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凱旋:艷照門,同情也是一種道德(南方都市報 2008-2-20)

景凱旋:艷照門,同情也是一種道德
2008-02-20 09:49:26來源: 南方都市報作者:

  

  說文解道之景凱旋專欄      秋風先生是我所尊敬的學者,但讀了他談「艷照門」的文章(2月16日A02版《艷照門中的自由與道德》),就所涉自由和道德的關係,有些不同看法。首先,秋風先生認為那些為女明星辯護的人士是不寬容別人的評價,違背了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是對權力者而言,如果爭論雙方都沒有倚仗權力話語,這恰恰是言論自由的表現。問題是,到目前為止,批評女明星的人在自由與道德的關係上,並沒有多少理論上的澄清,更多的是謾罵。

  我始終認為,在道德問題上,應當分清公德與私德。公德容易界定,以不公開觸犯社會利益和價值觀為限。私德的界限劃在什麼地方,卻不是那麼容易。比如若在公共場所裸奔,肯定是無視公德,但在自家房間里裸體,就很難說了。對於兩情相悅,古人尚言「閨房之樂,有甚於畫眉者」。在床幃之中,一個人如何遵守德行,歷代的皇朝都無計可施,只有「文革」中親人的互相監督,公安的隨時檢查,庶幾能做到。因此,僅就實際操作性而言,私德也是個自律的問題,不是他律,能管住一個人行為的只有他自己心中的道德律,而不是旁人,否則以群體名義侵犯個人的事情就會再次發生。

  現在的問題是,明星裸照一旦流出來,這私德就變成了公德。群情洶洶,自然也有他們的道理。但話又說回來,這難道不應當歸罪於那個始作俑的傳發者?是他在挑戰社會的道德底線,而不是那些女明星們,因為這不是她們自己想要公開的,她們也是受害者,而且是最大的受害者。怪只怪她們太不謹慎,但不謹慎卻不能說是道德問題。現在倒好,沒有人譴責最初傳發照片的人,他成了公眾利益的維護者,揭穿了女明星們的「虛偽」和「墮落」,將公眾利益變成了可以侵犯個人隱私的自由。

  我並不想替這些女明星們辯護,但我卻與秋風先生的看法不同,秋風先生的觀點是,一個人可以愉悅地觀看這些照片,事後仍能以「公平的旁觀者」角度予以道德批判;我的觀點是,一個人可能觀看了這些照片會產生反感,事後卻會對女星們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抱以同情。同情的意思就是也許不贊成她們的「虛偽」和「墮落」,但能理解這是常人的弱點。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恕道設想,那些女明星們現在一定會為裸照的公開傳播而感到痛苦。如果認為她們不會痛苦,那人心就太可怕了;當然,如果她們果真不痛苦,那所有的同情在這裡都是多餘。儘管如此,這仍是一件典型的公眾侵犯個人的事件。

  由此想到魯迅先生的《論「人言可畏」》。當年阮玲玉自殺,雖說留下「人言可畏」的遺言,她與已有妻室及情人的大商人同居,這種複雜的私生活導致受人欺負,又遭社會疵議,無疑才是悲劇的成因。但魯迅的文章沒有從私德立論,而是從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入手。阮玲玉自然是一代明星,其名聲不下於張柏芝。不過,魯迅對事件的是非標準,卻與我們許多人不同,首先看她是有權者還是無權者,而不是看她是否公眾人物。在魯迅看來,阮玲玉雖然「頗有名,卻無力」,所以值得同情。同是公眾人物,權勢者可以保護自己,女藝人就不行。儘管她們平時風光無限,在男人中心社會,她們仍是弱者。

  若說魯迅是漠視私德,今人未必就比魯迅更加高尚。只不過在魯迅那裡,私德與公眾強權相比,不是第一義的東西,人們也無權干涉一個人的私德。何況在中國,也並不像亞當·斯密所說,只要「公平的旁觀者」認為正當的事情就是正當的,因為英國有宗教寬容的底子,相信最終的審判權在上帝,而中國的旁觀者多是陪審員,相信自己就可以作出裁判。

  我們的社會越來越缺乏同情。而同情也是一種道德,而且在道德的排序上居於前面。本質上說,我們都無權對他人的私德作出嚴厲評價。如果一個人的私德成問題,能夠裁判的不是我們,而是人人都要面對的那個最後審判,就像老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扉頁上題詞:「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但作為一個作者,他對安娜的私情卻是抱持同情的,不認為自己有權譴責她。這是這部小說的悖論,也是人類道德的悖論。(作者系南京大學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shiping/200802200033.asp秋風:艷照門中的自由與道德(南方都市報 2008-2-16)0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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