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件訴訟九步法概要
來源:民法學人
作者:段清泉
關於民法方法學,我國學界已經有不少的著作,關於裁判方法也有不少佳作,但對於從律師視角、當事人視角來應用方法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著作則比較少。民法大咖的著作概念精當、說理充分、體系完備,適合初學者奠基之用和進行學術研究。律師大咖的著作多以自身或本所案例為基礎,實踐性強,但由於案例具有特殊性和不可複製性,稍欠理論性和體系性。筆者每每遇到實務的時候,總感到思考方法和思維工具的缺乏,縈繞在心頭的三個方面的困惑一直無法排解:
一是民事裁判以法律為準繩(實體法和程序法),以事實為依據(證據規則),分屬民法實體法、訴訟程序法、證據法規定三門不同的學科,專業性和深度性足夠,但如何綜合應用於具體訴訟需要從理論上和細節上思考通透。
二是現行的民法體系是學者法,是以制定者為視角的法。現行的民法知識體系也是高度概括、重新構建後的體系,方便講授但不方便適用。這就造成學習與適用之間的疏離,需要以適用者為視角對知識進行重新整理和加工。
三是現行的法學方法之間如何整合,是線性的關係還是並列的關係,是隨喜好自由選擇還是根據任務有所側重?不少法學方法論的書中,將法律關係分析方法、歷史方法、類比方法、請求權基礎方法相併列,或者側重介紹其中的一種,或者說綜合應用,但卻沒有明確如何綜合,以至於初學者好似邯鄲學步,不得要領。
帶著三個問題硬著頭皮讀了三遍拉倫茨的《法學方法論》,雖有所得,但未通透。直到學習了王利明教授的《法學方法論》和鄒碧華法官的《要件審判九步法》後,才有了一種酣暢淋漓、豁然開朗的感覺。《要件審判九步法》成書以來,律師界也廣為傳閱,也有不少的心得與體驗,但以當事人為視角對律師辦案過程進行系統梳理不多,經過兩年多的系統整理和逐步打磨,形成了《要件訴訟九步法》,具體步驟如下:
要件訴訟九步法綜合運用了現有的法律分析方法,按照分析的深入分別採用了歷史方法、法律關係分析方法、請求權基礎分析方法、對比方法等,在請求權確定之後,以要件事實理論貫穿整個分析和實施階段。這樣的九步法就較好的解決了前述的三個問題,並具有以下特色:
1、融合,將實體法、程序法、證據規定相融合,解決了知識割裂,不能融合為一體的問題。
2、適用,以問題為導向,以權利保護請求權為出發點,將講授的知識體系整合為適用的體系,同時在各個步驟總將管理學的一些工具和思想引入進來,更具操作性。這對於青年律師的成長十分關鍵。德國、台灣的法學教育則重在案例研習,培養法律思維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我們目前的法律教育側重法律知識的講授,而疏於法律思維養成和法律技能的鍛煉。不少律師大咖的佳作以自身辦案經驗總結了不少好的經驗,深度性和專業性足夠,但普遍性和適用性略受影響,新手律師直接上手的可能是多個領域、但複雜性一般的案件,這就需要一個融合理論與實務,符合一般辦案邏輯同時具有較強操作性的方法。
3、合理,要件訴訟九步法充分糅合和吸取了各種法律分析方法的優點,在案件分析的不同階段側重採取最適合本階段工作任務的方法,從而形成邏輯清晰、環環相扣,操作簡便的方法,對青年律師的培養具有較強的幫助作用。
4、精細,民事訴訟以要件事實為基礎進行展開,這是因為所有的證據組織、舉證、質證、立案、庭審、判決、上訴、再審,所有這些環節無不圍繞要件事實。當事人起訴的,首先要在起訴狀中列明要件事實,滿足主張責任的要求。被告除提起反訴外,或者對原告請求的要件事實否認進行抗辯,或者提出新的要件事實進行抗辯權的主張。在要件事實真偽不明的時候,法官才會根據證明責任分配規則分配證明責任。法官最後根據要件事實能否歸入做出裁判。所以,民事訴訟的全過程都是圍繞著構成要件展開的,從構成要件的角度分析和組織訴訟能夠促進訴訟的專業化、精細化。
當然,一個方法的形成要需要法律執業者共同的交流和打磨,希望廣大律師朋友們多提出批評指導意見。
§§律脈(ID:lvmai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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