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條婚戀規則:違反任何一條都應該分手

「包包,我該跟他分手嗎,我哭了幾個月了……」

「小包總,我想離婚,又心有不甘……」

每天,我只要一打開微信,這種問話就像暴風疾雨般跳出來。

抱歉!我根本無法回答。因為,我知道求助的人,基本是性格原因,執念太深,拿不起放不下,做出任何抉擇都會後悔……

我不如將我的婚戀觀公之於世,如果您贊同,可以根據我的建議去做;如果不贊同,您來諮詢我有什麼用……

(全文圖片來自網路,與內容無關)

1,如果你讓我不快樂,一票否決

據說,困擾哲學家們的三個終極問題是——

「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要到哪裡去?」

我們誰也回答不好這三個問題,卻註定要過一生。這一輩子,到底有多長?誰也不知道。

我希望這一輩子能過得快樂一點,幸福一點。

我談戀愛、結婚,是奔著幸福和快樂去的,不是奔著痛苦去的!

如果一段感情,讓我痛苦不堪,哪怕對方是天下第一優秀的人,毫無過錯,我也不會留戀!

因為,我不能確定接下來會不會地震,會不會出交通事故,會不會被閃電擊中——如果在鬱悶中死去,真的是做鬼也憋屈啊!

一個朋友風聞妻子出軌,苦於沒有證據,只好成天疑神疑鬼。

我問他,如果她真的出軌了,你離婚嗎?他堅決地說:「勞資不戴這頂綠帽,肯定離!」

我說:「那你不用抓證據了,趕快離婚吧!雖然,你老婆不一定出軌,可你每天這樣痛苦,心焦,跟她出軌了又有什麼區別呢?長此下去,她沒有出軌,你已經瘋了!幸福是一種感覺,不是法院判案,一定需要證據確鑿,你既然沒有幸福感了,這就是最大的證據,這種婚姻有什麼必要維持呢?」

他沒有聽我的,直到抑鬱成疾……

在我心目中,愛情也好,婚姻也好,是否值得維持的惟一標準,就是能否讓你內心裡感到快樂,如果充滿痛苦和焦慮,就一票否決!

請不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無限的痛苦……

2,如果Ta給不了你想要的生活,立馬分手

上面的這句話,我曾經跟一個女性朋友說過,她當即跳起來反駁:「什麼樣的生活都是自己爭取的,怎麼能夠靠別人給!」

好吧,她贏了!面對一個獨立精神爆棚的女人,我沒有勇氣跟她爭辯!

在這裡,我要解釋一下,家庭生活,是夫妻雙方共同創造的。但是,你找一個什麼樣的愛人,就意味著過上什麼樣的生活,這個不僅僅指物質條件,還包括精神生活。說「生活是對方給的」,並沒有毛病。

阿純希望在上海有房、有車。可她每月不到8000元,男友小劉跟她差不多,雙方家境都不好,兩人努力了3年,仍然無法湊齊首付。

在愁腸百結中,兩人的感情產生了裂痕。

一個本地男孩在追阿純,如果她答應,夢想就實現了。阿純心動了,又割捨不了跟小劉的6年感情……

如果勸阿純跟小劉分手,與上海男孩結婚,我肯定就會被「愛情至上者」罵死。

然而,你覺得有情飲水飽,可阿純不是你啊!

你或許會說,指不定哪天小劉人生開掛,成為億萬富翁!

可你能擔保嗎?除非你能拿出一億擔保金,小劉沒有賺夠你就給他補齊!

還有,你能保證小劉致富後不變心嗎?

別跟我扯什麼嫁給愛情還是嫁給物質。以我十數年情感雜誌記者的經歷來看,那些無視生活現實嫁給愛情的菇涼,結局好的少之又少!

至於那些嫁給物質的女孩,內心是否幸福確實無從知道,但是坐在寶馬車裡哭的女人,我一個都沒有見到。親,請原諒我孤陋寡聞……

我對阿純的建議是,如果小劉跟你拼盡全力,仍然過不上你想要的生活,還是分手為好。否則,你這一輩子都會心有怨念!

小雪追求寧靜致遠,老公大剛卻很浮躁。

談戀愛時,小雪認為他有衝勁,有自信,有男子漢氣質。孰料,結婚以後,大剛變得越來越愛錢,越來越不能容忍樸素的生活。整天想著如何把寶來換成寶馬,把三居室換成大別墅。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四處借錢,四處找項目,四處拉關係……

有一次,大剛帶著小雪去參加一個飯局。在座的有一個實權人物,大剛對他各種跪舔。小雪實在看不慣,借口不舒服提前離席了!

小雪是一個在寒夜裡焚香看書的女人,有一份體面的職業,對聲色犬馬極其厭惡;大剛覺得妻子好不上進,喜歡不著調的東西……

大剛的這種做法,換一個女人,可能開心得不得了,可小雪一看到大剛那張臉,就噁心……

如果對方給不了你想要的生活,無論什麼原因,無論Ta本人有多好,勉強在一起,都是悲劇。

分手之前,你惟一需要考慮的是,在你的內心裡,是對方重要,還是你想要的生活重要?

如果是前者,那就攜手走下去;如果是後者,你知道該怎麼做……

3,戀愛一年還不願結婚,掉頭走人

如果你們都已經達到了婚齡,而且不是在校學生,並且具備安家的能力,相戀超過一年,還沒有談婚論嫁的話,我建議你們分手!

愛情的產生,只需要一秒鐘。後面的時間,都是維持或消退。為什麼要先談戀愛後結婚呢?當然是為了加深感情和了解。

可惜的是,很多人只做對了一半:只顧加深感情,忘了深入了解。

談戀愛的真正目的,是看對方是否合適自己。

如果你睜大眼睛看對方半年到一年, 足夠發現對方是否適合自己。如果一年後,你還看不清楚,那說明你的眼光很有問題。

同樣,如果一年後,對方還不願意跟你談婚論嫁,ta要麼對你不滿意,要麼眼瞎。

跟這樣一個人結婚,不成怨偶才怪!

如果,對方願意跟你結婚,你倆商量過幾年再結婚,彼此取得了共識,另當別論。

不過,我的建議是,兩人談戀愛的過程,不需要拖得太長。有人說,一年太短,三年為宜。

問題是,青春太短暫,又有幾個三年呢?

不管你看到多少經過愛情長跑的夫妻,如何在公眾面前秀恩愛,你都只能呵呵。放心,這種夫妻,無非是湊合!

我憑什麼這樣說?就憑兩個字:人性!

人是自私的,愛情尤其自私,如果你真的非常愛對方,一定迫不及待想要結婚,宣示主權。

Ta為什麼遲遲不跟你結婚呢?因為Ta不滿意你,想騎驢找馬,實在找不到馬,拖這麼久了,不結婚又無法對你交代,結唄……

當你出於愛或不甘心,一定要跟Ta結婚時,不會計較其態度;可婚後,你一定會計較!

那種見面沒幾次就結婚的,可能缺乏必要的了解,婚姻基礎不穩固;但是談了一年還沒有結婚打算的,婚姻質量基本上是很低的。

你或許會反駁說,絕大部分的人談戀愛超過了一年,都沒有談婚論嫁。可你知道嗎,據媒體統計,中國的怨婦率是80%!

哪來這麼多怨婦呢?因為,在結婚前,大家只知道享受花前月下,根本沒有看清對方是什麼人,結果結婚後才發現,找錯了人!

重申一遍:如果你們已經戀愛超過一年,條件具備,對方卻不想結婚,分手為好!

一個人長時間拖著你,如果眼光沒有問題,人品就一定有問題!

我相信,如果你遵從了以上三條婚戀原則,婚姻不和諧程度會大大降低。

當你產生了「該不該分手」的疑慮,其實就意味著應該分手——內心充滿幸福的人,哪會產生這種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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