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是成就還是毀滅 ?

婚姻,很久以前,代表一個家,代表兩個人組成一個整體,共同投入,共同經營,共同受益,就像合夥企業。

女人選男人,五六十年代的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肯娶女方就肯嫁,沒有聘禮也沒有嫁妝;七八十年代的人,對眼就跟著走,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九十年代的人,開始要聘禮要三金要房產,現在八零九零後,要有房有車有存款。

隨著社會的發展,網路科技的發達,網戀及婚介開始被大家普遍接受,騙婚現象也開始增加,為了更好的保護財產所有人的利益,國家出台了新婚姻法。對於房產,新婚姻法規定,首付誰出的,房產就歸誰所有。現在社會,結婚房子一般都是男方負責,這一點不用質疑,試想一下,如果女方買的房子,那男人住著是不是有傷尊嚴呢?男人付的首付,就代表房子是男人的,在保護男方的同時,卻也讓很多女人沒了安全感,一個網友說,新婚姻法施行後,她男人一生氣,則痛罵:這家是我的,滾出我的家!

以前結婚,有男方買房女方裝修的說法,也有男方買房女方買車的習俗,可是,自從新婚姻法施行後,女方,你還裝修嗎?家是男人的,男人高興就讓你住著,男人不高興了就讓你滾出去,誰還敢裝修誰還肯裝修?那買車吧,可是車是貶值的,不像房子是增值的,當有一天男人不要你了讓你滾的時候,他的房子從二十萬升值的一百萬了,可是你的車呢,二手了,破了,可能只剩兩千塊的殘值了。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說不說都是事實,女人是老的很快的,當男人和他的房子一起升值的時候,女人,在和她的破車子,一起貶值。

對於新婚姻法,當很多女人憤恨不平的時候,很多男人痛罵,說這樣的女人就是騙子,就是為房子不是為結婚。可是,再偉大的愛情也有自私的一面吧,古人都說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誰會不為自己打算呢!相對來說,女人畢竟是弱勢群體。哪個女人不害怕自己人老珠黃的時候被拋棄!別說信任不信任的問題,結婚的時候,哪個男人不是山盟海誓,可是,不還是有那麼多狠心的男人老婆孩子都不要了。

可是,家畢竟是兩個人的,應該是共同付出共同經營的,男人,對新婚姻法是沒感覺的,他們只會認為理所當然,女人,愛就應該無條件的跟著走,男人,還在等著女人裝修,買車,買電器,當男人一味的付出,看不到女人回報的時候,就會有爭吵,越吵越冷,情就淡了,也許,吵著吵著就散了,新婚姻法,到底是成就了婚姻還是毀滅了婚姻、、、新婚姻法,你還敢不敢讓女人更沒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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