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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中教養兒女(鍾馬田)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1-4

  現在我們要問一個實際的問題:如何去行?同樣的,這也是一件值得我們密切注意的事。聖經裡面非常強調訓練孩童。例如申命記第六章。摩西那時已經年邁,以色列百姓即將進入應許之地。他提醒他們神的律法,告訴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當如何生活。在許多事項中,他特別小心地告訴他們必須教導他們的兒女律法。他們僅僅知道,並且遵守,這還不夠,他們必須傳給下一代。孩子們必須受教導,並且銘記在心。所以他在同一章里重複這個叮嚀兩次。然後它又出現在申命記第十一章,並且不斷出現在舊約聖經其它地方。新約中也可找到相同的囑咐。

  從基督教會的歷史上,我們看到這件事總是反覆出現,並且在大復興時代受到格外的重視。改教者非常關心這件事,他們一再強調孩童道德和屬靈發展的重要性。清教徒對此也不敢忽視,兩百多年前福音復甦運動的領袖也是如此。關於這方面的書籍和講章更是不計其數。

  原因何在?很可能是因為當人們成為基督徒時,他們的整個生命都受到影響。這不單單是個人的事,也影響到婚姻關係,難怪基督徒中間的離婚率遠遠低於非基督徒。它也影響家庭生活,影響孩子,影響整個家,影響人類生活的每一部份。英國歷史上最輝煌的世代,都是緊隨著一次宗教復興而來的。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被提升了,即使非基督徒也多多少少受到影響。

  換句話說,若不靠著基督的福音,人就沒有希望解決社會的道德問題。若離開了虔敬,就無法建立正直。一旦成為敬虔的人,他們就會把他們的原則運用出來,而整個國家的公義也可以顯露出來。不幸的是,我們必須面對一個事實——出於某種原因,現今這一方面的事多半為人忽略了。這是我們所探討生活、道德、家庭各方面崩潰的一部份。這是現代生活的潮流,我們都或多或少受其影響。出於某些原因,如今家庭已不像以往那樣受重視,它也不再像從前那樣是一切生活的中心。整個家庭觀念已逐漸式微,即使在基督徒圈子中也不例外。聖經和我們所提到的那些偉大世代,其一再強調的家庭之重要性已經在這個世代消失了。人們不再注意,看重它。所以我們更需要去發現可以在這些方面管理我們的原則。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這件事是在家中,由父母執行的。這是聖經一再強調的重點。我們不能指望學校代勞,不論這個學校多麼聲譽卓著,都不是它的責任。這是父母的本份,是他們最首要的職責。他們不能把這個責任推卸給任何人。我強調這一點,是因為我們都看見二十世紀日漸嚴重的現象:越來越多的父母把管教兒女的責任推給學校。

  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事。在孩子的生命中,沒有什麼比家庭的影響力更大的了。家庭是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孩子誕生在家庭中,家是影響他一生最主要的地方,這是無可置疑的。聖經各處都這樣教訓我們。可悲的是,在所謂的「文明」國家裡,家庭的觀念正逐漸式微,最終這種現象必然會引致社會的崩潰。所以基督徒應該謹慎思考有關寄宿學校的問題,讓孩子一年有一半以上的時間遠離家庭和家人的影響,去過團體生活,這樣妥當嗎?是否合乎聖經的教導?這個問題不可輕忽,因為有越來越多的人,甚至包括基督徒在內,或多或少把這種送孩子入寄宿學校的事當作一種時尚。

  聖經的教導是,兒女的福祉,靈魂,應該總是最優先考慮的;其它一切有關名利、野心的事,都應該擱置一旁。任何不利於兒女靈魂的事,任何足以妨礙他們認識神,認識主耶穌的事,都應該予以拒絕。我們首先考慮的,必然是孩子的靈魂以及他與神之間的關係。「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的基本要素,就是增進兒女的福祉,這也是作父母最主要的工作和責任。

  在舊約里,顯然父親是一家中的祭司,他代表了神。他不僅要為孩子的道德和行為負責,並且要負起教導的責任。聖經各處皆教導我們,這是父母最首要的工作和責任。今天也是一樣。我們若是基督徒,就必須明白,這種強調是建立在神所設立的基本單位——婚姻、家庭——上的。你不能在這事上鬆懈疏忽。你不能像大多數把孩子送去寄宿學校的那樣說,「反正大家都這樣作嘛!學校也能提供很完善的教育啊!」最重要的問題是,這是否合乎聖經?是否對兒女的靈魂有立時及長遠的幫助?

  我膽敢預言,我們的國家有一天若在屬靈或道德上有一次大復興,必然是從這方面開始的。基督徒將再一次思考這事。我們需要像過去世代中屬神的人那樣,作時代的先鋒,讓其他人跟從、效法。我們需要明白,把兒女送到託兒所或寄宿學校這個事實,是現今社會道德淪喪的起因之一。我不是特別指它所引起的某一種犯罪行為,我想到的是下一代對他們自己家庭的整個態度。家庭不應該只是兒女休假的地方。但現今許多孩子只是把他們的家當作休閑處所。他們的父母也未照應有的方式待他們,只是一味放縱,因為他們待在家裡的時間很短暫。在這種情形下,有關管教,「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的觀念都銷聲匿跡了。有人辯稱:畢竟還有一些特殊情形有待考慮呀!如果能證明在某些特殊環境下不得不如此,那我並不反對,但是這種情形畢竟罕見。在大部份情形下,應該運用我提出的原則。家庭和父母的主要職責是非常清楚的。

  父母當作什麼?他們應該補充教會的教導,並且運用教會的教訓。一篇講道本身的作用並不大,必須被運用出來,解釋出來,延伸到家中。這部份的工作就落在父母肩上了。想想看!今天作父母的責任之重更是數倍於往昔!我要問基督徒父母:你們可認真思考過這件事?你們所面對的工作,可能比以往、甚至將來世代的父母更艱巨。想想現今學校教導孩子們什麼?有關進化的推論已經被當作一種理論教給他們。學校未視其為一種尚未被證實的理論,反而給孩子們一種印象,以為這是一個絕對的事實,每一個有科學知識和素養的人都應該相信它。我們必須面對這種情況。學校也教導有關聖經的高等批判學及其所謂的「必然結果」。我知道有些老師仍然在使用三、四十年前的教科書,卻不知即使在高等批判學中間也已經有了不少改變。孩子們在學校、收音機、電視上學到一些是非不清的事。這些東西所強調的都是敵對神、反聖經、反基督教、反神跡、反超自然事物的。誰應該去對抗這股洪流?當然是父母——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現今作父母的需要加倍的努力,因為敵對我們的勢力是如此強大。今日基督徒父母肩負了一項特別艱巨的使命,就是要保護他們的兒女免於受到企圖灌輸他們錯誤思想的敵對勢力所控制。

  這是整個背景!為了符合實際,我第二點要提出的是,我們當避免作什麼?對付這種情況,有一種方法是很不當的,只會造成傷害,不會帶來好處。當避免什麼?我們絕對不可用呆板的方式教導孩子,或者只看重「統計數字」。我自己多年前曾經有過一次經驗。有一天我出外講道,住在一個朋友家。我發現那個家庭中的主婦心情很沮喪。從我們的談話中,我終於找出了她心情不好的原因。原來那一周稍早有一位姊妹到他們教會演講,題目是「如何教養兒女成為好基督徒」。這位講員有五、六個孩子,她的家治理得井然有序,她的生活也控制得極有規律,每天早上九點鐘,她就作完了一天的家事,然後她可以有充份的時間參加各種教會活動。她的每一個孩子都是好基督徒,似乎她作這一切都如此輕鬆,成功。這位和我談話的姊妹只有兩個孩子,卻整天忙得團團轉,以致她深深覺得自己真是一個失敗、不合格的母親。我怎麼回答她呢?我說,「且慢!那位女士的孩子多大呢?」她說最大的尚未滿十六歲。我繼續說,「且等幾年再看。她說她每個孩子都是基督徒,她又說你只需要一個計劃,然後照章行事就行了。再過數年,看看或許到時候又是另一種情形。」結果真的不幸被我言中。幾年以後,那位女士只剩下一個孩子仍舊是基督徒,另外幾個有的公開反對基督教,有的轉背而去。你無法用那種一成不變的方式養育兒女。養育孩子不是一個機械化的過程,不能流於冷酷。我聽說同一位女士也曾在另一個場合作過同樣的演講。聽眾中有一位女士在回家的途上對她的朋友說,「感謝神,她不是我的母親。」聽來或許可笑,卻是由衷之言,裡面多少含有嘆息。她的那句感嘆顯示出這種教育方式缺乏愛和溫暖。這位講員頗以自己為傲;她作一切都是靠「數字」,而且一成不變。但是另一位女士看出那種方法沒有愛,沒有真正的了解,不能溫暖一個孩子的心。孩子不是一部機器,你不能用機械的方式對待他。

  此外,我們也不可以用完全消極、壓抑的方法對待兒女。如果你給孩子一個印象:作虔誠人就必須過得很刻苦,生活里包含了各種禁忌,壓抑,那麼你很可能把孩子驅趕到魔鬼和世界的懷抱里。絕對不要全然的消極或抑制。我常常看到有關的悲劇。有些人散會後來與我談話,他們說,「這是我二十年來頭一回進教會。」我問,「怎麼回事呢?」他們會告訴我,這樣作是因為他們對自幼被教導的那種嚴厲、壓抑的宗教心生反感。他們對基督教根本沒有觀念。他們所見到的並不是基督徒的信仰,而是一個人為的、嚴苛的宗教,那是一種虛假的清教主義(Puritanism)。可悲的是,如今有些人仍然奉行著這種理念。他們只看到清教主義消極的一面,卻從未見到積極的一面。他們無形中對兒女造成極大的傷害卻不自知。

  第三,我們「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時,不要過份吹噓或捧他們。我常常看到這一類的事。有時孩子自己也會使用一些自命不凡的詞句,其實他們並不明白那些詞句的意思,但作父母的卻以他們為榮,說,「聽聽他們!多好的孩子!」孩子還年幼,不會明白這一類的事。我知道有些小孩喜歡在聽講道時戲耍。這一類幼稚的行為或許可以原諒,但是如果他們的父母不引以為忤,反而欣賞孩子的嬉笑,故意要別人注意他們,這樣就近乎褻瀆了。當然,對孩子也有害無益的。這等於把孩子教得目中無人。甚至變得假冒為善。

  最後一點是,我們不可強迫孩子決志。這樣作帶來了多少麻煩和後患!有些父母向人炫耀:「看看我的小兒子(或小女兒),這樣年幼就已經決志接受基督了!」聽到的人可能會感受到一種壓力。千萬不要強求,這樣作等於違反孩子的本性,同時也顯明你對得救方式的無知。你可以強制一個小孩作任何決定,因為你有能力和權力去作,但這樣作是不對的,不合乎基督徒體統的,而且是不屬靈的。換句話說,我們在這件事上不可太直接,太感情用事。如果你對一個孩子談論屬靈的事時,他感覺很不自在,那麼你的方法顯然有誤。絕對不要使孩子感覺不舒服。如果他不自在,那是因為你的方式太直接,或者你太感情用事,或者你帶給了他某種壓力。這不是傳福音的方法。

  我看過一些相關的悲劇。我特別記得兩個不到十五、六歲的年輕孩子。他們的父母總是對他們施加壓力。其中一個孩子的母親曾寫文章提到她的孩子,她給人一種印象,她的孩子都是很傑出的基督徒。可是這兩個年輕人後來都摒棄了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徒父母必須總是記住,他們是在對待一個靈魂,一個生命,一個「人」。我的建議是,不要給孩子壓力,不要強迫你的兒女決志。我知道父母心中的急迫。這是很自然的;但我們如果是屬靈的,「被聖靈充滿,」我們就不會去違反兒女的個性,硬將一些不合理的壓力加諸於他們。所以我們的教導不能太過於直接、尖銳,或過於情緒化。我們不可以讓兒女覺得他們若不採取我們的信仰就是不忠於我們。這種作法是不可原諒的。

選自《婚姻·家庭·工作》丨鍾越娜譯,美國活泉出版社,標題為編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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