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落馬官員荒唐事:一次喝掉30萬 能喝才能當「大官」 新聞
央視網消息:近日,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規定明確: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範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全省範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
在貴州之前,浙江、黑龍江、吉林、安徽、新疆、湖南等多地均已出台禁酒規定。
從中央八項規定出台開始,到2013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檔酒水,再到各地不斷出台「禁酒令」。「禁酒令」的嚴格程度也一再升級:從工作日午餐不得飲酒,到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從公務接待不得提供高檔酒水,到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此外,安徽、湖南更是將酒精飲料也列入被禁行列。
「禁酒令」一出,公務接待中飲酒現象雖然比以前大大減少,但是依然有一部分官員戒不掉酒癮,頂風違紀。
不斷升級的「禁酒令」要應對的,正是那些本身也在升級的官場飲酒亂象。
不喝不夠意思:「酒杯一響,黃金萬兩」、「升職要考核酒量」
「也應該說一開始對這種豪華的東西,我們也是很反感的。酒我也是不喜歡的,過年我在家一滴酒都不喝,後來就變成了一種習慣了,甚至我請人的時候我不喝酒好像我不熱情,然後他請我吃的時候,我不喝酒好像不夠意思。」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如是說。
楊衛澤曾被看做是江蘇政界的「明星官員」,36歲任廳級幹部,44歲成為全國最年輕的省委黨委常委。
一個「不夠意思」,讓他的仕途開始慢慢發生了變化,從接受企業老闆安排的飯局,到收受小禮物,再到逢年過節收受紅包,再演變成大筆金額的權錢交易......酒杯一響,不僅收穫了黃金萬兩,更讓他一步步走向犯罪。最終,楊衛澤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
「能喝八兩喝一斤,這樣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兩,這樣的同志要培養;能喝白酒喝啤酒,這樣的同志不能留;能喝啤酒喝飲料,這樣的同志沒人要。」這讀起來像個順口溜,實為某類官場的真實寫照。
當「不喝不夠意思」成為官員之間心照不宣的潛規則、「能喝多少」成為選人用人的考核標準,畸形的官場文化讓更多的官員走向了墮落的深淵。
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50萬元的陝西渭南市原副市長袁軍曉就是「靠喝酒陞官」的典型案例。據《廉政瞭望》此前報道,袁軍曉不僅愛去飯局,更喜歡在飯局上展現自己的特殊「才能」。這個特殊的「才能」就是喝酒海量。早在秦川機床廠磨研所擔任設計員時,袁軍曉的海量已遠近聞名。利用這一特點,袁有意識地找領導喝酒。酒桌之上,稱兄道弟,「袁的人脈迅速鋪開」。與磨研所領導交好幾年後,袁軍曉迎來升遷機會,在26歲時就擔任主任設計師。2001年底,袁軍曉更是如願步入仕途,出任寶雞市經貿委常務副主任,並於4年後任寶雞市國資委主任。
喝要喝出檔次:普通茅台不入口、經典拉菲隨意嘗
能讓官員們覺得不喝「不夠意思」的酒,自然也不能「差點意思」。
中國紀檢監察報在《不守規矩 何談高雅》一文中提到:「有的貪官,被抓前還在會所消費,品嘗所謂「經典拉菲」;有的貪官,把喝年份茅台視為高雅,一次竟喝掉30萬元。」
中紀委網站更是發文痛斥官員享樂奢靡:「有些領導幹部喝高檔酒、年份酒,把「拉菲」的牌子都快喝倒了」。
近些年,倒在高檔酒上的官員並不在少數,對於不少貪官而言,高檔酒被視為身份的象徵,只有喝出檔次,才能倍有面子。
曾滴酒不沾的楊衛澤逐漸發展成「就喜歡喝茅台,最好是年份茅台」。
今年4月,貴州省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畢節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羅建強自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9月,曾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並收受2瓶茅台年份酒、24瓶國宴茅台酒。在貴州省紀委公開通報的一個月後,羅建強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將「喝出檔次」做到極致的還要數天津市委委員、天津市醫藥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津。在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受審查前,張建津常常以商務接待為名,頻繁出入高檔酒樓,組織和接受公款宴請,每餐茅台、五糧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
2013年,一私企老闆為張建津慶祝生日,張建津看到他帶來的是普通茅台,便不屑一顧地當眾要求改用其他人帶來的15年年份茅台。這位曾被張建津弄得顏面掃地的某老闆再次與其吃喝時,便主動帶來30年年份茅台「一雪前恥」。
為喝費盡心思:礦泉水瓶裝、後備箱里藏、高檔酒換上馬甲又登場
張建津「用礦泉水瓶裝茅台」的違紀細節曾多次被報道,在反腐專題片《永遠在路上》中,他現身說法:「如果人家用手機給你拍個片子,那網上不就有證據了嗎,所以把那個茅台酒就倒在礦泉水裡邊,然後拿礦泉水瓶子在大家分酒的時候再分著倒著喝。」
在張建津的周圍,常年有一批利益關聯的私企老闆,為了迎合張建津喝酒的愛好,他們車的後備箱里長期放有各種茅台、各種酒,其中不乏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
張建津為喝酒挖空心思,私企老闆為獻酒準備許久,而商家為賣酒也是歪招不斷。
2015年,有記者曾赴多地進行調查發現,沉寂一段時間的高檔酒打著「特供」、「定製」、「專版」旗號再次升溫。在某煙酒商店的展櫃里,記者看到一種標有某國家機關專用字樣的茅台酒。店老闆說,酒是茅台酒廠原廠生產,是專供酒、內部酒;貴州金沙集團推出的「摘要」酒、「題跋」酒,很受一些公職人員、企業老闆關注。一位銷售經理表示,「摘要」酒650毫升規格一瓶,賣1800元,上市第一年就賣了5000萬元。
飲酒亂象令人深思:管住貪慾,別讓酒桌成腐敗的中介
作為無視黨紀黨規、變換花樣搞「四風」典型的張建津反思自己時曾這樣說過:「導致我今天犯罪,我覺得也是跟他們這種交往中從吃喝開始而導致的。這麼多年的一起吃喝當中,認為這都是哥們兒,是朋友,所以對他們就不再設防了,所以我說最後由設防變成一種撤防。」
《人民日報》曾發表評論稱,幹部腐敗的原因,歸根到底只有一個,沒管住自己的貪慾。紀律和規矩這根弦一旦在酒桌上松下來,觥籌交錯之間貪慾就會隨之滋長,進而打出各種擦邊球,甚至鋌而走險。小小一個酒桌就這樣成了腐敗行為的中介。幹部一旦信奉了庸俗的官場哲學,把酒席當成謀取利益的敲門磚,把飯局設計成擴展人脈的渠道,能忍住不伸手的人實在不多。官員幹部只有在心裡划出一道紅線,從嚴從實要求自己,做到「不該吃的飯不吃,不該喝的酒不喝,不該聚的會不聚」,才能遠離貪腐陷阱,防止一失足成千古恨。(文/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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