效,1998年因為受到李小婉的賞識出演《大明宮詞》中的少年太平公主而一舉成名,之後她與李小婉簽約,從此星路坦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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