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士余說的「大案」來了 參與造假方超過200家 資金暗道多達6層
這一件大案驚動了證監會最高層!
15個交易日股價從26.17元暴漲至87.79元,只因九好集團通過多達6層資金暗道,召集200多供應商虛構業務、虛簽合同、虛減成本、虛增收入及虛構存款等方式把「有毒資產」溢價包裝成價值優良資產,與鞍重股份聯手進行「忽悠式」重組。稽查部門抽絲剝繭,面對費盡心機對抗監管的涉案方,最終獲得鐵證,證監會周五宣布,將對違法主體做出頂格處罰。
2月26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在國新辦舉行的記者會上曾鄭重其事地向大家「劇透」,在併購重組方面將公布一些「有影響力的案子」。
什麼樣的案子稱得上「有影響力」?今天的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揭開了冰山一角。據介紹,證監會近日組織專門執法力量查辦了重組方浙江九好辦公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好集團)與上市公司鞍重股份的「忽悠式」重組案件,證監會擬對九好集團、鞍重股份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頂格處罰,對該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439萬元,同時對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郭叢軍、宋榮生、陳恆文等人擬採取終身市場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證券市場禁入。
2015年末市場整體平穩的情況下,鞍重股份在公布併購重組預案之後,股價一路上揚,連續拉出多個漲停板。當年11月27日,公司股價從26.17元/股起漲,15個交易日之後,12月18日衝上87.79元高位,漲幅高達221.93%,而同期大盤僅上漲0.49%,板塊漲幅為-0.78%。
(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18日鞍重股份走勢圖)
諷刺的是,九好集團前不久才被浙江省企業信用促進會考核認定為「浙江省信用管理示範企業」,有效期三年……
證券君了解到,之所以能被稱為有影響力,除了市場影響大、造假涉及面廣、造假領域新、造假隱蔽性高等特點外,九好集團對抗監管可謂費盡心機,耍賴、誣告甚至企圖上演全武行,無所不用其極。
然而,狐狸再狡猾也鬥不過好獵手。面對決定對抗到底的涉案方,稽查部門抽絲剝繭,最終獲得了鐵證。
這堪比好萊塢諜戰劇般的一幕幕鏡頭,請各位趕緊帶上小板凳跟著證券君往下看。
鏡頭一:「你再不走我就要報警了。」
某供應商與涉嫌財務造假的公司因有業務往來及利益綁定,拒絕配合調查。在證監會調查組詢問取證時,有關人員說出這樣一句話。話音剛落,說話者當真撥打了110。不過,在警察趕到、了解情況並開始勸說該供應商配合調查之後,該供應商開始以沉默應對各方人士,拒不簽署調查通知書。
鏡頭二:「今天誰也別想出去。」
某新三板掛牌公司與涉案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存在重大虛假嫌疑。2016年11月調查人員依法對該掛牌公司具體負責與九好集團財務往來的副總經理Z某進行詢問時,公司法定代表人G某帶領7、8名身份不明人員闖入會議室,情緒激動大鬧會議室,摔碎會議室的杯子,猛摔桌上的物品,並用玻璃碟砸向一調查人員,威脅調查人員關閉執法記錄儀。
隨其進入會議室的其他人員稱:「你們調查了20多家公司,沒有幾家配合的,我們現在不配合你們調查。」並開始搶奪調查組資料、調查人員工作電腦和執法記錄儀,並揚言「今天誰也別想出去。」
鏡頭三:「調查人員逼我做假證!」
成都某公司在浙江九好授意下出具所謂的「情況說明」,誣稱調查人員逼迫其做假證證明與浙江九好不存在業務往來。調查發現實際情況是,因成都某公司總經理與浙江九好四川公司經理M某私交甚好,M某要求其配合浙江九好完成上市要求,採取由浙江九好員工通過個人賬戶將資金轉入成都某公司後匯至浙江九好賬戶來虛增收入。
不僅如此,浙江九好提供的1200家供應商聯繫方式中,錯號、空號263家,查無此人或長期無人接聽的210家,可以聯繫上的供應商中有92名相關人員不配合調查、直接掛斷電話、百般推諉、不願告知具體地址等。
據證監會介紹,配合造假的供應商大多與九好集團關係密切或存在利益關聯,普遍抗拒調查,部分供應商採用報警、威脅、謾罵等方式驅趕調查人員,甚至出現個別供應商負責人搶奪證據、襲擊執法人員的暴力抗法事件。
暴力抗法只因捅的「簍子」太大
為何九好集團鐵了心要對抗到底?因為他們犯的事還真不小。
經調查,成立於2010年的九好集團主要從事後勤服務中介平台業務,為後勤服務供應商和客戶提供居間撮合,並向供應商收取介紹業務成交金額一定比例的服務費。調查發現,2013年至2015年,九好集團為實現重組上市目的,有組織、有預謀地進行了大規模、系統性財務造假,通過虛構業務、虛設客戶、虛簽合同、虛減成本、虛構存款等手段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
具體而言,九好集團在2013-2015年涉嫌虛增營業收入,金額達2.65億,其中,這三年虛增的營業收入金額占其披露的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6.93%、27.65%、38.49%,相應的三年虛增利潤是2.55億元,占其披露的利潤總額比例的53.37%。而2014、2015年虛增的比例達到59.56%和59.43%;此外,調查還發現,九好集團虛增2015年貿易收入57萬餘元,虛構銀行存款3億元。
證監會稽查執法人員總結道,這起性質十分惡劣的忽悠式重組案件有五個特點:
一是市場影響大。重組信息披露後,鞍重股份股價連續多個交易日漲停,漲幅超過200%。
二是造假涉及面廣。九好集團2015年的供應商共計1300多家,僅查實涉及虛假交易的供應商就達200多家,分布於全國多個省市。
三是造假領域新。九好集團被媒體稱為「國內第一個後勤託管平台」,主要從事居間撮合併收取服務費。
四是造假隱蔽性高。為隱藏虛構業務,九好集團在銀行賬戶之間設置「防火牆」,對與供應商之間的資金循環進行多重規避;採用多道轉賬等手法,在資金劃轉路徑上進行了多重隔斷,隱藏資金真實來源、去向。「九好集團和供應商之間的資金循環並未嚴格形成完整閉環,這在客觀上增加了我們的調查難度。」辦案人員告訴證券君。
五是造假專業性強。以往案例中虛增銀行存款一般採用偽造存單、虛構賬號等手法;而在該案中,為了掩蓋財務造假形成的資金窟窿,九好集團通過過橋借款、以定期存單質押開具承兌匯票等金融手段結構化地虛增存款,造假手法專業性更強。
由外及內「連軸轉」
逐一擊破查處難點
各位看到這裡也許要問,既然涉案方百般阻撓,監管方又是如何把如此複雜的案情搞得水落石出呢?
據辦案人員介紹,該案件的特點也決定了專案調查組無法以傳統的調查思路進行調查,只能「另闢蹊徑」。傳統調查思路是由內到外,從公司內部獲取大量的財務資料,確定一個目標,再去外部調查,找銀行、客戶取證核實。但這個思路對本案無法適用,對抗性較強,難以有收穫。
「所以我們採取了先外圍,後核心的調查思路」。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以財務造假為核心,以信息披露為主線,以法律責任為導向,從九好集團財務賬號所記載的、並經會計師審計確認的供應商對應收入入手,通過查銀行資金,發現一些存在資金循環的重點涉嫌造假的供應商,對供應商進行現場走訪,以核實供應商和九好集團業務真實性,在此基礎上,再明確信息披露的違法責任。」
據10日證監會例行發布會披露,證監會已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九好集團、鞍重股份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頂格處罰,對該案違法主體罰款合計439萬元,同時對九好集團造假行為主要責任人郭叢軍、宋榮生、陳恆文等人擬採取終身市場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證券市場禁入。
對於該案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下一步,證監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進行處罰。發現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
同時,證監會也將積極貫徹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將防控風險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方位、全鏈條地加強對併購重組活動的監管力度,重點遏制「忽悠式」重組等違法行為,對資本市場各類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全覆蓋」的執法態度,嚴懲挑戰法律底線的資本大鱷,凈化市場環境,依法維護資本市場運行秩序,保障資本市場長期健康規範發展。
九好集團的小夥伴也要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也暴露了中介機構不勤勉盡責、「看門人」獨立性缺失的問題。
實際上,加大對包括中介機構在內的多樣化違法主體的查處力度,是去年證監會稽查執法工作的一大特點。證監會稽查局相關人士向上證報記者表示,證監會將以「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涉案主體,絕不放過任何一項違法失職行為,絕不放過任何一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為執法原則,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要求,「零容忍」一查到底,頂格處罰。
該人士表示,此案涉及到上市公司,參與交易的無論是買方賣方、標的還是中介機構都在證監會的監管和執法範圍之內,對於本案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行為證監會將深挖嚴查,「目前我們也掌握了部分機構違法違規的線索,會根據程度依次做嚴格處理。」該人士告訴證券君。
此案中,九好集團的一些供應商認為自己不用跟證監會打交道,外加九好集團事前以「公司要上市了,大家幫幫忙」為由,打過「招呼」,引致詢問取證過程中,對抗行為大量湧現。
監管人員表示:「就是因為有人配合,公司才膽敢造假。對於這些配合造假、不講誠信的個體或企業,應該有資料庫記錄,或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在本案中進一步凸顯。」監管人員告訴證券君,對於這些企業,監管部門也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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