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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犯「大」錯時怎麼辦?

 晚飯後,坐在老公身邊和他閑聊。突然看到電腦上跳出的新聞欄「福州11歲女孩超市偷糖果被罰 愧對父親跳樓殞命」。原來是一個11歲名叫小薇的女孩,前一天和雙胞胎弟弟,因為在超市拿了牛奶、糖果等價值25元的物品,沒有買單,被超市防損人員扣留,直到其父繳納了十倍罰款。今天,小薇留了張遺書,然後就跳樓了。  看完內容讓人唏噓不已,11歲的小生命戛然而止。對於事件的責任現在去追究其實也沒有太大意義,不管怎樣,都無法挽回那逝去的生命。只是,同為人母的我,除了心疼不禁開始反思整個事件的處理方式。  一:當周遭的環境讓孩子無所依靠的時候,請一定相信,身為父母的我們是孩子的唯一救命稻草,我們的態度決定孩子的世界是光明還是黑暗。  「小薇的爸爸來超市了解情況後,當場給了小薇一巴掌,整個過程都有錄像為證,相關的錄像已經交給警方。」小薇姐弟倆,「偷」東西被超市扣留後,情緒已是空前緊張,就算成人小偷,被抓後都會害怕的吧,更何況才11歲的孩子。恐懼的孩子就彷彿漂浮在蒼茫的大海上,這時候多麼希望能有人打撈自己一把。然而,她的父親來了之後,不但沒拉她一把,還給她如此致命的打擊。我無意責怪小薇的父親,我想如果他知道自己的方式能帶給孩子如此致命的傷害,他一定寧可扇自己兩巴掌。  我同樣有自己的孩子,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自己的孩子也會攤上類似的事情,但我想當孩子犯錯的時候,責怪始終不是孩子所需要的。雖然出現這樣的事情,在當時作為父母多少會有點羞愧的感覺,也可能因為想給對方一個交代而打罵訓責自己的孩子。但我一向不支持家長在外人面前打自己的孩子,孩子也有自尊心,她需要我們的尊重而不是野蠻。  二:身為父母,要有一顆敏感的心。當孩子的情緒出現大波動時,要給予足夠的重視!  小薇爸爸說,20日下午4時46分,他接到了超市打來的電話。因為在外面有事情,5時30分許,他趕到了永輝超市金祥店。超市說,小薇姐弟偷了大約25元左右的東西,按偷一罰十要罰250元錢。小薇爸爸掏了錢,隨後又被要求寫一張「自願罰款」的條子,小薇在紙條上按下了紅手印。  「小薇回來以後就不說話了,她太要強了。」小薇爸爸說,本來以為沒有事情了。  小薇的情緒有明顯的波動,然而她爸以為沒事了。顯然,他們家暴力絕對不止這一次,不然一個巴掌後孩子以沉默來抗議不可能會無法引起父母的重視。如果孩子對我們的處理方式無法接受,身為家長的我們就應該反省自己,該道歉的要及時道歉,該疏導的要大力疏導,而不是任由局勢往「不可收拾」的方向發展!  三:保護孩子,適當的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還是有必要的。  超市發現孩子沒有買單後就將小薇姐弟倆帶到小房間里扣留起來,超市這個做法顯然不妥,雖然不能說超市的不當處理方式跟小薇的死有直接關係,但作為家長的我們絕對有權利在當時為孩子聲討不公,因為超市沒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利,更何況是年僅11歲的未成年人。  其實我的想法過於理想化,我是想孩子拿的不過25元的物品(我一直不願意給孩子冠上「偷」的字眼),如果孩子這次是「有意行為」,那麼被發現已經是懲罰,孩子的不安和內疚足以喚起她內心正面的思維。超市大可以奉送這25元的物品,給孩子足夠的信任讓孩子在往後的路上有底氣做個正直的人。  當然,這過於人性,對這樣的一個大機構而言幾乎是不可能。但我想至少可以做到沒收物品,給孩子講一些做人的道理然後放孩子離開吧。畢竟他們只是孩子,我們可以多一點的寬容,而我們的寬容是為了孩子以後能有自信做個正直的人,這是不是比那些物品的價值更高呢?  PS: 參考一下心理專家的說法: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理事、福建省煤礦中心醫院林芳副院長說,11歲小孩還屬於兒童,心理還在成長期。這個時期,當遭遇類似情況時,父母必須保護孩子,特別是他(她)的內心。  如果遭遇這種情況,父母不要馬上帶孩子離開,應該報警,請警方介入調查,問清孩子被關時發生了什麼事,查清孩子有沒有盜竊,「給孩子一個辯解、說明情況的機會很重要,這是信任孩子的表現。」  如果孩子確實做錯事了,父母應向超市方面道歉、賠款,並讓孩子親眼目睹這件事的嚴重性及承擔的後果,讓他(她)學習承擔責任。這期間父母要非常小心地觀察孩子的表現,不能使用嚇唬、威脅的語言,因為孩子也在敏感地觀察外界,內心一定受到了非常大的衝擊,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如果壓力超過孩子的承受能力,就有可能做出過激的行為。  「父母要信任孩子,並告訴孩子,我愛你,雖然你做錯事了,但仍然信任你,可是錯誤的行為也要改。」林副院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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