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時傑:中國社會階層與政治權力配置淺析

中國社會階層與政治權力配置淺析范時傑(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法政學院)  內容提要:階層研究的興起和發展,為整個社會科學研究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思路和視野,為政治學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本文從政治權力的認識出發,結合中國階層研究的成果,分析了現今中國社會階層在政治權力配置和運行中的影響和作用,並指出多元階層的形成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階層、政治權力、政治文化、和諧社會  改革開放這三十多年來,社會學者從事了大量的社會分層研究和調查,李培林、孫立平、李強、邊燕傑、陸學藝等等社會學的學者對中國社會轉型期間的社會現狀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理解,認識到了中國存在了大量的具有根本特性的群體,這些群體在經濟訴求、政治地位、文化層次和價值追求上,都有較為類似的主張,這些群體通過各種形式的參與行為和利益表達、協商、妥協和整合,在某種程度具有了一致性,同時更將這種一致性分享,浸潤成為內化的價值體系。最終形成了與其他群體具有鮮明區別的群體,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階層,形成了社會階層這個理論認識。①社會階層所有己知的社會都有幾種層級系統,它們代表著社會內部地位、名望、資產、特權及權勢的等級秩序。社會階層是相對接近的類群,同一社會階層中的個體在社會層級系統中享有同等的地位和資產。  大量社會學的研究成果出台,多方位、深層次、廣調查和重數據的闡述了中國社會在全球化背景中的社會轉型期間,打破了原有中國社會的面貌,弱化了原有社會主義體系中階級的認同,造就和型塑了大量的社會階層。  這個學術研究的領域,通過財富收入、財富和社會聲望等等維度來認識社會階層,是史無前例的,更是開創性的。她宣誓了中國社會由原來的工人、農民階級二元階級社會,在社會轉型時期分化為各種不同的階層,這個維度更加深刻和詳備的詮釋了改革開放的中國在新時期的特點和韻味。這個遠遠超越了所有中國政治學的研究原有範疇,為政治學研究提供了新的素材和視野,產生了全新的角度來看待整個中國的政治現狀和執政黨——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執政方式和執政政策,同時也促使了執政黨在具體的執政過程和中國各級政府具體政治政策,做出及時回應。這種關注民生、關注社會的研究態度,更是和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背景中的和諧社會的構建不謀而合。  一、政治學對政治權力的認識  社會分層已經存在,政治學就應該認真地利用和憑藉這個角度,來研究一些中國政治中出現的新問題,一個舉足輕重的問題就是在改革開放作為基本國策堅持下來後,中國出現社會轉型,整個社會出現了若干種社會階層,不管是陸學藝提出的十個階層還是孫立平提出的七個階層,②這些階層對中國政治權力運行體制會產生什麼影響,就成了研究的當務之急。  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的是政治權力作為一個合集,到底涵括了那些成分。從洛克、孟德斯鳩、盧梭、聯邦當人等等經典作家開始,政治學就對政治權力構成形成了諸多闡述。行政、立法和司法的三權分立學說,奠定了政治權力的基本外延,三權分立、制約平衡成為政治權力運行體系的最為基本的規則。  作為政治學的黃金法則,三權分立、制約平衡是保持一個政體成為正態政體的前提,是維持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石。存在了政治權力,而且政治權力本身就是一個動態和鬥爭的集合體,因此必然會涉及到運行的機制和規則。從古希臘的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開始就重視各個階層之間的權力制約和權力之間的平衡、階層內獨享,中世紀更是產生了世俗權力與神聖權力之間的牽制;到了啟蒙運動高漲時期,不丹、洛克、孟德斯鳩那裡明確的提出了三權分立,制約平衡,以權力制約權力;到了資產階級革命高潮到來之後,美國、法國等先後建立共和國,聯邦黨人更是以非天使原則來論證權力分置的合理性;達爾在《民主的理論前沿》中總結了從權力制約權力的歷史進程,提出了以社會制約權力的學說。  在西方的政治權力運行和配置的政治實踐和經驗中,社會各個階層存在,通過各自的利益集團將本階層的利益通過各種渠道在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權力體系中進行利益表達、協調、整合、實現。這個是西方社會階層對政治權力在法治、民主社會影響的借鑒。  二、階層對中國政治權力機制的影響  對於中國社會來說,面臨這個全新的問題,社會階層對中國政治權力運行體制有何影響,必須認真對待。從政治學的角度,來重新闡述。  (一)和諧社會下的階層對政治權力的配置  基於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打破工人-農民二分,產生多個社會階層的現狀的實際中提出的。中國原有社會是單純的存在工人、農民兩個階級,中國共產黨在執政過程中照顧到這兩個階級的利益。但是隨著社會分化加劇,社會流動增速,個人收入差距拉大,社會地位差異明顯,中國社會在轉型期間就顯得格外複雜。這樣中國共產黨既定的執政方式和公共政策沒有改變,一個群體在沒有利益代言的前提下,利益表達、主張、整合與實現都如同無源之水,必然忽視了很多群體的利益,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利益很容易被漠視。正是中央考慮到了階層多元化的現狀,就明確在執政方式中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這也是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具體展現和理內涵升華,更是中國共產黨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的綜合反映。  在這個邏輯上,階層的出現對中國政治權力運行體制在最深層次發生了重大的影響。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執政理念中,中國共產黨更加重視、平衡各個階層的利益。對於行政權力來說,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通過公共政策來進行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溫家寶總理撰文《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指出:「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必須認識和把握好兩大任務:一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極大地增加全社會的物質財富;一是逐步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極大地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和促進社會和諧。」③這樣必然促使政府的行政權在各種行政行為重點照顧到社會中的各個群體。在權力配置上第一次出現了對各個階層的利益訴求進行整合、兌現的過程,在行政權力的涉及範圍內,對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的公共政策領域,進行多元化處理。因此,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的社會階層的出現,對中國政治權力配置中行政權力來說,就要對弱勢群體和弱勢階層的利益進行傾斜和關注。從現在政治現實來說,免除西部地區的義務教育的費用,減免收了上千年的農民頭上的重負——農業稅,加大對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針對下崗職工和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等等民生政策,無不反映了社會階層的出現對行政權力的影響。  其次,社會階層的出現,對中國立法權力的影響也是相當的巨大。一個現代的民主、法治社會,必然是一個民意得到表達和主張的社會。人民的意志,通過立法機關的各種形式的形式上升為法律意志和國家意志。不管是直接民主制還是間接民主制,都是要對選民的利益、主張和要求進行認真的反映。因此,在代議制的代表本身的組成上和代表的代議行為上,都要體現將不同的階層的利益和主張在立法機關進行表達和整合。階層的多元化出現,使得在立法機構中各種聲音出現得以可能,也是各種聲音在制度的渠道內進行對話、交流、整合、妥協,最終在一定的基石上達成一致。  這種方式的演進,必然使得中國政治體系中的代議制度更加落到實處,原有的選舉機制在某種程度上將實體化、真實化。從最近的地方人大代表選舉的實踐中可以發現,作為獨立候選人的選舉主體不斷出現,這些特殊的候選人通過一定的選舉方式,結合特定的社會階層或者群體,進行選舉攻勢,在某個特定紐帶的連接下,組成一個穩固的選舉機構,往往在最近的人大代表選舉中,毫無懸念的勝出。而且越來越多的階層在湧現自己的階層在體制內的利益代表者,為其合法利益進行聲張。最近召開的兩會中明確指出,在十一屆人大代表中,存在農民工的代表,也是表明了社會階層的存在,對最高國家權力體制中的要對各個社會階層的利益進行保護和表達。  這樣,以社會階層為經度,以地域和民族為緯度的中國人大代表的構成方式,使得中國國家權力機關的代表性和綜合性不斷增強。從制度性安排上面,開始改變了原有的政治權力的運行機制,逐漸向各個階層的實體利益傾斜,而且在實際的政治生活中不斷的強化這種傾向。這種現象的必然結果是人民代表大會的真正作用和意義得到實現,各個階層可以在國家權力機構中,將自身的利益進行博弈,最終將所有的群體的利益進行妥協保護。這樣,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增強各個階層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供了可能性。  第三,雖然中國政治體系中明顯不是三權分立的政治權利安排,也不是西方的民主法治的政治權利體系,但是司法權力還是在社會中廣泛存在,而且作為一種底線的救濟制度,在社會中扮演了不可獲取的角色。中國社會階層的存在,改變了原來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二元劃分,司法權力的工作中心就原來的專政機構轉變為一個維護司法秩序、提供司法救濟、緩解社會內部矛盾的主要手段,為和諧社會的建構提供最後的一道保險和屏障。  這種轉變,使得原有的司法權力的運行機制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原來最為專政機構的性質而進行運轉的司法機構逐漸淡化,甚至在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專政的作用相對的退出了歷史舞台,司法權處理更多的階層之間的民事糾紛和經濟事務。如此的變化,整個司法機構的內部分工和設置都會發生徹底性的改變,立足點就必然轉移到對各個階層的利益的平衡和裁判上來。  司法權作為最後的司法救濟和公平正義的底線,在各個階層之間縱橫捭闔之間,觥籌交錯的把各個階層的張力和衝突緩解在制度性框架之內,追求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的解體在司法規範內,也使上訪制度緩和為一種良性的制度內的司法程序。此外,通過司法救濟把弱勢群體的利益聲張、維護和鞏固起來,這樣使不同階層在對話的過程中,建構起一種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在法律、規範和社會制度中凝塑一種和諧的精神砥礪。  (二)政治文化下階層政治權力的運行  如此諸種,都是在表面的器物層面來表明階層的出現對政治權力運行機制的影響。中國社會階層的出現,還在深層次的制度上對整個中國的政治權力運行機制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中國社會存在多個社會階層並承認這些社會階層的存在,而且在政治權力實際的運行中開始照顧到了這個現象,在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中努力踐行這個願景,由此觀之,社會階層存在已經在默認的話語下獲取了合法性。這樣的結果必然是階層的出現帶動了社會自組織能力的形成和提升。  因為只有社會各個階層自己組織起來,還能把自己的利益、要求進行主張和表達,而且只有集體的反應,才能發出一種階層的最強音。個人自由對自己利益最為清楚、關心也最為深切,不管是政治學還是經濟學,個體性的存在還是一個最為基本的前提假設,這個假設在階層分析中也仍然成立,最為真切的個體利益需要通過階層力量表達出來,這樣必然會形成一種穩固的階層勢力在政治行為中顯現本階層的訴求和力量。這種過程又慢慢的強化了自組織能力和結社的生活經驗,作為一種常態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價值,社會自組織逐漸取代了政治強制的組織方式,這樣從根本上改變了政治權力的運行機制,在其權力生長點上就開始改變了割裂傳統的傳統,建立起科學、良性的政治生態起始點。這樣就形成了社會制約權力的基本生活方式,使得原來權力制約權力的政治權力運行體制更加完備和強勢。  以階層形式反映到利益集團參與政治的方式,改變了原有政治權力運行從上到下的政府、政黨推動型,形成了一種新式的從下往上的草根自髮型。從現有社會現狀來說,平民化、草根性的活動成為大眾喜聞樂見的生活習性之一,通俗音樂、流行歌曲、超級女生等等,都是在普通的視域中存在一個美的享受,這樣必然改變原有等級差距和身份意識為現有的平等、平民的生活方式。這種平等的意識,會消磨權威的社會角色的功能,把等級身份逐漸玉潤為一種「去魅」的大眾文化。在不斷的社會生活進程中,中國政治權力體系傳統的運行機制就會成為銹跡斑斑的老火車頭,失去了繼續前行的動力,必然要轉換牽引的大動力、新燃料的引擎,才能繼續拖動中國這兩大火車在歷史的軌道上一往無前的攀登新的世界高峰。  全新的生活方式和平等意識,促使中國政治權力運行體系,徹底打破了原有的運動式,動員型的共產黨行政主導的體制。在制度變遷的過程中,充分認識到現代化的政治要求,迫使其淡化意識形態和政治主導,改變恩賜、給與的官僚主義情節,在一種真正的公務員的服務的精神的指導下,建立起公共政府的特性。  問題的關鍵是能夠發揮重要影響的是階層分化帶來的社會衝突和張力的明顯,確證了中國是一個利益多元的國家,利益多元就要求政治權力多元,這樣權力制約平衡,各個階層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證和維護。同時這種多元的背後就是出現了寬容、妥協等民主法治的精神內核,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地演繹了這種生活方式,尊重了這些價值觀。此些寶貴的精神和生活,都是一個民主、法治社會所不能或卻得政治實踐和經驗。  其次,對中國政治體系劃分來說,階層出現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林登提出了無縫隙政府,奧斯特羅姆認為要建立多中心治理,④這些學說本身背後都是對政治體系劃分的認識。各個階層出現,高度集中政治權力體系必然受到挑戰,繼續堅持這種權力配置體系,必然會忽視大多數階層的利益,這樣執政的合法性和政府的公共性就受損。因此,階層多元化要求政治權力的中心也不斷展開,向下發展,符合無縫隙、多中心的這種思想實質。在中國就是打破中央政府的政治權威和絕對控制,在保障中央政府的政治汲取力的前提,不僅僅是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更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導性和支配性,在公共服務方面,最為最為基本力量,來展現政治權力的客觀存在。  因此,我們必然看到中國由於階層的出現,政治權力中心的下移,而且如果要重視這個現象,確保主導價值理念——公平、正義得到實現,整個政治權力體系就要在政治結構上發生改變,就可以很好的調和利益衝突和階層張力,重新在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之間,尋找一個合適的量度來平衡現在的社會收入差距。  總之,從現實分析和長遠發展來看,社會階層的分化和多元對中國政治權力的配置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對中國政治權力體制的變革起了重大的推動作用。不管是表面上的政治權力運行體制中權力配置,還是長遠的深層次政治權力運行體制構建與生成,創造一種制度的表達、整合機製作為最關鍵和最重要的途徑⑤,提供了一種動力和全新的政治、公民文化以及社會制約權力的經驗,開闢各領風騷數百年的新的政治權力運行體制的先河。  特別是在當下的複雜的社會轉型期間,通過階層在權力運行和配置的比對,找到階層的自身歷史定位,證明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會轉型期不僅要強大的國家,還要有強大的人民權利。在民主和共和的政治光譜中間,通過階層的多元利益和多元價值的對立、衝突和整合過程中,能夠在國家主義和個人主義之間找到一個很好的平衡。在中國的政治實踐中,我們發現了結果是逐漸出現一個多元階層的公共空間,使用多元階層的公共話語來進行一種利益的交換和妥協,即在權力配置中出現應有的制約平衡機制,逐漸的在和諧社會的建構中推進公平正義和民主法治。  注釋:  ① 李培林主編:《中國新時期階級階層報告》,遼寧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邊燕傑:《市場轉軌與權力持續:中國城市社會分層的變遷》,《美國社會學評論》,1996年61期;李路路:《論社會分層研究》,《社會學研究》,1999年第1期;陸學藝主編:《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李培林、李強、孫立平等著:《中國社會分層》,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以上著作都對階層的劃分標準、劃分階層、存在問題、討論等都進行了詳盡的描述。  ②陸學藝主編:《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  ③ 溫家寶,《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新華社,2007年2月26號  ④[美]文森特·奧斯特羅姆:《複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論》,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48-64頁;文森特·奧斯特羅姆:《美國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機》,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177-189頁。  ⑤ Kerckhoff, Alan C: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and Stratification Processes in Industrial Societies,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995,21, pp3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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