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中刺死繼父 「乖小孩」獲刑5年

一個是長期服刑且身陷吸毒惡習的「大煙鬼」;一個是剛參加工作不久,用積攢的工資為母親補交養老保險的「乖小孩」——他們本是一對繼父子。然而,去年夏天的一個午後,發生在這對繼父子之間的一場爭執,徹底改變了他們的命運(詳見本報去年11月28日報道)。昨天下午,長寧區法院對這起繼子殺死繼父的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小馬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圍繞被告人小馬的行為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爭辯。控方認為,被告人多次用刀反覆對被害人要害部位刺戳,具有故意殺人的直接故意。辯護人則認為,被害人雖有劣跡,但被告人並沒有想要殺他,應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建議法庭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並適用緩刑。

  昨天下午,長寧區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法庭認為,本案被告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持刀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被告人有自首情節,結合被害人長期有不良嗜好、不履行家庭責任又威脅羞辱家庭成員的過錯,依法可以減輕處罰。(特約通訊員章偉聰記者袁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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