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消毒衛生標準(word版2012)
目錄前言 1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21範圍 22規範性引用文件 23術語和定義 34醫院消毒衛生要求 34.1各類環境空氣、物體表面 44.2醫務人員手 44.3醫療器材 44.4治療用水 44.5防護用品 44.6消毒劑 44.7消毒器械 54.8污水處理 54.9疫點(區)消毒 55醫院消毒管理要求 55.1建築布局和消毒隔離設施 55.2消毒產品使用管理 55.3重複使用醫療器材的清洗 65.4消毒滅菌方法選擇原則 65.5環境、物體表面消毒 65.6通風換氣和空氣消毒 65.7消毒供應中心(室)的管理 65.8污水污物處理 65.9疫點(區)消毒 7附錄A 7A.1採樣和檢查原則 7A.2空氣微生物污染檢查方法 7A.3物體表面微生物污染檢查方法 8A.4醫務人員手衛生檢查方法 8A.5醫療器材檢查方法 9A.6消毒劑檢查方法 9A.7治療用水檢查方法 10A.8紫外線燈檢查方法 10A.9消毒器械檢查方法 10A.10醫院污水檢查方法 10A.11疫點(區)消毒效果檢測方法 11A.12大腸菌群檢查方法 11A.13沙門茵檢查方法 11A.14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檢查方法 11A.15銅綠假單胞菌檢查方法 11A.16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查方法 11A.17其他目標微生物檢查方法 11附錄B 12前言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標準代替GB15982-1995《醫院消毒衛生標準》。本標準與GB15982-1995比較,主要變化如下:——修改了標準的適用範圍(見第1章,1995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規範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1995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術語,增加了消毒產品,醫療器材和高度、中度、低度危險性器材,滅菌和高水平、中水平、低水平消毒,多重耐葯菌的定義(見第3章,1995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各類環境空氣、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衛生標準(見4.1和4.2,1995年版的4.1);——修改了醫療用品衛生標準(見4.3,1995年版的4.2);——修改了使用中消毒液衛生標準(見4.6,1995年版的4.3);——刪除了無菌器械保存液衛生標準(見1995年版的4.3.2);——增加了治療用水、防護用品、消毒劑和消毒器械、疫點(區)消毒的衛生要求(見4.4、4.5、4.6、4.7和4.9);——修改了污物處理衛生標準和污水排放標準(見4.8,1995年版的4.4和4.5);——增加了醫院消毒管理要求(見第5章);——修改了原附錄A「採樣及檢查方法」(見附錄A,1995年版的附錄A);——修改了空氣採樣及檢查方法(見A.2,1995年版的A.1);——修改了醫療用品採樣及檢查方法(見A.5,1995年版的A.5);——增加了治療用水、紫外線燈、消毒器械、醫院污水檢查方法、疫點(區)消毒效果檢測方法和大腸菌群檢查方法(見A.7、A.8、A.9、A.1o、A.11、A.12);——刪除了原附錄B「本標準用詞說明」(見1995年版的附錄B);——增加了新附錄B「試劑和培養基」(見附錄B)。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並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長江脈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朗索醫用消毒劑有限公司、上海利康消毒高科技有限公司、強生(上海)醫療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九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創新世紀生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武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興昌風機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國慶、鄧小虹、張流波、李六億、喬宏、戴彥臻、孫建生、卞雪蓮、谷京宇、沈偉、徐燕、梁建生、林立旺、陳楚暉、任銀萍、王志、張一鳴。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15982-1995醫院消毒衛生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醫院消毒衛生標準、醫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檢查方法。本標準適用於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采供血機構按照執行。下列文件對於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GB4789.3食品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計數GB4789.4食品微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GB/T4789.11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溶血性鏈球菌檢驗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7918.4化妝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綠膿桿菌GB7918.5化妝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金黃色葡萄球菌GB18466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082醫用一次性防護服技術要求GB19083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GB19193疫源地消毒總則GB19258紫外線殺菌燈GB50333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築技術規範WS310.1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1部分:管理規範WS310.2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範WS310.3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WS/T311醫院隔離技術規範WS/T313醫務人員手衛生規範YY0469醫用外科口罩技術要求YY0572血液透析和相關治療用水消毒技術規範衛生部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衛生部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3.1消毒產品disinfectionproduct納入衛生部《消毒產品分類目錄》,用於醫院消毒的消毒劑、消毒器械和衛生用品。3.2醫療器材medicaldevice/healthcareproduct用於診斷、治療、護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總稱。根據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險程度,分高度危險性醫療器材、中度危險性醫療器材和低度危險性醫療器材。3.2.1高度危險性醫療器材criticaldevice/items進入正常無菌組織、脈管系統或有無菌體液(如血液)流過,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將導致極高感染危險的器材。3.2.2中度危險性醫療器材semi-criticaldevice/items直接或間接接觸黏膜的器材。3.2.3低度危險性醫療器材no-criticaldevice/items僅與完整皮膚接觸而不與黏膜接觸的器材。3.3滅菌sterilization殺滅或清除醫療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處理。滅菌的無菌保證水平應達到10-6。3.4高水平消毒high-leveldisinfection殺滅各種細菌繁殖體、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絕大多數細菌芽孢的消毒處理。3.5中水平消毒intermediate-leveldisinfection殺滅除細菌芽孢以外的各種病原微生物的消毒處理。3.6低水平消毒low-leveldisinfection僅能殺滅細菌繁殖體(分枝桿菌除外)和親脂性病毒的消毒處理。3.7多重耐葯菌multidrug-resistantorganism;MDRO對臨床使用的三類或三類以上抗菌藥物同時呈現耐葯的細菌。常見多重耐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耐萬古黴素腸球菌(VRE)、產超廣譜β一內醯胺酶(ESBLs)細菌、耐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腸桿菌科細菌(CRE)(如產I型新德里金屬β內醯胺酶[NDM-1]或產碳青黴烯酶[KPC]的腸桿菌科細菌)、耐碳青黴烯類抗菌藥物鮑曼不動桿菌(CR-AB)、多重耐葯/泛耐葯銅綠假單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葯結核分枝桿菌等。4.1各類環境空氣、物體表面4.1.1菌落總數應符合表1要求。I類環境為採用空氣潔凈技術的診療場所,分潔凈手術部和其他潔凈場所。Ⅱ類環境為非潔凈手術部(室);產房;導管室;血液病病區、燒傷病區等保護性隔離病區;重症監護病區;新生兒室等。Ⅲ類環境為母嬰同室;消毒供應中心的檢查包裝滅菌區和無菌物品存放區;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區等。Ⅳ類環境為普通門(急)診及其檢查、治療室;感染性疾病科門診和病區。表1各類環境空氣、物體表面菌落總數衛生標準環境類別空氣平均菌落數a物體表面平均菌落數CFU/cm2CFU/皿CFU/m3I類環境潔凈手術部符合GB50333要求≤150≤5.0其他潔凈場所≤4.0(30min)bⅡ類環境≤4.0(15min)--≤5.0Ⅲ類環境≤4.0(5min)--≤10.0Ⅳ類環境≤4.0(5min)--≤10.0aCFU/皿為平板暴露法,CFU/m3為空氣採樣器法。b平板暴露法檢測時的平板暴露時間。4.1.2懷疑醫院感染暴發或疑似暴發與醫院環境有關時,應進行目標微生物檢測。4.2醫務人員手4.2.1衛生手消毒後醫務人員手表面的菌落總數應≤10CFU/cm2。4.2.2外科手消毒後醫務人員手表面的菌落總數應≤5CFU/cm2。4.3醫療器材4.3.1高度危險性醫療器材應無菌。4.3.2中度危險性醫療器材的菌落總數應≤2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4.3.3低度危險性醫療器材的菌落總數應≤20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4.4治療用水血液透析相關治療用水應符合YY0572要求;其他治療用水應符合相應衛生標準。4.5防護用品醫用防護口罩、外科口罩和一次性防護服等防護用品應符合GB19083、YY0469和GB19082要求。4.6消毒劑4.6.1滅菌劑、皮膚黏膜消毒劑應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純化水或無菌水配製,其他消毒劑的配製用水應符合GB5749要求。4.6.2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濃度應符合使用要求;連續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應進行有效濃度的監測。4.6.3滅菌用消毒液的菌落總數應為0CFU/mL;皮膚黏膜消毒液的菌落總數應符合相應標準要求;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總數應≤100CFU/mL,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4.7消毒器械4.7.1使用中消毒器械的殺菌因子強度應符合使用要求。紫外線燈應符合GB19258要求,使用中紫外線燈(30W)的輻射照度值應≥70uW/cm2。4.7.2工作環境中消毒器械產生的有害物濃度(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產生臭氧的消毒器械的工作環境的臭氧濃度應<0.16mg/m3。環氧乙烷滅菌器工作環境的環氧乙烷濃度應<2mg/m3。4.8污水處理污水排放應符合GB18466要求。4.9疫點(區)消毒消毒效果應符合GB19193要求。5.1建築布局和消毒隔離設施5.1.1建築設計和工作流程應符合傳染病防控和醫院感染控制需要,消毒隔離設施配置應符合WS/T311和《消毒技術規範》有關規定。5.1.2感染性疾病科、消毒供應中心(室)、手術部(室)、重症監護病區、血液透析中心(室)、新生兒室、內鏡中心(室)和口腔科等重點部門的建築布局和消毒隔離應符合相關規定。5.1.3潔凈場所的設計、驗收參照GB50333要求,竣工全性能監測應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單位完成。5.1.4Ⅱ類環境和門(急)診、病區等診療場所應按WS/T313要求,配置合適的手衛生設施,提供滿足需要的洗手清潔劑、手消毒劑以及干手設施等。5.2消毒產品使用管理5.2.1使用的消毒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範等管理規定,並按照批准或規定的範圍和方法使用。5.2.2含氯消毒液、過氧化氫消毒液等易揮發的消毒劑應現配現用;過氧乙酸、二氧化氯等二元、多元包裝的消毒液活化後應立即使用。採用化學消毒、滅菌的醫療器材,使用前應用無菌水(高水平消毒的內鏡可使用經過濾的生活飲用水)充分沖洗以去除殘留。不應使用過期、失效的消毒劑。不應採用甲醛自然熏蒸方法消毒醫療器材。不應採用戊二醛熏蒸方法消毒、滅菌管腔類醫療器材。5.2.3滅菌器如需進行滅菌效果驗證,應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消毒鑒定實驗室進行檢測。滅菌物品的無菌檢查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無菌檢查法」要求進行。使用消毒器械滅菌的消毒員應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5.3重複使用醫療器材的清洗清洗程序應按WS310.2執行。有特殊要求的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醫療器材應先消毒再清洗。5.4消毒滅菌方法選擇原則5.4.1高度危險性醫療器材使用前應滅菌。中度危險性醫療器材使用前應選擇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低度危險性器材使用前可選擇中、低水平消毒或保持清潔。5.4.2耐濕、耐熱的醫療器材應首選壓力蒸汽滅菌;帶管腔和(或)帶閥門的器材應採用經滅菌過程驗證裝置(PCD)確認的滅菌程序或外來器械供應商提供的滅菌方法。5.4.3玻璃器材、油劑和乾粉類物品等應首選乾熱滅菌;其他方法應符合《消毒技術規範》規定。5.4.4不耐熱、不耐濕的醫療器材應選擇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低溫滅菌方法。5.4.5重複使用的氧氣濕化瓶、吸引瓶、嬰兒暖箱水瓶以及加溫加濕罐等宜採用高水平消毒。5.5環境、物體表面消毒5.5.1環境、物體表面應保持清潔;當受到肉眼可見污染時應及時清潔、消毒。5.5.2對治療車、床欄、床頭櫃、門把手、燈開關、水龍頭等頻繁接觸的物體表面應每天清潔、消毒。5.5.3被病人血液、嘔吐物、排泄物或病原微生物污染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中水平以上消毒方法。對於少量(<10mL)的濺污,可先清潔再消毒;對於大量(>10mL)血液或體液的濺污,應先用吸濕材料去除可見的污染,然後再清潔和消毒。5.5.4人員流動頻繁、擁擠的診療場所應每天在工作結束後進行清潔、消毒。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監護病區、保護性隔離病區(如血液病病區、燒傷病區)、耐葯菌及多重耐葯菌污染的診療場所應做好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5.5.5拖布(頭)和抹布宜清洗、消毒,乾燥後備用。推薦使用脫卸式拖頭。5.6通風換氣和空氣消毒5.6.1應採用自然通風和(或)機械通風保證診療場所的空氣流通和換氣次數;採用機械通風時,重症監護病房等重點部門宜採用「頂送風、下側迴風」,建立合理的氣流組織。5.6.2呼吸道發熱門診及其隔離留觀病室(區)、呼吸道傳染病收治病區如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在通風系統安裝空氣消毒裝置。未採用空氣潔凈技術的手術室、重症監護病區、保護性隔離病區(如血液病病區、燒傷病區)等場所宜在通風系統安裝空氣消毒裝置。5.6.3空氣消毒方法應遵循《消毒技術規範》規定。不宜常規採用化學噴霧進行空氣消毒。5.7消毒供應中心(室)的管理消毒供應中心(室)的建築布局以及清洗、消毒滅菌和效果監測應執行WS.310要求。5.8污水污物處理5.8.1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建設和管理應符合GB18466和《醫院污水處理技術指南》要求。5.8.2醫療廢物的管理應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要求。5.9疫點(區)消毒應符合GB19193要求。(規範性附錄)採樣及檢查方法A.1採樣和檢查原則A.1.1採樣後應儘快對樣品進行相應指標的檢測,送檢時間不得超過4h;若樣品保存於O℃~4℃時,送檢時間不得超過24h。A.1.2不推薦醫院常規開展滅菌物品的無菌檢查,當流行病學調查懷疑醫院感染事件與滅菌物品有關時,進行相應物品的無菌檢查。常規監督檢查可不進行致病性微生物檢測,涉及疑似醫院感染暴發、醫院感染暴發調查或工作中懷疑微生物污染時,應進行目標微生物的檢測。A.1.3可使用經驗證的現場快速檢測儀器進行環境、物體表面等微生物污染情況和醫療器材清潔度的監督篩查;也可用於醫院清洗效果檢查和清洗程序的評價和驗證。A.2空氣微生物污染檢查方法A.2.1採樣時間I類環境在潔凈系統自凈後與從事醫療活動前採樣;Ⅱ、Ⅲ、Ⅳ類環境在消毒或規定的通風換氣後與從事醫療活動前採樣。A.2.2檢測方法A.2.2.1I類環境可選擇平板暴露法和空氣採樣器法,參照GB50333《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檢測。空氣採樣器法可選擇六級撞擊式空氣採樣器或其他經驗證的空氣採樣器。檢測時將採樣器置於室內中央0.8m~l.5m高度,按採樣器使用說明書操作,每次採樣時間不應超過30min。房間大於10m2者,每增加10m2增設一個採樣點。A.2.2.2Ⅱ、Ⅲ、Ⅳ類環境採用平板暴露法。室內面積≤30m2,設內、中、外對角線3點,內、外點應距牆壁1m處;室內面積>30m2,設4角及中央5點,4角的布點部位應距牆壁1m處。將普通營養瓊脂平皿(直徑90mm)放置各採樣點,採樣高度為距地面0.8m~l.5m;採樣時將平皿蓋打開,扣放於平皿旁,暴露規定時間(Ⅱ類環境暴露15min,Ⅲ、Ⅳ類環境暴露5min)後蓋上平皿蓋及時送檢。A.2.2.3將送檢平皿置36℃±1℃恆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必要時分離致病性微生物。A.2.3結果計算A.2.3.1平板暴露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數報告:CFU/(皿·暴露時間)。A.2.3.2式(1)為空氣採樣器法計算公式:
A.3物體表面微生物污染檢查方法A.3.1採樣時間潛在污染區、污染區消毒後採樣。清潔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A.3.2採樣面積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A.3.3採樣方法用5cm×5cm滅菌規格板放在被檢物體表面,用浸有無菌0.03mol/L磷酸鹽緩衝液或生理鹽水採樣液的棉拭子1支,在規格板內橫豎往返各塗抹5次,並隨之轉動棉拭子,連續採樣1~4個規格板面積,剪去手接觸部分,將棉拭子放入裝有10mL採樣液的試管中送檢。門把手等小型物體則採用棉拭子直接塗抹物體採樣。若採樣物體表面有消毒劑殘留時,採樣液應含相應中和劑。A.3.4檢測方法把採樣管充分振蕩後,取不同稀釋倍數的洗脫液1.0mL接種平皿,將冷至40℃~45℃的熔化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36℃±1℃恆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必要時分離致病性微生物。A.3.5結果計算[如式(A.2)]
A.4醫務人員手衛生檢查方法A.4.1採樣時間採取手衛生後,在接觸病人或從事醫療活動前採樣。A.4.2採樣方法將浸有無菌0.03mol/L磷酸鹽緩衝液或生理鹽水採樣液的棉拭子一支在雙手指曲面從指跟到指端來回塗擦各兩次(一隻手塗擦面積約30cm2),並隨之轉動採樣棉拭子,剪去手接觸部位,將棉拭子放入裝有10mL採樣液的試管內送檢。採樣面積按平方厘米(cm2)計算。若採樣時手上有消毒劑殘留,採樣液應含相應中和劑。A.4.3檢測方法把採樣管充分振蕩後,取不同稀釋倍數的洗脫液1.OmL接種平皿,將冷至40℃~45℃的熔化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36℃±1℃恆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必要時分離致病性微生物。A.4.4結果計算[如式(A.3)]
A.5醫療器材檢查方法A.5.1採樣時間在消毒或滅菌處理後,存放有效期內採樣。A.5.2滅菌醫療器材的檢查方法A.5.2.1可用破壞性方法取樣的,如一次性輸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針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無菌檢查法」進行。對不能用破壞性方法取樣的醫療器材,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級下的局部潔凈度100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或隔離系統中,用浸有無菌生理鹽水採樣液的棉拭子在被檢物體表面塗抹,採樣取全部表面或不少於100cm2;然後將除去手接觸部分的棉拭子進行無菌檢查。A.5.2.2牙科手機: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級下的局部潔凈度100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或隔離系統中,將每支手機分別置於含20mL~25mL採樣液的無菌大試管(內徑25mm)中,液面高度應大於4.0cm,於旋渦混合器上洗滌震蕩30s以上,取洗脫液進行無菌檢查。A.5.3消毒醫療器材的檢查方法A.5.3.1可整件放入無菌試管的,用洗脫液浸沒後震蕩30s以上,取洗脫液1.OmL接種平皿,將冷至40℃~45℃的熔化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36℃±1℃恆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CFU/件),必要時分離致病性微生物。A.5.3.2可用破壞性方法取樣的,在100級超凈工作台稱取1g—log樣品,放入裝有10mL採樣液的試管內進行洗脫,取洗脫液1.OmL接種平皿,計數菌落數(CFU/g),必要時分離致病性微生物。對不能用破壞性方法取樣的醫療器材,在100級超凈工作台,用浸有無菌生理鹽水採樣液的棉拭子在被檢物體表面塗抹採樣,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然後將除去手接觸部分的棉拭子進行洗脫,取洗脫液1.0mL接種平皿,將冷至40℃~45℃的熔化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36℃±1℃恆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CFU/cm2),必要時分離致病性微生物。A.5.3.3消毒後內鏡:取清洗消毒後內鏡,採用無菌注射器抽取50mL含相應中和劑的洗脫液,從活檢口注入沖洗內鏡管路,並全量收集(可使用蠕動泵)送檢。將洗脫液充分混勻,取洗脫液1.0mL接種平皿,將冷至40℃~45℃的熔化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36℃±1℃恆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CFU/件)。將剩餘洗脫液在無菌條件下採用濾膜(0.45μm)過濾濃縮,將濾膜接種於凝固的營養瓊脂平板上(注意不要產生氣泡),置36℃±1℃溫箱培養48h,計數菌落數。當濾膜法不可計數時:菌落總數(CFU/件)=m(CFU/平板)×50……(A.4)式中:m-兩平行平板的平均菌落數。當濾膜法可計數時:菌落總數(CFU/件)=m(CFU/平板)+mf(CFU/濾膜)…………(A.5)式中:m-兩平行平板的平均菌落數;mf-濾膜上菌落數。A.6消毒劑檢查方法A.6.1消毒劑採樣採樣分庫存消毒劑和使用中消毒液。A.6.2消毒劑有效成分含量檢查方法庫存消毒劑的有效成分含量應依照《消毒技術規範》或產品企業標準進行檢測;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濃度測定可用前述方法,也可使用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消毒劑濃度試紙(卡)進行監測。A.6.3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檢查方法A.6.3.1用無菌吸管按無菌操作方法吸取1.0mL被檢消毒液,加入9mL中和劑中混勻。醇類與酚類消毒劑用普通營養肉湯中和,含氯消毒劑、含碘消毒劑和過氧化物消毒劑用含0.1%硫代硫酸鈉中和劑,洗必泰、季銨鹽類消毒劑用含0.3%吐溫80和0.3%卵磷脂中和劑,醛類消毒劑用含0.3%甘氨酸中和劑,含有表面活性劑的各種復方消毒劑可在中和劑中加入吐溫80至3%;也可使用該消毒劑消毒效果檢測的中和劑鑒定試驗確定的中和劑。A.6.3.2用無菌吸管吸取一定稀釋比例的中和後混合液1.0mL接種平皿,將冷至40℃~45℃的熔化營養瓊脂培養基每皿傾注15mL~20mL,36℃±1℃恆溫箱培養72h,計數菌落數;必要時分離致病性微生物。消毒液染菌量(CFU/mL)=平均每皿菌落數×10×稀釋倍數…………(A.6)A.7治療用水檢查方法血液透析相關治療用水按YY0572進行檢測。其他治療用水按照相關標準執行。A.8紫外線燈檢查方法A.8.1紫外線燈採樣採樣分庫存紫外線燈和使用中紫外線燈。A.8.2庫存(新啟用)紫外線燈輻射照度值檢查方法按照GB19258進行。A.8.3使用中紫外線燈輻射照度值檢查方法A.8.3.1儀器法。開啟紫外線燈5min後,將測定波長為253.7nm的紫外線輻照計探頭置於被檢紫外線燈下垂直距離1m的中央處,待儀錶穩定後,所示數據即為該紫外線燈的輻射照度值。A.8.3.2指示卡法。開啟紫外線燈5min後,將指示卡置紫外燈下垂直距離1m處,有圖案一面朝上,照射1min,觀察指示卡色塊的顏色,將其與標準色塊比較。A.8.4注意事項紫外線輻照計應在計量部門檢定的有效期內使用;紫外線監測指示卡應取得國家衛生行政部門的許可批件,並在產品有效期內使用。A.9消毒器械檢查方法A.9.1殺菌因子強度測定:按《消毒技術規範》或企業標準規定的方法進行檢測。A.9.2工作環境有害物濃度(強度)測定:按《消毒技術規範》或相關標準規定的方法進行檢測。A.10醫院污水檢查方法按GB18466規定進行檢測。A.11疫點(區)消毒效果檢測方法按GB19193規定進行檢測。A.12大腸菌群檢查方法按照GB4789.3進行檢測。A.13沙門茵檢查方法按照GB4789.4進行檢測。A.14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檢查方法按照GB/T4789.11進行檢測。A.15銅綠假單胞菌檢查方法按照GB7918.4進行檢測。A.16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查方法按照GB7918.5進行檢測。A.17其他目標微生物檢查方法按照相關檢測方法進行。附錄B(規範性附錄)試劑和培養基B.10.03moI/L磷酸鹽緩衝液(0.03moI/LPBS)稱取磷酸氫二鈉2.84g,磷酸二氫鉀1.36g,加入到1000mL蒸餾水中,待完全溶解後,調pH至7.2~7.4,於121℃壓力蒸汽滅菌20min。B.2洗脫液稱取蛋白腖10.00g,氯化鈉8.50g,吐溫-801.0mL,加入到1000mL0.03mol/L磷酸鹽緩衝液中,加熱溶解後調pH至7.2~7.4,於121℃壓力蒸汽滅菌20min。B.3生理鹽水稱取氯化鈉8.50g,溶解於1000mL蒸餾水中,於121℃壓力蒸汽滅菌20min。B.4革蘭染色液及染色方法B.4.1結晶紫染色液:稱取結晶紫1.00g,溶解於20mL95%酒精中,然後與80mL1%草酸銨水溶液混合。B.4.2革蘭碘液:稱取碘1.00g,碘化鉀2.00g,混合後加入蒸餾水少許,充分振搖,待完全溶解後,再加蒸餾水至300mL,混勻。B.4.3沙黃復染液:稱取沙黃0.25g,溶解於10mL95%酒精溶液中,然後加入90mL蒸餾水,混勻。B.4.4染色方法如下:a)將塗片在火焰上固定。b)滴加結晶紫染色液,作用1min,水洗。c)滴加革蘭碘液,作用1min,水洗。d)酒精脫色30s;或將酒精滴滿整個塗片,立即傾去,再用酒精滴滿整個塗片,脫色10s。e)水洗,滴沙黃復染液,作用1min,水洗。f)待干鏡檢。B.5人(兔)血漿取滅菌3.8%檸檬酸鈉1份,加人(兔)全血4份,混勻靜置,3000r/min離心5min,取上清,棄血球。B.6普通營養瓊脂培養基B.6.1成分:蛋白腖10g、牛肉膏5g、氯化鈉5g、瓊脂15g、蒸餾水1000mL。B.6.2製作方法:除瓊脂外其他成分溶解於蒸餾水中,調pH至7.2~7.4,加入瓊脂,加熱溶解,分裝於121℃壓力蒸汽滅菌20min。B.7血瓊脂培養基B.7.1成分:營養瓊脂100mL、脫纖維羊血(或兔血)10mL。B.7.2製作方法:將營養瓊脂加熱熔化待冷至50℃左右,以無菌操作將10mL脫纖維血加入後搖勻,傾注平皿,置冰箱備用。B.8需-厭氧菌培養基B.8.1成分:酪腖(胰酶水解)15g、牛肉膏3g、葡萄糖5g、氯化鈉2.5g、L-胱氨酸0.5g、硫乙醇酸鈉0.5g、酵母浸出粉5g、新鮮配製的0.1%刃天青溶液1.omL或新配製的0.2%亞甲藍溶液0.5mL、瓊脂0.5g~0.7g、蒸餾水1000mL。B.8.2製作方法: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加入蒸餾水中,微溫溶解後,調pH至弱鹼性,煮沸、濾清,加入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搖勻,調pH至6.9~7.3,分裝後115℃壓力蒸汽滅菌30min。B.9SCDLP液體培養基B.9.1成分:酪蛋白腖17g、大豆蛋白腖3g、葡萄糖2.5g、氯化鈉5g、磷酸氫二鉀2.5g、卵磷脂lg、吐溫-807g、蒸餾水1000mL。B.9.2製作方法:將各種成分混合(如無酪蛋白腖和大豆蛋白腖可用日本多腖代替),加熱溶解後,調pH至7.2~7.3,分裝於121℃壓力蒸汽滅菌20min,搖勻,冷至25℃使用。B.10伊紅美藍培養基B.10.1成分:蛋白腖10g、乳糖10g、磷酸二氫鉀2g、2%伊紅溶液2mL、0.65%美藍溶液1mL、瓊脂17g、蒸餾水1000mL。B.10.2製作方法:將蛋白腖、磷酸鹽和瓊脂溶解於蒸餾水中,調pH至7.1,分裝後121℃壓力蒸汽滅菌20min。臨用時,以無菌操作加入乳糖並加熱溶化瓊脂,冷至50℃時,加入伊紅和美藍溶液搖勻,傾注平皿,置4℃冰箱備用。B.110.5%葡萄糖肉湯培養基B.11.1成分:腖10g、氯化鈉5g、葡萄糖5g、肉浸液1000mL。B.11.2製作方法:取腖與氯化鈉加入肉浸液內,微溫溶解後,調pH至弱鹼性,煮沸,加入葡萄糖溶解後,搖勻,濾清,調pH至7.0~7.4,分裝,於115℃壓力蒸汽滅菌30min。B.12甘露醇培養基B.12.1成分:蛋白腖10g、牛肉膏5g、氯化鈉5g、甘露醇10g、0.2%溴麝香草酚藍溶液12mL、蒸餾水1000mL。B.12.2將蛋白腖、氯化鈉、牛肉膏加入蒸餾水中,加熱溶解,調pH至7.4,加入甘露醇和溴麝香草酚藍混勻後,分裝,於115℃壓力蒸汽滅菌20min。B.13乳糖膽鹽發酵管GB15982-2012B.13.1成分:蛋白腖20g、豬膽鹽(或牛,羊膽鹽)5g、乳糖10g、0.04%溴甲酚紫水溶液25mL、蒸餾水1000mL。B.13.2製作方法:將蛋白腖、膽鹽及乳糖溶解於蒸餾水中,調pH至7.4,加入0.04%溴甲酚紫水溶液,分裝(每管10mL),並放入一個發酵管,於115℃壓力蒸汽滅菌15min。B.14乳糖發酵管B.14.1成分:蛋白腖20g、乳糖10g、0.04%溴甲酚紫水溶液25mL、蒸餾水1000mL。B.14.2製作方法:將蛋白腖及乳糖溶解於蒸餾水中,調pH至7.4,加入0.04%溴甲酚紫水溶液,分裝(每管10mL),並放入一個發酵管,於115℃壓力蒸汽滅菌15min。B.15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腖水培養基B.15.1成分:蛋白腖10g、葡萄糖5g、2%溴甲酚紫酒精溶液0.6mL、蒸餾水1000mL。B.15.2製作方法:將蛋白腖、葡萄糖溶解於蒸餾水中,調pH至7.O~7.2,加入2%溴甲酚紫酒精溶液,搖勻後,分裝(每管5mL),並放入一個發酵管,於115℃壓力蒸汽滅菌30min,置4℃冰箱備用。B.16綠膿菌素測定用培養基B.16.1腖20g、氯化鎂(無水)1.4g、硫酸鉀10g、甘油10mL、瓊脂18g~20g、蒸餾水1000mL。B.16.2製作方法:取腖、氯化鎂、硫酸鉀加入水中,微溫使溶解,調節pH使滅菌後為7.2~7.4,分裝於小試管,滅菌。B.17明膠培養基B.17.1腖5g、明膠120g、牛肉浸出粉3g、蒸餾水1000mL。B.17.2取上述各成分加入水中,浸泡約20min,隨時攪拌,加熱使溶解,調節pH值使滅菌後為7.2~7.4,分裝於小試管,滅菌。B.18注意事項B.18.1雙料乳糖膽鹽發酵管除蒸餾水外,其他成分為乳糖膽鹽發酵管的2倍;3倍濃縮乳糖膽鹽發酵管除蒸餾水外,其他成分為乳糖膽鹽發酵管的3倍。B.18.2培養基用的試管口和三角燒瓶口應用棉塞或硅膠製成的塞子,再用牛皮紙包好。B.18.3試劑與培養基配製好後應置清潔處保存,常溫下不超過1個月。培養基推薦4℃冷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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